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元月十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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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再来一碗?”高克明温柔地说道。
“不了。”怜儿尴尬地摇摇头。好吧,她确实有点冷,虽然是小口地喝,却是不自觉地继续吞咽。
“那好吧。店家,多少钱?”高克明问道。
“五文钱!”摊主笑眯眯地说。
“给!”
“承蒙惠顾,下次再来。”摊主接过钱说道。
高克明含糊地嗯了一声,然后很自然地牵起怜儿姑娘的手,说道;“好冰啊。”
怜儿赶紧缩回了手,她现在有点紧张。可怜弱小却无助,大概说得就是这种情况。她觉得高克明在占她便宜,可是偏偏又正大光明,她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也找不到可以信赖的人求助。恋爱啊,本就是一场战争,男女或主动,或被动卷入;有人说得好,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可是战争一旦发动了,就要遵从它本身的规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恋爱是生活的延续,可是恋爱一旦发生了,它就必然要遵从本身的规律,反作用于生活。
孤军奋战是兵家大忌,而让敌方在他们预期的战场展开行动,对于己方更是大大的不利。
兵法有云,险地勿留。不过,能不能轻易走掉,一般不是进了险地的那一方说了算,而是围堵在险地之外的人说了算。
“呵点气,搓搓手,就没那么冷了。”高克明也不强求,说道。
怜儿点点头。还好,他没硬拉我的手。
“天色已经这么晚了,要不我送你回家吧。”高克明试探道。
好吧,这可真是一招妙棋啊。怜儿能拒绝吗?当然可以,但是理由呢?天黑路滑,一个姑娘家的,大冬天,天寒地冻,诸如此类的都是很好的借口嘛!只可惜这都是给高克明备着的。怜儿能用的理由就一个,太麻烦你了。而且怜儿也更想高克明送她,她没想到会这么晚才回去,计划中是没有写诗的那几个时辰的。虽然现在路上行人不算少,而且街道两边有花灯,不过一个独行的女子总是可能遇到危险,别不说,遇到两个过节喝多的醉汉怎么办?
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不捷,表里山河,亦无害。
当送与不送高克明都能刷好感的时候,怜儿就只能选择让他占便宜。
人,永远是群居性动物,当两个人在冰天雪地,北风呼号中行进时,人类那种与生俱来的本能让他们不由地靠近一起,互相取暖;当然,如果是两个杀红眼的仇人,就当这话作者没说。高克明终究还是牵到了怜儿的手,代价是就像拖着一条半死不活的狗。造成这种情况的倒不是路太远,而是两人从中午到现在都只喝了一碗羊汤,偏偏之前又费了那么多脑力,这天还冻得人要死,风又一个劲儿吹,脚下的土地虽然夯实过,但多少还是有点泥泞。
“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写出这东西来的一定是富家子弟,要么是山南那边的。大冬天真是要人命。”向来涵养很好的怜儿姑娘在心中破骂,现在只要高克明能把她送回温暖的家,给热水泡脚,让舒舒服服吃顿饭,或许她会考虑嫁给高克明,反正手也牵了,碗也是共用一个,加上这人样貌武艺文采还过得去,嫁他也不算太亏。
如果是娄云城某个书局里卖的才子佳人小说,此时一定是飞花飘雪,男主凭着一生英气生生地震退了席卷整个北方大地的寒气,女主也凭她闭月羞花的外貌让吹断枯枝的冷风绕道,头发丝都没有一丝凌乱。
可惜,现在的高克明和怜儿异常狼狈,高克明甚至觉得身后那条死狗有点沉。不过要是想背着走的话,先不说能走多久,怜儿绝对是抗拒这么亲密地接触。
北风呼呼吹,花灯都熄了,大雪泥泞地,明月冷光照。这就是高克明和怜儿元宵风花雪月的真实写照。浪漫,那是宝马雕车香满路的富贵人家才有的。
“唉!到了上次的巷子了,接下来往哪走?”高克明问道。
“到了?”怜儿抬起头,寒风照脸就是一个大耳刮子。“呜——行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你一个人不安全。”高克明打着哆嗦虚情假意地说道。
