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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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舒知途说的没错。”苗逸仙唇角染笑,语气清浅:“在我成为鬼眼神医之前,曾是金征汗国的最后一位大汗。确切的说,是即将举办继位典礼的大汗。不知道是可惜还是庆幸。那一年,金征汗国覆灭了,我十八岁,离开了黄金城,再没有回去过。”
“金征汗国的前身,是生于草原的游牧民族,后来我们的祖先在莫古都草原建造黄金城作为都城。从开国大汗突兀儿到最后一代灭国储君,也就是我的时代。也有八百多年的历史。金征汗一向骁勇善战,不断将草原十八部的部落一一收服。黄金城,就是用纯金融入模具铸成金砖,搭建而成的巍峨宫殿。远远望去,金碧辉煌,犹如神境。”他微微一笑,眸光神往,似乎陷入了美好回忆。
“以前你竟然如此有钱,那如今怎么又会如此贪财呢?”明月夜忍不住揶揄。
“曾经挥金如土,后来食不果腹,被饿昏过数次,便心生恐惧,总觉得家中余粮丰沛,心里才会踏实。这个,你怎么会不懂呢?”他哂笑。
“也对,穷怕了,饿怕了,伤怕了……”她点点头,狐疑道:“我看过史书,据说金征汗因为最后一位大汗病逝,且并无子嗣,才引发了逆臣叛乱,最终自相残杀因此覆灭。可别海脱脱,你并没有死啊……反而长生不老了,难道你遇到了什么神仙,让你起死回生?”
“胡说八道,我根本就没有死,也没有什么长生之术,和金刚不坏之身。只是衰老的速度比一般人慢许多,而已。”苗逸仙咳嗽几声,没好气道:“再有三个月时间,我的功力就可以恢复到十成。你我联手弄死那个老王八,也会轻松容易得多。不过,他恐怕也算好了时机,不会给我们那么久的时间。不管你信不信命,我们总归挣扎不出。”
“你……真乃天凤转世?那你和我……”明月夜犹豫不决,心怀忐忑。
“别害怕,即便我是天凤你是真凰。我们合作也是珠联璧合,并不会损伤各自的功力。而且,所谓合二为一,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他暗自好笑:“虽然,我对你认为的方式,也十分擅长。”
“滚,我才没有想到那么龌龊的方法。”她在黑暗中,脸颊炽热。被他说中心事,她有些恼羞成怒。
“我又没说,你想到什么,你怎知龌龊?心中有鬼啊,小美人。”他哂笑:“不过,也许你想到的方式,或许真的能助力我们各自的修行。不如趁此良机,咱们切磋一番?”
只听锁链淅沥沥滑动,她知道他故意取笑吓唬他。她便狠狠用脚踢了他的膝盖,后者痛呼一声,锁链声消失了。
“赶紧说正经事儿。金征汗为何遭此大劫。可与哥舒知途有什么关系?”她追问。
“哥舒知途不过七十几岁,怎么可能有关系。说起来话长,我的父汗与母妃只有我一个孩子。当我出生之际,大巫师便告诉母妃,我乃丙火之命,万万要远离名字中带水的女子。不然,就会夭折。母妃大惊之下,把汗宫中所有名字中有水的女子,都赶出了宫。可我的身体依旧一直羸弱,且既不喜欢骑射,更不爱读书。我只喜欢……查案验尸。”他苦笑。
“你的喜好倒奇怪。”她着实愣了一下:“难怪你的师父是仵作。你父汗任你率性而为,我也拜服了。”
“我师父是个汉人,他叫天青,他的身世十分神秘。听父汗说他当年在沙漠里被牧民救起,满身伤痕只剩下半条命。当时他怀里还护了一个不到周岁的女婴,他说是自己的女儿,叫珞灵。天青师傅是黄金城里最棒的仵作,也是唯一能通过剖尸检验,推算出凶手的神人,屡破奇案,深得父汗敬重。后来,父汗拗不过我,十四岁时许我跟随天青师傅学习查案验尸。珞灵比我小两岁,时常跟着我们帮忙。”
