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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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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之间总是容易熟络,木成木念兄妹照顾罗宾的这段时日,三人便厮混得如同一起长大的发小般亲密,便是部落里的其他人,也没拿罗宾当外人看,而罗宾也对整个木子部落上下心怀感激。

    罗宾伤愈后又仔细分析了一下自己遇险的的前前后后,觉得出现这种状况,主要还是自己的生存能力太差了,不由得让他又想起了陈天奇的教诲,先提升自己的能力,再来谈找到父母的可能。

    这次逃离计划,到达边界森林前还算是顺利,进入森林遭遇赵坤等人之后则是一路疲于奔命,更是被逼得跳崖,然后又是稀里糊涂中了毒,差点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归根结底就是自己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不足,没有很好的应对方式。

    罗宾痛定思痛,决定先不急着离开,先跟木子部落的人们学习一些在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技能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罗宾跟族长沟通后,作出了留下来的决定,族长当即表示欢迎,最开心的还是木成木念兄妹,因为他们多了个伙伴。

    部落不养闲人,族长给罗宾分配的任务就是随木成兄妹做一些日常的琐事,比如到部落周围采集药材,帮助整理药材,照顾牲口之类的。

    随着罗宾跟着木成兄妹做日常任务,他对整个木子部落也越来越了解,越来越喜欢,慢慢地融入到部落生活中来。

    当初罗宾刚进部落时,就觉得这个部落和传说中的荒民部落不一样,随着对木子部落的慢慢了解,也就知道了原因:木子部落是一个医疗服务部落。

    荒民部落其实也可以按每个部落的特点做一些细分,而按大的类别来分,则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武力型部落,一类是服务型部落。

    武力型部落,顾名思义就是依仗武力而存活的部落,这也是荒民部落中最多的一类,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荒民才被城市里生活的那些市民认为是野蛮暴力残忍的象征。

    这些武力型部落中,可谓是全民皆兵,个个能征善战,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粗暴,能动手解决的,绝不会动嘴,他们拥有强大的火力,和极为灵活的机动性,大多数居无定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其称为部落,不如称为流寇。

    这种荒民部落,大多是几百年前世界大战最前线的军人后裔组成的,战争平息后,这些军人先辈们是最后撤离战场的,等待他们的却是被抛弃的命运,各个城市以人口饱和资源不足的理由拒绝了他们,愤怒仇恨充斥在这些热血军人的心里,他们要报复,更要生存,于是这些军人开始凭借自己的武力优势对城市进行暴力掠夺,一代代的薪火相传下来,就形成了如今的武力型荒民部落。

    这种武力类型的部落,大多数还算有原则,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其他的荒民部落做出攻击行为,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武力型部落,则是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城市市民也好,荒民部落也罢,都是他们劫掠的对象,这样的荒民部落不仅是城市市民极度仇视的,在荒民部落中也是臭名昭著。

    而服务型部落,就是可以为其他部落提供服务的,这些部落大多是由有一技之长,却因为破产或其他类似的原因,已经在城市无法立足,不得不离开的人组成的。

    这样的部落属于荒民部落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足够的武力能让他们像武力型部落那样通过暴力手段获取自己所需的资源,他们的武力甚至连自保都难说,因此在荒民部落中的地位不高,之所以能存在下去,只是因为武力型部落有用得到他们的地方,而这样的部落在城市人眼里也是不受待见的失败者联盟。

    木子部落就是一个可以为其他荒民部落提供医疗服务的部落,罗宾能活下来,也是他的运气好,能遇到一个医疗服务部落,若换做遇到的是其他类型的部落,他可能已经死了。

    整个木子部落看起来宁静祥和,人们安居乐业,其实他们生活得很不容易,由于几乎没有武力,经常会遇到“看霸王病”的人,一些武力型部落,仗着自己强大的武力,来看个病疗个伤什么的,讲道义的往往会留下一些物资当作诊金,而更有一些不仅没有任何报酬,甚至还恶语相向。

    这就导致木子部落很是拮据,先进设备极少,而且几乎都是用于治病救人的,连机动车都没有,得亏是依着一片绿洲,可以养些骆驼马匹之类的牲口,这些牲口平时可以帮部落的人们解决一些运输问题,而部落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看病和卖药,和其他一些服务类型的部落之间互通有无,才得以维持下去。

