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偷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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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不算小孩子了吧。”刘广福邪邪的笑了一声说道。

    小姑娘被吓得不住的蹬腿,使劲儿的往后挪动着自己的身体,直到后背紧贴石壁,再也无法往后分毫,这才停了下来。

    “你,你不能那样!我,我明天就走,一定走。”

    “嗯,明天你就走吧,算我好心,放过你了。”刘广福连动都没动一下,继续忙着他手里的动作,样子认真的,仿佛是在雕刻什么艺术品。

    等时间过了好一会儿,那个姑娘才又一点点的挪回了火堆旁,继续烤着火。

    她当然也是害怕的,但可能是寒冷让她暂时放下了恐惧,又或者是这一天一夜的相处,让她对眼前的这个凶人,抱有一丝幻想。

    刘广福弄好了自己手里的东西,也没搭理这个丫头,出去放了一下水,就返回来睡觉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刘广福就继续出发了,而这一次,那个姑娘没有在跟上来,而是留在了那个山洞里。

    刘广福也没在意,反正只要不跟着自己就行了。

    如今的他,对任何人都缺乏信任,这个姑娘虽然就是个普通人,但对于刘广福来讲,整个世界都是陌生的,连带着这个姑娘,他都不想再过多的接触。

    可能是因为他还没有适应现在的这个世界,他总有一种非常大的不真实感,总觉得自己所处的是一个游戏,或者是一个什么试验,但就是不可能是真实的。

    甩掉了那个Npc,刘广福觉得精神轻松了不少。走在路上的他,不时的就停下来观察附近有没有人类活动的踪迹。

    这个当然会有,这里又不是什么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他主要是通过这些踪迹,判断这附近人类活动的频率。

    频率高的地方,目前他还不想过多的涉足。因为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相信自己已经穿越了这个事实。

    三天了,他就这么不断的在这附近游荡,每天都不停的变换着位置,用自己所学的一切,给自己提供着最大的安全感。

    这天,他走着走着,突然就停了下来。隐约间,他似乎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没多想,他立刻就找了一处地方,隐蔽自己的身形。

    没过多久,就有七八个人,从对面说说笑笑的走了过来。

    刘广福躲在暗处,屏住呼吸的看着这几个人从自己的眼前走过去。

    他看到非常仔细,细细的辨别这这些人的身份,还有身上的装备。

    一共七个人,三个人带了枪,都是步枪,看型号应该是SKS,一种非常古老的型号,半自动发射。

    三个带枪的人中,两个人带着携具,也就是子弹带,虽然没有看太清楚,但他判断,每个人的携弹量都不会低于五十发。而剩下的四个人,有的背着口袋,有的背着绳索,还有一位竟然还背着一口锅。

    这算什么?来打猎的吗?

    刘广福从这些人的装束看,从步伐看,从神态看,无论从那个地方看,这帮人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怎么也不可能是军人,偷猎者,或者什么其他乱七八糟的身份。

    这就有意思了啊!

    一帮普通农民,却背着制式武器,这是要干嘛?

    其实这就是他少见多怪了,他根本就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那是有民兵这种配置的。

    后世也有民兵,可那个时候的民兵,你见过背着枪上街上转悠的吗?后世对枪械的管理,可比这个时候严格多啦。

    刘广福此时没有想那么多,他如今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搞到一支枪,一定要搞到一支枪!他可是个战士,一个战士没有枪,那还算什么战士?

    所以偷也好,抢也罢,无论如何得弄来一支。只有有了枪,他才能在这个世界获得安全感,获得一份底气。

    跟踪是他的必备技能,虽然这个能力好多年没用过了,多少有点儿退化。但对方也不是佣兵,更不是军队里的高手,想发现他还是不容易的。

    跟踪了大半天,这帮人兴许是走累了,又或者是到达了目的地,一群人终于在一个水潭旁边停了下来。

    接下来,这帮人就那么简单的弄了一个营地,开始烧水做饭,枪支也是随意的靠在一起,根本就没有派人守着。

    这个时候,刘广福有八分的把握,放到这帮人,然后去抢枪。只不过这样一来,他的行踪也就暴露了。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丢了装备,那肯定是会紧追他不放的。

    想想还是得不偿失,刘广福就继续潜伏,等待更好的时机。如果更好的时机始终不出现,那在选择冒险也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很快,机会就来了。

    这时候是中午,秋天的山里虽然气温不高,但也不低。尤其是中午的这个时候,太阳晒得人还是浑身冒汗的。几个人吃过了饭,就脱了衣服,下到了河水里泡起澡来了。

    刘广福认真的数了一下,一共七个人头,全部都下到了河里。

    “嘿嘿,该说你们心大呢?还是该说你们找死呢?装备放在岸上,也不派人站岗,不偷你们的偷谁的呢?”

    刘广福用出了平生所学,尽量把身体压低,再压低。像一只爬在草丛里的蜥蜴一样,安静且快速的朝着对方放装备的地方爬去。

    等到接近目标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气,猛地一个加速,朝着目标冲去。

    等这些民兵洗完了澡,上了岸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出了大事,枪丢了一支,子弹袋也不见了!

    这些民兵将要面对什么样的处分,那刘广福已经顾及不到了。如今的他正带着偷来的枪和子弹,一溜烟的往大山里钻。

    这种时候,当然是跑的越远越好,越快越好。

    一枪在手,刘广福的底气可就不一样了。这个时候的他一扫这几天的压抑和紧张,在奔跑中,只要摸摸怀里的枪和子弹,他就能获得使不完的力气。

    不过可能什么事情都是过犹不及的,在刘广福跑了大半天后,他突然就感觉自己的步伐越来越沉重,意识也越来越模糊。

    一开始他感觉自己可能是累的,于是就停了下来,吃了两个刚刚顺便偷来的饼子。

    尽管不好吃,但这怎么说也是正经食物,能够给他的身体提供所需的养分。

    但事实上没啥球用,他的身体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意识更加的模糊起来。

    “糟了!难不成是中毒了?”这是他的最后一个念头,这个念头过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就在他失去意识的时候,在他怀里藏着的那三根金条,就好像遇到了高温一般,慢慢的融化,然后渗入了他的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