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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第70章(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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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林之外, 好大一片看不到人烟, 丹凤忍不住蹙眉,虽然知道系统给她选的落脚点总是不会有多少人,能够一睁眼就碰到主角实在是幸运, 但… …

    看看鞋子上面沾染的泥土, 丹凤实在是一步路都不愿意走了,每一次抬脚, 都能够感觉到不属于鞋袜的重量,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敏感了。

    话说, 为什么系统之中单有法衣,不见法鞋呢?

    总不能修仙中人都脚不沾地吧,一双不然凡尘的鞋子是多么重要, 他们都没注意到吗?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幸穿越到修仙世界,那《天阙》好是好, 很适合她这种状况, 但她一个修仙人士,不能够比江湖人士更有用, 也实在是醉了。

    如果能够到修仙世界接受更具体更系统的指导, 会不会比单纯从系统这里兑换乱七八糟的法术功法更好呢?

    出于这样的顾虑,哪怕现在已经有了些积分, 丹凤却不想兑换任何东西,只想多攒一些,留待将来。

    “都没有人,我可到哪里落脚?”丹凤愁眉苦脸的样子也是美的, 那本来就是一张美人脸,嬉笑怒骂,动静皆宜。

    萧十一郎完全体会不到她的愁绪,吐槽说:“谁教你走那么慢的!”

    这人完全没有拖后腿的自觉,也还真是千金大小姐了。

    目光在她的脸上溜了一圈儿,纵然看不到什么楚楚可怜,还是不由得让人心中一动,为她软上一软。

    似乎让她的笑容不再,便是最大的罪过,哪怕这份罪是这山,这路,这片密林。

    还有他自己。

    这种莫名的理亏感只困扰了萧十一郎一瞬,他本来就不是容易被感情所左右的人,他是天生的风,飘荡无所,怎会为了什么而停留,偏偏,为了她,他却破例了一次又一次。

    这可真是个不讲理的女人。

    可是,知道她这样不讲理,为何还是不觉得厌烦呢?

    哪怕是这样无意义的吵嘴,都有意思极了,比得到珍宝更加有意思,比戏弄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更有意思,比… …手中的刀紧了一下,探出去,把刀鞘对着丹凤,说:“很是个麻烦的大小姐,来,捉紧刀,我带你走。”

    作为刀鞘的是一种类似皮子的材质,棕色,看起来如同萧十一郎的外衣一般粗犷,并不光滑的表面也显不出什么珍贵来,但… …如果知道萧十一郎,谁又不知道割鹿刀呢?

    秦失其鹿,而天下共逐之,唯胜者得鹿而刈之。

    割鹿刀就是从此命名.

    丹凤看着割鹿刀,眸中的神色有些变化,然而,这并不是什么特殊的物品,系统的估价里头也并没有一锭黄金更值钱,眸中的光彩又暗下去。

    伸手捉住刀鞘尾端,轻声抱怨:“这么宽,怎么好捉。”

    “真是个大小姐。”萧十一郎嘀咕一句,发现自见了这女子之后,这句话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

    “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看到丹凤捉住了刀鞘,为了以防万一她滑手,萧十一郎还是不敢快了,轻功的水准放到最低,看着她一直捉着刀鞘不曾脱手,这才饶有闲情地开口问。

    “哼,你是那么好心的人吗?”

    丹凤故意不领情,分明把他之前的态度还了回去,“问我的名字干什么,闺阁女子的名字岂是轻易告诉你的。”

    “你可真是不知好人心,难得我做一次好事,你就这么不领情,罢了,一会儿见到人,我就跟你分开,任你去哪里,我都不管,任你碰到什么人,我也都不管。”

    萧十一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心里头却还真是有点儿不放心。

    不管这位大小姐是怎么进入这林子之中的,但她一个弱质女子,又有这般容貌,流落在外,自然是让人担心的。

    “你凭什么不管啊,既然碰上了,你就要管到底,否则,我有个什么不好,都是你害的。”

    既然知道是主角,自然不能放过,除非丹凤想要再次跳出剧情刷皇帝,否则,在主角的身边,别的不说,修炼总是更容易一些,这似乎也是气场问题吧,主角的身边更容易汇聚灵气。

    而且,她,其实还想看一看,那位天下第一美人,不知道是怎样的美,难道自己都不如吗?

    想到这里的时候,丹凤的手微微放松,刀鞘脱手,萧十一郎感觉到刀上一松,回头去看,就见美人如被风吹起,衣袖翻飞,青丝浪漫,似乎随时都要成了那风筝,直上天空,渐行渐远。

    却不等他匆匆去抓住那无形的线,如同画上的美人突然活了,嗔怒的眼神让美人一下子有了莫名的灵性,下一刻,身形翩然,如落花,如拂柳,逆风而来,足下贴着草尖,轻盈若踏水而行。

    不由惊艳。

    满目的赞赏未退,口中已经讶然道:“你竟会轻功。”

    “不识货,轻功有我这样好看吗?”

