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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五章 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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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闯民宅,闯的还是平阳三虎之一林振的府邸,给欢欢下药……

    余饶一辈子不敢做的事情,今天在殷落落的带领下,一下子全给干完了。

    对还是错?

    余饶在出发之前反复问着自己,可是来到了林府的大门前,余饶的脑子里就只剩下林欢欢那副动人的模样,就连白日里的蹙眉,都有一股别样的风采。

    一切事情都已经准备妥当,眼瞅着林欢欢还在正厅,殷落落便嘱咐余饶说,让余饶藏在林欢欢的床底下,而自己则在门外面把风。

    余饶叫她一起进来躲在床底下,殷落落的脸颊立马红的像苹果,她说这种事情,她不好意思看。

    不好意思看。

    原本余饶还觉得没什么,听了殷落落这话,自己的脸也红了起来。

    挺羞人的。

    “赶紧吧赶紧吧。”殷落落把余饶给半推了进去。那种感觉就好像新人入洞房的时候一样。

    门“框哧”一声关上,殷落落又独自一人在黑暗中了。望着通亮的灯光,殷落落觉得它们都很璀璨,可是自己和余饶一样,今晚是个贼,见不得光明。

    无聊中,殷落落埋怨了一句:“傻狗,我怎么让你进去你就进去啊,真是个白痴。”

    女人的心思真难猜,像殷落落这样的少女,心思更难猜。俗话说心如乱麻,殷落落这心思,估计麻到了她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整理的地步。

    眼看着“翻云覆雨”在林欢欢的茶杯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余饶吞了一下口水,顺势躲在了床下。

    心里扑通扑通的跳着,一刻都没有消停过。

    余饶本以为林欢欢来了,他的心就会安静下来,可是当林欢欢穿着浅白色的睡衣推门进来,伸了个懒腰,妖娆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余饶的心情就更加不能平静了。

    事情没有余饶料想的那么好,却也差不多,林欢欢拿起桌上的书,看了一小会后,便泯了一口茶。

    这一口茶水下去,林欢欢皱了皱眉,她喝出了苦涩的味道。估计她连做梦都没想到,居然有人敢潜进她的屋子给她下药。

    就在余饶干等着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林欢欢居然把衣衫退到了后背,露出了牛奶般丝滑的肌肤……

    余饶只看到她的背上,有着一只凤凰的图案,足以把旁人的注意力统统吸引过去。

    那只凤凰的图案,余饶第一眼看上去也以为只不过是刺青罢了,可是他又想林欢欢这样的乖女孩怎么会有刺青呢,便更加仔细地看了过去,原来那是只金黄色的小凤凰,纹理之间,正涌动着一股淡金色的光芒,有着一股呼之欲出的气势。

    不知道为什么,余饶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只小凤凰,这只小凤凰一定有着很强很强的实力……

    接下来,他发现小凤凰金色的光芒越加耀眼,林欢欢的表情便越加的痛苦,那种痛苦的表情,余饶之前从来没有见别人有过,仿佛超越了人类承受痛苦的最大极限。

    豆大的香汗一粒接着一粒落下,脸色涨的通红。

    余饶明白了,敢情欢欢背后的那只小凤凰正在挣脱林欢欢的束缚,而林欢欢拼了命地将它压下去。

    小凤凰究竟是什么?

    在余饶的记忆里,林欢欢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平阳城人,因为余饶在八岁之前,没有看到过林欢欢,是在八岁以后,突然见到的。

    余饶还记得那天,自己在城门口玩耍,被宋美玉那帮混蛋围着打,这时候,一群衣冠华丽的奴才抬着一顶楠木小轿,缓缓地走进了平阳城的大门。

    通过轿帘的缝隙,余饶看到了林欢欢,那个现在的天之骄女。

    当时,宋美玉就发誓说,他一定会娶林欢欢作她的妻子;而余饶虽然嘴上没说,但是心里也暗暗地发誓,要娶林欢欢这样的女子作妻子。

    现在回想起童年的誓言,余饶只觉得自己天真可爱。同时,又有隐隐地不甘心。

    余饶握紧了拳头,指甲嵌进了肉里,可他完全感受不到痛疼,只是反复重复着一句话“欢欢,我们真的不可能在一起么。”

