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好人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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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刘盛没有想到的是,春梅竟然二话不说,就一口答应了。原本他还以为,需要费费尽不少口舌,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才能让平时有些小野蛮的春梅乖乖得答应下来。可谁知,不费吹灰之力,春梅就点头答应了。早知道事情可以这么轻而易举得搞定,他就不把与秦素素合作的事情告诉给春梅知道。
毕竟这样隐秘的事情,是不便让外人知道的,就连刘妈妈都是不能够告知的,刘盛却鬼使神差一般的告诉了春梅。当时,让刘盛自己都点儿不可思议的是,竟然对于春梅毫不戒备之心,在刘盛的眼里,她似乎成了自己的心腹。
不过,事实也证明,春梅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她并没有把刘盛告诉给自己的事情,传扬出去,直到后来,秦素素进了组委会做了主评委,刘盛才与赵妈妈撕破面皮,把与秦素素暗中合作的事情,毫不保留得告诉给了赵妈妈的。
既然刘盛手握契约,他就是这次花魁大赛的主事人,所有围绕大赛的工作,都统统由他负责和统筹,就连是出资人赵妈妈也只能屈居做一个评委,木已成舟,想要挽回已是不可能了,大势所趋,只能徒叹奈何,听之任之了。
有一个评委做,总比什么都没有捞到强,毕竟举办这次花魁大赛,赵妈妈还可以从中捞取大笔的银子,参赛费啊,赞助费啊,打赏费啊之类的,数不胜数,赚个本满钵满,也就没有必要在一个身份上与刘盛争执,万一伤了和气,搞得两败俱伤,对谁都没有好处。赵妈妈只要是可以把腰包塞的鼓鼓的,一切也都成了浮云。
这一切都是后话,且来看看春梅这个小美人儿伏在书案上,嘟着小嘴儿,一笔一划得把字写得工工整整。心中还暗暗得叫着劲儿:哼,秦素素,我让你看看,我虽然不及你有名望和美貌,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不会潦草的,无比工整,工整无比。
站在一旁的刘盛,时不时得搓着双手,在春梅问询他的时候,就耐心的加以讲解,对于里面有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就加以详尽的注释。稿纸都是按照先后从上到下排列的,只要按着顺序抄写,再稍加修改,大体的雏形跟交付于赵妈妈的那份草案是没有太大出入的,内容只能多,不会少。
到了午时两刻时,春梅已经抄写了七八页的样子,也算是完成了三分之一。刘盛这下心中有了底儿,在太阳下山之前,有十足的把握把这个修复好的草案交到秦素素手里的。于是,就花了两刻的时间吃过了午饭。
刘盛是想让春梅在午饭后休息一会儿,可是,春梅不知道是对于他交给自己的任务忠于职守,还是在暗暗得跟秦素素叫着劲儿。反正,吃过了午饭,把一些剩饭剩菜送回到伊春院厨房后,就马不停蹄得赶回刘盛的房间,伏在书案上,继续眷写起来。
看到春梅如此的卖力,让刘盛甚为感动,心道:谁要是能够娶到这么好的姑娘做媳妇的话,这个男人一定是烧了八辈子高香,才修来的福分。啧啧,话说什么来着,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要是可以娶到春梅这么好的姑娘做媳妇的话,那我肯定是上辈子走了狗屎运。
想到这里,刚刚兴起的兴奋劲儿又低沉了下来,怅然若失道:可惜啊,我身无长物,一没权,儿没钱的。春梅怎么会看上我这个小混混儿呢。我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只能是痴心妄想,空欢喜一场。刘妈妈认她做义女,定是想为她挑选一个要么有权势要么有金钱的大户人家,好得一笔彩礼钱。
越往这方面想,刘盛越隐隐的感到一丝丝心痛。刘盛眼巴巴得看着春梅,认真的模样儿,感到甚是可爱。反正能多看一眼,就多看一眼,以后怕是没机会再看到她这副俊俏可爱的样子,就目不转睛得盯着春梅看。
忙得不亦乐乎的春梅,突然感觉到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看,于是,就放缓了手中写字的速度,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两眼,让他颇感意外的是,不是趁着她不注意的时候,从外面进来的陌生人,而是刘盛在定定得看着她。心中自然乐颠乐颠的,想看就让他看个够吧,继续回复如常的写字速度,那神情似乎比刚才又多了几分认真。
