第2章十年之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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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出了学校,天气虽不是特别热。念若到冰激凌店买了两个冰激凌,还是他喜欢吃的味道奶油味的,而念若给她买了还是她喜欢吃的草莓味的。
现在的一切,像是在重演那以前的场景。还是那么熟悉的味道,还是那么熟悉的人。
虽说已经几年没见,但秦风和念若却好像很亲密的朋友。根本不像几年没见,彼此的动作是那么的熟悉,没有一丝陌生的味道。
吃完冰激凌,念若对秦风说:“我们去吃豆花吧”
秦风楞了一愣说道:“好的,你还记得那家的豆花啊”
“当然记得了”念若笑着说。
到了那家小吃店,这次是由念若点餐的。
“老板两碗豆花,一笼包子”念若对老板说。
秦风很惊讶,这么多年了难能念若还能记得两人曾经一起吃豆花的事情。其实事实上,秦风能记得,念若也能记得。甚至记得比秦风还深,只不过秦风不知道而已。
老板看了看几眼秦风和念若,仿佛在想什么。
“哦,你不是昨天刚来过吗”老板对秦风说。
“老板也许你不记得我们了,我们以前经常在你家吃豆花呢。时间一晃好多年了,也难怪你不记得了”念若笑着对老板说。
豆花吃完,和老板夫妇闲聊了几句。秦风便和念若走出了小吃店,他们走出了这充满回忆的小吃店。
他们在街道上走着,看着过往的行人。念若还是像以前那么好玩,给秦风买了一个牛仔帽。让秦风戴着。秦风戴着这个牛仔帽,总觉得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念若给自己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你戴这个牛仔帽还是挺帅的,等会给你买身牛仔装”念若说道。
念若知道秦风不会拒绝的,因为她了解他。秦风想,只要念若高兴就好。
买了一身牛仔装,只不过秦风没穿。说明天穿给她看,给她一个惊喜。
就这样,秦风和念若已经快把这个街道走一个遍了。而念若买了好多东西,说要带回去送人。
秦风什么都没有买,因为他能够陪着念若逛街,就是一种幸福。
秦风对念若说:“我们好像从来没有一起喝过咖啡吧,今天我请你喝咖啡。”
念若看着秦风认真的眼神也不忍心拒绝他,其实念若也不会拒绝。因为她等这一天,也等了好久。
到了咖啡馆,要了两杯咖啡。他们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十年。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就是这最美好的十年,他们都用来怀念对方了。
“你现在干什么工作呢?”念若问道。
“主要写写文章,其他的也没干”秦风回答说。
其实念若不知道秦风签约了国内最大的一家小说阅读网站,很少有人知道秦风是谁。因为秦风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如果出现了只是那么简短的几分钟。漫步思人生是秦风的笔名。但是他的原名却很少有人知道。因为曾经因为一部《回家》的短篇小说而出名。更多出名是因为写了众多的青春励志文学,而被大众所知晓。
“写的怎么样,有没有出版过”念若接着问到。
“够我一个人生活和基本开支了”秦风说。
秦风曾经一本书的稿费是368万元,刚出版的时候。一周就脱销了,最终达到了月销过百万。但是念若还不知道,对面坐的秦风早已是年收入过百万的青年作家。
秦风喝了口咖啡问到“你呢,过得怎么样”
“我没什么固定工作,只是经常在草原和沙漠上拍纪录片。”念若淡淡的说道。
秦风怔住了,他明白了。到此刻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在为彼此的梦想而奋斗。
他们都知道彼此的梦想,用自己的青春去追逐对方的梦想。
记得以前他们聊天的时候,念若对他说过。她梦想着考入S大的文学系,成为一名用文字去记录人生的人。希望用她的文字去感染更多的人,成为一个像张爱玲,三毛那样的人。
可命运总是不凑巧,总是造化弄人。以至于发生后来的一系列事。
而秦风的梦想,便是扛着摄像机去拍一些纪录片。去草原上奔驰,享受草原的那份宁静……
