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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天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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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对,我们又不是她家奴仆,何来背叛一说?只是天道所在,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至于今天,还要将你们这些逃脱的余孽彻底铲除,以尽全功!”占据阴间神魔肉身的鬼圣,话未说完,便举起弑神枪,朝着相隔不知多远的湖中圆罩打去。

    半圣倾尽全力的一击,再加上顶级攻击至宝的威能何其强大?瞬间便刺在本源五行旗所化的圆罩上。

    可诡异的事发生了,无形圆罩只是微微一凹,便将弑神枪反弹回来,看那速度,竟比来时更加可怕。

    鬼圣不敢调动圣级力量硬接,慌忙高飞躲避。

    嗖!

    弑神枪一闪消失。

    “二位,情况不对!”鬼圣一边感受至宝飞走的方位,一边说道:“那几头余孽,也就半圣修为,与我等现在相同。弑神枪又是顶级攻击至宝,可一击打出,不仅毫无功效,甚至还会不受控制地反击,虽然没有切断联系,也极为恐怖……”

    “古怪的不是余孽,而是他们所用的宝贝,怎么以前从未见过。”

    “我来试试!”占据胖菩萨肉身的佛祖分身,立刻将手中巨剑打出去,同样激射向圆罩,只是暗中使了巧劲,效果不是表面上的攻击,而是一触即退,用以试探。

    谁知这一下的结果更糟糕,刺中无形圆罩的巨剑仿佛被生生夹住,任凭怎么用力,都指挥不动。佛祖又试了三两下,不由气急败坏地大声喝问:“你们用的是什么鬼东西!”

    “哈哈……”龙鳄捂着肚子狂笑:“可怜你们算什么东西,又对天道了解多少?不过是她救下来的阿猫阿狗,就坐井观天的称祖称尊!”

    “你!”常言道圣人不动怒,此时的三圣却没有一个沉得住气,立即勃然变色。

    其实,所谓的不动怒,只是没人知道他们心中的伤疤而已。若是揭开伤口,圣人和普通凡人,根本没区别。

    “两位,不能放任余孽如此嚣张,只有联手……”片刻后,占用道家金仙肉身的道祖沉吟说道。

    “正该如此,杀死余孽后,再关起门来商议鸿蒙紫气归属!”鬼圣首先同意。

    佛祖也掂得起轻重,伸手取出另一件攻击至宝。

    就在这时,光罩中的橙紫光芒突然内敛,露出一口带有迷幻色彩的瑰丽白井。白井轻轻一颤,那飘浮在湖水中六叶萍草,以及萍草上的鸿蒙紫气,便如同被无形之手牵引一般,慢慢朝小井飞去。

    “天妖!”一直躺在角落的猿妖、桃精失声叫道。同时再也顾不得继续装死,爬起来对着白井就拜,那虔诚模样,就像在拜本族圣人!

    “天妖?!!”三圣分身也慌了,甚至能够感到一股天诛地灭的恐怖气息,正在缓缓降临。

    时穷天妖出,重生复混沌。

    多么熟悉的十个字!

    自从众圣设计重伤了第一圣人,幸存下来的三位,便用尽心机的寻查她的下落。可一点线索都没发现,直至无计可施的三圣联手祭天,窥探天机,才在无意中领悟:这十个不知从哪流传出来的字,与她有关!

    知道这些后,他们更加寝食难安。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发动所属势力屠杀妖族,尤其是每次天地大劫来临前,都会颁布重赏,让门下弟子,在天上地下疯狂斩妖除魔。

    除此之外,三圣更是再度联手,在人间布下天地桎梏,对所有能够修行的生物进行严密控制,更是设置了山神、土地、护教伽蓝等等职位,监视所有妖精。而妖精,只有投靠佛、道,甘为奴婢坐骑,才能获得晋级地仙的资格。

    那鬼圣,也在阴间建立轮回塔,筛选转世的妖精灵魂,并发布令谕,一旦发现与天妖有关的诡异事件,必须立即上报。

    尽管手段百出,竭尽全力,可效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无数年月过去了,三圣都没有发现一点关于天妖的线索。

    “我等本以为,布下天罗地网之后,那所谓的天妖,迟早都会落网,可没想到,得到白井的根本就不是妖,而是鬼!”占据佛家胖菩萨肉身的佛祖,失神说道。

    “我们错了!我们错了!原本以为,天妖必定是转世重生的妖,却不曾想,竟然是先转世为人,再死后变鬼!可恨我却没有发现一点端倪!”鬼圣也是一脸懊丧,他总掌阴间,也难怪会这么想。

    这话若被江雷听到,一定会哈哈大笑地讽刺:“你又理解错了,哥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鬼,能留下线索才怪!”

    “一定要杀了他!就算违反天道规则,动用圣级力量导致分身被毁,也要杀了那个小鬼!”三圣分身互相看了一眼,达成共识。

    而此时的江雷,却完全不知外界发生的事,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三位圣人列入必杀黑名单。

    ——小命危在旦夕。

    自从白井内敛光芒,开始吸引湖中心的飘萍,他的六感就被彻底封闭,仿佛做梦一样低头看着黑暗中的一幅幅画面。

    画面里出现的场景是地球,时间是江雷小时候。

    一男一女,两个小小的孩子,正背着书包走向学校。

    江雷记得,那是发生在小学五年级的事。小小的,有着一双漂亮大眼的女孩,不知从哪转学而来,恰巧就坐在他的旁边,而两人放学回家,又恰巧同路。于是,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从此,一起学习,一起游戏,有时还会一起回江家吃饭,甚至整个寒暑假,都会腻在一起,去郊外的田地里疯玩。

    就这样,他们一起渡过了小学,升上了初中。刚进入青春期的江雷,在一个炎热夏天,终于控制不住地握住了女孩的手,郑重说着将来要娶她的话。

    而女孩,也红着脸答应了。

    于是,他们一起念着一首不知从哪张报纸上抄来的诗,念了整整一个白天。

    “小时候,我是王。快乐而富有的,邻家公主,是我美丽的新娘。我们收获着,玉蜀黍的珍珠,和红宝石的高粱,还有那挂满在老榆树上的金币,用来点缀王座的辉煌……”

    沉入黑暗的江雷,看着曾经熟悉的场景,情不自禁跟读起来。

    …………

    PS:抱歉抱歉,传得迟了,这章码得有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