有些失神的刘盛,似乎也注意到了春梅用眼睛的余光也了他一眼,却没有表现出多么高兴的样子,似乎是不为所动,继续认真得抄写。他也赶紧把目光从春梅身上移开,在心中失魂落魄道:没戏了,没戏了。我这么看着她,都没有发现她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喜悦之情,如此淡定自若,看来,她对我并不感冒。当断则断,不断自乱,还是快刀斩乱麻,还是断了自己的这个有些一厢情愿的念想吧。
写着写着,春梅再强撑着,不知停歇的话,也是感到很疲惫的。其他的先不说,光是握着毛笔的手腕,都已经有些红肿的迹象了,由此可见,春梅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完成刘盛交给她的任务,一直都在苦苦支撑着。一阵阵酸痛,突然如潮水般袭来,让春梅似乎有一种想要即可把手中的那杆毛笔扔将出去。扔得越远越好,最好是扔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还是老话说的好,眼不见,心为静。
理智和冲动经过一番搏杀,最后,理智战胜了冲动,任务没有完成之前,断然不能拿毛笔出气啊,耽误了刘盛的大事,她也是脱不了干系的,自幼读过不少诗书的春梅,还是懂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道理。一旦刘盛这扇城门起了大火,她这只待在水池的小美人鱼,就成了味美鲜嫩的红烧鱼。
不过,让春梅感到有点儿小兴奋的是,大概还有四五页纸张的样子,就大功告成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又让春梅有点儿小失落的是,她用眼睛的余光瞟见,刚才还直勾勾的看着她的刘盛,现在,却故作深沉的对着房顶上的承尘看个没完没起来。
有一个大美女,端坐在刘盛面前,他不好好得把划把划,却没头没脑得看起了不知道上面堆积了多厚的灰尘的承尘。其实,此时此刻,刘盛的心里也跟房顶的承尘一样,也蒙了不知道有多厚的灰尘。
虽然没有得到刘盛继续的注目,让春梅心头不免有点儿小失落,可是,任务没有完成,就是有点儿小情绪,也是要掩埋在心底,坚持不懈的写下去。此时的春梅似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重新振作起来,伏在书案上,继续一笔一划得抄写。
期间,春梅稍微有点儿不太理解的地方,都一一得指出来,让刘盛为她一一作答。虽然,有些问题,她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还是可以完全理解,不过,她还是禁不住要向刘盛讨教一番,三分是为了解疑答惑,七分是为了填充那颗有些空落的小心灵,她需要刘盛的注目和重视,这便是一个女人再简单不过的想法。
大概到了申时许,春梅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把紧紧握在右手里的毛笔,轻轻地放在笔砚上,像是一个泄了气的气球似的,一下子瘫倒在了椅子上。不想再动弹哪怕一小下,肚里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却又吐出任何东西来。
“刘,刘盛哥,我,我写好了。你,你再过目一遍吧。”瘫倒在椅子上的春梅,连说话似乎都要费了很大的力气似的,弱弱地道。
看着春梅疲惫不堪的样子,刘盛大步走了过去,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尽是怜爱之情,有些于心不忍起来。不过,他还是,一把抓起,那一小沓重新抄写好的纸张。春梅花了将近三个时辰才抄写好,他却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翻阅完了。
让刘盛十分感动的是,拿在手中的这一小沓纸张,不仅每一张上面都是用毛笔写就得漂亮的蝇头小楷,字体写得工工整整,行列也是对得整整齐齐的。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无一处涂抹的痕迹,跟油印了似的,让人看起来,都情不自禁得赏心悦目。这一切的功劳都是要记在春梅这个执笔人头上的。
