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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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刘盛不无担忧地一脚踏进自己房间内,急切地围绕着整个房间扫视了一遍,才就此松了一口气,放下心来,原来是虚惊一场。不是什么如他所想的那样,遭了强盗洗劫,房间的摆设依然如故,大体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
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刘盛看到在近在咫尺的书案上,趴着一个女子,周遭很是寂静,都可以清晰地听到这位女子的轻微的鼾声。想必在这世上没有那个女强盗,大胆妄为到可以若无其事地睡在这里,等着被盗的主人前来擒拿。如果真有这样事情的发生,那么,不得不说,盗贼的智商值得商榷,选错了这个不得要领的职业。
刘盛看到此等情形,完全就忘记了担心与忧虑,对此感到有几分好奇起来。待他轻手轻脚地迈过去两步,等到靠近了些,再定睛一看,这个女盗匪的衣服着实有些不是一般的眼熟,而且,发饰也感觉并不陌生,好像再那里见过似的。
思绪如风火轮一般在脑海里,飞快地旋转着,待过了半柱香的功夫,脑海里循环往复的人物肖像画戛然而止,定格在一个女子的画面上。让刘盛感到七分温暖和三分好奇的是,这个女子不是别人,就是这几天除了晚上睡觉,白天大部分的时间几乎都与他形影不离的春梅。嗯,没错,他有着百分之百的把握,断定伏在书案上,时不时地发出着轻微的鼾声,昏昏大睡着得这个女子,就是春梅。
一想到这几天来,春梅为了自己的事情忙前忙后的情景,刘盛心中大为所动。刘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面前这个静静地昏睡着的春梅,眼眶里竟然有一种叫作泪水的液体在来回的打着转儿,鼻子也散发着无可名状的酸味儿。在电光火石间的一刹那的功夫,突然,想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痛痛痛痛地大哭一场。
曾几何时,刘盛(张成)是一名大学生,而且是自己所住小区里人人艳羡的保送生,不知道怎么的在军训场上,顶着头上的毒辣辣的大太阳,突然就失去了知觉,晕死过去。当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清代康熙年间的一个叫作伊春院的妓院里,根本来不及多想,就稀里糊涂地成了伊春院二老板刘妈妈的儿子。
然后,就是为了打发百无聊赖的时间,心血来潮,跃跃欲试,就揭了榜,成了本次花魁大赛的主事人。再者,就认识了雅安阁的大老板秦素素以及她那个颇有几分姿色的丫鬟叶儿,并与秦素素在私下里建立了合作伙伴的关系。
至今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的是,向来对刘盛冷言冷语的伊春院的大管事李明义,最近,对他很是亲热,频频地献媚,说话的语气与以前相比,不知道要客气了多少倍。在众手下面前,李明义是个威风八面的老大,可是一旦到了刘盛跟前,锋芒就不再毕露,不可一世的傲慢劲儿也收敛的一干二净,温润如一只猫儿。
更让刘盛感到很是好笑的是,李明义的年纪都相当于自己的二倍还要多一些,却与自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不过,让刘盛感到有些想不通的是,李明义和叶儿过从甚密,好像超脱了一般男女之间的关系。
虽然,触景生情,让刘盛想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和这些事情里打过交道的人。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刘盛还是更多的想到了这些天的前前后后,春梅为他做的一些事情来,触动了他那颗原本不怎么感性的心弦。尤其是今日,春梅眉头都不眨一下的答应了帮他抄写草案。而且,超额完成了任务。
前脚刚完成了任务,身心俱疲的春梅休息了满打满算,也就一刻钟的时间,后脚就又被刘盛派往雅安阁,把草案交付给秦素素。虽然,她人儿是安全地回来了,至于草案有没有顺利交到秦素素的手上,刘盛现在还是不敢妄加猜测的。只有等到春梅醒来后,问询一番,才能够知道结果到底如何。
此时此刻,刘盛突然觉得结果是好是坏已经不在重要,重要的是自己不能打扰到人困马乏的春梅睡觉。
