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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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避难

    若放在平时,朱芳百自然要好好打量这人一番,奈何这人此时突然出现,她实在是没什么好心情。

    纵然面前人长得帅些,她也没什么好脸摆出来,只挑眉道:“公子雅兴,偷窥女子更衣?”

    男子谦然,“不敢不敢,非礼未视。”

    “你视什么了?”

    “……”

    眼见面前女子面庞清秀,说出的话竟不带一丝羞只见恼,再看脸上竟是坦荡怒意,男子顿了顿,才道:“只见姑娘挽发换衣,仅此而已。”

    喔,这不就是全看了吗?

    朱芳百不气反笑,“公子此举,有碍我女儿闺誉,公子可要如何补偿?”

    男子似是思考良久,微皱眉道:“天色已晚,姑娘孤身行走有些不妥,不若在下送姑娘回家,以表歉意。”

    “好。”朱芳百回答的干脆利落。

    男子似乎有些意外,然而面前女子此时已大摇大摆地走出巷角。他盯了女子背影一瞬,接着便跟上了女子步伐。

    此时街上已然人烟稀少,户户门前稀稀落落地点起灯笼来,已落于西山的太阳斜斜投下的暮色橙红已然不能让人看清前路。

    二人走的都不快,却不似刚才在巷角斗嘴你来我往,这一路二人极少话,似乎各怀心思。

    几个街巷外凶恶家丁们还在大张旗鼓地找下午的打人者,朱芳百神色坦然不动,身侧男子也丝毫没有在意的样子。穿过一条街又往里拐了两个巷口,朱芳百方停步在一户人家门口道:“到了。”

    身侧男子正打量着这户人家房屋模样,朱芳百已然踏上门阶转身道:“今日一遇也算是与公子结缘,公子请回吧。”

    说罢,还稍稍欠身为礼。

    男子微一挑眉,突然道:“敢问姑娘芳名?”

    朱芳百别开脸,露出稍稍的羞赧神色,半晌稍有为难地指了指旁边不远处的一株木兰花。

    “木兰?”男子低念一声,转首欲看朱芳百反应,却见她已低首不语,突然间将手中折扇塞到自己手里。

    他一愣,便听女子低声细语,语中尽是羞涩之意:“公子若有意,今年乞巧,请再携此扇来我家。”

    说罢,推开门一条缝便进去了,再没看他一眼。那姿态神色,当真像春心萌动。

    春天了啊……

    男子握住那把折扇,回首注视了那株已然盛开满树花的木兰树许久,半晌低低一笑,转身问过路人:“敢问此户人家姓什么?”

    那人看男子脸先是痴了一瞬,半晌才道:“这是……这是花大嫂家……”

    “花木兰?”男子低低念了一声,笑了笑,“好名字。”

    他转身,便洒然向大街上走去。

    刚从巷口出来走了几步,他便忽然听见身后脚步杂乱,一回头,却已是那在街巷上喧嚣半日的家丁们齐齐冲他怒目而视。

    “那是公子的扇子!就是这人!公子说了,一个俊俏的白衣小哥!”

    日上三竿之时朱芳百才从花大嫂房里走出来,轻车熟路地摸到了厨房,眼见炉子上放这个砂锅,用手一试,果然是暖热微烫,正是她最喜欢的温度。

    朱芳百不觉咧开了嘴,双手往上一探就要把整个小砂锅搬走,却正好听见门外有脚步声。一回头,眼见着花大嫂正往她这儿看,朱芳百讪笑两声。

    偷粥罪就这么被逮了个现行。

    她一边闷头吃粥,热心肠的花大嫂一边数落她。

    “娆儿也是个大姑娘了,虽然也不是那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晚上出门到底要注意着些。昨天一天找不着人,天都黑了才到大嫂这来,你可知道你爹娘多着急?——哎哟慢点喝慢点喝,小心烫着了……中午也在大嫂这儿吃吧?大嫂给你下点面条吃咋样?”

    朱芳百听着那“娆儿”先一个瑟缩,而后才从砂锅里抬起头来心虚地问道:“昨儿个我交代李二哥了,就说我一直在铺子里呆着呢,我爹娘怎么突然不放心了?还去铺子里找了不成?”

    “呦呵!”

    花大嫂瞪大了眼睛,“昨儿个尚书府的那公子哥好像被打了,奴才们满街找人,又是搜屋又是砸店的,闹腾到夜里才停,你爹娘怎么放心的了?李家老二也不敢一直瞒着,怕你出事儿,早就出去找你了!”

    朱芳百讪笑两声——昨儿个自打遇上那白衣男子后,她盘算了许久怎么把这人甩开,带他在城里兜了不少圈子,看来兜圈子的时候里,家里已经开始大张旗鼓地找她了。

    “不过娆儿猜怎么着?”花大嫂突然向她笑,眼睛里又是紧张又是兴奋。

    朱芳百眨了眨眼——还能怎么着?她回花大嫂这儿的时候,那帮家丁不是还在折腾吗?

    “那帮奴才被揍了!我听说,回去的时候一个个外套都被扒下来了,出手的大侠是个白衣公子,手里攥着把折扇,一下两下的就把那帮狗腿子全制服了……”

    花大嫂平日里不是个碎嘴子的主儿,此时花大嫂如此兴奋,无非是因为尚书府那公子平常欺行霸市多了,实在是臭名远扬。

    不过朱芳百现在可没心思想这个,她呆呆地望着花大嫂脸上笑出的红晕——

    折扇大侠?

    该不会是昨天那白衣男子吧?

    在花大嫂家用完午饭朱芳百便往自己家铺子里去了,一边去一边回想昨日下午与那白衣男子同行的情形,怎么想怎么不觉得那男子身上有什么游侠气质。

    她不得不说那是个俊朗标致的人物,身上白衣简单素洁,袍摆密绣的金丝云纹却没逃过她眼睛。她原以为这应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少爷。

    而在天齐王朝重文轻武的背景下,公子少爷多不习武,只练策论文赋。会武功的江湖世家子,则都带有浓厚的江湖气息,她不会看不出来。

    若放在十年前,朱芳百可能便认为这气质好武功高穿得好长得好的帅哥是哪家世子王爷的,可在天齐过了十七年,朱芳百早已对言情小说里的桥段失去了信心。

    她只是生在了一个普通的生意人家,家里经营着三四家布店,不是郡主公主也不是相府小姐;吴州城里也没什么名门贵族,除了那只养出一个恶贯满盈公子哥的尚书本家。

    更没什么大户人家可算了;她十岁跟着打点店中上下,阅人无数,也都是古代城镇里的普通人;路见不平出手相救的事她也没少做。

    也没救到哪位落魄贵族,倒是救了个城东的秀才,一只叫黄花的母猫,还有如今在她家店里做伙计的李二哥。

    小说主人公型适龄男性没见到过,倒是家里的爹娘没日没夜地为她婚事发愁。整日念叨女儿都已经十七了。

    怎么还不想着嫁人的事儿呢,逼得她成天往外跑,不是在铺子里看着,就是到花大嫂家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