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当年的案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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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于小菲接受速度很快,可是也没能提供出什么来。
据她说,事发当时,她根本就没有在上班,而是请了感冒假在住所里,不然会传染给单位里的人还有客人们的。
高新区警方的人当时也没有走访到她,她对那起事件的起因半点不知,结果则是听他人推断的。
方乐问于小菲是不是有其他员工那晚在上班,可以进行咨询,于小菲却说别忙了,那次KTV被关停,原老板出售这里不干了,原先的员工除了她以外,也全都辞了职,不知去向。
方乐有点儿惊讶:“怎么走地这么干净?”
据他所观察到的,这家KTV的现有员工人数有不少,原来肯定也很多。
于小菲叹息,说:“那次事件后,KTV收到过死亡威胁信。”
“死亡威胁信?”
“对……大家都担心自己的个人安全,加上被勒令关停整顿后,前途未明,干脆就接二连三辞职了。”
“那你怎么留下来了?”
“新老板亲自找到了我,想找个领班,看上了我。”
“这样啊。”
曲卿:“当时是谁发的死亡威胁信?”
于小菲:“不知道啊,警方好像是没能查出来,因为那是打印文字,上头也没有任何指纹。”
“那位以前的老板去哪儿了?”
于小菲:“这就不知道了,或许去外地发展了,或许出国了,反正在本地我是再没有听见过。”
可这样一来,难道就再也找不到当年事件的直接现场证人了?
无奈离开于小菲,方乐忽说:“对了,沐荷脖颈受到袭击,肯定不可能自己去就医的,当时是谁送她去光明医院诊治的呢?”
“热心的其他客人?还是KTV的员工?原来的老板?”
曲卿:“或许可以再去光明医院。”
医院不太可能在医疗记录里写这样的细节,可是事件还没超过两年,医院的人总不能也换了一茬,完全有可能被医院里的人认记下来身份或是脸的。
而方乐的意思就是,这个送沐荷去医院的人,也有概率就是事件的目击者。
最起码这个人将比其他那些客人要好寻找得多。
之前那些混混们当然也可以查问,但那些人对那起事件全都讳莫如深,再去找他们,也都是无用功。
两人正要再去医院,大何就来了电话。
这么短的时间里,大何跟小韩是不可能完成探视提审任务的,估计只是找到了那个盛非凡的服刑地址,所以曲卿接通后就问:“查到盛非凡在哪里服刑了吗?”
那边的大何却口吻古怪,说:“头儿,情况有点儿怪,要不在分局里细说吧。”
情况有点儿怪?又发生了什么情况?
在分局聚首后,曲卿和方乐才了解到了大何所指。
原来,当年那起案子还有后续。
在侦讯阶段认罪的盛非凡,却在庭审时当场反口,说高新区分局在审讯他的过程中,涉嫌高压审讯,变相虐待,是刑讯逼供。
这个反口,立马在庭审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当时的媒体还有所播报。
而之后,盛非凡的家人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干脆对盛非凡展开了无罪辩护。
方乐吐槽:“这也能无罪辩护?是不是西方讼棍片子看多了?”
大何严肃摇摇头,说:“不,盛非凡方面,并不是胡搅蛮缠。”
“当年高新区分局所提供的证据、线索的确稍显薄弱。”
方乐:“不是有凶器吗?”
大何:“是啊,是一把他口袋儿里藏着的带血的匕首。”
“问题是,这把匕首上面,并没有沾染到他本人的指纹,具体说,是没有任何人的指纹。”
“他坐着别人的摩托肇事的时候,交警发现了他口袋外侧的血,没有让他伸手自己去掏,而是让他把口袋儿里的东西倾倒出来。”
“这是其一。”
“其二是事发的时候,KTV舞场里灯光被调暗,变成了旋转灯,忽闪来去,监控根本没能直接拍到行凶发生的场面,毕竟当时两帮人群殴,实在太混乱了。”
“这个监控的证据不足。”
“其三就是其他人的证词了。”
“主要是其他客人、KTV员工等等的证词,这些证词也只是说疑似的行凶者跟盛非凡发型等外在相似,没一个能指认出他的脸,说凶手就是他的。”
“高新区分局当然不认为是自己错误,毕竟证据薄弱不意味着就是查错了。”
方乐:“那盛非凡怎么解释自己口袋儿里有一把带血匕首的呢?”
大何:“盛非凡的公开说法是,他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舞场里出现了变故,他们这些参与群殴的都吓的一哄而散,他就和另一面同伴乘着来时的摩托想着急速逃离,脱离麻烦,起码在离开KTV,直到被交警拦截下来前,他那个口袋儿没有被任何人碰过,就算他那名开摩托的同伴也没有。”
“所以盛非凡认为是在舞场事发后,混乱的过程里,有人将那把凶器藏到了他口袋儿里,对他栽赃嫁祸。”
“也即,那个将凶器藏放进他口袋里的人,才是真正伤害受害人沐荷的凶手。”
栽赃嫁祸?
