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 新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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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师达郡后,钟言到没急着赶路,而是买了一匹乌云驹,骑着乌云驹,喝着小酒,顺着官道,听着各种消息,悠哉悠哉的缓缓前行。
至于小泥鳅和泡泡,被敖诀抓到血色地狱修炼去了,钟言依然是白色粗袍,不过脸型清秀,眼睛深邃,有一种历经世事的沧桑之感,在加上背后的长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游荡天下的武者。
驾驾!
随着一声稚嫩的喊声,钟言身后窜上了一匹健壮的平滩马,马背上一个**着上身的十多岁少年笑呵呵问道:“言大哥,听说你是去过戈魔多,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钟言歪着头,嘿嘿奸笑了起来。
离开万源商会后,钟言就给自己重新起了一个名字,魔言,也算是魔公子,嘿嘿。
兵者大陆,能被称为驹的,都是上好的坐骑,当然,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像少年骑得平滩马,是师达郡本地马,虽然体格健壮,但是长途奔骑,就乌云驹一比,差的可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少年小名大壮,是后面商会老大邓克的儿子,说是商会,不如说是十几个同乡聚集在一起,贩卖一些土特产,这些人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能有平潭马骑已经算不错了。
“怎么,你也想去戈魔多!”喝了一口紫葫芦里的百花酒,钟言迷上了眼睛。
“当然了,对师达郡的人来说,能到戈魔多去闯荡,可是件倍有面子的事情,言大哥,你这是什么酒,我能尝尝吗?”大壮舔着嘴唇凑到了钟言面前。
“给,喝一口就行,不然撑爆你!”钟言一抬手,七寸高的紫葫芦落到了大壮手里。
大壮立马搬开葫芦塞子,嘿嘿笑道:“我在九岁的时候偷喝过一次林叔的酒,那个味道,真的是好怀念,哈哈,终于能喝上酒了!”说完,看了钟言一眼,咕嘟咕嘟,就往肚子里灌。
一看大壮这猴急的样子,钟言顿死哭笑不得,这小子,真是个酒鬼,这可是百花酒,就你这小身板,这一葫芦下肚,你老爹只能给你收尸了。
钟言摇摇头,手一伸,紫葫芦吸到手里,而灌了几口百花酒的大壮已经是脸上充血,皮肤下一只老鼠乱窜,咕嘟咕嘟的叫唤了起来,手指上的青筋颤抖了起来,那模样,简直就一吃春药过多的家伙。
“奶奶的,还要本公子亲自出手,真是郁闷!”叹一口气,钟言右掌一吸,一团灵气打进大壮体内,让灵气滋润**,在让一部分灵气进入经脉,冲击经脉,片刻后,大壮脸色恢复了常色,不过却爬到马背上沉睡了过去。
“哎,土金体质,勉强过的去!”大壮沉睡了过去,钟言只好坐在马背上等邓克的商队赶上来。
一炷香后,邓克十几人骑着平潭马押着货物赶了上来,不过在看到马背上沉睡的大壮后,脸色大变,手也隐晦的按在了刀柄上。
“邓老哥,大壮喝了一些酒,睡了过去,放到车上休息半天就醒过来!”钟言淡淡一笑,手一扬紫葫芦抛向了邓克。
“大家都累了,喝点酒调节一下气血!”钟言跳下马,右手在怀里一探,一个白色的玉质葫芦出现在手里,牵着乌云驹走到官道旁的树荫下坐下来,靠着大树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邓克是一位虎背熊腰的汉子,长的面目粗犷,看了看手里的酒壶,迟疑片刻,还是拔出塞子,眼睛一闭,灌了一口。
像邓克这样的小商队,长年在这条道上跑,有自己的规矩,不喝陌生武者的酒,这都是大家清楚的,邓克这样做,也是被逼的,钟言扔给他们一壶酒,要是不喝,那就是不给面子,要是钟言一生气,他们就危险了,人家骑得的可是十多万两银子的乌云驹,自己骑得是几千两银子的平滩马,这之间的差距,谁都清楚。
当然,邓克敢喝这酒,是不担心钟言会在酒里下毒,像自己这小本生意,人家看不上,就算如此,邓克还是很谨慎的用真气包裹了灌进的一口百花酒。
轰隆!