“看来,你父汗还真宠爱你,竟然同意让未来的大汗,去学习验尸。”明月夜感叹道,遂而又微微一笑:“但重点一定不在验尸上,天青师傅的女儿珞灵,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吧。”
“你若问我,珞灵自然是天下最好看,也最聪明的女子,或许旁人看来,她桀骜不驯,古灵精怪。所以,虽然长公主艳冠长安,且诡计多端,我也只认你,是这世上第二个好看和聪明的女子。”苗逸仙浅浅一笑,似乎神往。
“她也极喜胭脂红的衣衫,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不待你挣扎明白,已将你整个人都燃烧殆尽。那么烈,又那么纯粹而魅惑。年少轻狂如我,也深深痴迷于她的石榴裙下。我们自然无悬念的相爱了,爱的百转千回,淋漓尽致。在我们金征汗,远没有你们大常皇室那么多规矩与讲究。只要真心喜欢便能成婚。所以,母妃在我十六岁时,便将珞灵指给我做未来的大汗妃。只待我十八岁接任汗位,便会迎娶佳人。珞灵,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子……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决。还是她,教我的。”
“听起来极好啊。那你们,可成亲了?”她认真的听着,问着。
“临近我十八岁生辰,我突然得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病。紧接着,黄金城附近的草原,燃烧起百年不遇的天火,烧毁帐篷上万,牧民和牛羊也死伤无数。于是,时任大巫师断言,身为天凤转世的我,身边一定有暗水相克。然后,我父汗的兄弟银鼎王骨古尔,带回一个惊人的消息。我的师父天青,本姓池。他的女儿珞灵便是破我命格的天劫之数。”
“天凤怕水?还有这等传说吗。”明月夜困惑道:“听起来,更像个阴谋。这银鼎王骨古尔,莫非有异心?”
“猜对了。骨古尔为了汗位,一直在密谋反叛。他策动了草原十八部的部落首领,只待逼宫谋反。他与大巫师密谋,先是毒杀了天青师傅,又制造了我母妃意外坠马,在草原纵起了大火。我所谓的病,也是被他们悄悄下了慢性毒药,以至于昏迷不醒。我父汗一怒之下,竟然相信了他们的说辞,要将池珞灵活活烧死。”苗逸仙唇角颤抖,情绪突然激动起来。
“珞灵为了救我,不肯离开黄金城。她为我喂下了千辛万苦寻来的解药,便被骨古尔的人擒获了。待我醒来,想带人去阻止火刑。可珞灵已经奄奄一息,面目全非。我不惜与父王反目,带着我的士兵将珞灵抢出了黄金城。父汗暴怒,对外宣称储汗病逝。对于汗位,我从未看重。只是,父汗终归被叛军所杀,却是因为不孝而起。天凤转世又如何,还不是无能为力逆天。”他苦笑道。
“不过七日,黄金城便覆灭了。我带着重伤昏迷的珞灵,一路向东。因为听说,汉人中有医术奇高者,可以起死回生。我们便前往大崇皇城,可在半路上,珞灵便支撑不住了。她满身焦黑,伤口恶化。根本无法再赶路。”他深深叹息一声,有些抽泣之声。
“这也是你后日学医的原因吧……”她唏嘘道:“那……珞灵姑娘可得救了?”
“珞灵已经昏迷多日,近乎气息全无。但我们遇到了一个叫晴童的法师,他的药能缓解珞灵的痛苦,却无法救她的命。他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命数,珞灵的人身已经无法再救治,但她体内的魂魄却可以存放在一颗混元珠中,若将来能找到合适的身体,她便能投胎转世,重新为人。她也会记得所有,关于我们的记忆。我欣喜若狂,却又担忧不已,人的寿命有限,若我不能等到为她找到合适的身体,便老死了。那么我们,便会在轮回中,再次错过。晴童法师说,若你非要逆天改命,便要付出一颗眼睛的代价。你可以再见到珞灵,但你们原有的姻缘将不再。你还会一世凄苦,不得善终。”
“值吗?”明月夜望着他一黑一碧的鸳鸯眼,沉重道:“那你为她找到了合适的身体?”
