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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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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云和王凛则继续往前走去。

    王凛疑惑道:“为何那小丫头愿意收你的铜钱却不愿收我的银子?”

    洛云微微一笑,回答道:“小雪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年纪也不大,想必平日里也没怎么见过银子。这一两碎银对于王大哥你而言可能只是笔微不足道的小钱,但对她一个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来说确是数额巨大。我猜她当时没有收你的银子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她确实不知道你给到她的碎银也是钱财,觉得那不是钱财便就不愿意收了。或者还有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她知道那是钱,也知道数额不小,因而她也不敢贸然收下。”

    “原来如此。”王凛道,“没想到阿云你如今这般身份也还会随身带着铜钱。”

    “出门前在铜钱罐里随手拿了一些,想着兴许能用得上。原也不打算买什么贵重东西,便也就只带了这么些铜钱。”洛云道。

    两人继续走着,遇到一些有趣的表演或者是有意思的摊位,两人也会停下来看看。

    在一个卖木雕工艺的小摊位上逗留了一会儿,正转身要离开时,洛云的目光落到对面一个卖汤圆的摊位上。

    那个摊位上只有一位衣着朴素的少妇在照看着。摊位不大,只有三张桌子供人使用,但每张桌子都坐满了人。接踵而至的客人让那妇人有些手忙脚乱,神色疲惫。

    摊位旁一位六七岁的孩童蹲坐在角落,无精打采地用树枝在地上乱画着。随后,一群孩子跑到男孩身边,将男孩围住。

    带头的那个稍微壮实些的男孩子说道:“小东,不是说好今天大家每人拿一个灯笼一起玩的吗?你的灯笼呢?”

    那个蹲坐在地上的那个名叫小东的男孩怏怏地说道:“我爹生病了,没法儿给我做灯笼了。”

    “那让你娘给你买一个呗。看你们家这摊位今天生意这么好,你娘不会连一个灯笼都不给你买吧。”大块头男孩紧接着道。

    “娘说今天摆摊挣的钱是要给爹买药治病的。”小东一脸认真的说道。

    “没有灯笼也没关系,还是和我们一起玩吧。”另一个拿着荷花灯笼的小女孩说道。

    “不行。我们都有灯笼,就他没有。说好的今天所有人都要有灯笼的。他没有,就不让他跟着我们。我们走,我们去那边玩。”大块头男孩咄咄逼人地说道。

    随后,其他人都随着那个大块头男孩跑开了,只剩下那个荷花灯笼的小女孩还留在原地。

    “青青,你也跟他们一起玩去吧,不用管我。”小东看着女孩说道。

    那个叫青青的小女孩犹豫了片刻,随后也离开了。

    看到小男孩又是一个人孤独地坐着角落,看起来比之前更加落寞,洛云有些于心不忍。

    洛云走上前去,在男孩面前蹲了下来,温和地对他说道:“你是叫小东吧?”

    男孩也抬起头来看着她。

    “姐姐你有什么事吗?”小东问道。

    “姐姐刚刚买了一个灯笼觉得不是很喜欢,刚好看到你,便想来问问你要不要。如果你也不想要,那便帮我扔掉吧,我想去买一个更漂亮的。”

    说着,洛云便将手里的灯笼递给了他。

    小东脸上露出一丝喜色,但同时也有一丝犹疑。

    “这个灯笼这么漂亮,姐姐你真的不要了吗?”小东再次确认道。

    “我确实不喜欢。你如果喜欢,那便送给你了。我也可以再去看看其他的灯笼。”洛云语气温和地说道。

    “谢谢姐姐。”小东一边说着,一边接过灯笼。

    “不客气。”洛云笑着说道。

    看着他脸上喜悦的神情,洛云心里也觉得很开心。

    “阿云你想再买个什么样的灯笼?”王凛一边走着,一边问道

    洛云看着他,笑着道:“我并没有不喜欢那灯笼,也不想买新灯笼。我之所以这么对那孩子说,只是不想觉得这是我对他的施舍。即便只是个孩子,内心也是很脆弱敏感的。”

    “王大哥你为何这般看着我”?洛云问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阿云你是个很温暖的人。”王凛解释道。

    洛云看着他笑了笑,没再继续说什么。

    片刻,洛云又突然问道:王大哥,你喜欢小孩子吗?”

    洛云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王凛一时不知所措。

    王凛脱口而出道“嗯,喜欢。阿云你也喜欢小孩吗?”

