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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哈维不傻他懂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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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克多,感觉自己现在干的事情,相当不靠谱。 )

    维克多达尔西,路易斯帝国达尔西家族的第二代子弟,虽然在家族之内,和众多的兄弟相比,不太招族长巴巴伦萨喜欢,但是维克多还是依靠着自己在军事上的杰出才能,在达尔西家族牢牢地占据一个位置。

    事实上,只要达尔西家族主导一些军事行动,无论是族长巴巴伦萨,还是达尔西家族的其他成员,都会想到这个不喜欢宴会却喜欢天天泡在演武场的家族第二代子弟。

    而维克多,也用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向达尔西家族的所有人证明,在组织军事行动的时候,想到他,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次也是一样,以达尔西家族成员和侍卫为主体的路易斯军队,还是由维克多率领。

    但是维克多的感觉相当不好,他从来没有指挥过这样的军事行动,在他看来,这样的军事行动,完全就是胡闹!

    这次行动没有计划,没有目的地,只是在后勤保障的情况下,跟着向导漫无目的的行军。

    而这个指引着全军前进方向的的向导,还是哈维!

    没错,就是那个被路易斯贵族圈子称呼为傻子的哈维,而且在前不久连同自己的手臂和一万三千多路易斯人,一起葬送在查尔斯帝国的傻子哈维!

    维克多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家族的族长巴巴伦萨平常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清醒的老人,而且还因为精明被称作路易斯贵族圈子里面的老狐狸,这样的一位老人,怎么会被哈维说通,同意他带着这足足八千人马,在路易斯帝国的疆土上瞎逛!

    而且据说巴巴伦萨还按照傻子哈维的要求,以路易斯帝国大公的身份,明令路易斯帝国的各个城镇,随时注意着不同寻常的鸟,而且一经发现,必须第一时间,将具体情况报告给傻子哈维。

    不管维克多多不愿意,他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自己,带着路易斯帝国将近四分之一的常备军事力量,包括八百名中级以上的骑士和战士,带着超过二百名中级以上的魔法师,陪着傻子哈维,满世界地找鸟。

    现在,维克多觉得,哈维根本就不是傻子,自己才是!

    而且自己是天字号第二号大傻子!

    第一!?当然是同意哈维这种扯淡提议的巴巴伦萨!

    维克多满是恶意的猜测,此事过后,达尔西家族在路易斯帝国再不以生产狐狸而闻名,而是以盛产傻子而闻名于世!

    七天!

    哈维带领着声势浩大的“找鸟队伍”离开了路易斯di du整整七天,之字行军路线,螺旋行军路线,双曲行军路线在第七天的傍晚休息的时候“找鸟大军”甚至没有离开路易斯帝国超过五百里地。

    维克多实在是受不了了!

    即使巴巴伦萨在大军出发之前,特意对他强调过一定要听从哈维的指挥,虽然哈维在这七天的时间中,每天处理消息到很晚的时间,但是维克多真不明白各地找到鸟的消息,有什么好处理的。

    维克多准备找哈维好好谈谈,虽然他也有心理准备,不可能因为一次长谈,就改变了他作为“找鸟大军”司令的尴尬境地,但是他起码要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在找荆棘花骑士团!”

    哈维面对着维克多,倒是没有藏着掖着,一听明白维克多的疑问,就竹筒倒豆子一帮,把自己的想法全部和盘托出。

    “可惜的是,荆棘花骑士团实在是太谨慎了,几乎每一次战斗之后,必然将他们逃离方向的痕迹消灭得无影无踪,这让咱们路易斯帝国最为优秀的斥候,也找不到他们。”

    “九天连破二十七寨,在第十天的时候,又摧毁了盖维亚城,并且全歼了守军。[]荆棘花骑士团在路易斯帝国境内的这些战绩,让人听起来,首先震撼于他们的强大的和快速,但是我还看到了一点,准确!”

    “按照常理,荆棘花骑士团在进入了路易斯帝国之后,在没有接应的情况下,应该是一种初来咋到的两眼一抹黑,只有靠着路易斯人领路,才能在路易斯帝国的边境线上,准确地找到那二十七座军寨”

    “但是,我们看到了什么,看看荆棘花骑士团的行进路线,他们一次错路岔路都没有走错,甚至还在我都不知道的小路上行进过,就好像在九天之上,真神在为他们之路一样!”

    “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那么,是什么让荆棘花骑士团在短短的九天时间里面,准确地找到了所有路易斯帝国边境线的上的军寨?”

    “是鸟!?”

    话都说到了这里,维克多要是还不知道哈维在说什么,那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了,但是仅仅依靠着这样的推断,就能让路易斯人把所有战斗的重心,放到一只鸟上,维克多还是有点疑惑。

    “你怎么就能确定,指引荆棘花骑士团方向的,是一只鸟呢!?”