真气刚一接触百花酒,就被轰的四散开来,然后酒中蕴含的灵气迅速进入全身,一时间,邓克只感觉浑身舒坦,真气也浑厚了不少。
“魔公子,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是药酒吧!”邓克抱拳恭敬问道。
“就当是吧!”钟言报以一笑,继续喝自己的酒。
“多谢魔公子!”邓克傻笑着,把紫葫芦扔给了其他十多个同乡,然后大声喊道:“大家歇息吧,吃饱喝足后开始赶路,在天黑前,一定要到贡城”。
“哈哈,天黑前一定能到贡城!”其余的十多个家伙也有学样的喝了一口百花酒,哈哈大笑着安营歇息。
在丹魔王国,药酒的盛行就如同炼丹,每家每户都会准备一些药酒,大世家,用各种良药、泉水酿酒,普通平民,就用一些年份少的灵药、蛇类泡酒,邓克也不傻,知道钟言喝的是灵药酿的药酒后,屁颠屁颠的给钟言送上了商队准备的干粮。
吃饱喝足后,商队继续上路,不过大壮只能躺在载货物的马车上气息平稳的睡觉那,这次邓克是学聪明了,跟在钟言后面,和钟言热火的谈论了起来。
对此,钟言只是摇头一笑,也没生气,邓克也没错,毕竟人家做的是小本生意,对陌生武者有戒心是应该的。
“邓老哥,还有多少路就出师达郡了!”钟言把玉质葫芦里的酒倒在了紫葫芦里,把紫葫芦扔给了邓克,笑问道。
“还有两百多里就到贡城了,出了贡城就到明郡了,魔公子,你是常年闯荡在外吗?”邓克傻笑着喝了一口百花酒,问了一句。
“差不多吧,从有能力保护自己后,就一直闯荡在外!”说起闯荡,钟言心里有一种淡淡的情愫,或许是感叹,或许是想家,或许是期待。
“呵呵,魔公子你可真厉害,我老邓呀,这辈子是没希望了,只要大壮比我强就行了!”邓克叹了一声起,有些许无可奈何。
在邓克心里,已经把钟言定义为丹魔王国那个威名赫赫的道场子弟了,在丹魔王国,也只有那个道场的子弟全姓魔,当然这个猜测邓克只能埋在心里,并不敢说出来。
这么想的并不只有邓克一个人,丹魔王国的人都这样想,毕竟在丹魔王国,除了那个霸道的道场,没几个姓魔,可要是让钟言知道,还不笑死。
...
离开师达郡后,钟言到没急着赶路,而是买了一匹乌云驹,骑着乌云驹,喝着小酒,顺着官道,听着各种消息,悠哉悠哉的缓缓前行。
至于小泥鳅和泡泡,被敖诀抓到血色地狱修炼去了,钟言依然是白色粗袍,不过脸型清秀,眼睛深邃,有一种历经世事的沧桑之感,在加上背后的长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游荡天下的武者。
驾驾!
随着一声稚嫩的喊声,钟言身后窜上了一匹健壮的平滩马,马背上一个**着上身的十多岁少年笑呵呵问道:“言大哥,听说你是去过戈魔多,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钟言歪着头,嘿嘿奸笑了起来。
离开万源商会后,钟言就给自己重新起了一个名字,魔言,也算是魔公子,嘿嘿。
兵者大陆,能被称为驹的,都是上好的坐骑,当然,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像少年骑得平滩马,是师达郡本地马,虽然体格健壮,但是长途奔骑,就乌云驹一比,差的可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少年小名大壮,是后面商会老大邓克的儿子,说是商会,不如说是十几个同乡聚集在一起,贩卖一些土特产,这些人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能有平潭马骑已经算不错了。
“怎么,你也想去戈魔多!”喝了一口紫葫芦里的百花酒,钟言迷上了眼睛。
“当然了,对师达郡的人来说,能到戈魔多去闯荡,可是件倍有面子的事情,言大哥,你这是什么酒,我能尝尝吗?”大壮舔着嘴唇凑到了钟言面前。
“给,喝一口就行,不然撑爆你!”钟言一抬手,七寸高的紫葫芦落到了大壮手里。
大壮立马搬开葫芦塞子,嘿嘿笑道:“我在九岁的时候偷喝过一次林叔的酒,那个味道,真的是好怀念,哈哈,终于能喝上酒了!”说完,看了钟言一眼,咕嘟咕嘟,就往肚子里灌。