他们相视而笑,此刻空气仿佛都停止了流动。是那么安静,让人安静的难以琢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他们都没有想到,彼此会因为对方的梦想,去奋斗那么多年。这便是一种属于青春的独特含义,会因为自己心爱的一个人,放下自己的一切,奋不顾身的为对方考虑。
如今都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也经历过很多事。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懵懂,那份激情。十年之约彼此都没有提起,可是每时每刻都在陪伴着对方。
秦风和念若都知道,对方这些年过得可能很不容易。也许对方都寻找过彼此,但也许因为时间的不凑巧,错过了。
秦风准备本来把念若送给他的戒指还给念若,但此时他没有。因为他不愿意让这份属于青春的恋爱画上一个句号。
秦风忽然看到念若脖子上戴着的是他送给她的仲夏夜之星,但不知道什么缘故。那个仲夏夜之星又好像不是他送给她的。
秦风不知道,那个仲夏夜之星曾经破碎过。是因为念若有一次在拍悬崖记录片的时候,被摄像机挂了一下。正好将这个吊坠的链子挂断了,而仲夏夜之星却偏偏从悬崖上掉下去了。秦风不知道,念若在悬崖下边寻找了整整几周才把这个仲夏夜之星的碎片找全。有时候白天找,晚上通宵的找。最后找到了,拿着那个仲夏夜之星傻笑。
最后托朋友,找了一个国内顶尖修复大师去修复,光修复这个吊坠就花费了两万多块钱。但这个吊坠秦风买的时候只有二十多块钱。
朋友笑话她说:“你至于这样吗?”
念若微笑着说:“你不懂。”
这一切,秦风不知道,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念若知道,有一些事情只要她知晓就好。
因为在念若心中,这个仲夏夜之星已经不能够用金钱去衡量的。因为这是秦风唯一送给她的东西,也是陪伴了她十年的东西。
有一些东西,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们都没有那种扔掉它的念头。那怕因为自己的不小心丢掉它,都会用尽一切力量去寻找。因为太重要了,其实并不是它的经济价值有多高,而是因为这个东西是某个人送的。
有时候一个几十块钱的东西可能陪伴你一生,因为这个东西有这它深深的含义。
秦风看着那个吊坠便问念若:“这个是我送给你的那个,还是。”
“这个是你当初送给我的,你不会忘记了吧”念若有点生气的回答道。
秦风盯着那个仲夏夜之星对念若说“这么多年了,你一直都戴着。”
“当然了,不戴着,你以为你现在还能见到吗?”念若说道。
秦风的眼眶湿润了,他明白念若的苦心。这么多年来,自己找过念若几次,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后来便慢慢地放弃了这种想法。不是说秦风不想找,只是因为秦风害怕去破坏念若的生活。他害怕再次闯进念若的生活,打乱念若的生活节奏。一心只为念若着想,很少考虑自己,也许念若的想法和秦风一样。
有时候必须有一个人主动,否则有可能推迟那么多年,或者一份爱可能永远不会相遇。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竭尽全力为对方考虑。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是一个懦夫,不敢去真正的面对。因为害怕有一种自己接受不了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恰好是自己不愿面对的。
其实他不知道,念若也一直在等他。这么些年来,秦风和念若都还是单身。
秦风谈过一次恋爱,在大三时因为他想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去忘掉念若。最后发现还是没有能够忘记,反而感觉越来越强烈。短短几个月就结束了。
大学时的女朋友对她说:“我知道你爱她,你没必要自己骗自己”
有时候,我们想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去忘掉自己心中的那个人。无疑是自己骗自己,到头来还是心底的那个人战胜了你的新恋情中的他或她。
秦风问念若“你还是一个人吗?”