    “更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只猎鹰!”

    哈维看了看眼前的维克多,接着他的话,继续说了下去。

    “你可能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称作傻子哈维,我不是想说什么贵族小姐和虎鞭的问题,而且我要告诉你,我之所以在那一次贵族会猎中,击败包括达尔西优秀子弟在内的很多贵族,就是因为我当时拥有一只很好的猎鹰”

    “虽然它在随后的那一场追杀中死了,但是和它相处的那段时间,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间,我是真正地拿那种猎鹰当做我的朋友,相应的,我对能够成为优秀猎鹰的鸟类,有很多的了解”

    “至于我为什么能够肯定,是一只猎鹰,在为荆棘花骑士团指引方向,是我在查尔斯帝国境内和荆棘花骑士团第一次战斗的时候,我听到过荆棘花骑士团的那只猎鹰的鸣叫”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那么响亮的鸣叫,那肯定是一只最棒的猎鹰!目视千里,迅疾如风,最为重要的是,那肯定是一只极通人性的猎鹰!它绝对能够为荆棘花骑士团指引前进的方向!”

    如果罗兰在这里,绝对会惊叹于哈维的推断。

    虽然哈维没有将金羽的种类没说明白,但是推断出来的方式,恰恰就是荆棘花骑士团进入路易斯帝国之后的战斗方式。

    一个人,因为痴迷一些东西,而在别的方面就会表现得一般,根本不懂得痴迷是什么的普通人,往往理解不了,还经常将这类人归结在傻子的范畴之中。

    事实上,傻子在自己所痴迷的那个领域,绝对会处于一种近乎权威的地位。

    而且,傻子们,一般都会拥有不同寻常的运气。

    就在哈维刚刚将自己的推断和坚持合盘托出的时候,一名路易斯的信使前来报信。

    发现一只金色的大雕,从查尔斯帝国境内,一直飞越路易斯帝国的边防线,已经投入到zhong yāng山脉之中

    分割

    鲁道夫等人,纵马奔腾在大草原,他们已经发现了亡灵魔法师的踪迹,而且无论是精灵公主爱丽丝,还是鲁道夫,都可以确定,他们距离亡灵魔法师,已经不远了。

    鲁道夫在通过魔法即时通信设备,和格里菲斯对话的时候,并没有说实话,虽然也不是谎话,但是他起码没有把所有的事情,全部告诉远在路易斯帝国的格里菲斯。

    鲁道夫一行人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地寻找到亡灵魔法师,一方面是依靠着精灵公主爱丽丝木系魔法能量,天生对亡灵系魔法能量的敏感,另一方面,是得益于鲁道夫的铜尸!

    一个是修真体系的不死生物,一个是魔法体系的不死生物,虽然体系不同,但是两种不死生物之间,天生就拥有着某种不可描述的联系,最直接的表现是,铜尸可以感应到亡灵魔师的存在,甚至比精灵公主爱丽丝的感应范围还要大。

    在铜尸和精灵公主爱丽丝的双重感应下,亡灵魔法师所散发出来的腐臭,就像是黑夜之中的灯她一般显眼。

    事实上,被追踪的亡灵魔法师,被鲁道夫和精灵公主爱丽丝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能不断地向大草原的深处逃去。

    提起这名亡灵魔法师,鲁道夫坐在奔驰的马背上,不屑地撇了撇嘴。

    第一次战斗的时候,亡灵魔法师面对着自己一行人,快速地召唤出大量的骷髅勇士,确实让鲁道夫惊艳了一把。

    但是真正战斗起来,鲁道夫大失所望。

    就这样孱弱缓慢的骷髅战士,还好意思被称作不死生物!?

    别说精灵公主爱丽丝这样强大的魔法师了,就是艾伦这样的中级骑士,甚至他们从荆棘花骑士团带出来的十名野狼战士,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击败这些骷髅战士。

    而铜尸,作为一个高级的不死生物,真不知道比这些骷髅战士高级了多少倍,巨大的等级压制,让骷髅战士都会违背亡灵魔法师的命令,根本不会对着铜尸举起手中的刀剑!

    鲁道夫那叫一个没意思,大失所望带来的疲惫和空虚,让他甚至不想再看一眼这样徒有虚名的亡灵魔法师。

    最后,还是精灵公主爱丽丝告诉鲁道夫,亡灵魔法师的召唤生物也分等级,据说这些家伙能够召唤出传说中的骨龙!

    听到了这些,鲁道夫才抱着看看再说的心态,跟着精灵公主爱丽丝一起深入大草原。

    看来,鲁道夫的运气还不错,因为他看到了足足八位亡灵魔法师,其中六位正在一个祭坛旁边吟唱

    “希望这次能够看到点像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