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美哉乐哉

作者:爱吃印度羊肉的乔先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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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之后,赵凌发自内心享受在牧区的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旷野带着青草味的冷风拂过脸颊,赵凌双手交叠垫在脑后,闭着眼满足喟叹一声:

    “须信百年俱是梦,天地阔,且徜徉。美哉,美哉!”

    做金丝雀的时候,虽然每天山珍海味,金帛丝绸。但他永远被困在后院,时刻要注意仪态,因为郡主殿下随时来找他解闷……

    但在这里,没有人可以草率决定他的生死,他有生命权!这儿的法律没有阶级,平等公正保护每一个公民!

    这些都是赵凌在小七那里学到的用词。

    虽然有些还是听不懂且觉得天方夜谭,但赵凌很喜欢,因为在他的家乡,这些话甚至都不能宣之于众……

    不用每天钻研要写出最精妙的词,也不用婉转的唱曲。

    醒来喝了刚挤的牛奶和热乎的牛肉饼,跟着小七把牛羊赶到草肥水清的地方,就可以躺下来看云卷云舒,这样的日子或许清贫,却能给赵凌内心最充足的安全感。

    厝今来收牧时就看到半坡躺着的一大一小,他摇头失笑着走上前。

    赵凌听到动静却没有睁眼,他学着小七的姿势,翘着二郎腿,嘴里含着一根鲜嫩多汁的青草,悠哉至极。

    “让你俩放牧来的,就这么放的?”

    厝今故意沉下声音说道。

    赵凌依旧不睁眼,他含糊着回答厝今:

    “小七说了,丢不了,这片都是自己人。”

    小七拖长声音附和赵凌:

    “没错,我看这么多牛羊,就没丢过一根毛儿!”

    厝今这下是真的气笑了,他抬脚朝着小七脚底板轻轻踹了一下,没好气的开始数着:

    “前年,你趁着我下山,一个人赶了一百四十五头牛去浪浪坡,结果就丢了两只小牛仔。上半年,你倒是连牧羊犬都带上了,可牧羊犬也差点没回来。”

    厝今语调平缓,小七心虚的睁开一只眼睛。

    “噗嗤——小七,你怎么好说大话啊……”

    小七还没想好怎么为自己辩驳,赵凌先没忍住笑出了声。

    小七脸上的高原红愈发酡红,连有些干燥起皮的耳朵都红得明显。

    “我、我后来不是都找回来了吗?哥哥真讨厌!”

    小七在新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十分羞赧的便朝着厝今喊了一声。

    厝今也有些忍俊不禁,他弯下腰,呼噜了一把弟弟蓬松黝黑的头发。

    “得得得,不说你了。凌,走吧,回去吃饭了。”

    赵凌双手向后支着起身,傍晚橘红色的夕阳洒落在他的侧脸,刻画出高挺鼻梁和纤长睫毛。

    “今天吃啥啊厝今哥?”

    厝今看着他眼神柔和道:“你爱吃的手把羊肉和奶茶都有。”

    赵凌一听眼睛顿时就亮了,朝厝今伸出手积极道:

    “走走,拉我一把厝今哥,走啊小七,吃饭了。”

    小七实在不懂赵凌为什么总像一个馋鬼,这人对他们平时吃的饭食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热爱,每次都吃得双眼放光。

    偏偏动作透着一股子优雅矜贵,把做饭的阿妈看得直乐,喜欢赵凌都快超过他了。

    回去的路上,厝今走在赵凌身侧,时刻注意着他脚下的路,有些草盖的地方是土坑,赵凌是识别不出来的,昨天就差点摔下山。

    “凌,你还是想不起来家在哪里吗?”

    厝今歪着头看着赵凌。

    赵凌作出沉思的样子,抬手敲了敲额角摇头道:

    “想不起来丝毫,怎么?厝今哥是觉得我吃得太多,想赶我走吗?”

    赵凌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最雅致夺目的。

    就算现在已经不用再以笑侍人,他还是习惯性的做出最有魅力的姿态。

    厝今虽然年长他,但到底是一个未经人事的淳朴男人,看他这般笑靥也是没忍住红了脸。

    赵凌察觉到之后不动声色的转过脸,神色冷淡了一些。他无意再作媚态,这下意识流露出的神态让他厌恶自己……

    厝今有些手足无措,支支吾吾半天。

    小七没听出赵凌的玩笑话,他着急的拉着赵凌的手摇晃,望着哥哥厝今哀求道:

    “哥哥,别赶凌走,我、我那份饭分给他吃!让他留在我们家吧!”

    赵凌才来几天,但小七对他的喜欢已经赶得上最爱的牧羊犬卷卷了。

    这个人虽然年长他,可在某些方面生涩单纯到无知的地步,很大的满足了小七的“大人欲”。

    每次赵凌问出一些最简单的问题,小七给他解答后,他都会露出钦佩惊叹的神色。

    让小七觉得自己就是这世上最聪明的人!他爱极了这个滋味儿!

    小七的话让本来有些尴尬的两人一下笑出声来。

    厝今笑完正色对赵凌道:

    “凌,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很愿意你一直留在卡拉斯。我的阿爸阿妈都很喜欢你,……小七也是,我只是在想,你的家人会不会在担心你。”

    赵凌浑身皮肉白嫩,手上虽然有些茧子,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劳作造成的。

    加上他举手投足的优雅也可以看出来,他一定出身非富即贵,这样被家里娇宠长大的孩子,丢了怎么会不着急。

    同时厝今也有些担心赵凌不习惯他们的生活方式,大城市里的宝贝疙瘩也就新鲜两天。时间长了,难保赵凌不会觉得枯燥乏味和累人。

    赵凌看出厝今的顾虑,他也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道理,可是他本来也是个清苦的泥腿子而已。

    得了郡主青眼在后院吃香喝辣,不代表他就忘却了曾经的苦难。

    现在的生活已经让他非常满足了,比在郡主府的金银娇养都自在。

    思及此,赵凌发自内心的对厝今道:

    “厝今哥,我觉得这里很好,我很喜欢。我想不起来我的父母家人,就算他们真的在找寻我,我也没有办法。”

    厝今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不过赵凌虽然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但他发现这具身体是有所谓的肌肉记忆的。

    有些物件他从未见过,可上了手居然不自觉就知道怎么用了……

    赵凌不知道自己是失忆了,也不知道在山下的繁华城市里有人找他找得快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