    丹凤与他平行之后便落地,并没有继续浪费灵力的意思,袖子一甩,淡淡的香风袭出,像是那无形的巴掌,啪啪打脸落在萧十一郎的脸上。

    萧十一郎躲也不躲,任那袖子的边缘擦过自己的鼻尖,留下一缕清雅至极的香气,让他想到柔软的江南,于那烟雨中荡舟而行,犹听得断桥上女子娇笑之声,不见人影,无限遐想。

    “是,没你好看。”

    萧十一郎都不知道自己答了什么,呼吸仿佛都错了一拍,再开口便忘了之前所言,再次探出刀鞘,“可还要我拉你?”

    “要,能省力,为什么不要?”

    丹凤回答得毫不犹豫。

    萧十一郎有些无奈,这一天,他不知道无奈了多少次,见到天色不早,就说:“你若是不说去哪里,我且送你去风四娘那里,她必有地方安置你这位大小姐。”

    “风四娘?我不认识,我跟着你就好,不用去麻烦别人了。”丹凤回答得理所当然,白了萧十一郎一眼,补充一句解答他的困惑,“不知道同性相斥啊!有些事情,女人跟女人是说不清楚的。”

    “唉,真是大小姐。”萧十一郎再次叹息,但这一次,似乎跟之前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多了些妥协和纵容。

    丹凤轻轻地笑,对付男人,她总有办法,至于女人,不是她心生排斥,而是有些人是说不清楚的,总要多生些纠葛,两个心眼儿细的人放到一起,少不了麻烦,反不如男人,更好说话一些,凭着美貌,基本能够无往不利,在一些小事情上。

    萧十一郎显然也没有逃出这个套路,虽然还不知道丹凤是哪里的大家小姐,但看那样子,必然是离家出走的那种,他索性也不问很多,直接带着丹凤去了另一处地方。

    那是他的一处居所。

    进门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萧十一郎难得体贴了一回,问了丹凤饿不饿之类的话,丹凤得寸进尺,要求了好多菜色,再次被萧十一郎当做大家小姐。

    然而,当他直接说“没有”,再把烤好的野鸡递上去的时候,这位大小姐也能够挽着袖子接过来,张口就啃,吃得毫不留情,还要挑剔一下没有放蜂蜜的口感差了一点儿,另外她还喜欢吃辣的,下次可以撒上辣椒面儿。

    “吃了一次,你还想着下次?”萧十一郎很少碰到这么不见外的大家小姐,不是说大家小姐一堆规矩的吗?

    丹凤理所当然地说:“既然我不准备离开你,你当然要养我啊,一个女人都养不活,你还是男人吗?”

    那副“养我是你的荣幸”的感觉看得萧十一郎都笑了,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感情多一些,最终只是无奈地感慨自己找了个麻烦背在身上。

    果然是个麻烦。

    饭后,也不知道丹凤是从哪里弄出了笔墨纸砚来,递过来一张“约法三章”,说是什么“同居协议”,萧十一郎扫了一眼就发现她大约还真的不懂得什么是见外。

    早晚去向要报备,一天三顿要准备,还有… …

    “我为什么每天都要回这里睡啊?”萧十一郎不理解,这女人真的不知道男女有别,一个女子跟男人居住,哪怕不是一个房间,也很容易瓜田李下吗?

    丹凤理所当然地解释道:“你也可以不在这里睡,带着我去别的地方睡也可以,我不介意换地方,但我一个弱女子,独自居住一个大院子还是会害怕的,身边当然要有一个武功高强能够保护我的人在才能够安心睡觉啊。”

    “一个会轻功的弱女子?”

    萧十一郎之前根本看不出她会轻功,所以,谁知道她还隐藏了多少?

    “会轻功不等于我会武功啊。”丹凤一脸无辜,她是真的不会武功啊。

    不等萧十一郎再说什么,丹凤转身关门,动作一气呵成,单方面默认协议生效。

    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再看看手上的协议,萧十一郎开始想,他是不是一开始就不应该把这个小强盗弄回来,反客为主这么坦然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萧十一郎,我要沐浴,给我烧点儿热水啊。”门内,传来对方毫不客气的吩咐。

    “呵呵。”萧十一郎笑了笑,然后带着那张白纸黑字的协议,转头回了自己的房间,洗澡水什么的,真当他是她家下人了,等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啊,大家,昨天感冒,头疼,流鼻涕,我就早早睡了,然后做一晚上噩梦,都在码字!

    ┭┮﹏┭┮,我错了!

    一会儿我再码一章,不知道能不能赶到十二点前放出来,大家早点儿睡啊,可以明天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