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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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在前尘一共做了三件事。
前尘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你可以不点昂贵的酒水,但是不能不点歌。当然了,所谓的「点歌」只是走个过场,因为真正拥有选择权的,是那台被称作「店长」的古董点唱机。
点唱机播放起理查·施特劳斯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这是专属于老金的歌。
她是来送信的。
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一个会写信的人,那么这个人必定是胡十八。无论相隔多远,他与张谦始终保持着书信上的往来,每月一封,三张信纸,洋洋洒洒千余字,内容天马行空,既有近期的见闻,也有偶然的感悟。
而在叠信的时候,小胡通常会采用「外露姓名法」,即在折叠信笺时,有意将收信人的名字展露在外面,这样做既能表达自己的尊重,还可以给人以亲切的感觉。
这次却不一样。
信封里只有一张信纸。信纸先被纵向折叠成三页,随后拦腰对折,两端一高一低,这是典型的「以低示己法」。
此法意在表示寄信者的谦恭。
空荡荡的吧台前,老金仍旧伫立在原地,未曾挪动半步,一对如丝的媚眼瞬也不瞬,紧盯着张谦的双手,不敢有片刻走神。
那是一双神奇的手,也是一双受诅咒的手。
那双手的主人知道老金想要什么,一直都知道。只见他端起玻璃杯,浅饮一口白水,随即从一个谁也想象不到的地方,好似变魔术般地取出了一颗苹果。
不等对方出手抢夺,张谦已经将苹果送到了她的面前。
现在的他实在没有玩闹的心情。
光秃秃的吧台上,那杯苦艾酒终究还是没能等来自己的主人。
『她为什么总想抢走你的苹果?』点唱机忍不住问道。
『我还以为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一个人知道的东西越多,就越不快乐,所以我宁愿自己迟钝一些,也不愿意成为全知全能的孤家寡人。』
『所以人该学会装傻,偶尔做回笨蛋,对吗?』张谦像是在询问店长,又像是在诘问自己。
胡十八仅在信里写了一句话。
「红尘百丈,浊酒一壶,愿与君共谋一醉。」
『我得走了,至于今晚的花费……』张谦果然还是没有办法欺骗自己。
『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有位姓唐的小姐已经提前帮你结了账。她要我转告你,半夜三更,不用特意打电话道谢,如果胆敢扰了她的美容觉,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点唱机换上一种不男不女的声音,嗲声嗲气地道。
真是令人头痛的恶趣味。
『她还说了什么?』张谦比任何人都清楚,那只妖精不会白白借钱给别人。
『那位唐小姐要你把心放在肚子里,那笔钱只是预支了某个小坏蛋未来三年的薪水……真不知道是该同情你,还是该羡慕你,嘿嘿嘿!』
除了资金上的支持,唐可媛还委托前尘,查到了胡十八今夜的落脚处,一家开在僻巷深处,鲜有客人光顾的高级咖啡厅。
她为什么要做这些事,这样做能为她带来什么好处?
思潮起伏不定,张谦始终没能参透对方的动机……不过幸好,他是个有条理的人,分得清轻重缓急,懂得什么时候先做什么事,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
他会设法弄清个中的缘由,但不是现在。
阴冷的夜,阴冷的风。
只有无家可归的幽灵,才会在这个时候外出游荡。
张谦的上衣早已湿透,却不知打湿衣衫的,是他自己的汗水,抑或是飘浮在空气中的湿雾。
曾经漆黑一团的咖啡厅,如今已是灯火通明。
『我是不是来晚了?』张谦不紧不慢地来到桌前,搓着下巴,隔空打量起桌上的白瓷杯,『看来我错过了一场精彩的表演。』
『用不着遗憾,表演还没结束。』
『怎么没看到老金?』
『我让她去休息了……据我观察,她的心情似乎不错,』说着,胡十八不觉浅浅一笑,『她真的很喜欢那颗苹果。』
『你也该去休息,而不是在这里点灯熬油。』
张谦给自己搬了一把带靠垫的椅子。
夜还很长,他需要恢复一些体力。
细心的小胡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毛巾和衣服,以及一碗驱寒的生姜茶。毛巾的颜色是张谦最喜欢的海蓝色,衣服是按照他的尺寸量身定做的,生姜茶也经过特殊调味,处理掉了多余的辛辣。
张谦经常这样调侃自己的好兄弟:如果有一天你变成了女人,我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你的面前,立刻向你求婚!
