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 我认罪,我认罚,但东西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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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卿说的那些话,吸引了会场内所有人的注意力,这自然是想发动心理攻势,化被动为主动。
果然,有来宾忍不住问:“我是市法制晚报的记者,曲队长,我认识你,你的确是甘南分局刑警队的大队长,请问曲队长来这里真的是来办案的吗?不是来参与孙总的法事会吗?”
有人配合,就太好了,曲卿回应:“既是来参与法事的,又不单单是这样,我们是因为某桩案件,来调查某人的。”
“什么案件,调查谁?不会是——”
这位记者同志果然思绪灵敏,视线转移向了包围圈另一面的孙美美。
与会的其他人也没有笨蛋,也都看过去。
曲卿未置可否,回复:“由于案件正在侦办中,所以不方便对任何人透露案件的具体情况,但我可以保证,我和我的同事现在所进行的,是正当的侦查行为……”
呃,好吧,其实曲队长联想起了方乐的莽撞行为,略略感觉烧脸。
“我的同事所获取到的那样东西,不排除就会成为核心物证的一部分,当然了,我承认,因为情况紧急,根本来不及走物证提取的程序,这点是无法避免的瑕疵。”
“不过既然大家都想关注这件事,那么就将这点瑕疵弥补上吧。”
曲卿做出了一个大胆的行为。
她忽然举起了手里的透明物证袋儿,高高举着,对四周那些看客们说:“大家或许没有带相机,但肯定都带着手机的吧?这就是方才被投送进炉鼎里的那东西,你们也看到了,鉴于我们无法预估到孙美美女士会将此物往火里丢弃,所以这东西现在的外观状态,是临时形成的,独一无人的。”
“我们不可能提前准备一个替代物。”
“一般来说物证提取过程,都是需要技术队员们现场拍照取证的,现在情况特殊,不如大家帮我个忙,拍个照取证吧。”
虽然鉴于孙美美的威压,很多人对于掏出手机来拍照,畏首畏尾。
可这对于嗜新闻如命的提问记者来说,完全不构成心理障碍,果断取出高像素手机拍了照。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于是法事会场内一连串的手机快门按动声。
所谓法不责众,报复也无法责众,孙美美就算再气急,隔着一定距离,也无法阻止曲卿的行为,当她想着催动下属们继续暴力抢夺的时候,曲卿已经收回了手里的物证袋儿。
孙美美显然不甘心成为被动的一方,她又大声将其他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大家别听她的瞎扯!”
“那个东西,就只是一个仪式用的物品,和所谓的案件完全没有关系。”
“但最后的仪式,却对于这场法会,至关重要!”
“我丈夫因为不幸走了,今天是他逝世的一周年,这场法会,事关他的亡灵能不能得到安息。”
“我丈夫是我最爱的人,破坏了他的法会,就是对我孙美美,也是我的亡夫最大的羞辱,就算他们是警察,要办什么案件,也不能如此野蛮、草率!”
“不说这次的受害者是我,换成了你们其他任何一个人,在你们亲人的祭奠仪式上,有自称警察的人为了所谓的提取证据,明抢物品、破坏祭奠,你们能容忍吗?你们觉得合理吗?他们有这个资格吗?”
的确,换位思考一下,孙美美的反应,也在正常的受害者家属反应范畴之内。
倒是方乐的行为,再怎么说,都十分突兀,无礼,甚至称得上非法。
曲卿:……
实在不好洗白啊。
作为一个办案多年的刑警来说,曲卿自己就算是再鲁莽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取证行为。
倒是方乐忽然笑了,说:“大家何妨这么理解呢。”
“我不是什么警察,那东西,的确是属于孙美美女士的,即便她已经不打算要了,将那东西投进了火里,那依旧是她的东西。”
“所以呢,我抢夺了属于她的东西,而且是明抢,这已经犯了强抢罪吧,既然有警察在场,那么就该将我带回公安局里去才对。”
“自然,我所抢夺的那东西,也会变成‘赃物’,需要一同带走。”
“这‘赃物’,后面或许会还给孙美美女士,可是现在,‘赃物’就在警察手里,孙美美女士就算是原失主,也没有资格从警方手里将这东西再抢回去吧?”