“没事,前边一拐就是,你回去吧。”怜儿被寒风抽清醒了,很坚决。
“那好,我走了,你保重。”高克明松开手后又有点恋恋不舍。
“去吧。”怜儿很温柔地目送高克明拐过巷角之后,赶紧跳起来跺脚,而后腰不酸了,腿不瘸了,快速地跑过一个巷子,然后气喘嘘嘘地停在郡守府后巷旁,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施施然走进巷中。
“你是要吓死娘啊!”郡守夫人眼泪汪汪。
“娘,不就是看花灯走远了迷路了吗?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欧阳怜儿睁眼睛说瞎话,娄云城只不过是个边境小城,虽然巷子不少,可哪有那么容易迷路。又不是京城,光一个西市就快有娄云城大了。
“你清楚自己是迷路了,娘哪知道啊!上个月的歹人还没被抓住,要是潜入城里来,你有个万一,这可如何是好啊。”郡守夫人说道。
“你也太小看爹了,有爹在,那些贼人怎么可能混进来。”少女拍自己老爹的马屁,想让他说点好话。
“我看,咱们这次回京,是该买个丫鬟了。怜儿这么大了,身边不能没个使唤的人。而且之后出嫁,到了夫家没个贴心人也不像话。”欧阳郡守身为一个务实的人,并没有关注过去的事情,而是直接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是,我儿可怜,跟着为娘从小受苦,身边都没个使唤的丫头。前些天买药都是亲自去,将来要是嫁入别人家,受了委屈也没人能出来告诉爹娘啊。”郡守夫人说着眼睛更加红了。
“娘,女儿不出嫁,女儿就这样一辈子照顾娘。”欧阳怜儿也是眼眶发红。母亲也是曾经的宰相女儿,虽然外公家早已没落,但是母亲从前也是锦衣玉食,可自从自己懂事之后,母亲就箪食素衣,许多事都是自己操劳,曾经的那些人都嫁人的嫁人,自谋生路的自谋生路,现在家里只有一个老奴。
“我儿说什么傻话,哪有一辈子不嫁人的姑娘,让外人听了笑话。再说娘只是前段时间病了,现在不是已经好好的了吗?哪还需要你的照顾。”郡守夫人含泪笑道。
“嗯~,不管,人家就要和娘在一起。”欧阳怜儿胡搅蛮缠。
“你这孩子。”郡守夫人无奈笑道。
“怜儿,你娘说的对,这春寒料峭的,你最近还是少往外跑,要是有什么需要,大不了我公器私用,让那些衙役们去办。”看着母女二人情绪稳定了,欧阳郡守便开口嘱咐。
“跟了你这么久,总算不用什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了。”欧阳夫人忍不住碎嘴。
大概是知道自己理亏,欧阳郡守有点赌气说道:“大不了我明儿就在后堂办事,叫来两个衙役左右待着,你们借着这由头使唤,要是乐意,可以把之前欠下的都补上。”
“那是你欠我们娘俩的,关人家什么事儿。而且我听说衙役里还有个可怜没娘的少年,要是把他拉后堂来,我要是使唤了还不得背个恶名!你爹这人,心真坏。”郡守夫人对女儿说道。
“诶!说话要讲良心啊,就你说得这个,高克明,是我给他捕头职务的,你放眼大姚,还有哪个州郡有这么年轻的捕头。你怎么就不能用了?”欧阳郡守不满,自家老婆居然说起了自己坏话。
“那是你大发善心吗?你不是从来都自诩自己铁面无私吗?前些天你自己说的,这孩子忠义,在边军有功劳,回燕止郡来救下被绑架孩子,击杀土匪,保卫驿馆。对,年前还又被你丢去剿匪。这么能干,你要是不让他当捕头才是失职!”在和自己丈夫吵架这一方面,郡守夫人有极大的自信。
“那也是我慧眼识英雄。哼,再说后堂还有怜儿这个未出阁的姑娘,我还不让他进来呢!”欧阳郡守明显吵不过自家媳妇,只能朝高克明撒气。
“哟,这下又小气了。”在拿捏欧阳郡守方面,郡守夫人还是非常精通,“还说自己慧眼识英雄。要我是郡守,让怜儿认识一下又怎么了,真是少年英雄,还能和怜儿序齿。日后少年真出息了,也能照拂怜儿一二。”
“……”欧阳郡守想说什么,而后又闭上了嘴,想了想,开口道:“这个高克明是个好小子,知恩图报,忠肝义胆。从军报恩,远行归来都去陈曹司家问安,而且武艺不错,骑马射箭都可以,我看着这几个月也没沾染上那些老油子的坏毛病,还听陈曹司说他近日来读书练字,是个好苗子。我想举荐他入禁军,然后参加武举。”
“听你这么一说,确实是个好孩子。不过,那你为什么犹豫呢?”欧阳夫人不解道。
“要不要再来一碗?”高克明温柔地说道。
“不了。”怜儿尴尬地摇摇头。好吧,她确实有点冷,虽然是小口地喝,却是不自觉地继续吞咽。
“那好吧。店家,多少钱?”高克明问道。
“五文钱!”摊主笑眯眯地说。
“给!”