房外起了风,一阵习习凉风穿过洞开着得房门,从外面吹了进来,令站在原地,思绪万千的刘盛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深秋的季节,虽不及冬天般寒冷,却也透着些凉意。这个时候,缓过神儿来的刘盛,心道:自己穿着的这么厚都感觉到了几丝凉意,衣着有些单薄的春梅,应该更会感到寒冷吧。万一再冻着了,是极有可能会患上感冒或者发烧的,少不了就要卧病在床,喝那些苦涩的汤药,那就太过于可怜了。
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刘盛迈着几个轻快的步子,朝衣架上走去,顺手扯过一件厚厚的外衣,走到春梅身旁,为她轻轻地披上。
外衣刚披在身上不到半柱香的功夫,春梅就被弄醒了。她伏在书案的上身缓缓地坐直了起来,双手轻柔着惺忪的双眼,突然,感到一阵凉意袭来,下意识地伸手紧了紧披在身上的衣服,并打了一个大大的无比慵懒的哈欠。此时,春梅还微眯着双眼,根本没有发觉,站在她身侧并一直目不转睛注视着她的刘盛。
“对,对不起,刚才,把你弄醒了。”刘盛看到把给春梅披上自己的厚外衣后,紧接着春梅就醒了,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似的,嗫嚅地承认着错误。
听完刘盛的抱歉声,让缓缓睁开眼睛的春梅着实吃了一惊,心中叫苦不迭起来:没几天的功夫,刘盛怎变得这么神秘兮兮的,竟然,悄无声息地站在了自己的身旁。刚才,自己起身打得那个哈欠时的样子,岂不是都落入了他的眼里。自己的淑女形象,岂不是在他心中,从此就要毁于一旦了。
“没,没事儿的。”春梅张红了脸颊,不敢扭头去看刘盛,趁着朦胧的夜色,起身打了了哈哈道:“这么快,天就黑了哈,房子里黑漆漆的,待会儿可就啥也看不着了。我去找打火石,把蜡烛点着。”
刘盛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并没有答话,只是一直注视着春梅的一举一动,心中满是歉意和愧疚,还好,春梅披着他的那件厚实的外衣,并没有脱下来,这多少给了他一些安慰,嘴角不易察觉地向上扬了扬,露出几丝笑意。
“嚓”地一声,春梅从当门桌子下面的抽屉里摸出打火石,点燃了粘在灯台上的那株拳头大小的半截白色蜡烛,刹那间的功夫,房间里的夜色被驱赶到了房外,紧接着又是“嚓”地一声,春梅又点燃了与之相对应放在桌子上的另一株蜡烛,房间里立刻就灯火通明起来,明亮如昼,火红的烛光拉长了两个人的身影,在这并不算太大的两间房屋里,两个人的身影交错在了一块儿,如果两颗藤蔓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似的。
一时间,在忽闪忽闪的烛光的映衬和笼罩之下,房间里的气氛显得透露出几丝暧昧,两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该对彼此讲些什么话才好。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听着两个灯台上的蜡烛时不时地发出“刺啦”的声音,没发出一次声音,像是两只小小的鼓槌,在彼此的心中放置的鼓面上,定定地敲击一下。
房间外,夜色如墨,繁星满天,凉风阵阵,都可以清晰地听到不远处的树枝被风拂过后,所发出的“咔叱”的响声,两人各自心中的那面鼓,也随着周遭清晰入耳的动静,敲动几下,每敲击一次,都不亚于寒风拂面,禁不住打一个冷颤。
就在房间内的气氛处于僵持的时候,突然,从房间外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窸窸窣窣地脚步声,越来越清晰,似乎是朝刘盛的房间走来。
“我都等你们两个小东西好半天了,吃饭的点儿都过了半个时辰了,连一个人都没有到我房里吃饭。忙事情归忙事情,老话儿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吃饭怎么有力气做事情呢?”刘妈妈前脚迈进房间里来,不由分说,后脚就劈头盖脸地教训起这刘盛和春梅来。
“娘,孩儿知错了。”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刘盛和春梅两个人竟然想到一块儿去了,低垂着头,不约而同地说。
“嗯。这才是听话的好孩子嘛。”刘妈妈满面堆笑着,微微颔首,转过身去,边往外走,边催促道:“饭菜我都热过一遍了,都还愣着干什么啊,还不赶紧跟着我,一起吃饭去。我可不想把饭菜热第二次啊。”
听完刘妈妈的说,刘盛和春梅这才挪动着身子,跟随在刘妈妈的身后,屁颠屁颠地朝不远处的刘妈妈的房间行去。
月华遍地,繁星璀璨,夜色里,星光下,三人行!
