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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九章 这狗血的一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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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宝珠愤怒的飘到冒牌货的身边,清楚的看到她跟所谓的路大少嘴角勾起得意嘲讽的笑,想一把抓花这对『贝、戋』人猖狂的脸,却从他们的身体穿过了。

    她:......

    这下真的懵比了。

    槽!

    遭了!

    之后没多久,郑元宗因病去世,冒牌货带着郑家庞大的产业嫁给路大少,生了龙凤胎,成为整个江州最让人羡慕的女人,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而屹立江州两百多年的郑家,也就此改了姓名。

    可怜,可悲!

    故事发展到这,亲人都死完了,没错,郑家老宅不知怎的一夜起了火,还是在夜里,老祖母跟一众仆人没一个逃出来,全部葬身在了火海里。

    恩。

    一家也算团圆了。

    郑宝珠虽然学问厉害,但人却很单纯,根本没想过父亲祖母的死是有另外的内幕,直到准备去投胎前,最后一次去生前住过的院子看,才发现在她父亲得书房,抽屉里最下面的居然压着一封信。

    “吾女宝珠亲启”

    下面是时间。

    很巧,刚好是在他因病去世的前一天。

    郑宝珠心生疑惑,手却已经把信打开,抽出里面的信纸。

    以下:

    “吾女宝珠,为父眼拙,没有认出那是吾的宝贝女儿,认贼当女宠爱万分......吾要去质问她,到底是为何......”

    ......

    郑宝珠眼泪打湿了信纸,紧咬着嘴唇,“爹......”

    原来,她爹知道了。

    可惜......

    一定是他们,一定是那对狗『贝、戋』人发现了什么,所以把她爹弄成了......弄成了因病去世。

    还有祖母......

    一块通体莹润雪白的玉佩从信封里掉出来,是郑家祖传的宝贝,郑宝珠拿起玉佩,放在手心,双十合十,闭目虔诚许愿,“我要那两个『贝、戋』坯子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要他们死!”

    下一秒,灵魂就消失了。

    思如出现她掉在悬崖下的那个地方。

    山洞里有不少干草干树枝,思如坐在火堆旁,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夜晚。

    外面狂风暴雨乱世桃花,我自独享一方宁静安逸。

    山里空气好。

    思如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她摸摸咕咕叫的肚子,无奈的叹了口气,又得去打猎了。

    捡野果子吃?

    喂喂,一觉起来吃水果不好吧。

    还是要吃荤。

    像昨天那样遇到个蠢兔子肯定不行,思如去河边。

    说是河,不过一条河沟。

    两三米宽,水只到人的膝盖,里面游着许多鱼。

    恩。

    还有虾跟螃蟹。

    思如抿了抿嘴唇,用手捧着溪水洗了把脸,可以说是很清醒的了,再喝了一口,不错,是甘甜的。

    只可惜没有网,只能靠手抓鱼。

    昨天找的调料还有,把鱼处理好,就可以烤了。

    还有虾跟螃蟹。

    虽落难到此,思如也努力让自己的饮食开得满意。

    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做任务。

    一路走走停停,思如吃了许多野味,找了不少山珍。

    她没钱。

    从这个悬崖上去,距离江州也还有好长一段路程。

    没钱可不行。

    别说,这种没开发的山还挺难爬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天道作祟想阻拦她,自打她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在下雨,河里涨水了,本来就泥泞的路更恼火了。

    思如也不慌。

    慢慢来,命要紧。

    而在江州郑家,此刻,一个穿着漂亮洋装头发烫成当下很流行的小卷绑在一起的少女正在拉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撒娇,少女跟郑宝珠长得一模一样。

    冒牌货!

    “爹,你就答应我答应我嘛,好不好,好不好啦!”

    郑元宗被女儿缠得不行,满面宠溺的笑容,“好,好,让丫鬟跟着一起,看上什么买就是!”

    “耶!”

    冒牌货欢呼一声,“爹最好了!”就带着丫鬟跑了。

    郑元宗看着女儿活泼的身影,很欣慰,但又忍不住皱起眉头。当初,他送女儿回老家,结果,没几天女儿就回来了,说从其他地方下车的。

    他又气又担心。

    骂了女儿好一通,却是再也不敢送她回去了。

    但,女儿回来后像是变了个人。

    用一句话来形容,不淑女了。

    言谈举止毫无气质可言,不优雅,也不贵气了。

    神情......

    郑元宗心里是很疑惑的。

    而且,女儿竟然一次都没有跟学生党混在一起!

    也罢。

    兴许是被他吓到,转变了。

    冒牌货得了便宜爹的允许,带着丫鬟打算出去买买买。

    当然要买了!

    想她自小父母双亡靠小偷小摸才长到这么大的,又逢乱世,小老百姓谁家日子都不好过,没钱。

    她能偷的有限。

    运气好,一日三餐有着落,运气不好,就得饿肚子了。

    更别提那好衣裳好首饰了。

    如今靠运气摊上一个有钱的好爹,这么多天,她已经深切感受到作为富家千金过的日子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那衣柜里,一柜子都是漂亮的衣裙,中式的西式的,还有梳妆桌上,随便打开一个箱子都是珠宝。

    闪闪发亮。

    她眼睛都快被闪瞎了。

    手指都在颤抖,这些,都......都是她的了!

    饭,没错,尤其是饭菜,没一餐都少不了荤的。

    早餐至少有七八种可选。

    饺子,燕窝粥,泡菜,小菜,面,油条豆浆银耳汤......

    每天不重样。

    这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冒牌货真的嫉妒死那个被她退下火车的真千金了。

    明明长着一样的脸,为什么自己就是个乞丐小偷!

    一个在苦水里泡着,一个在蜜罐里长大。

    冒牌货没有半点的后悔害怕,她只盼着真千金真的死了。

    心里想着事,走路就没长眼睛,周围退在一边的百姓跟丫鬟,惊恐的看着丝毫不让的冒牌货。

    卧槽吃了豹子胆呀!

    只见迎面而来是一群身穿制服牛高马大的路大少一伙。

    冒牌货......

    就撞上了最前面那人。

    她这才反应过来,抬起头,一张美丽的脸写满不满。

    娇喝道,“你这人怎么回事,走路不看路的吗?撞到人了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看什么看!没见过本小『姐』这么漂亮优秀的美人吗?再看,你再看,小心我挖掉你的眼珠子!登徒子!”

    路大少就笑了,笑容十分灿烂,“很好,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记住你了。”

    丫鬟忙上前拉着冒牌货后退,小声道,“你......你别记着我家小『姐』,你记我家老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