“承蒙惠顾,下次再来。”摊主接过钱说道。
高克明含糊地嗯了一声,然后很自然地牵起怜儿姑娘的手,说道;“好冰啊。”
怜儿赶紧缩回了手,她现在有点紧张。可怜弱小却无助,大概说得就是这种情况。她觉得高克明在占她便宜,可是偏偏又正大光明,她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也找不到可以信赖的人求助。恋爱啊,本就是一场战争,男女或主动,或被动卷入;有人说得好,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可是战争一旦发动了,就要遵从它本身的规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恋爱是生活的延续,可是恋爱一旦发生了,它就必然要遵从本身的规律,反作用于生活。
孤军奋战是兵家大忌,而让敌方在他们预期的战场展开行动,对于己方更是大大的不利。
兵法有云,险地勿留。不过,能不能轻易走掉,一般不是进了险地的那一方说了算,而是围堵在险地之外的人说了算。
“呵点气,搓搓手,就没那么冷了。”高克明也不强求,说道。
怜儿点点头。还好,他没硬拉我的手。
“天色已经这么晚了,要不我送你回家吧。”高克明试探道。
好吧,这可真是一招妙棋啊。怜儿能拒绝吗?当然可以,但是理由呢?天黑路滑,一个姑娘家的,大冬天,天寒地冻,诸如此类的都是很好的借口嘛!只可惜这都是给高克明备着的。怜儿能用的理由就一个,太麻烦你了。而且怜儿也更想高克明送她,她没想到会这么晚才回去,计划中是没有写诗的那几个时辰的。虽然现在路上行人不算少,而且街道两边有花灯,不过一个独行的女子总是可能遇到危险,别不说,遇到两个过节喝多的醉汉怎么办?
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不捷,表里山河,亦无害。
当送与不送高克明都能刷好感的时候,怜儿就只能选择让他占便宜。
人,永远是群居性动物,当两个人在冰天雪地,北风呼号中行进时,人类那种与生俱来的本能让他们不由地靠近一起,互相取暖;当然,如果是两个杀红眼的仇人,就当这话作者没说。高克明终究还是牵到了怜儿的手,代价是就像拖着一条半死不活的狗。造成这种情况的倒不是路太远,而是两人从中午到现在都只喝了一碗羊汤,偏偏之前又费了那么多脑力,这天还冻得人要死,风又一个劲儿吹,脚下的土地虽然夯实过,但多少还是有点泥泞。
“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写出这东西来的一定是富家子弟,要么是山南那边的。大冬天真是要人命。”向来涵养很好的怜儿姑娘在心中破骂,现在只要高克明能把她送回温暖的家,给热水泡脚,让舒舒服服吃顿饭,或许她会考虑嫁给高克明,反正手也牵了,碗也是共用一个,加上这人样貌武艺文采还过得去,嫁他也不算太亏。
如果是娄云城某个书局里卖的才子佳人小说,此时一定是飞花飘雪,男主凭着一生英气生生地震退了席卷整个北方大地的寒气,女主也凭她闭月羞花的外貌让吹断枯枝的冷风绕道,头发丝都没有一丝凌乱。
可惜,现在的高克明和怜儿异常狼狈,高克明甚至觉得身后那条死狗有点沉。不过要是想背着走的话,先不说能走多久,怜儿绝对是抗拒这么亲密地接触。
北风呼呼吹,花灯都熄了,大雪泥泞地,明月冷光照。这就是高克明和怜儿元宵风花雪月的真实写照。浪漫,那是宝马雕车香满路的富贵人家才有的。
“唉!到了上次的巷子了,接下来往哪走?”高克明问道。
“到了?”怜儿抬起头,寒风照脸就是一个大耳刮子。“呜——行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你一个人不安全。”高克明打着哆嗦虚情假意地说道。
“没事,前边一拐就是,你回去吧。”怜儿被寒风抽清醒了,很坚决。
“那好,我走了,你保重。”高克明松开手后又有点恋恋不舍。