待刘盛不无担忧地一脚踏进自己房间内,急切地围绕着整个房间扫视了一遍,才就此松了一口气,放下心来,原来是虚惊一场。不是什么如他所想的那样,遭了强盗洗劫,房间的摆设依然如故,大体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
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刘盛看到在近在咫尺的书案上,趴着一个女子,周遭很是寂静,都可以清晰地听到这位女子的轻微的鼾声。想必在这世上没有那个女强盗,大胆妄为到可以若无其事地睡在这里,等着被盗的主人前来擒拿。如果真有这样事情的发生,那么,不得不说,盗贼的智商值得商榷,选错了这个不得要领的职业。
刘盛看到此等情形,完全就忘记了担心与忧虑,对此感到有几分好奇起来。待他轻手轻脚地迈过去两步,等到靠近了些,再定睛一看,这个女盗匪的衣服着实有些不是一般的眼熟,而且,发饰也感觉并不陌生,好像再那里见过似的。
思绪如风火轮一般在脑海里,飞快地旋转着,待过了半柱香的功夫,脑海里循环往复的人物肖像画戛然而止,定格在一个女子的画面上。让刘盛感到七分温暖和三分好奇的是,这个女子不是别人,就是这几天除了晚上睡觉,白天大部分的时间几乎都与他形影不离的春梅。嗯,没错,他有着百分之百的把握,断定伏在书案上,时不时地发出着轻微的鼾声,昏昏大睡着得这个女子,就是春梅。
一想到这几天来,春梅为了自己的事情忙前忙后的情景,刘盛心中大为所动。刘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面前这个静静地昏睡着的春梅,眼眶里竟然有一种叫作泪水的液体在来回的打着转儿,鼻子也散发着无可名状的酸味儿。在电光火石间的一刹那的功夫,突然,想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痛痛痛痛地大哭一场。
曾几何时,刘盛(张成)是一名大学生,而且是自己所住小区里人人艳羡的保送生,不知道怎么的在军训场上,顶着头上的毒辣辣的大太阳,突然就失去了知觉,晕死过去。当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清代康熙年间的一个叫作伊春院的妓院里,根本来不及多想,就稀里糊涂地成了伊春院二老板刘妈妈的儿子。
然后,就是为了打发百无聊赖的时间,心血来潮,跃跃欲试,就揭了榜,成了本次花魁大赛的主事人。再者,就认识了雅安阁的大老板秦素素以及她那个颇有几分姿色的丫鬟叶儿,并与秦素素在私下里建立了合作伙伴的关系。
至今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的是,向来对刘盛冷言冷语的伊春院的大管事李明义,最近,对他很是亲热,频频地献媚,说话的语气与以前相比,不知道要客气了多少倍。在众手下面前,李明义是个威风八面的老大,可是一旦到了刘盛跟前,锋芒就不再毕露,不可一世的傲慢劲儿也收敛的一干二净,温润如一只猫儿。
更让刘盛感到很是好笑的是,李明义的年纪都相当于自己的二倍还要多一些,却与自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不过,让刘盛感到有些想不通的是,李明义和叶儿过从甚密,好像超脱了一般男女之间的关系。
虽然,触景生情,让刘盛想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和这些事情里打过交道的人。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刘盛还是更多的想到了这些天的前前后后,春梅为他做的一些事情来,触动了他那颗原本不怎么感性的心弦。尤其是今日,春梅眉头都不眨一下的答应了帮他抄写草案。而且,超额完成了任务。
前脚刚完成了任务,身心俱疲的春梅休息了满打满算,也就一刻钟的时间,后脚就又被刘盛派往雅安阁,把草案交付给秦素素。虽然,她人儿是安全地回来了,至于草案有没有顺利交到秦素素的手上,刘盛现在还是不敢妄加猜测的。只有等到春梅醒来后,问询一番,才能够知道结果到底如何。
此时此刻,刘盛突然觉得结果是好是坏已经不在重要,重要的是自己不能打扰到人困马乏的春梅睡觉。
房外起了风,一阵习习凉风穿过洞开着得房门,从外面吹了进来,令站在原地,思绪万千的刘盛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深秋的季节,虽不及冬天般寒冷,却也透着些凉意。这个时候,缓过神儿来的刘盛,心道:自己穿着的这么厚都感觉到了几丝凉意,衣着有些单薄的春梅,应该更会感到寒冷吧。万一再冻着了,是极有可能会患上感冒或者发烧的,少不了就要卧病在床,喝那些苦涩的汤药,那就太过于可怜了。