方乐瞬间沉思,又问:“高新区分局的同行是怎么回应的?”
大何:“法院让高新区分局补充侦查,高新区分局于是查了KTV出口处的进出监控,这个监控能拍摄到事发前后所有进出KTV的客人、员工,经过排除法证实,只有盛非凡本人,才有着不少证人所指认出的那种形态、色彩的头发。”
“于是高新区分局坚持自己的侦查结果没有错,认为盛非凡只是想找借口脱罪。”
方乐:“那么法院的判罚?”
小韩回答:“法院最终判定,高新区分局的指控证据存在瑕疵,盛非凡的故意伤害致死罪名不成立,但是盛非凡涉嫌携带利器、寻衅滋事罪,被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方乐:“一年半?”
“那不是已经释放出来了?”
大何:“是啊,根据监狱方面的服刑记录,盛非凡出狱已经有两个月了。”
曲卿扫视其他人:“你们怎么看?”
大鲁小鲁:
“这家伙肯定不是无辜的,他就是凶手,这样在庭审的时候反口的犯人多了,没有几个真的无辜。”
“对啊,虽然判他有罪的直接证据不足,可间接证据有啊。”
剩下的人也大多这种逻辑。
方乐:“曲队,接下来怎么办?”
曲卿:“嗯……”
“还是兵分三路。”
“大鲁、小鲁,你俩去一趟光明医院,查一查当时是谁送沐荷去的医院。”
“啊?头儿,为啥去查那个啊?”小鲁略不明白。
大鲁猜测:“估计是想找到那个人,问一下事发的证词啥的吧。”
“方乐,你跟我去找那位盛非凡。”
这个出狱的盛非凡,虽然是疑凶,但也是事件的见证人之一。
只是他会不会对警方再次开口,会不会配合警方的问话,就不得而知了。
大何跟小韩:“那我俩呢?”
“你俩啊。”
曲卿提出了一个乍听稍显古怪的要求。
方乐听到这个要求的内容,挺意外地瞅了曲队长一眼。
心想,曲队长某种层面上还真是出乎预料的敏锐呢……
虽然于小菲接受速度很快,可是也没能提供出什么来。
据她说,事发当时,她根本就没有在上班,而是请了感冒假在住所里,不然会传染给单位里的人还有客人们的。
高新区警方的人当时也没有走访到她,她对那起事件的起因半点不知,结果则是听他人推断的。
方乐问于小菲是不是有其他员工那晚在上班,可以进行咨询,于小菲却说别忙了,那次KTV被关停,原老板出售这里不干了,原先的员工除了她以外,也全都辞了职,不知去向。
方乐有点儿惊讶:“怎么走地这么干净?”
据他所观察到的,这家KTV的现有员工人数有不少,原来肯定也很多。
于小菲叹息,说:“那次事件后,KTV收到过死亡威胁信。”
“死亡威胁信?”
“对……大家都担心自己的个人安全,加上被勒令关停整顿后,前途未明,干脆就接二连三辞职了。”
“那你怎么留下来了?”
“新老板亲自找到了我,想找个领班,看上了我。”
“这样啊。”
曲卿:“当时是谁发的死亡威胁信?”
于小菲:“不知道啊,警方好像是没能查出来,因为那是打印文字,上头也没有任何指纹。”
“那位以前的老板去哪儿了?”
于小菲:“这就不知道了,或许去外地发展了,或许出国了,反正在本地我是再没有听见过。”
可这样一来,难道就再也找不到当年事件的直接现场证人了?
无奈离开于小菲,方乐忽说:“对了,沐荷脖颈受到袭击,肯定不可能自己去就医的,当时是谁送她去光明医院诊治的呢?”
“热心的其他客人?还是KTV的员工?原来的老板?”
曲卿:“或许可以再去光明医院。”
医院不太可能在医疗记录里写这样的细节,可是事件还没超过两年,医院的人总不能也换了一茬,完全有可能被医院里的人认记下来身份或是脸的。
而方乐的意思就是,这个送沐荷去医院的人,也有概率就是事件的目击者。
最起码这个人将比其他那些客人要好寻找得多。
之前那些混混们当然也可以查问,但那些人对那起事件全都讳莫如深,再去找他们,也都是无用功。
两人正要再去医院,大何就来了电话。
这么短的时间里,大何跟小韩是不可能完成探视提审任务的,估计只是找到了那个盛非凡的服刑地址,所以曲卿接通后就问:“查到盛非凡在哪里服刑了吗?”