一看大壮这猴急的样子,钟言顿死哭笑不得,这小子,真是个酒鬼,这可是百花酒,就你这小身板,这一葫芦下肚,你老爹只能给你收尸了。
钟言摇摇头,手一伸,紫葫芦吸到手里,而灌了几口百花酒的大壮已经是脸上充血,皮肤下一只老鼠乱窜,咕嘟咕嘟的叫唤了起来,手指上的青筋颤抖了起来,那模样,简直就一吃春药过多的家伙。
“奶奶的,还要本公子亲自出手,真是郁闷!”叹一口气,钟言右掌一吸,一团灵气打进大壮体内,让灵气滋润**,在让一部分灵气进入经脉,冲击经脉,片刻后,大壮脸色恢复了常色,不过却爬到马背上沉睡了过去。
“哎,土金体质,勉强过的去!”大壮沉睡了过去,钟言只好坐在马背上等邓克的商队赶上来。
一炷香后,邓克十几人骑着平潭马押着货物赶了上来,不过在看到马背上沉睡的大壮后,脸色大变,手也隐晦的按在了刀柄上。
“邓老哥,大壮喝了一些酒,睡了过去,放到车上休息半天就醒过来!”钟言淡淡一笑,手一扬紫葫芦抛向了邓克。
“大家都累了,喝点酒调节一下气血!”钟言跳下马,右手在怀里一探,一个白色的玉质葫芦出现在手里,牵着乌云驹走到官道旁的树荫下坐下来,靠着大树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邓克是一位虎背熊腰的汉子,长的面目粗犷,看了看手里的酒壶,迟疑片刻,还是拔出塞子,眼睛一闭,灌了一口。
像邓克这样的小商队,长年在这条道上跑,有自己的规矩,不喝陌生武者的酒,这都是大家清楚的,邓克这样做,也是被逼的,钟言扔给他们一壶酒,要是不喝,那就是不给面子,要是钟言一生气,他们就危险了,人家骑得的可是十多万两银子的乌云驹,自己骑得是几千两银子的平滩马,这之间的差距,谁都清楚。
当然,邓克敢喝这酒,是不担心钟言会在酒里下毒,像自己这小本生意,人家看不上,就算如此,邓克还是很谨慎的用真气包裹了灌进的一口百花酒。
轰隆!
真气刚一接触百花酒,就被轰的四散开来,然后酒中蕴含的灵气迅速进入全身,一时间,邓克只感觉浑身舒坦,真气也浑厚了不少。
“魔公子,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是药酒吧!”邓克抱拳恭敬问道。
“就当是吧!”钟言报以一笑,继续喝自己的酒。
“多谢魔公子!”邓克傻笑着,把紫葫芦扔给了其他十多个同乡,然后大声喊道:“大家歇息吧,吃饱喝足后开始赶路,在天黑前,一定要到贡城”。
“哈哈,天黑前一定能到贡城!”其余的十多个家伙也有学样的喝了一口百花酒,哈哈大笑着安营歇息。
在丹魔王国,药酒的盛行就如同炼丹,每家每户都会准备一些药酒,大世家,用各种良药、泉水酿酒,普通平民,就用一些年份少的灵药、蛇类泡酒,邓克也不傻,知道钟言喝的是灵药酿的药酒后,屁颠屁颠的给钟言送上了商队准备的干粮。
吃饱喝足后,商队继续上路,不过大壮只能躺在载货物的马车上气息平稳的睡觉那,这次邓克是学聪明了,跟在钟言后面,和钟言热火的谈论了起来。
对此,钟言只是摇头一笑,也没生气,邓克也没错,毕竟人家做的是小本生意,对陌生武者有戒心是应该的。
“邓老哥,还有多少路就出师达郡了!”钟言把玉质葫芦里的酒倒在了紫葫芦里,把紫葫芦扔给了邓克,笑问道。
“还有两百多里就到贡城了,出了贡城就到明郡了,魔公子,你是常年闯荡在外吗?”邓克傻笑着喝了一口百花酒,问了一句。
“差不多吧,从有能力保护自己后,就一直闯荡在外!”说起闯荡,钟言心里有一种淡淡的情愫,或许是感叹,或许是想家,或许是期待。
“呵呵,魔公子你可真厉害,我老邓呀,这辈子是没希望了,只要大壮比我强就行了!”邓克叹了一声起,有些许无可奈何。
在邓克心里,已经把钟言定义为丹魔王国那个威名赫赫的道场子弟了,在丹魔王国,也只有那个道场的子弟全姓魔,当然这个猜测邓克只能埋在心里,并不敢说出来。
这么想的并不只有邓克一个人,丹魔王国的人都这样想,毕竟在丹魔王国,除了那个霸道的道场,没几个姓魔,可要是让钟言知道,还不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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