    罗宾就在这种氛围下,跟着木成兄妹做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在学习如何辨认药材,如何在沙漠环境中生存,还学会了骑马,甚至一般的小病他都会看了,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发现根叔是一位深藏不露的格斗高手,于是罗宾有事无事就会缠着他教自己两手,日子久了,根叔就连压箱底的本事都被罗宾学了去。

    充满快乐而充实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眨眼间,罗宾就在木子部落生活了两年,年满十八的罗宾成了一个高大帅气的青年男子,不仅完全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荒民,而且和木CD已经成长到能独挡一面了。

    这一天,又是黑市交易日,所谓的黑市,其实只是荒民部落之间互通有无相互交易的一个集市,每半个月开一次,一次开三天,一到黑市开市的日子,只要不是离得太远的荒民部落基本都会派人赶去参加。

    这次将是木成和罗宾两人带队,他们将带着部落生产的药品去到黑市完成交易,而木念刚好当天要去另一个部落去接收一项已经谈妥的交易物资,不然,她一定会跟着一起去黑市。

    每次黑市交易日,都是热闹非凡,各种商品玲琅满目,当然也不缺小女生喜欢的各种化妆品,衣服,饰品之类的,这也是木念几乎每次都缠着领队把她带过去的原因。

    这次她的任务耽误了去黑市的机会,让一肚子的不乐意,连和罗宾他们道别都显得有些气呼呼的。

    “快走吧,快走吧!反正你们不想带我,每次都躲着我。”

    木成很无奈。

    “妹妹,别闹了,你自己还有任务没做呢!”

    “反正那东西又不会跑,早点去,晚点去不都一样!?”

    木念有点胡搅蛮缠。

    木成只得使出杀手锏:“那你自己去跟爸说吧,看他同不同意!”

    仅一下就让木念没招了,虽然族长很宠她,但涉及到任务的事情,那他就是一个很讲原则的人,说要完成什么,就一定要按预期做到,谁都没得商量,自己的亲女儿都不行。

    罗宾见到木念失落的样子,有些不忍心。

    “念妹妹,你想要点什么,不如我帮你带回来啊?”

    “啊?不太好吧……”

    木念没来由的脸一红,看到罗宾和木成两人互望一眼,都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就气不打一处来。

    “女孩子家的私人物品,行了吧!懒得理你们了,我先走啦。”

    说完,转过身,气呼呼的走了,不一会就见她骑了一匹马,往她的任务目的地奔腾而去。

    罗宾和木成又互望一眼,还是一脸的不解,都摇了摇头,变领着队伍向黑市进发了。

    黑市交易地点离木子部落不算太远,罗宾二人带着队伍,走得并不快,从早上太阳刚刚升起没多久就出发,到达集市时,用了也只不过3个小时不到。

    还未进到集市,远远便可以听到那里人声鼎沸,等真正走进去时,虽然罗宾和木CD不是第一次来黑市了,但还是被诸多摊位上的商品和此起彼伏的叫卖声给刺激得很兴奋。

    “瞧一瞧,看一看,最新款的城市女装,穿上它,包你回头率百分之一百啊!”

    一个胖子拿着一件晚礼服在那里叫卖。

    罗宾看得直摇头,荒民要是真穿这个出去,那她就什么都别想干了,不过回头率倒真有可能是百分百的!

    前面又一商贩高声吆喝:“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最便宜的猎枪,射程远,精度高,威力大,绝对的高性价比,有兴趣的来看看啊!”

    罗宾用肩碰了一下木成,示意他要不要考虑买支枪,木成摇了摇头,罗宾就知道木成不会买这种在他看起来充满凶戾之气的东西,故意逗他的。

    二人一路走,一路对各种商品品头论足的,到了一处还未有人支摊的地方也铺开木子部落的商品,将部落自产的各种药物分门别类,按照一定规则摆得整整齐齐,就等有人来照顾生意了。

    药品在荒民部落中比较紧俏,是以罗宾和木成并不急躁,摊位摆好,两人就好整以暇地坐在那里继续品评旁边别的商家的东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