大功终于告成,可是,还有一个环节需要搞定,那就是把这份让春梅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的草案交到秦素素的手上。刘盛经过昨日消失了大半天,让刘妈妈和春梅寻找的好苦,恐怕也已经惊动了赵妈妈,他今日就不方便出门了。
刘盛只有刘妈妈和春梅这两个亲近的人,这事情都一直隐瞒着刘妈妈,当然,更不可能让刘妈妈去见秦素素。那么,也只有剩下春梅了。再加上她在伊春院本来就身份低微,没有人会注意她消失个把时辰的,随便说了由头就可以应付过去。由此看来,春梅是办这个差事最合适不过的人选。
让刘盛有些难以启齿的是,春梅已经抄写这些草案足足有三个多时辰了,早已经累得身心俱疲,他有些于心不忍。不过,眼看着还有一大约一个时辰的功夫,太阳就要下山,到那个时候,刘盛没有按照约定把草案交到秦素素手里的话,就会失信于人,不仅脸面上挂不住,也会让秦素素生起疑心,于人于己都不利。
刘盛思忖了一刻钟后,还是狠下了心去,就再硬着头皮让春梅走一遭,他有十足的把握,春梅不会拒绝自己的请求。至于,为什么刘盛会有那么大的把握,这就全凭他的感觉,男人的感觉,跟女人所谓的第六感有异曲同工之妙。
刘盛缓步走到茶几上,提起放在上面的茶壶,倒了一杯凉茶,又有些磨磨蹭得走到书案旁,把这杯凉茶放在了春梅身前的书案上,犹豫不决地道:“辛,辛苦了,请,请喝杯凉茶,解解乏吧。”
瘫倒在椅子上的春梅,看到面前的这杯由刘盛亲手斟的凉茶,耳畔又响起了刘盛关切她的话儿,不由得心花怒发起来,抖了抖身子,耸了耸肩,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坐直了身子,双手紧握着茶杯,轻启朱唇,喝了两小口。平时喝得茶都是多少有点儿苦涩的味道,唯独喝这杯凉茶,感觉嘴里甜甜的,像是里面添加了蜂蜜似的。起初,还是舌尖儿感到凉茶的微甜,继而心里也觉得甜蜜蜜。
还未等到春梅喝第三口时,刘盛故作春胸顿足的感叹道:“唉,虽然草案已经写好了,可是,该让谁送过去呢!”
春梅抬头看到刘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说话,心道:我就知道这杯茶是不能白喝的,吃人家的的东西,嘴短;拿人家的东西,手短。他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分明是在向我示意,去送这一沓草案的人非我莫属。
“那我去好了。”春梅倒是个直肠子,看到刘盛循循善诱的话儿,也不躲不闪,不假思索得自告奋勇道。
让刘盛没有想到的是,春梅竟然答应得如此痛快,她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虽然起初,他是有十足的把握知道春梅一定会答应的,还以为他会半推半就或者提个要求啥的呢。事实却是,她答应的如此直截了当,出乎了他的意料。
正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春梅虽然个性有时候有些个小野蛮,这都是以前,常常受到刘盛的捉弄和欺负,春梅为了与他对抗,就磨砺出了野蛮的性格,在与刘盛的较量中,不至于没有一点儿还手之力。
有些微妙的是,春梅站在大病初愈后的刘盛面前时,却比以前要温顺了许多,像是一匹自由驰骋的野马被套上了缰绳。虽然有时候,春梅也会偶尔的野蛮一下子,不过,总体上来说,比以前温柔了不止几倍,大概是现在的刘盛不再像以前那样,整天有事没事的就来欺负和捉弄春梅的缘故吧。
既然,春梅如此痛快的答应,刘盛也没有必要再浪费口舌,以免画蛇添足,就趁热打铁得嘱咐了一番。春梅趴在书案上,双手托着粉嘟嘟的腮帮,像是一个小书童,认真得听着教书先生的尊尊教诲似的,并时不时得轻轻点头。
春梅待刘盛吩咐完毕后,为了不过多的耽搁时间,就很麻利的起身,把那一沓草案小心翼翼得塞进右手的袖筒里,跟刘盛道一声别,推门离去。
刘盛关上了房门,端坐在刚才春梅坐的那把椅子上,时不时得搓着双手,心急如焚的等待着春梅不辱使命的归来。
待春梅大约离开了一刻钟的时候,突然,听到“彭碰”敲门声,很是清脆,凭着他的直觉就可以断定,这个敲门的定是个女人。想到这里,心不由得一惊:霍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心道:莫不是,春梅把草案交付给秦素素后,没再雅安阁多做停留,就紧接着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向我报告来了吧。