苗逸仙迟疑了下,摇摇头:“所以,我还不想死。我要等着她回来,哪怕再见一面也好。值吗?如若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即便用一双眼睛,三世凄苦来交换,她的回归。我也心甘情愿。我想再见她,哪怕一面也好。我舍不得忘记她。”
“等等,你不会相中我的身体了吧?”她蓦然警觉,防备的盯着他。
“小美人,虽然你已经很美了,但和珞灵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他不怀好意笑了:“你太瘦了,珞灵可是身材极好的女神呢。”
“混蛋,本来还对你有点儿同情心。如此看来,实在是我多虑。”明月夜冷哼一声,眨巴眨巴眼睛,又怀疑道:“难道,你曾经觊觎我外祖母明媚之身?莫非你这一身伤,是被我外祖父莫千问打的吧?鬼眼神医这么通天的人物,也只有他老人家能如此伤你。”
“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苗逸仙倒吸一口凉气:“我和莫千问可是好哥们,论辈分你得喊我一声爷爷才是,还能让你如此没大没小,不成体统?”
“你敢再说一遍?”她威胁道。
“明媚曾为我疗伤,但根本无法根治我的心疾。她便和莫千问,想骗我喝下一种她亲手酿的酒,聊以忘忧。”
“孟婆汤……”她喃喃道:“那为何,你还能记得……珞灵。”
“我和珞灵,本有三世尘缘。她早已刻在我心里,如何忘得掉?”他苦笑。
“你敢骗我?我便打断你的腿。我会飞鸽传书外祖父,看你说的有几分真。”明月夜刻意活动手腕,不客气道。
“我骗你有我什么好处。我只不过想告诉你,老子不能死,也不想死。咱们得尽快想个办法,逃出这里。”他摇摇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废话,难道我不想逃吗?”她狠狠道:“还真没想到,你这玩世不恭之人,居然也有一颗真心。放心吧,若咱们能逃之夭夭,我帮你找到适合珞灵的肉身。不过,你保证不能因此谋财害命。苗逸仙,我很佩服你的执着。但,我也不赞美你的沉沦。若爱一个人,如何再与旁的女子暧昧不清?”
“岁月,实在太久了。一百多年,即便天煞孤星,也惧怕漫漫长夜的孤单啊。我付出银两,换片刻的暖身。就像你饥饿之时,需要吃胡饼一般。我总归要活下去,即便艰难万分。明月夜,即便如此,我并不希望你懂我的苦衷。因为,我不想你有此经历。我希望……你一世安稳,平安欢喜……”他喃喃道,鸳鸯眼中,流光溢彩。
她愣住,心里却涌生一股温暖与感动。她低下头,轻语:“对不起,我不该妄下揣测。一百几十年的等待,想一想也会恐惧。我一定会帮你再见到珞灵,但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真心的……”
“谢谢……就这么说定了。我帮你逃出生天,你帮我寻回珞灵。”苗逸仙耳尖转动,突然得意道:“说曹操,曹操到,看来救星要来了。”
“我就知道,你在打那小侏儒的主意。”明月夜一挑眉:“还有,苗逸仙,天凤和真凰联手,真的威力无穷吗?那如何,才能打开我的封印呢……”
“我怎么知道?不然,先试试颠龙倒凤的方法?”苗逸仙站起身来,似乎跃跃欲试。遂而,他沉吟片刻,低声道:“明月夜,有机会逃就别放过,我也一样。只有先逃了一个,才能救另一个。懂吗?”