念若坦然的说“如果我不是单身我今天就不会来的”
的确这一天,他们都在等。整整十年,单身都为了今天的再次相逢。他们肯定彼此都想过,要是对方不来怎么办。但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回答他们,相信他。没有丝毫的怀疑过对方,这就是那种很简单的爱。但是那么深沉又那么苦涩。
这杯咖啡,喝出了十年的不易,喝出了十年的辛酸。有时候回过头来看才感觉以前的日子是那么的不容易,一个人的生活是那么孤单。
而这十年的故事,慢慢地回忆起来。仿佛从未消失,只是未曾触及那个心底最深处。
他们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青春年代。回到了他们的记忆当中。
他们走出了学校,天气虽不是特别热。念若到冰激凌店买了两个冰激凌,还是他喜欢吃的味道奶油味的,而念若给她买了还是她喜欢吃的草莓味的。
现在的一切,像是在重演那以前的场景。还是那么熟悉的味道,还是那么熟悉的人。
虽说已经几年没见,但秦风和念若却好像很亲密的朋友。根本不像几年没见,彼此的动作是那么的熟悉,没有一丝陌生的味道。
吃完冰激凌,念若对秦风说:“我们去吃豆花吧”
秦风楞了一愣说道:“好的,你还记得那家的豆花啊”
“当然记得了”念若笑着说。
到了那家小吃店,这次是由念若点餐的。
“老板两碗豆花,一笼包子”念若对老板说。
秦风很惊讶,这么多年了难能念若还能记得两人曾经一起吃豆花的事情。其实事实上,秦风能记得,念若也能记得。甚至记得比秦风还深,只不过秦风不知道而已。
老板看了看几眼秦风和念若,仿佛在想什么。
“哦,你不是昨天刚来过吗”老板对秦风说。
“老板也许你不记得我们了,我们以前经常在你家吃豆花呢。时间一晃好多年了,也难怪你不记得了”念若笑着对老板说。
豆花吃完,和老板夫妇闲聊了几句。秦风便和念若走出了小吃店,他们走出了这充满回忆的小吃店。
他们在街道上走着,看着过往的行人。念若还是像以前那么好玩,给秦风买了一个牛仔帽。让秦风戴着。秦风戴着这个牛仔帽,总觉得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念若给自己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你戴这个牛仔帽还是挺帅的,等会给你买身牛仔装”念若说道。
念若知道秦风不会拒绝的,因为她了解他。秦风想,只要念若高兴就好。
买了一身牛仔装,只不过秦风没穿。说明天穿给她看,给她一个惊喜。
就这样,秦风和念若已经快把这个街道走一个遍了。而念若买了好多东西,说要带回去送人。
秦风什么都没有买,因为他能够陪着念若逛街,就是一种幸福。
秦风对念若说:“我们好像从来没有一起喝过咖啡吧,今天我请你喝咖啡。”
念若看着秦风认真的眼神也不忍心拒绝他,其实念若也不会拒绝。因为她等这一天,也等了好久。
到了咖啡馆,要了两杯咖啡。他们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十年。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就是这最美好的十年,他们都用来怀念对方了。
“你现在干什么工作呢?”念若问道。
“主要写写文章,其他的也没干”秦风回答说。
其实念若不知道秦风签约了国内最大的一家小说阅读网站,很少有人知道秦风是谁。因为秦风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如果出现了只是那么简短的几分钟。漫步思人生是秦风的笔名。但是他的原名却很少有人知道。因为曾经因为一部《回家》的短篇小说而出名。更多出名是因为写了众多的青春励志文学,而被大众所知晓。
“写的怎么样,有没有出版过”念若接着问到。
“够我一个人生活和基本开支了”秦风说。
秦风曾经一本书的稿费是368万元,刚出版的时候。一周就脱销了,最终达到了月销过百万。但是念若还不知道,对面坐的秦风早已是年收入过百万的青年作家。
秦风喝了口咖啡问到“你呢,过得怎么样”
“我没什么固定工作,只是经常在草原和沙漠上拍纪录片。”念若淡淡的说道。
秦风怔住了,他明白了。到此刻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在为彼此的梦想而奋斗。
他们都知道彼此的梦想,用自己的青春去追逐对方的梦想。
记得以前他们聊天的时候,念若对他说过。她梦想着考入S大的文学系,成为一名用文字去记录人生的人。希望用她的文字去感染更多的人,成为一个像张爱玲,三毛那样的人。
可命运总是不凑巧,总是造化弄人。以至于发生后来的一系列事。
而秦风的梦想,便是扛着摄像机去拍一些纪录片。去草原上奔驰,享受草原的那份宁静……
他们相视而笑,此刻空气仿佛都停止了流动。是那么安静,让人安静的难以琢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他们都没有想到,彼此会因为对方的梦想,去奋斗那么多年。这便是一种属于青春的独特含义,会因为自己心爱的一个人,放下自己的一切,奋不顾身的为对方考虑。