    洛云莞尔一笑道:”嗯,我也喜欢小孩子。”

    看着洛云满带笑意地面容,王凛感觉耳根开始发烫,心也不受控制地猛烈跳动着。

    此时王凛的大脑已经不受控制地幻想着。他想象着有一天洛云成为了他的妻子,他们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一家四口就这样其乐融融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温馨画面。

    当然,此刻洛云并不知道,她这随口而出的一问一答却让王凛有了美好的遐想。

    “王大哥,那边好热闹,我们也去看看吧。”

    “阿云,你说什么?”洛云的话让王凛回过神来。

    “王大哥,你刚刚是在想什么事情吗?”洛云问道。

    “没...没什么。”王凛有些慌乱地回应道。

    洛云笑了笑,紧接着说道:“我看前面有好些人在围观,看着很是热闹。我们要不也过去看看?”

    “好。”王凛道。

    这个聚集了大量人群的摊位正好在一家小酒楼门前,相比于其他那些贩卖杂货之类的小摊位来说,这个摊位占地面积算是很大了。

    两人走近走时,才发现原来这里是在举办类似诗词比赛的活动。洛云对这类比赛兴趣不大,刚想离开时,便被一位少女拦住。

    洛云经不住那少女的一番软磨硬泡,便同意了留诗一首。

    见洛云答应,那少女欣喜道:“姑娘,那边便是题诗之处。活动将在半个时辰之后停止便随之公布结果。您若是写完之后,可去旁边的酒楼稍坐歇息等待结果。”

    “阿云,你去吧,我在那边等你。”王凛道。

    “嗯。”说完,洛云便转身走向题诗处。

    洛云走到了一个安放在角落的桌子旁,看着桌上齐全的笔墨纸砚,洛云却一时之间不知何如下笔。

    洛云又转头看向王凛的方向,在不远处一棵灯火昏暗的树下,王凛正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她。洛云看向他微微一笑,王凛也回以她一个腼腆而又喜悦的笑容。

    刹那间,洛云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一句熟悉的诗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随后,洛云便从容地拿起了桌上笔,蘸了墨,随即便在纸上写上完整的诗句: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将这首词写完之后,在纸张的右下角,洛云写了一个“云”字作为署名。待纸上的墨迹干透之后,洛云将纸折好放进进收集诗词的木箱子里。

    “我们走吧。”洛云走到王凛面前随即说道。

    王凛:“不等他们公布结果吗?”

    洛云:“不了,结果对我而言没有意义,我也不在意这些奖赏。现在时辰也差不多了,若是在这里继续逗留,怕是没法在焰火开始前走到河边了。我还是想跟王大哥你一起去河边看焰火。”

    王凛:“嗯。那我们走吧。”

    当两人到达河边时,河边已站满了前来观赏焰火的人群。没等多久,焰火表演便开始了。

    看着璀璨斑斓的焰火在夜空中绽放,又不禁看向一旁站着的洛云,王凛心中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和幸福。

    元宵后的第二日,京城中文人圈便开始流传这首《元夕》。

    这首词在京中流传了许久,被当世文人学子们奉为佳作。文人学子们一边极力赞赏这首词,一边纷纷猜测着这首词的作者。

    关于作者的猜测,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是,这首词是由“京城第一公子”云蔚所做,依据便是是署名处的“云”字。毕竟在京城中,云姓之人又如此才华横溢者,唯有“京城第一公子”云蔚。由此,众人们又纷纷猜测这首词中所写的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人便是洛云。

    虽然这首《元夕》在京城盛传许久,但作为当事人之一的王凛却是对这些文人圈的传闻并不知情。

    身为武将的王凛,平日里也仅仅只会关注一些武学兵法之类的,倒是不太关注文人这些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而且,王凛完全不知道这首词是洛云专门写给他的。若是他知道,定然欣喜若狂并将这首词如同珍宝一般收藏起来。

    不久后的一日,云府内。

    云蔚跟简言在前厅喝茶聊天。

    简言:“坊间传闻你为洛云写了一首词以此来表明你对她的爱慕之意。”

    云蔚:“只是些谣言罢了。”

    简言:“我自是知道这是谣言。我自幼与你一同长大,深知你的文风不似这般。”

    听到简言说到词风,云蔚心里暗道:“文风?对她而言,似乎没有什么风格流派的限制。她所做诗词时而辞藻华丽,时而又是简约清新。风格亦是变化无常,既可是豪放大气之风,亦可是婉约含蓄的之流。真不知她是如何做到如此与多的风格都能兼收并蓄的。”

    想到这儿,云蔚心中不禁为他这个妹妹的惊世才学而感到骄傲和欣慰。心中也暗自感叹道:果然不愧是我的妹妹。

    回过神来,云蔚又问道:“那首词你觉得如何?”

    简言:“是一首佳作。”

    云蔚:“我也觉得写得甚好。只是,可惜了。”

    简言:“可惜什么?”

    云蔚并未回应简言的话,只是缓缓端起桌上的茶杯饮起了茶。而此刻他心里的话是:“可惜了,这么好的词,竟然是写给王凛那个家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