“苗逸仙,小心些,千万……别死。我也一样。”明月夜目光灼灼,轻轻道:“活着,才会有希望。”
苗逸仙长眉微展,他的一双鸳鸯眼眸,仿佛装着碧空与星尘,深邃而幽深。他点点头,犹豫的用纤长手指,轻轻将明月夜耳畔,杂乱的发丝,轻轻拨到耳后弄服帖。那动作娴熟浑然,仿佛已经如此,温暖了一世。
“哥舒知途说的没错。”苗逸仙唇角染笑,语气清浅:“在我成为鬼眼神医之前,曾是金征汗国的最后一位大汗。确切的说,是即将举办继位典礼的大汗。不知道是可惜还是庆幸。那一年,金征汗国覆灭了,我十八岁,离开了黄金城,再没有回去过。”
“金征汗国的前身,是生于草原的游牧民族,后来我们的祖先在莫古都草原建造黄金城作为都城。从开国大汗突兀儿到最后一代灭国储君,也就是我的时代。也有八百多年的历史。金征汗一向骁勇善战,不断将草原十八部的部落一一收服。黄金城,就是用纯金融入模具铸成金砖,搭建而成的巍峨宫殿。远远望去,金碧辉煌,犹如神境。”他微微一笑,眸光神往,似乎陷入了美好回忆。
“以前你竟然如此有钱,那如今怎么又会如此贪财呢?”明月夜忍不住揶揄。
“曾经挥金如土,后来食不果腹,被饿昏过数次,便心生恐惧,总觉得家中余粮丰沛,心里才会踏实。这个,你怎么会不懂呢?”他哂笑。
“也对,穷怕了,饿怕了,伤怕了……”她点点头,狐疑道:“我看过史书,据说金征汗因为最后一位大汗病逝,且并无子嗣,才引发了逆臣叛乱,最终自相残杀因此覆灭。可别海脱脱,你并没有死啊……反而长生不老了,难道你遇到了什么神仙,让你起死回生?”
“胡说八道,我根本就没有死,也没有什么长生之术,和金刚不坏之身。只是衰老的速度比一般人慢许多,而已。”苗逸仙咳嗽几声,没好气道:“再有三个月时间,我的功力就可以恢复到十成。你我联手弄死那个老王八,也会轻松容易得多。不过,他恐怕也算好了时机,不会给我们那么久的时间。不管你信不信命,我们总归挣扎不出。”
“你……真乃天凤转世?那你和我……”明月夜犹豫不决,心怀忐忑。
“别害怕,即便我是天凤你是真凰。我们合作也是珠联璧合,并不会损伤各自的功力。而且,所谓合二为一,不是你想的那种方式。”他暗自好笑:“虽然,我对你认为的方式,也十分擅长。”
“滚,我才没有想到那么龌龊的方法。”她在黑暗中,脸颊炽热。被他说中心事,她有些恼羞成怒。
“我又没说,你想到什么,你怎知龌龊?心中有鬼啊,小美人。”他哂笑:“不过,也许你想到的方式,或许真的能助力我们各自的修行。不如趁此良机,咱们切磋一番?”