每每听到这句话,小胡都会摇着脑袋,回忆起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过往。
那时的他们还是青涩的少年,那时的他们还是那么稚嫩。
过去的已经过去,再也回不来了……
『酒不尽兴席不散,我辈当痛饮,莫负好光阴!』胡十八拿出一只粗瓷海碗,替客人斟满一碗温酒。
狂饮三碗鹅黄酒,只见张谦悍然一掷,将空碗砸了个稀碎。
『想不想听个故事?』他的眼里已经有了三分醉意。
『故事与酒向来都是绝配!』胡十八将莲花银盏举到嘴边,慢慢勾起嘴角,『看样子我今晚有口福了!』
他已决心破戒。
张谦及时拉住了挚友,用一股极其温柔,但又让人无法抗拒的神奇力量,将后者的手腕缓缓按落。
『酒归我,故事归你。』低沉的嗓音,真挚的目光。
『你讲,我听。』胡十八放下银盏,收回了双手。
故事是这样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终年不见天日的密林间,游荡着一灰一白,两匹年轻的野狼,它们冷酷无情,勇猛且多谋,是一对令百兽闻风丧胆的组合,亦是绝望的图腾,死神的化身。
它们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某一天,独自外出的灰狼遭遇偷袭,虽然没有受伤,但也没能抓住对方。
不久,森林里又传来了一声枪响。
那名偷袭者找上了白狼。
『是猎人,』白狼指着一个漆黑的洞窟,『他逃到了里面……』
『我一个人去,』灰狼按住跃跃欲试的同伴,『在这里等着我,你的腿有旧伤,不方便行动!』
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冲进黑暗,独自踏上了寻找猎人的旅程。
白狼注视着同伴渐渐远去的背影,忽而清浅一笑,抽出了藏在身下的猎枪。
老金在前尘一共做了三件事。
前尘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你可以不点昂贵的酒水,但是不能不点歌。当然了,所谓的「点歌」只是走个过场,因为真正拥有选择权的,是那台被称作「店长」的古董点唱机。
点唱机播放起理查·施特劳斯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这是专属于老金的歌。
她是来送信的。
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一个会写信的人,那么这个人必定是胡十八。无论相隔多远,他与张谦始终保持着书信上的往来,每月一封,三张信纸,洋洋洒洒千余字,内容天马行空,既有近期的见闻,也有偶然的感悟。
而在叠信的时候,小胡通常会采用「外露姓名法」,即在折叠信笺时,有意将收信人的名字展露在外面,这样做既能表达自己的尊重,还可以给人以亲切的感觉。
这次却不一样。
信封里只有一张信纸。信纸先被纵向折叠成三页,随后拦腰对折,两端一高一低,这是典型的「以低示己法」。
此法意在表示寄信者的谦恭。
空荡荡的吧台前,老金仍旧伫立在原地,未曾挪动半步,一对如丝的媚眼瞬也不瞬,紧盯着张谦的双手,不敢有片刻走神。
那是一双神奇的手,也是一双受诅咒的手。
那双手的主人知道老金想要什么,一直都知道。只见他端起玻璃杯,浅饮一口白水,随即从一个谁也想象不到的地方,好似变魔术般地取出了一颗苹果。
不等对方出手抢夺,张谦已经将苹果送到了她的面前。
现在的他实在没有玩闹的心情。
光秃秃的吧台上,那杯苦艾酒终究还是没能等来自己的主人。
『她为什么总想抢走你的苹果?』点唱机忍不住问道。
『我还以为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一个人知道的东西越多,就越不快乐,所以我宁愿自己迟钝一些,也不愿意成为全知全能的孤家寡人。』
『所以人该学会装傻,偶尔做回笨蛋,对吗?』张谦像是在询问店长,又像是在诘问自己。
胡十八仅在信里写了一句话。
「红尘百丈,浊酒一壶,愿与君共谋一醉。」
『我得走了,至于今晚的花费……』张谦果然还是没有办法欺骗自己。
『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有位姓唐的小姐已经提前帮你结了账。她要我转告你,半夜三更,不用特意打电话道谢,如果胆敢扰了她的美容觉,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点唱机换上一种不男不女的声音,嗲声嗲气地道。
真是令人头痛的恶趣味。
『她还说了什么?』张谦比任何人都清楚,那只妖精不会白白借钱给别人。
『那位唐小姐要你把心放在肚子里,那笔钱只是预支了某个小坏蛋未来三年的薪水……真不知道是该同情你,还是该羡慕你,嘿嘿嘿!』
除了资金上的支持,唐可媛还委托前尘,查到了胡十八今夜的落脚处,一家开在僻巷深处,鲜有客人光顾的高级咖啡厅。
她为什么要做这些事,这样做能为她带来什么好处?