“我抢是犯罪,那孙女士你怂恿这么多人围攻、抢夺,当然也是犯罪,你的罪名,可比我大多了。”
孙美美完全给气笑了。
“狡辩,你这完全是狡辩。”
“既然你承认了我是失主,我不计较你的强抢行为了,那东西已经到了警察手里,而且事情就发生在这个会场里,我想也没必要走什么办案程序,先将‘赃物’带走再领回了,曲队长,你就把这东西,在这个现场,在现在直接还给我这名失主吧,当然了,这位抢劫犯你可以带走。”
呃——
看来嘴炮技术也不是那么容易练成的啊。
方乐觉得,电视剧害人。
电视剧里,反派或凶手要登机出境的时候,警方没有正当理由拖延住对方,于是主角往往会制造和反派的摩擦,于是警方以合理的借口将双方一同带回去分局。
可孙美美是女的,他总不能老拳奉上,再说孙美美本人这时候又还没离境,拖住她本人毫无价值,保住那个从火里取出来的东西,将其从赃物变证物,才是问题的核心。
就在这时候,外头忽然警笛长鸣,从法会入口那里,忽然传来闹哄哄的动静,有人哈喊:“警察来了——”
啥?警察这么快就来了?
到了二十分钟了吗?还是说,警方的人恰巧就在附近?或是派出所的人先过来了?
方乐和曲卿期待性地看着法会会场,出入口那里。
会场内的其他人,也都看了过去,包括孙美美。
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察忽然出现。
他穿着一身完整的军装,大盖帽严整,整个人气质上也庄严、肃穆。
站在那里,一个冷峻的视线睥睨过来,不怒自威。
竟然是甘南分局局长李海。
这……
方乐心喜。
这算是大救星来了吧?
然而下一刻,李海的视线巡视,定格在了方乐身上,一丝怒气在刹那间闪过,让早已习惯了对这位叔叔察言观色的方顾问心里一个咯噔。
坏了……
李海又看了眼曲卿,满是责备。
然后他看向孙美美,换上了一副亲和性的表情,主动靠了过去。
细节不提,反正在接下来好几分钟的时间里,李海都是一副替自己手下的执法行为向孙总赔礼道歉的姿态,软话不少,但是在这种表层之下,他却又默认了曲卿和方乐的取证行为,从结果论上是可以接受的。
也即,既然那东西被两个手下认定为和正侦办的案件有关,那无论如何都要先带回去,走过过程。
对于李海这种硬中带软的做派,孙美美除了拉出脸来抱怨,也根本奈何不了对方分毫。
总之,最终李海以及其他几位随后赶来的警察,和曲卿、方乐,连带那个所谓的“证物”一同离开了殡仪馆法会会场内。
离开的最后一刻,孙美美投递过来的视线怨毒无比,尤其看向方乐的时候,那简直是杀人视线了。
方乐不由浑身一个哆嗦,如同被眼镜蛇盯住了……
曲卿说的那些话,吸引了会场内所有人的注意力,这自然是想发动心理攻势,化被动为主动。
果然,有来宾忍不住问:“我是市法制晚报的记者,曲队长,我认识你,你的确是甘南分局刑警队的大队长,请问曲队长来这里真的是来办案的吗?不是来参与孙总的法事会吗?”
有人配合,就太好了,曲卿回应:“既是来参与法事的,又不单单是这样,我们是因为某桩案件,来调查某人的。”
“什么案件,调查谁?不会是——”
这位记者同志果然思绪灵敏,视线转移向了包围圈另一面的孙美美。
与会的其他人也没有笨蛋,也都看过去。
曲卿未置可否,回复:“由于案件正在侦办中,所以不方便对任何人透露案件的具体情况,但我可以保证,我和我的同事现在所进行的,是正当的侦查行为……”
呃,好吧,其实曲队长联想起了方乐的莽撞行为,略略感觉烧脸。
“我的同事所获取到的那样东西,不排除就会成为核心物证的一部分,当然了,我承认,因为情况紧急,根本来不及走物证提取的程序,这点是无法避免的瑕疵。”
“不过既然大家都想关注这件事,那么就将这点瑕疵弥补上吧。”
曲卿做出了一个大胆的行为。
她忽然举起了手里的透明物证袋儿,高高举着,对四周那些看客们说:“大家或许没有带相机,但肯定都带着手机的吧?这就是方才被投送进炉鼎里的那东西,你们也看到了,鉴于我们无法预估到孙美美女士会将此物往火里丢弃,所以这东西现在的外观状态,是临时形成的,独一无人的。”
“我们不可能提前准备一个替代物。”
“一般来说物证提取过程,都是需要技术队员们现场拍照取证的,现在情况特殊,不如大家帮我个忙,拍个照取证吧。”
虽然鉴于孙美美的威压,很多人对于掏出手机来拍照,畏首畏尾。
可这对于嗜新闻如命的提问记者来说,完全不构成心理障碍,果断取出高像素手机拍了照。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于是法事会场内一连串的手机快门按动声。
所谓法不责众,报复也无法责众,孙美美就算再气急,隔着一定距离,也无法阻止曲卿的行为,当她想着催动下属们继续暴力抢夺的时候,曲卿已经收回了手里的物证袋儿。
孙美美显然不甘心成为被动的一方,她又大声将其他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大家别听她的瞎扯!”