只听锁链淅沥沥滑动,她知道他故意取笑吓唬他。她便狠狠用脚踢了他的膝盖,后者痛呼一声,锁链声消失了。
“赶紧说正经事儿。金征汗为何遭此大劫。可与哥舒知途有什么关系?”她追问。
“哥舒知途不过七十几岁,怎么可能有关系。说起来话长,我的父汗与母妃只有我一个孩子。当我出生之际,大巫师便告诉母妃,我乃丙火之命,万万要远离名字中带水的女子。不然,就会夭折。母妃大惊之下,把汗宫中所有名字中有水的女子,都赶出了宫。可我的身体依旧一直羸弱,且既不喜欢骑射,更不爱读书。我只喜欢……查案验尸。”他苦笑。
“你的喜好倒奇怪。”她着实愣了一下:“难怪你的师父是仵作。你父汗任你率性而为,我也拜服了。”
“我师父是个汉人,他叫天青,他的身世十分神秘。听父汗说他当年在沙漠里被牧民救起,满身伤痕只剩下半条命。当时他怀里还护了一个不到周岁的女婴,他说是自己的女儿,叫珞灵。天青师傅是黄金城里最棒的仵作,也是唯一能通过剖尸检验,推算出凶手的神人,屡破奇案,深得父汗敬重。后来,父汗拗不过我,十四岁时许我跟随天青师傅学习查案验尸。珞灵比我小两岁,时常跟着我们帮忙。”
“看来,你父汗还真宠爱你,竟然同意让未来的大汗,去学习验尸。”明月夜感叹道,遂而又微微一笑:“但重点一定不在验尸上,天青师傅的女儿珞灵,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吧。”
“你若问我,珞灵自然是天下最好看,也最聪明的女子,或许旁人看来,她桀骜不驯,古灵精怪。所以,虽然长公主艳冠长安,且诡计多端,我也只认你,是这世上第二个好看和聪明的女子。”苗逸仙浅浅一笑,似乎神往。
“她也极喜胭脂红的衣衫,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不待你挣扎明白,已将你整个人都燃烧殆尽。那么烈,又那么纯粹而魅惑。年少轻狂如我,也深深痴迷于她的石榴裙下。我们自然无悬念的相爱了,爱的百转千回,淋漓尽致。在我们金征汗,远没有你们大常皇室那么多规矩与讲究。只要真心喜欢便能成婚。所以,母妃在我十六岁时,便将珞灵指给我做未来的大汗妃。只待我十八岁接任汗位,便会迎娶佳人。珞灵,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子……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决。还是她,教我的。”
“听起来极好啊。那你们,可成亲了?”她认真的听着,问着。
“临近我十八岁生辰,我突然得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病。紧接着,黄金城附近的草原,燃烧起百年不遇的天火,烧毁帐篷上万,牧民和牛羊也死伤无数。于是,时任大巫师断言,身为天凤转世的我,身边一定有暗水相克。然后,我父汗的兄弟银鼎王骨古尔,带回一个惊人的消息。我的师父天青,本姓池。他的女儿珞灵便是破我命格的天劫之数。”
“天凤怕水?还有这等传说吗。”明月夜困惑道:“听起来,更像个阴谋。这银鼎王骨古尔,莫非有异心?”
“猜对了。骨古尔为了汗位,一直在密谋反叛。他策动了草原十八部的部落首领,只待逼宫谋反。他与大巫师密谋,先是毒杀了天青师傅,又制造了我母妃意外坠马,在草原纵起了大火。我所谓的病,也是被他们悄悄下了慢性毒药,以至于昏迷不醒。我父汗一怒之下,竟然相信了他们的说辞,要将池珞灵活活烧死。”苗逸仙唇角颤抖,情绪突然激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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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七日,黄金城便覆灭了。我带着重伤昏迷的珞灵,一路向东。因为听说,汉人中有医术奇高者,可以起死回生。我们便前往大崇皇城,可在半路上,珞灵便支撑不住了。她满身焦黑,伤口恶化。根本无法再赶路。”他深深叹息一声,有些抽泣之声。
“这也是你后日学医的原因吧……”她唏嘘道:“那……珞灵姑娘可得救了?”
“珞灵已经昏迷多日,近乎气息全无。但我们遇到了一个叫晴童的法师,他的药能缓解珞灵的痛苦,却无法救她的命。他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命数,珞灵的人身已经无法再救治,但她体内的魂魄却可以存放在一颗混元珠中,若将来能找到合适的身体,她便能投胎转世,重新为人。她也会记得所有,关于我们的记忆。我欣喜若狂,却又担忧不已,人的寿命有限,若我不能等到为她找到合适的身体,便老死了。那么我们,便会在轮回中,再次错过。晴童法师说,若你非要逆天改命,便要付出一颗眼睛的代价。你可以再见到珞灵,但你们原有的姻缘将不再。你还会一世凄苦,不得善终。”
“值吗?”明月夜望着他一黑一碧的鸳鸯眼,沉重道:“那你为她找到了合适的身体?”