    他没有注意到,林欢欢的瞳孔变成了金色,一种十分耀眼的颜色,仿佛天际的太阳。

    “仙女。”余饶并没有见过真正的仙女,嘴里却突然蹦了出来。确实,如今的林欢欢,像极了画卷里才有的神仙妃子。

    散落的三千青丝飘浮在半空中,露出月光般丝滑的香肩,笼罩着一层金色的光晕……

    距离。

    在余饶的心里,他倒宁愿林欢欢只是平凡人,那样他们的距离就能近一些,有可能,只是说有可能,他真的能娶到林欢欢,可是,林欢欢不仅不是穷人,更不是平凡人,而是天之骄女,让整个问道学院仰望的存在。余饶和她的距离,简直就是天和地的距离。

    看着林欢欢满身的光芒,余饶的心里生出一抹自卑,他觉得自己和林欢欢真的隔得好远好远……

    他对林欢欢的爱,或许只是雾里看花,注定了悲剧。

    突然,林欢欢从半空中跌下,脸色惨白,金色的光芒刹那间退去,后背上那只勃勃生机的小凤凰,也像失去了生命一般,光芒尽退。

    余饶吓得睁大了眼睛,心再次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喘着香气,林欢欢无力地趴在桌子上,顾不上自己香泽尽露的身体了。

    渴,她只想喝水。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拿起了茶杯,杯口刚刚递到了她的惨白的嘴边,瓷杯就扑通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林欢欢的眼睛想要努力地睁开,却发现实在睁不开了……

    少女自嘲地冷笑了一声,“呵,苍天,反噬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

    这时候,余饶再也忍不住,他从床底一个翻身出来。

    惊讶。

    林欢欢睁大了眼睛,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实在想不到,自己的床底下居然藏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自己还见过,就是学院里的废物余饶!

    欢欢的脑袋里一片空白,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

    余饶的双手颤抖着,说话也打着颤,努力地蹦出了几个字“对不起。”说着就要离开了。

    刚走到门口,余饶却听到林欢欢轻声地呼唤,“余饶!”

    余饶吓得一怔,回过头来,看着林欢欢。不知道为何,他看着一向强势的林欢欢如今如此的虚弱,内心升起一抹怜悯。

    余饶知道,她一定是想要杀了自己。

    余饶看向林欢欢墙壁上挂着的剑……

    在很早以前他就想过林欢欢的剑会刺入自己的身体,只是没有想到,会以今天这种方式。倘若自己死了,呵,明天平阳城报就会传出来,自己是个登徒子吧,那样,倒是自己对不起父亲了。

    自己,给余家丢脸了……

    从小到大,余枭那么多次对不起余饶,习惯了老子坑儿子,余饶心想自己对不起他一次又何妨,就让自己任性一次,坑一会爹。

    从始至终,余饶都没有想过拿剑反杀林欢欢。

    谁料林欢欢只说了一句话:“渴,我好渴。”

    她也不知道自己今晚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老是渴,但是他若知道余饶用她的杯子装了药,一定把余饶给杀了。

    余饶看着地上的瓷杯,悻悻地笑了一声,“我给你换个杯子吧。”

    说着就拿起了崭新的杯子,倒满了水,递到了林欢欢唇间。

    林欢欢樱桃似的小嘴,沾满了水珠,泯下去,一会儿脸色就恢复了些许的活气。

    余饶知道闯一个女孩子的闺房是什么后果,所以他就愣愣地站在那里,等待着林欢欢的剑刺入自己的身体。

    林欢欢问余饶:“告诉我,白天你是如何看穿我们的剑招的?”

    余饶如实地回答了:“你们眼睛看的地方,就是你们剑落点的地方。”

    可是林欢欢显然不满意这个答案,她说:“就算你知道了我剑的落点,你也不可能在一瞬间反应过来。”

    “不。”余饶说,“在我眼中,剑真的很慢,很慢,就像受伤的蝴蝶一样,很慢,很慢……”

    受伤的蝴蝶?