思潮起伏不定,张谦始终没能参透对方的动机……不过幸好,他是个有条理的人,分得清轻重缓急,懂得什么时候先做什么事,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
他会设法弄清个中的缘由,但不是现在。
阴冷的夜,阴冷的风。
只有无家可归的幽灵,才会在这个时候外出游荡。
张谦的上衣早已湿透,却不知打湿衣衫的,是他自己的汗水,抑或是飘浮在空气中的湿雾。
曾经漆黑一团的咖啡厅,如今已是灯火通明。
『我是不是来晚了?』张谦不紧不慢地来到桌前,搓着下巴,隔空打量起桌上的白瓷杯,『看来我错过了一场精彩的表演。』
『用不着遗憾,表演还没结束。』
『怎么没看到老金?』
『我让她去休息了……据我观察,她的心情似乎不错,』说着,胡十八不觉浅浅一笑,『她真的很喜欢那颗苹果。』
『你也该去休息,而不是在这里点灯熬油。』
张谦给自己搬了一把带靠垫的椅子。
夜还很长,他需要恢复一些体力。
细心的小胡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毛巾和衣服,以及一碗驱寒的生姜茶。毛巾的颜色是张谦最喜欢的海蓝色,衣服是按照他的尺寸量身定做的,生姜茶也经过特殊调味,处理掉了多余的辛辣。
张谦经常这样调侃自己的好兄弟:如果有一天你变成了女人,我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你的面前,立刻向你求婚!
每每听到这句话,小胡都会摇着脑袋,回忆起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过往。
那时的他们还是青涩的少年,那时的他们还是那么稚嫩。
过去的已经过去,再也回不来了……
『酒不尽兴席不散,我辈当痛饮,莫负好光阴!』胡十八拿出一只粗瓷海碗,替客人斟满一碗温酒。
狂饮三碗鹅黄酒,只见张谦悍然一掷,将空碗砸了个稀碎。
『想不想听个故事?』他的眼里已经有了三分醉意。
『故事与酒向来都是绝配!』胡十八将莲花银盏举到嘴边,慢慢勾起嘴角,『看样子我今晚有口福了!』
他已决心破戒。
张谦及时拉住了挚友,用一股极其温柔,但又让人无法抗拒的神奇力量,将后者的手腕缓缓按落。
『酒归我,故事归你。』低沉的嗓音,真挚的目光。
『你讲,我听。』胡十八放下银盏,收回了双手。
故事是这样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终年不见天日的密林间,游荡着一灰一白,两匹年轻的野狼,它们冷酷无情,勇猛且多谋,是一对令百兽闻风丧胆的组合,亦是绝望的图腾,死神的化身。
它们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某一天,独自外出的灰狼遭遇偷袭,虽然没有受伤,但也没能抓住对方。
不久,森林里又传来了一声枪响。
那名偷袭者找上了白狼。
『是猎人,』白狼指着一个漆黑的洞窟,『他逃到了里面……』
『我一个人去,』灰狼按住跃跃欲试的同伴,『在这里等着我,你的腿有旧伤,不方便行动!』
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冲进黑暗,独自踏上了寻找猎人的旅程。
白狼注视着同伴渐渐远去的背影,忽而清浅一笑,抽出了藏在身下的猎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