苗逸仙迟疑了下,摇摇头:“所以,我还不想死。我要等着她回来,哪怕再见一面也好。值吗?如若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即便用一双眼睛,三世凄苦来交换,她的回归。我也心甘情愿。我想再见她,哪怕一面也好。我舍不得忘记她。”
“等等,你不会相中我的身体了吧?”她蓦然警觉,防备的盯着他。
“小美人,虽然你已经很美了,但和珞灵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他不怀好意笑了:“你太瘦了,珞灵可是身材极好的女神呢。”
“混蛋,本来还对你有点儿同情心。如此看来,实在是我多虑。”明月夜冷哼一声,眨巴眨巴眼睛,又怀疑道:“难道,你曾经觊觎我外祖母明媚之身?莫非你这一身伤,是被我外祖父莫千问打的吧?鬼眼神医这么通天的人物,也只有他老人家能如此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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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再说一遍?”她威胁道。
“明媚曾为我疗伤,但根本无法根治我的心疾。她便和莫千问,想骗我喝下一种她亲手酿的酒,聊以忘忧。”
“孟婆汤……”她喃喃道:“那为何,你还能记得……珞灵。”
“我和珞灵,本有三世尘缘。她早已刻在我心里,如何忘得掉?”他苦笑。
“你敢骗我?我便打断你的腿。我会飞鸽传书外祖父,看你说的有几分真。”明月夜刻意活动手腕,不客气道。
“我骗你有我什么好处。我只不过想告诉你,老子不能死,也不想死。咱们得尽快想个办法,逃出这里。”他摇摇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废话,难道我不想逃吗?”她狠狠道:“还真没想到,你这玩世不恭之人,居然也有一颗真心。放心吧,若咱们能逃之夭夭,我帮你找到适合珞灵的肉身。不过,你保证不能因此谋财害命。苗逸仙,我很佩服你的执着。但,我也不赞美你的沉沦。若爱一个人,如何再与旁的女子暧昧不清?”
“岁月,实在太久了。一百多年,即便天煞孤星,也惧怕漫漫长夜的孤单啊。我付出银两,换片刻的暖身。就像你饥饿之时,需要吃胡饼一般。我总归要活下去,即便艰难万分。明月夜,即便如此,我并不希望你懂我的苦衷。因为,我不想你有此经历。我希望……你一世安稳,平安欢喜……”他喃喃道,鸳鸯眼中,流光溢彩。
她愣住,心里却涌生一股温暖与感动。她低下头,轻语:“对不起,我不该妄下揣测。一百几十年的等待,想一想也会恐惧。我一定会帮你再见到珞灵,但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真心的……”
“谢谢……就这么说定了。我帮你逃出生天,你帮我寻回珞灵。”苗逸仙耳尖转动,突然得意道:“说曹操,曹操到,看来救星要来了。”
“我就知道,你在打那小侏儒的主意。”明月夜一挑眉:“还有,苗逸仙,天凤和真凰联手,真的威力无穷吗?那如何,才能打开我的封印呢……”
“我怎么知道?不然,先试试颠龙倒凤的方法?”苗逸仙站起身来,似乎跃跃欲试。遂而,他沉吟片刻,低声道:“明月夜,有机会逃就别放过,我也一样。只有先逃了一个,才能救另一个。懂吗?”
“苗逸仙,小心些,千万……别死。我也一样。”明月夜目光灼灼,轻轻道:“活着,才会有希望。”
苗逸仙长眉微展,他的一双鸳鸯眼眸,仿佛装着碧空与星尘,深邃而幽深。他点点头,犹豫的用纤长手指,轻轻将明月夜耳畔,杂乱的发丝,轻轻拨到耳后弄服帖。那动作娴熟浑然,仿佛已经如此,温暖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