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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二章 坑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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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夫也注意到自己的失态,他垂下眼眸,并没有去看那些怀疑的目光,“咱们义军从最开始只有一百多人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又陆续搞了很多事情,早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他抬头,环视一周,目光如炬,很有气势。

    “在座的各位只怕早就被朝廷注意,如果老夫没猜错的话,突降猛将,守住平远城是其一,更重要是把周边的义军势力,铲除掉。”

    很笃定。

    书房寂静无声。

    刚才有猜疑的人都在心底鄙视自己,军师如此大公无私心怀天下的人,会做那等自私自利的事吗?

    惭愧惭愧。

    稳坐主位的刘成义也说道,“军师说得没错,那聂飞斧到平远城已有两月,想来已把周边势力查摸清楚,书房里肯定放着义军将领的画像,所以,潜入暗杀此事,得另外寻人。”

    “可,找谁?”

    底下的将士提出疑问。

    恩。

    潜入倒是其次,但要把那飞斧将军斩杀,在武力上就不能一般,必须有足够的把握。

    书房陷入沉思。

    反正在印象中是没有人能跟刘秀璋武力值相当的。

    当然,还要机灵。

    刘成义沉吟道,“此事就交给军师去办了,各位将军务必要协助,尽快把人选出来。”

    “是。”

    接下来又讨论了片刻,就散会了。

    “岳父大人。”

    李长夫刚走出书房就被刘秀璋喊住,他脸上带着一贯的没心没肺,“我们一起回府呀。”

    恩。

    虽然李兰芝名为小妾,但刘秀璋确实把李长夫当亲爹对待的,甚至比对正经岳父还好。

    两人并肩而行。

    期间刘秀璋也问了为何不让他去,李长夫只敷衍。

    呵。

    他当然不可能告诉乘龙快婿说你将来是要当皇帝的,这种粗活怎能亲自动手,交给底下人去做就行了,你得天承佑只需坐享其成。

    重要的是万一被伤到,或是运气不好被俘虏……

    emmm

    干脆别去,万事如意。

    俗话说有风的地方就没有秘密。

    总兵大人自信一笑,他深沉的黑眸望向天际。

    兰芝,等我。

    挑选精兵的过程是痛苦的,原以为多少都能有几个隐藏的高手,恩,属于想投奔却找不到途径的那种,但一番比赛下来,真没有。

    实力都差不多。

    湘城义军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刘成义之前手下的兵,但占很少数,再就是投诚归降收编后的土匪山贼,在总人数中占了小半,第三种便是深受朝廷压迫的流民难民农民,占绝大部份,缺点就是武力值真的太低了。

    没办法。

    就从鸡蛋里挑骨头……呃,挑兵里最强的。

    有八个人。

    都是有一点武学基础的。

    刘成义看着底下的几人,眉头皱的很紧。

    有点虚。

    总感觉会失败。

    而且从这几人身上并看不出是机灵灵活的。

    很死板。

    关键他认出大部分是原先手底下的兵,另外就是山里的匪,一方兵气十足,一方匪气十足……

    拜托。

    一眼就被守城的士兵看出来的。

    刘成义脸很木,摆手让几人下去,他愁眉不展。

    真的。

    脑里浮现出刘秀璋的脸,真心觉得没人比他更合适。

    “来人,去请刘小将。”

    “是。”

    最气是李长夫。

    啪!

    把手里的兵书重重的砸到桌子上,溅起一片墨汁。

    “让将军来见我。”

    他目光阴沉如水,仿佛那深潭里潜藏着怪兽。

    刘秀璋正在收拾东西。

    陈素仪埋怨道,“那么多人不选,怎么就让你去。”

    刘秀璋很得意。

    “那说明你夫君我能力出众,除了我别人都不行。”

    他凑到陈素仪身边,“夫人,等为夫把那厮杀了,拿下平远城,到时候不管是金银珠宝还是绫罗绸缎你可劲儿的挑,看上啥拿啥。”

    “切!”

    陈素仪斜楞了他一眼,“谁稀罕。”

    “是是。”

    他谄媚,“夫人不稀罕,是为夫想给夫人最好的。”

    最好?

    陈素仪从鼻子里哼了声,“别到时候又给我找个姐妹回来,本夫人就谢天谢地了。”

    讲真。

    她现在是怕了。

    自家夫君虽然容貌显老脸皮又垮,还没什么才华,一副油头滑脑的样子,奈何就是招烂桃花,那些小姑娘跟没见过男人似的尽扑过来。

    讨厌!

    不知道是有妇之夫吗?

    现在的人越来越没羞耻心了,倒贴上门不要名份都干。

    刘秀璋:……

    第二天就走了。

    他本来想装扮成一个平民,但考虑到容易被发现,毕竟平远城现在查得很严,守门小兵十分尽职,万一被认出,不被逮到就是好的了。

    恩。

    角色扮演。

    乞丐。

    走在绿树青草的小路上,头顶是明媚并不灼热的阳光,他心情极好,呼吸着带花香的空气,嘴里哼着歌,“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啦啦啦……”

    很脏。

    头发凌乱得像鸡窝。

    脸上抹着漆黑的锅底灰,身上的破布烂衫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馊臭味,他手里还端着个破碗。

    “鞋儿破,帽儿破,哒哒哒哒……”

    一路上逍遥自在。

    还结识了丐帮的长老,并同行。

    长老头发花白如同枯草很凌乱,从怀里摸出个雪白的馒头咬了一口,随手往头上一摸。

    咔嘣。

    刘秀璋很好奇的看着。

    长老咧开嘴笑,露出两排暗黄发黑满是牙粪的牙齿,“嘿嘿,就吃馒头太单调,加点肉。”

    刘秀璋:呕。

    但并没有呕出来。

    虽然内心反胃得要死,面上却奉承道,“呀!老爷子你真厉害,这都能想得到。”

    还竖起大拇指。

    长老一脸得意。

    “那是。”

    “俺们当乞丐的一年也吃不上一顿肉,这心里又想,反正头上的虱子留着也是浪费。”

    “长在头上也干净。”

    “别说,这嚼起来比花生米炒胡豆还要香。”

    “不如你试试?”

    说罢就又从头上摸出一只,惊呼道,“哟,这只肥!”

    刘秀璋脸都快僵掉了。

    他下意识摇头,老乞丐也没再说什么,喜滋滋的把虱子丢进嘴里,眯着眼睛享受道,“真好。”

    “我知道你是嫌弃老头子的虱子脏,没关系,谁都年轻过,等你做乞丐久了就知道了。”

    理解。

    “嫌脏的话,俺们也可以把养虱子的办法教给你,不收费,保证养出来的又肥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