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刘盛迈着几个轻快的步子,朝衣架上走去,顺手扯过一件厚厚的外衣,走到春梅身旁,为她轻轻地披上。
外衣刚披在身上不到半柱香的功夫,春梅就被弄醒了。她伏在书案的上身缓缓地坐直了起来,双手轻柔着惺忪的双眼,突然,感到一阵凉意袭来,下意识地伸手紧了紧披在身上的衣服,并打了一个大大的无比慵懒的哈欠。此时,春梅还微眯着双眼,根本没有发觉,站在她身侧并一直目不转睛注视着她的刘盛。
“对,对不起,刚才,把你弄醒了。”刘盛看到把给春梅披上自己的厚外衣后,紧接着春梅就醒了,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似的,嗫嚅地承认着错误。
听完刘盛的抱歉声,让缓缓睁开眼睛的春梅着实吃了一惊,心中叫苦不迭起来:没几天的功夫,刘盛怎变得这么神秘兮兮的,竟然,悄无声息地站在了自己的身旁。刚才,自己起身打得那个哈欠时的样子,岂不是都落入了他的眼里。自己的淑女形象,岂不是在他心中,从此就要毁于一旦了。
“没,没事儿的。”春梅张红了脸颊,不敢扭头去看刘盛,趁着朦胧的夜色,起身打了了哈哈道:“这么快,天就黑了哈,房子里黑漆漆的,待会儿可就啥也看不着了。我去找打火石,把蜡烛点着。”
刘盛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并没有答话,只是一直注视着春梅的一举一动,心中满是歉意和愧疚,还好,春梅披着他的那件厚实的外衣,并没有脱下来,这多少给了他一些安慰,嘴角不易察觉地向上扬了扬,露出几丝笑意。
“嚓”地一声,春梅从当门桌子下面的抽屉里摸出打火石,点燃了粘在灯台上的那株拳头大小的半截白色蜡烛,刹那间的功夫,房间里的夜色被驱赶到了房外,紧接着又是“嚓”地一声,春梅又点燃了与之相对应放在桌子上的另一株蜡烛,房间里立刻就灯火通明起来,明亮如昼,火红的烛光拉长了两个人的身影,在这并不算太大的两间房屋里,两个人的身影交错在了一块儿,如果两颗藤蔓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似的。
一时间,在忽闪忽闪的烛光的映衬和笼罩之下,房间里的气氛显得透露出几丝暧昧,两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该对彼此讲些什么话才好。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听着两个灯台上的蜡烛时不时地发出“刺啦”的声音,没发出一次声音,像是两只小小的鼓槌,在彼此的心中放置的鼓面上,定定地敲击一下。
房间外,夜色如墨,繁星满天,凉风阵阵,都可以清晰地听到不远处的树枝被风拂过后,所发出的“咔叱”的响声,两人各自心中的那面鼓,也随着周遭清晰入耳的动静,敲动几下,每敲击一次,都不亚于寒风拂面,禁不住打一个冷颤。
就在房间内的气氛处于僵持的时候,突然,从房间外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窸窸窣窣地脚步声,越来越清晰,似乎是朝刘盛的房间走来。
“我都等你们两个小东西好半天了,吃饭的点儿都过了半个时辰了,连一个人都没有到我房里吃饭。忙事情归忙事情,老话儿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吃饭怎么有力气做事情呢?”刘妈妈前脚迈进房间里来,不由分说,后脚就劈头盖脸地教训起这刘盛和春梅来。
“娘,孩儿知错了。”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刘盛和春梅两个人竟然想到一块儿去了,低垂着头,不约而同地说。
“嗯。这才是听话的好孩子嘛。”刘妈妈满面堆笑着,微微颔首,转过身去,边往外走,边催促道:“饭菜我都热过一遍了,都还愣着干什么啊,还不赶紧跟着我,一起吃饭去。我可不想把饭菜热第二次啊。”
听完刘妈妈的说,刘盛和春梅这才挪动着身子,跟随在刘妈妈的身后,屁颠屁颠地朝不远处的刘妈妈的房间行去。
月华遍地,繁星璀璨,夜色里,星光下,三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