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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章 伪刺客与女装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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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印度老哥的提醒,陆齐才知道,护手可以通过两侧的绑带,进行宽窄的调整。

    闹了个笑话之后,半激动半兴奋的陆齐,这才戴上了这具看上去低调且不凡的袖剑。

    袖剑,其实是整个刺客武器的统称。

    整个袖剑,由一段铁纸刀片与至少两个线圈、三枚齿轮、两枚链齿、一条链条与三枚螺丝钉,以及用于隐藏袖剑的一块皮革护手组成。

    “你的手腕只要微微往下压,触碰护手内侧的压力开关,就会触发剑刃弹出...”

    话音未落,陆齐左手手腕微微一弯,“铮”的一声,一截充满寒意的锋利剑刃,倏地从手腕下弹出!

    “就像这样!”

    近千年以来,经过刺客们不断改良,袖剑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需要切除无名指才能使用,只要简单熟悉一下袖剑的构造,就可以轻易上手。

    袖剑在身,陆齐才感觉自己顿时变成了一名“耕耘于黑暗,服务于光明”的刺客!

    如果再把兜帽戴上,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装作看风景的话,那就更加有感觉了。

    虽然,他只是一个不会信仰之跃、鹰眼视觉的伪刺客...

    操控着袖剑,不断弹出收回,刚刚装备上袖剑的陆齐,就像得到新玩具的婴儿,充满了好奇与欣喜。

    看着陆齐的模样,格林不由想起了自己初次通过刺客试验,获得袖剑时的样子。

    回忆着过去,印度老哥不由微微一笑,随即说道:“袖剑的使用方式,你已经学会了。至于刺杀的技巧,那就需要长时间的磨炼了,不过我相信你很快就会上手的。”

    说罢,伸手拍了拍陆齐的肩膀,语重深长地补上一句:“毕竟,你跟我一样,身上流淌着刺客的血液...”

    听到这话,陆齐只能露出尴尬但不失礼貌的笑容,附和道:

    “是呀,我会努力成为一名出色的刺客...”

    在格林的古董店里,呆了大概两个小时,跟格林约定好明天碰面的时间之后,陆齐才乘着夜色,返回旅馆。

    当他回到房间时,康纳与爱丽丝,早已经进入了梦乡。

    如果不是陆齐出来之前,嘱咐两人不要等他,兄妹俩肯定会强忍着睡意,等到他回来为止。

    看着昏黄的灯光下,侧身睡在同一张床上的兄妹俩,陆齐不由来到床边,给两人拉上被子,自顾自地轻声道:

    “做个好梦....”

    话落,灯灭,房间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

    翌日,中午。

    戴上礼帽,换上一身藏青色格子风衣的陆齐,迎着灰蒙一片的天空,来到了格林的古董店。

    与格林汇合之后,两人便出发前往白教堂区的某条小巷,与艾柏林警官进行接头。

    在格林的介绍中,这位艾柏林警官,是一名伪装大师。

    但是,当对方穿着一身女性服装来接头时,陆齐才真正领略到了什么叫做伪装大师。

    真就女装大佬咯?!

    然而,让陆齐更加震惊的是,当艾柏林摘下头顶上的女式软帽时,陆齐差点就脱口而出,叫出了“普莱斯”的名字。

    没办法,要怪就怪艾柏林。

    这位老哥,长得跟普莱斯这个老不死,简直是一毛一样!

    英式大胡子、蓝色眼睛、鹰钩鼻、英伦腔...

    要不是确定对方不认识自己,陆齐还以为是普莱斯,也跟着自己一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脑补出普莱斯穿女装的样子,陆齐全程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以至于艾柏林都不由发问道:

    “有什么好笑的吗?”

    为了不得罪对方,陆齐只能微笑着,振振有词地说道:

    “我在想,有了艾柏林警官你的协助,我们肯定如虎添翼!”

    闻言,艾柏林脸上闪过一抹喜色,随即故作严肃道:“别高兴太早,我需要你们帮我做一些事,才能保证那些警察,不去打扰你们。”

    “当然,等价交换,非常公平。”

    向一旁的格林点了点头,艾柏林才掏出一张纸条,递给陆齐,嘴上不忘解释着:

    “事情是这样的,这上面有一些犯罪帮派分子的名字,然后你得安静地把他们带给我。”

    “但是,不管你打算怎么做,试着保持一切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好不要杀人,局里的尸体已经够多了...”

    “从背后靠近目标,,然后把他们带到我的马车上,可以做到吗?”

    接过纸条,在上面一扫而过,陆齐看到了三个不同的名字。

    随手把纸条收好,陆齐嘴角一扬,露出了自信的微笑:

    “放心,这种事情,我恰好很擅长。我会让他乖乖的...”

    。。。

    在格林的情报支持下,陆齐很快便在白教堂区的西边暴徒帮地盘中,找到了第一个目标。

    让艾柏林把马车停在附近,陆齐便随便在街上找了一个流浪汉,给了他几便士,让他去跟目标说话,把目标引到小巷来。

    一脸讨好的流浪汉把铜币揣进兜里,有些好奇地问道:

    “阁下,我应该怎么跟他说?”

    “你就说,你有关于某个亚洲人的消息,他肯定会跟着你出来的。”

    手里变出一枚银币,弹起来,再次落在手心之中,陆齐微微一笑,向流浪汉扬了了扬,诱惑道:

    “只要你把他带到小巷里,这枚银币,就是你的。”

    看着陆齐手中的银币,流浪汉眼都直了,不由拍着胸口,保证道:

    “没问题,阁下,交给我吧!”

    有钱能使鬼推磨,尤其是在资本统治一切的世界中,金钱的力量,有时候比单纯的武力,更加有效。

    这也是为什么,陆齐一来到维多利亚时代,第一时间要搞钱的原因...

    如陆齐所预料的一样,目标听到这个消息,为了独享找到“泰森”的功劳,乖乖地跟着流浪汉来到小巷。

    当他,陆齐如同幽灵一般,倏地出现在他的身后,一记手刀,直接将其劈晕,丢进马车。

    完成这一系列举动之后,陆齐把一枚银币丢给流浪汉,随即向其露出了恶魔般的微笑:

    “嘿!还想赚更多的先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