“去吧。”怜儿很温柔地目送高克明拐过巷角之后,赶紧跳起来跺脚,而后腰不酸了,腿不瘸了,快速地跑过一个巷子,然后气喘嘘嘘地停在郡守府后巷旁,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施施然走进巷中。
“你是要吓死娘啊!”郡守夫人眼泪汪汪。
“娘,不就是看花灯走远了迷路了吗?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欧阳怜儿睁眼睛说瞎话,娄云城只不过是个边境小城,虽然巷子不少,可哪有那么容易迷路。又不是京城,光一个西市就快有娄云城大了。
“你清楚自己是迷路了,娘哪知道啊!上个月的歹人还没被抓住,要是潜入城里来,你有个万一,这可如何是好啊。”郡守夫人说道。
“你也太小看爹了,有爹在,那些贼人怎么可能混进来。”少女拍自己老爹的马屁,想让他说点好话。
“我看,咱们这次回京,是该买个丫鬟了。怜儿这么大了,身边不能没个使唤的人。而且之后出嫁,到了夫家没个贴心人也不像话。”欧阳郡守身为一个务实的人,并没有关注过去的事情,而是直接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是,我儿可怜,跟着为娘从小受苦,身边都没个使唤的丫头。前些天买药都是亲自去,将来要是嫁入别人家,受了委屈也没人能出来告诉爹娘啊。”郡守夫人说着眼睛更加红了。
“娘,女儿不出嫁,女儿就这样一辈子照顾娘。”欧阳怜儿也是眼眶发红。母亲也是曾经的宰相女儿,虽然外公家早已没落,但是母亲从前也是锦衣玉食,可自从自己懂事之后,母亲就箪食素衣,许多事都是自己操劳,曾经的那些人都嫁人的嫁人,自谋生路的自谋生路,现在家里只有一个老奴。
“我儿说什么傻话,哪有一辈子不嫁人的姑娘,让外人听了笑话。再说娘只是前段时间病了,现在不是已经好好的了吗?哪还需要你的照顾。”郡守夫人含泪笑道。
“嗯~,不管,人家就要和娘在一起。”欧阳怜儿胡搅蛮缠。
“你这孩子。”郡守夫人无奈笑道。
“怜儿,你娘说的对,这春寒料峭的,你最近还是少往外跑,要是有什么需要,大不了我公器私用,让那些衙役们去办。”看着母女二人情绪稳定了,欧阳郡守便开口嘱咐。
“跟了你这么久,总算不用什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了。”欧阳夫人忍不住碎嘴。
大概是知道自己理亏,欧阳郡守有点赌气说道:“大不了我明儿就在后堂办事,叫来两个衙役左右待着,你们借着这由头使唤,要是乐意,可以把之前欠下的都补上。”
“那是你欠我们娘俩的,关人家什么事儿。而且我听说衙役里还有个可怜没娘的少年,要是把他拉后堂来,我要是使唤了还不得背个恶名!你爹这人,心真坏。”郡守夫人对女儿说道。
“诶!说话要讲良心啊,就你说得这个,高克明,是我给他捕头职务的,你放眼大姚,还有哪个州郡有这么年轻的捕头。你怎么就不能用了?”欧阳郡守不满,自家老婆居然说起了自己坏话。
“那是你大发善心吗?你不是从来都自诩自己铁面无私吗?前些天你自己说的,这孩子忠义,在边军有功劳,回燕止郡来救下被绑架孩子,击杀土匪,保卫驿馆。对,年前还又被你丢去剿匪。这么能干,你要是不让他当捕头才是失职!”在和自己丈夫吵架这一方面,郡守夫人有极大的自信。
“那也是我慧眼识英雄。哼,再说后堂还有怜儿这个未出阁的姑娘,我还不让他进来呢!”欧阳郡守明显吵不过自家媳妇,只能朝高克明撒气。
“哟,这下又小气了。”在拿捏欧阳郡守方面,郡守夫人还是非常精通,“还说自己慧眼识英雄。要我是郡守,让怜儿认识一下又怎么了,真是少年英雄,还能和怜儿序齿。日后少年真出息了,也能照拂怜儿一二。”
“……”欧阳郡守想说什么,而后又闭上了嘴,想了想,开口道:“这个高克明是个好小子,知恩图报,忠肝义胆。从军报恩,远行归来都去陈曹司家问安,而且武艺不错,骑马射箭都可以,我看着这几个月也没沾染上那些老油子的坏毛病,还听陈曹司说他近日来读书练字,是个好苗子。我想举荐他入禁军,然后参加武举。”
“听你这么一说,确实是个好孩子。不过,那你为什么犹豫呢?”欧阳夫人不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