刘盛站起来,越想心里头越乐不可支,情不自禁地在暗自赞叹着春梅的办事效率就是高。为了不在春梅面前显得他太过于得意忘形,旋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整理了一下衣衫,旋即背负双手,三步并作两步,乐颠乐颠地前去开门。
让刘盛没有想到的是,春梅竟然二话不说,就一口答应了。原本他还以为,需要费费尽不少口舌,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才能让平时有些小野蛮的春梅乖乖得答应下来。可谁知,不费吹灰之力,春梅就点头答应了。早知道事情可以这么轻而易举得搞定,他就不把与秦素素合作的事情告诉给春梅知道。
毕竟这样隐秘的事情,是不便让外人知道的,就连刘妈妈都是不能够告知的,刘盛却鬼使神差一般的告诉了春梅。当时,让刘盛自己都点儿不可思议的是,竟然对于春梅毫不戒备之心,在刘盛的眼里,她似乎成了自己的心腹。
不过,事实也证明,春梅是个可以信得过的人,她并没有把刘盛告诉给自己的事情,传扬出去,直到后来,秦素素进了组委会做了主评委,刘盛才与赵妈妈撕破面皮,把与秦素素暗中合作的事情,毫不保留得告诉给了赵妈妈的。
既然刘盛手握契约,他就是这次花魁大赛的主事人,所有围绕大赛的工作,都统统由他负责和统筹,就连是出资人赵妈妈也只能屈居做一个评委,木已成舟,想要挽回已是不可能了,大势所趋,只能徒叹奈何,听之任之了。
有一个评委做,总比什么都没有捞到强,毕竟举办这次花魁大赛,赵妈妈还可以从中捞取大笔的银子,参赛费啊,赞助费啊,打赏费啊之类的,数不胜数,赚个本满钵满,也就没有必要在一个身份上与刘盛争执,万一伤了和气,搞得两败俱伤,对谁都没有好处。赵妈妈只要是可以把腰包塞的鼓鼓的,一切也都成了浮云。
这一切都是后话,且来看看春梅这个小美人儿伏在书案上,嘟着小嘴儿,一笔一划得把字写得工工整整。心中还暗暗得叫着劲儿:哼,秦素素,我让你看看,我虽然不及你有名望和美貌,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不会潦草的,无比工整,工整无比。
站在一旁的刘盛,时不时得搓着双手,在春梅问询他的时候,就耐心的加以讲解,对于里面有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就加以详尽的注释。稿纸都是按照先后从上到下排列的,只要按着顺序抄写,再稍加修改,大体的雏形跟交付于赵妈妈的那份草案是没有太大出入的,内容只能多,不会少。
到了午时两刻时,春梅已经抄写了七八页的样子,也算是完成了三分之一。刘盛这下心中有了底儿,在太阳下山之前,有十足的把握把这个修复好的草案交到秦素素手里的。于是,就花了两刻的时间吃过了午饭。
刘盛是想让春梅在午饭后休息一会儿,可是,春梅不知道是对于他交给自己的任务忠于职守,还是在暗暗得跟秦素素叫着劲儿。反正,吃过了午饭,把一些剩饭剩菜送回到伊春院厨房后,就马不停蹄得赶回刘盛的房间,伏在书案上,继续眷写起来。
看到春梅如此的卖力,让刘盛甚为感动,心道:谁要是能够娶到这么好的姑娘做媳妇的话,这个男人一定是烧了八辈子高香,才修来的福分。啧啧,话说什么来着,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要是可以娶到春梅这么好的姑娘做媳妇的话,那我肯定是上辈子走了狗屎运。
想到这里,刚刚兴起的兴奋劲儿又低沉了下来,怅然若失道:可惜啊,我身无长物,一没权,儿没钱的。春梅怎么会看上我这个小混混儿呢。我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只能是痴心妄想,空欢喜一场。刘妈妈认她做义女,定是想为她挑选一个要么有权势要么有金钱的大户人家,好得一笔彩礼钱。
越往这方面想,刘盛越隐隐的感到一丝丝心痛。刘盛眼巴巴得看着春梅,认真的模样儿,感到甚是可爱。反正能多看一眼,就多看一眼,以后怕是没机会再看到她这副俊俏可爱的样子,就目不转睛得盯着春梅看。
忙得不亦乐乎的春梅,突然感觉到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看,于是,就放缓了手中写字的速度,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两眼,让他颇感意外的是,不是趁着她不注意的时候,从外面进来的陌生人,而是刘盛在定定得看着她。心中自然乐颠乐颠的,想看就让他看个够吧,继续回复如常的写字速度,那神情似乎比刚才又多了几分认真。