“那个东西,就只是一个仪式用的物品,和所谓的案件完全没有关系。”
“但最后的仪式,却对于这场法会,至关重要!”
“我丈夫因为不幸走了,今天是他逝世的一周年,这场法会,事关他的亡灵能不能得到安息。”
“我丈夫是我最爱的人,破坏了他的法会,就是对我孙美美,也是我的亡夫最大的羞辱,就算他们是警察,要办什么案件,也不能如此野蛮、草率!”
“不说这次的受害者是我,换成了你们其他任何一个人,在你们亲人的祭奠仪式上,有自称警察的人为了所谓的提取证据,明抢物品、破坏祭奠,你们能容忍吗?你们觉得合理吗?他们有这个资格吗?”
的确,换位思考一下,孙美美的反应,也在正常的受害者家属反应范畴之内。
倒是方乐的行为,再怎么说,都十分突兀,无礼,甚至称得上非法。
曲卿:……
实在不好洗白啊。
作为一个办案多年的刑警来说,曲卿自己就算是再鲁莽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取证行为。
倒是方乐忽然笑了,说:“大家何妨这么理解呢。”
“我不是什么警察,那东西,的确是属于孙美美女士的,即便她已经不打算要了,将那东西投进了火里,那依旧是她的东西。”
“所以呢,我抢夺了属于她的东西,而且是明抢,这已经犯了强抢罪吧,既然有警察在场,那么就该将我带回公安局里去才对。”
“自然,我所抢夺的那东西,也会变成‘赃物’,需要一同带走。”
“这‘赃物’,后面或许会还给孙美美女士,可是现在,‘赃物’就在警察手里,孙美美女士就算是原失主,也没有资格从警方手里将这东西再抢回去吧?”
“我抢是犯罪,那孙女士你怂恿这么多人围攻、抢夺,当然也是犯罪,你的罪名,可比我大多了。”
孙美美完全给气笑了。
“狡辩,你这完全是狡辩。”
“既然你承认了我是失主,我不计较你的强抢行为了,那东西已经到了警察手里,而且事情就发生在这个会场里,我想也没必要走什么办案程序,先将‘赃物’带走再领回了,曲队长,你就把这东西,在这个现场,在现在直接还给我这名失主吧,当然了,这位抢劫犯你可以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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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嘴炮技术也不是那么容易练成的啊。
方乐觉得,电视剧害人。
电视剧里,反派或凶手要登机出境的时候,警方没有正当理由拖延住对方,于是主角往往会制造和反派的摩擦,于是警方以合理的借口将双方一同带回去分局。
可孙美美是女的,他总不能老拳奉上,再说孙美美本人这时候又还没离境,拖住她本人毫无价值,保住那个从火里取出来的东西,将其从赃物变证物,才是问题的核心。
就在这时候,外头忽然警笛长鸣,从法会入口那里,忽然传来闹哄哄的动静,有人哈喊:“警察来了——”
啥?警察这么快就来了?
到了二十分钟了吗?还是说,警方的人恰巧就在附近?或是派出所的人先过来了?
方乐和曲卿期待性地看着法会会场,出入口那里。
会场内的其他人,也都看了过去,包括孙美美。
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察忽然出现。
他穿着一身完整的军装,大盖帽严整,整个人气质上也庄严、肃穆。
站在那里,一个冷峻的视线睥睨过来,不怒自威。
竟然是甘南分局局长李海。
这……
方乐心喜。
这算是大救星来了吧?
然而下一刻,李海的视线巡视,定格在了方乐身上,一丝怒气在刹那间闪过,让早已习惯了对这位叔叔察言观色的方顾问心里一个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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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又看了眼曲卿,满是责备。
然后他看向孙美美,换上了一副亲和性的表情,主动靠了过去。
细节不提,反正在接下来好几分钟的时间里,李海都是一副替自己手下的执法行为向孙总赔礼道歉的姿态,软话不少,但是在这种表层之下,他却又默认了曲卿和方乐的取证行为,从结果论上是可以接受的。
也即,既然那东西被两个手下认定为和正侦办的案件有关,那无论如何都要先带回去,走过过程。
对于李海这种硬中带软的做派,孙美美除了拉出脸来抱怨,也根本奈何不了对方分毫。
总之,最终李海以及其他几位随后赶来的警察,和曲卿、方乐,连带那个所谓的“证物”一同离开了殡仪馆法会会场内。
离开的最后一刻,孙美美投递过来的视线怨毒无比,尤其看向方乐的时候,那简直是杀人视线了。
方乐不由浑身一个哆嗦,如同被眼镜蛇盯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