那边的大何却口吻古怪,说:“头儿,情况有点儿怪,要不在分局里细说吧。”
情况有点儿怪?又发生了什么情况?
在分局聚首后,曲卿和方乐才了解到了大何所指。
原来,当年那起案子还有后续。
在侦讯阶段认罪的盛非凡,却在庭审时当场反口,说高新区分局在审讯他的过程中,涉嫌高压审讯,变相虐待,是刑讯逼供。
这个反口,立马在庭审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当时的媒体还有所播报。
而之后,盛非凡的家人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干脆对盛非凡展开了无罪辩护。
方乐吐槽:“这也能无罪辩护?是不是西方讼棍片子看多了?”
大何严肃摇摇头,说:“不,盛非凡方面,并不是胡搅蛮缠。”
“当年高新区分局所提供的证据、线索的确稍显薄弱。”
方乐:“不是有凶器吗?”
大何:“是啊,是一把他口袋儿里藏着的带血的匕首。”
“问题是,这把匕首上面,并没有沾染到他本人的指纹,具体说,是没有任何人的指纹。”
“他坐着别人的摩托肇事的时候,交警发现了他口袋外侧的血,没有让他伸手自己去掏,而是让他把口袋儿里的东西倾倒出来。”
“这是其一。”
“其二是事发的时候,KTV舞场里灯光被调暗,变成了旋转灯,忽闪来去,监控根本没能直接拍到行凶发生的场面,毕竟当时两帮人群殴,实在太混乱了。”
“这个监控的证据不足。”
“其三就是其他人的证词了。”
“主要是其他客人、KTV员工等等的证词,这些证词也只是说疑似的行凶者跟盛非凡发型等外在相似,没一个能指认出他的脸,说凶手就是他的。”
“高新区分局当然不认为是自己错误,毕竟证据薄弱不意味着就是查错了。”
方乐:“那盛非凡怎么解释自己口袋儿里有一把带血匕首的呢?”
大何:“盛非凡的公开说法是,他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舞场里出现了变故,他们这些参与群殴的都吓的一哄而散,他就和另一面同伴乘着来时的摩托想着急速逃离,脱离麻烦,起码在离开KTV,直到被交警拦截下来前,他那个口袋儿没有被任何人碰过,就算他那名开摩托的同伴也没有。”
“所以盛非凡认为是在舞场事发后,混乱的过程里,有人将那把凶器藏到了他口袋儿里,对他栽赃嫁祸。”
“也即,那个将凶器藏放进他口袋里的人,才是真正伤害受害人沐荷的凶手。”
栽赃嫁祸?
方乐瞬间沉思,又问:“高新区分局的同行是怎么回应的?”
大何:“法院让高新区分局补充侦查,高新区分局于是查了KTV出口处的进出监控,这个监控能拍摄到事发前后所有进出KTV的客人、员工,经过排除法证实,只有盛非凡本人,才有着不少证人所指认出的那种形态、色彩的头发。”
“于是高新区分局坚持自己的侦查结果没有错,认为盛非凡只是想找借口脱罪。”
方乐:“那么法院的判罚?”
小韩回答:“法院最终判定,高新区分局的指控证据存在瑕疵,盛非凡的故意伤害致死罪名不成立,但是盛非凡涉嫌携带利器、寻衅滋事罪,被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方乐:“一年半?”
“那不是已经释放出来了?”
大何:“是啊,根据监狱方面的服刑记录,盛非凡出狱已经有两个月了。”
曲卿扫视其他人:“你们怎么看?”
大鲁小鲁:
“这家伙肯定不是无辜的,他就是凶手,这样在庭审的时候反口的犯人多了,没有几个真的无辜。”
“对啊,虽然判他有罪的直接证据不足,可间接证据有啊。”
剩下的人也大多这种逻辑。
方乐:“曲队,接下来怎么办?”
曲卿:“嗯……”
“还是兵分三路。”
“大鲁、小鲁,你俩去一趟光明医院,查一查当时是谁送沐荷去的医院。”
“啊?头儿,为啥去查那个啊?”小鲁略不明白。
大鲁猜测:“估计是想找到那个人,问一下事发的证词啥的吧。”
“方乐,你跟我去找那位盛非凡。”
这个出狱的盛非凡,虽然是疑凶,但也是事件的见证人之一。
只是他会不会对警方再次开口,会不会配合警方的问话,就不得而知了。
大何跟小韩:“那我俩呢?”
“你俩啊。”
曲卿提出了一个乍听稍显古怪的要求。
方乐听到这个要求的内容,挺意外地瞅了曲队长一眼。
心想,曲队长某种层面上还真是出乎预料的敏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