有些失神的刘盛,似乎也注意到了春梅用眼睛的余光也了他一眼,却没有表现出多么高兴的样子,似乎是不为所动,继续认真得抄写。他也赶紧把目光从春梅身上移开,在心中失魂落魄道:没戏了,没戏了。我这么看着她,都没有发现她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喜悦之情,如此淡定自若,看来,她对我并不感冒。当断则断,不断自乱,还是快刀斩乱麻,还是断了自己的这个有些一厢情愿的念想吧。
写着写着,春梅再强撑着,不知停歇的话,也是感到很疲惫的。其他的先不说,光是握着毛笔的手腕,都已经有些红肿的迹象了,由此可见,春梅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完成刘盛交给她的任务,一直都在苦苦支撑着。一阵阵酸痛,突然如潮水般袭来,让春梅似乎有一种想要即可把手中的那杆毛笔扔将出去。扔得越远越好,最好是扔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还是老话说的好,眼不见,心为静。
理智和冲动经过一番搏杀,最后,理智战胜了冲动,任务没有完成之前,断然不能拿毛笔出气啊,耽误了刘盛的大事,她也是脱不了干系的,自幼读过不少诗书的春梅,还是懂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道理。一旦刘盛这扇城门起了大火,她这只待在水池的小美人鱼,就成了味美鲜嫩的红烧鱼。
不过,让春梅感到有点儿小兴奋的是,大概还有四五页纸张的样子,就大功告成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又让春梅有点儿小失落的是,她用眼睛的余光瞟见,刚才还直勾勾的看着她的刘盛,现在,却故作深沉的对着房顶上的承尘看个没完没起来。
有一个大美女,端坐在刘盛面前,他不好好得把划把划,却没头没脑得看起了不知道上面堆积了多厚的灰尘的承尘。其实,此时此刻,刘盛的心里也跟房顶的承尘一样,也蒙了不知道有多厚的灰尘。
虽然没有得到刘盛继续的注目,让春梅心头不免有点儿小失落,可是,任务没有完成,就是有点儿小情绪,也是要掩埋在心底,坚持不懈的写下去。此时的春梅似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重新振作起来,伏在书案上,继续一笔一划得抄写。
期间,春梅稍微有点儿不太理解的地方,都一一得指出来,让刘盛为她一一作答。虽然,有些问题,她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还是可以完全理解,不过,她还是禁不住要向刘盛讨教一番,三分是为了解疑答惑,七分是为了填充那颗有些空落的小心灵,她需要刘盛的注目和重视,这便是一个女人再简单不过的想法。
大概到了申时许,春梅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把紧紧握在右手里的毛笔,轻轻地放在笔砚上,像是一个泄了气的气球似的,一下子瘫倒在了椅子上。不想再动弹哪怕一小下,肚里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却又吐出任何东西来。
“刘,刘盛哥,我,我写好了。你,你再过目一遍吧。”瘫倒在椅子上的春梅,连说话似乎都要费了很大的力气似的,弱弱地道。
看着春梅疲惫不堪的样子,刘盛大步走了过去,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尽是怜爱之情,有些于心不忍起来。不过,他还是,一把抓起,那一小沓重新抄写好的纸张。春梅花了将近三个时辰才抄写好,他却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翻阅完了。
让刘盛十分感动的是,拿在手中的这一小沓纸张,不仅每一张上面都是用毛笔写就得漂亮的蝇头小楷,字体写得工工整整,行列也是对得整整齐齐的。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无一处涂抹的痕迹,跟油印了似的,让人看起来,都情不自禁得赏心悦目。这一切的功劳都是要记在春梅这个执笔人头上的。
大功终于告成,可是,还有一个环节需要搞定,那就是把这份让春梅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的草案交到秦素素的手上。刘盛经过昨日消失了大半天,让刘妈妈和春梅寻找的好苦,恐怕也已经惊动了赵妈妈,他今日就不方便出门了。