如今都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也经历过很多事。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懵懂,那份激情。十年之约彼此都没有提起,可是每时每刻都在陪伴着对方。
秦风和念若都知道,对方这些年过得可能很不容易。也许对方都寻找过彼此,但也许因为时间的不凑巧,错过了。
秦风准备本来把念若送给他的戒指还给念若,但此时他没有。因为他不愿意让这份属于青春的恋爱画上一个句号。
秦风忽然看到念若脖子上戴着的是他送给她的仲夏夜之星,但不知道什么缘故。那个仲夏夜之星又好像不是他送给她的。
秦风不知道,那个仲夏夜之星曾经破碎过。是因为念若有一次在拍悬崖记录片的时候,被摄像机挂了一下。正好将这个吊坠的链子挂断了,而仲夏夜之星却偏偏从悬崖上掉下去了。秦风不知道,念若在悬崖下边寻找了整整几周才把这个仲夏夜之星的碎片找全。有时候白天找,晚上通宵的找。最后找到了,拿着那个仲夏夜之星傻笑。
最后托朋友,找了一个国内顶尖修复大师去修复,光修复这个吊坠就花费了两万多块钱。但这个吊坠秦风买的时候只有二十多块钱。
朋友笑话她说:“你至于这样吗?”
念若微笑着说:“你不懂。”
这一切,秦风不知道,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念若知道,有一些事情只要她知晓就好。
因为在念若心中,这个仲夏夜之星已经不能够用金钱去衡量的。因为这是秦风唯一送给她的东西,也是陪伴了她十年的东西。
有一些东西,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们都没有那种扔掉它的念头。那怕因为自己的不小心丢掉它,都会用尽一切力量去寻找。因为太重要了,其实并不是它的经济价值有多高,而是因为这个东西是某个人送的。
有时候一个几十块钱的东西可能陪伴你一生,因为这个东西有这它深深的含义。
秦风看着那个吊坠便问念若:“这个是我送给你的那个,还是。”
“这个是你当初送给我的,你不会忘记了吧”念若有点生气的回答道。
秦风盯着那个仲夏夜之星对念若说“这么多年了,你一直都戴着。”
“当然了,不戴着,你以为你现在还能见到吗?”念若说道。
秦风的眼眶湿润了,他明白念若的苦心。这么多年来,自己找过念若几次,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后来便慢慢地放弃了这种想法。不是说秦风不想找,只是因为秦风害怕去破坏念若的生活。他害怕再次闯进念若的生活,打乱念若的生活节奏。一心只为念若着想,很少考虑自己,也许念若的想法和秦风一样。
有时候必须有一个人主动,否则有可能推迟那么多年,或者一份爱可能永远不会相遇。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竭尽全力为对方考虑。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是一个懦夫,不敢去真正的面对。因为害怕有一种自己接受不了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恰好是自己不愿面对的。
其实他不知道,念若也一直在等他。这么些年来,秦风和念若都还是单身。
秦风谈过一次恋爱,在大三时因为他想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去忘掉念若。最后发现还是没有能够忘记,反而感觉越来越强烈。短短几个月就结束了。
大学时的女朋友对她说:“我知道你爱她,你没必要自己骗自己”
有时候,我们想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去忘掉自己心中的那个人。无疑是自己骗自己,到头来还是心底的那个人战胜了你的新恋情中的他或她。
秦风问念若“你还是一个人吗?”
念若坦然的说“如果我不是单身我今天就不会来的”
的确这一天,他们都在等。整整十年,单身都为了今天的再次相逢。他们肯定彼此都想过,要是对方不来怎么办。但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回答他们,相信他。没有丝毫的怀疑过对方,这就是那种很简单的爱。但是那么深沉又那么苦涩。
这杯咖啡,喝出了十年的不易,喝出了十年的辛酸。有时候回过头来看才感觉以前的日子是那么的不容易,一个人的生活是那么孤单。
而这十年的故事,慢慢地回忆起来。仿佛从未消失,只是未曾触及那个心底最深处。
他们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青春年代。回到了他们的记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