    林欢欢的脑子想象出一只受伤蝴蝶从她眼前飞过的模样,她不知道余饶是怎么想出这样精妙的比喻。可是,这叫常人真的很难理解的话林欢欢却是第二次听到。

    那时候林欢欢五岁,执剑,他的老师说过,有一种天生的剑客,在他们的眼里,剑不是剑,而是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蝴蝶、蒲公英一样……

    那时候林欢欢根本理解不了剑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像蝴蝶……这些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意思。可是当今天再次听到余饶说“蝴蝶”,林欢欢信了,这天底下,兴许就有一种天生的剑客。

    为了知道余饶到底是不是天生的剑客,林欢欢想要知道更多。

    其实林欢欢对于余饶的了解,正和余饶对他的了解一样,十分的不全面。

    八岁那年,林欢欢坐在轿子上来到平阳城,看到了被宋美玉他们围着打的余饶,她还清楚的记得,她说过一句“叔叔,你们看他好像一条狗啊。”后来又在学院里遇见,林欢欢才了解到余饶的绰号真的叫疯狗。

    一条疯狗,居然是天生的剑客?

    林欢欢的嘴角挂起了一抹冷嘲,嘲讽的是她自己,还有命运的无常。苦修十几年,终究比不过天赋二字啊!

    林欢欢问:“余饶,你的剑道修为到了什么境界?”

    再一次听到了境界,余饶想问什么是境界,可是他止住了,因为小时候他问过父亲,可是父亲说,境界这东西,像一座大山,会压得你喘不起气来。

    可是看着林欢欢那双淡黄色绝美的瞳孔,余饶还是问了出来,什么是境界?

    那一天,余饶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才知道,刚学剑的家伙叫做剑修,后来又有了剑徒、剑师、大剑师、剑宗、剑圣、剑仙……

    除了这些简单的划分,还有修炼阵法、拳脚功夫的家伙,他们的等级划分也同样的复杂。

    知道了这些,余饶便回道:“我的境界是剑修吧,因为我也才刚刚接触剑。”

    说到自己是剑修的时候,余饶感觉脑子里少了某种东西,就那么突然一下子,这时候他看向林欢欢的剑,再也不是一只只飞舞的蝴蝶了,而就是一柄冰冷的铁剑。

    看着那柄铁剑,余饶再也想不到母亲死去时脖子上的亮眼一剑,和尸体旁那柄滴着血,泛着寒光的冷剑。莫名其妙,具体的形象变得模糊起来……

    是的,剑修实在太弱了,让他放弃对剑的执着,对复仇的渴望。

    一刹那,余饶想失了魂一样,走到林欢欢的剑旁,握紧了林欢欢的剑,交在了林欢欢的手中,他说:“你想杀了我吧?试试。”

    林欢欢一脸纳闷地看着余饶,就像在看一个疯子,不对,是一条疯狗,可是她还是打算吓唬吓唬余饶,手里的剑就果断地出手。

    瞬间,剑停在了余饶的脖子上。

    余饶虽然依旧不害怕这柄剑,可是嘴唇缓缓地张开,说:“我的境界丢了,我看剑再也不是蝴蝶了。”

    林欢欢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余饶说,他躲不开林欢欢的剑了。

    正是这一天,余饶的境界跌到了剑修,成了一个彻头彻底的废物。后来余饶在古籍上才知道,他和林欢欢这场对话,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就叫做“论道”,余饶的道心,失了。

    而林欢欢在这晚过后,却破了剑修之境,到达了剑徒,实力飞增。

    屋外忽然传来了一声狗叫声,那是一声特别奇怪的狗叫声,让林欢欢不得不皱起了眉头。

    余饶却笑了,他知道这是殷落落等不及了,在装狗叫。

    既然林欢欢不杀余饶,余饶就准备走了。

    林欢欢再次叫住他,问余饶,殷落落到底是什么人。

    余饶本不想暴露殷落落的身份,可是他看着林欢欢那双美丽的眸子,实在不忍心欺骗他,便说:“她是魔族人。”

    “魔族人”三字脱口,余饶看到了林欢欢的俏脸变得扭曲,脸上写满恐惧,仿佛见到了一位恶魔似的。

    “开个玩笑。”余饶突然笑了出来。

    “呼——被你吓死了。”林欢欢松了口气,“你可以走了。”

    当余饶走出大门口的时候,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冷冷的,不带丝毫感情,甚至说充满了威胁,“你若敢把今天晚上的事情说出去,我定叫你万劫不复。”

    余饶回过头来,看向她,目光却下意识的停在了她香肩上的那只小凤凰上。原来林欢欢说的正是那只小凤凰的秘密。

    ……

    两人走在阴暗的巷子里,殷落落朝着余饶竖起了大拇指,“好家伙,真有你的,别人说一般男人半个时辰就算强的了,你这足有三个时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