刘盛只有刘妈妈和春梅这两个亲近的人,这事情都一直隐瞒着刘妈妈,当然,更不可能让刘妈妈去见秦素素。那么,也只有剩下春梅了。再加上她在伊春院本来就身份低微,没有人会注意她消失个把时辰的,随便说了由头就可以应付过去。由此看来,春梅是办这个差事最合适不过的人选。
让刘盛有些难以启齿的是,春梅已经抄写这些草案足足有三个多时辰了,早已经累得身心俱疲,他有些于心不忍。不过,眼看着还有一大约一个时辰的功夫,太阳就要下山,到那个时候,刘盛没有按照约定把草案交到秦素素手里的话,就会失信于人,不仅脸面上挂不住,也会让秦素素生起疑心,于人于己都不利。
刘盛思忖了一刻钟后,还是狠下了心去,就再硬着头皮让春梅走一遭,他有十足的把握,春梅不会拒绝自己的请求。至于,为什么刘盛会有那么大的把握,这就全凭他的感觉,男人的感觉,跟女人所谓的第六感有异曲同工之妙。
刘盛缓步走到茶几上,提起放在上面的茶壶,倒了一杯凉茶,又有些磨磨蹭得走到书案旁,把这杯凉茶放在了春梅身前的书案上,犹豫不决地道:“辛,辛苦了,请,请喝杯凉茶,解解乏吧。”
瘫倒在椅子上的春梅,看到面前的这杯由刘盛亲手斟的凉茶,耳畔又响起了刘盛关切她的话儿,不由得心花怒发起来,抖了抖身子,耸了耸肩,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坐直了身子,双手紧握着茶杯,轻启朱唇,喝了两小口。平时喝得茶都是多少有点儿苦涩的味道,唯独喝这杯凉茶,感觉嘴里甜甜的,像是里面添加了蜂蜜似的。起初,还是舌尖儿感到凉茶的微甜,继而心里也觉得甜蜜蜜。
还未等到春梅喝第三口时,刘盛故作春胸顿足的感叹道:“唉,虽然草案已经写好了,可是,该让谁送过去呢!”
春梅抬头看到刘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说话,心道:我就知道这杯茶是不能白喝的,吃人家的的东西,嘴短;拿人家的东西,手短。他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分明是在向我示意,去送这一沓草案的人非我莫属。
“那我去好了。”春梅倒是个直肠子,看到刘盛循循善诱的话儿,也不躲不闪,不假思索得自告奋勇道。
让刘盛没有想到的是,春梅竟然答应得如此痛快,她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虽然起初,他是有十足的把握知道春梅一定会答应的,还以为他会半推半就或者提个要求啥的呢。事实却是,她答应的如此直截了当,出乎了他的意料。
正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春梅虽然个性有时候有些个小野蛮,这都是以前,常常受到刘盛的捉弄和欺负,春梅为了与他对抗,就磨砺出了野蛮的性格,在与刘盛的较量中,不至于没有一点儿还手之力。
有些微妙的是,春梅站在大病初愈后的刘盛面前时,却比以前要温顺了许多,像是一匹自由驰骋的野马被套上了缰绳。虽然有时候,春梅也会偶尔的野蛮一下子,不过,总体上来说,比以前温柔了不止几倍,大概是现在的刘盛不再像以前那样,整天有事没事的就来欺负和捉弄春梅的缘故吧。
既然,春梅如此痛快的答应,刘盛也没有必要再浪费口舌,以免画蛇添足,就趁热打铁得嘱咐了一番。春梅趴在书案上,双手托着粉嘟嘟的腮帮,像是一个小书童,认真得听着教书先生的尊尊教诲似的,并时不时得轻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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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关上了房门,端坐在刚才春梅坐的那把椅子上,时不时得搓着双手,心急如焚的等待着春梅不辱使命的归来。
待春梅大约离开了一刻钟的时候,突然,听到“彭碰”敲门声,很是清脆,凭着他的直觉就可以断定,这个敲门的定是个女人。想到这里,心不由得一惊:霍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心道:莫不是,春梅把草案交付给秦素素后,没再雅安阁多做停留,就紧接着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向我报告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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