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精锐换装,周仓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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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已经应战。”荀攸回到汜水关禀告此次出使的结果。
“好。”果然荀公达不负众望,这样的话龙孙两军就可以有时间等待盟军的到来了。
“但是还要通知盟军尽快赶到,尤其是战斗力最强的马寿成麾下紫电骑兵团,吕布此人素无信义,我们还要做好对方毁约的准备。”荀攸提醒道。
“催促盟军的使者已经出发,我们的士卒也进入了最高战备,随时应对来自虎牢关的威胁。”龙羽道,对于吕布的人品他从来就是不相信的,三姓家奴可不是说说而已。
虽然这个时代跳槽去寻找明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比如刘备崛起之前就曾托庇于很多诸侯手下,几乎是三国时代跳槽最多的人了,但是刘备最后成功三分天下,再加上汉室宗亲的身份,以前的跳槽也就理所当然的被当做卧薪尝胆了。
不过吕布这家伙最大的问题便是每次跳槽都要把旧老板搞死作为自己晋升的资本,这就很不道义了,而他在成为一方诸侯的时候也没少干毁约的事情。
“仲谋,令尊几时可以回归?”陈宫去冀州寻韩馥,孙坚去豫州寻袁术,也不知道这两人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如果韩馥和袁术故意拖沓的话,将会极大的影响前线的战斗。
“袁术虽然在占取豫州,但是听说他还是依然屯兵在颍川而没有去豫州的治所谯郡,随时可以支援河内战场,以我父亲座下天灵神虎的脚程,应该用不了两天就能往返。”孙权说道,因为知道袁术的位置离的很近,再加上神兽迅捷不会太影响前线的战斗,孙坚才决定亲自去豫州找袁术要说法。
“公台先生虽然没有神兽代步,但是他执掌雷霆剑道可以化电而行,此行也会很快。”荀攸道,“并且乌程侯和公台先生也都不是不明局势的人,他们不会被拖住的,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会及时回归。”
龙羽很显然忽略了在这梦三大陆中各种强悍的神兽和修士那动辄飞天遁地的神通,他们往返各州郡的速度甚至堪比前世的飞机。
“这样啊。”只要他们能及时返回就好,无论己方是战是退,江东猛虎和陈宫都有着极重要的作用:“先去将那些装备给士卒们配备上吧,面对吕布,能增强一分实力就增强一分。”
这也是为什么龙羽同意陈宫在这个战争一触即发的危急关头去冀州的原因之一,尽早击杀张邈张超兄弟,自己就可以再次获得一次随机召唤的机会,这在这个时刻至关重要,或许这个英雄就会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召集军兵集合,龙羽将疾风靴和嗜血魔戒都给了奥拉夫,已经不用做护卫的狂战士将会在战场上尽情的释放自己的力量,这是自己的第一个英雄,也是靠他才有了一份自己的基业,所以龙羽待他也实在不薄,从最初的龙影刀,到现在的疾风靴和嗜血魔戒,可以说目前龙羽得到的所有上的了品级的装备都给了狂战士,以希望这位常常以伤换伤的疯狂勇士可以陪伴自己走到巅峰。
而孙家得到的那一顶深渊邪盔自然是交给了孙策,也只有小霸王才能胜任其中邪恶的魔气。
两件防御盔甲,龙羽军的赐给了德莱厄斯,而孙家的则交给了黄盖。
其他的三千力量战斧,五千砍刀,还有那四百三十个将士护腕两家平分后优先装备了黑风军和霸王铁骑,剩下的便是按照级别分配,而在这种军队中,士卒的职位是和其实力挂钩的,不然也无法服众,在两家发展的初级阶段还不至于有那些龌龊的事情。
最重要的便是那不起眼的普通兵甲,足足三千铁甲,虽然这些铁制品对于实力强横的武将来说没什么,可是对于士卒那就是保命的宝物了,便是鬼煞魔骑这种等级的精锐也很难破开铁甲的防御。
于是,龙孙两军的着甲率再次提升,哪怕修罗血卫拥有经过号令之旗蜕变后可以升级的血铠,可是血铠的前身毕竟只是普通的皮甲,防御力暂时还不足,在血铠外面再罩上一件铁甲,修罗血卫将更加的坚硬。
“士卒的战力至少提升了一成,不到两成。”看着装备了新武器铠甲的士兵,龙羽默默计算了一下当前战力的提升。
“不少了。”孙权对于这种情况很满足:“我们的士兵在经历了和鬼煞魔骑的战斗后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提升一两成的战斗力,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毕竟这些装备的品质还不算是太好。”
如果两军士卒人手圣剑无双甲的话,哪怕现在士兵的数量不如狼骑,士兵的修为不如狼骑,也依旧可以轻易的虐杀那纵横鬼域的精锐。
但是可惜这没有丝毫的可能,先不说那些几乎步入神器级别的装备的造价,单单是其中蕴含的强大力量就不是一般士卒可以负担的起的,无双甲的重量就能将他们压垮,更别说穿着它去战斗。
“主公,周将军醒了。”照顾周仓的士卒来禀报了一个好消息。
“太好了,洪飞你也要休息的,这样不眠不休的会把你身体拖垮的。”龙羽暗叹,这少年也就是和孙权一般的年纪,不过是十六岁,在前世,这样的少年或许还在上中学,学习,玩耍,有家人,有朋友,他们不需要为生活而担忧,但是这个世界的少年却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龙羽记得这个少年的名字,洪飞,是黑风军中年龄最小的一人,原本周仓是拒绝这种少年参军的,毕竟上了战场就是生死有命,这种少年还不该这么早的承受死亡的压力,他的生命刚刚绽放,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绽放。
但是那少年却执意加入黑风军,当时龙羽也在场,他清楚的记得这少年的话语:
“生逢乱世,生命已经变的廉价,呆在家里我也会被饿死,父亲死于兵祸,母亲也生病无力劳作,除了参军,我已经无法获得足够的可以活下去的食物和药物。”
但是当龙羽说可以给他一些钱让他可以暂时生活下去,并找一份不那么危险的工作时,那少年竟是说道:“如今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是安全的吗,蝗灾,旱灾,洪灾连绵不断,山贼,土匪,黄巾军相继到来,就连官兵也是强盗,贫民随时都要接受死亡的到来,钱财被抢,食物被抢,自己就会饿死,甚至直接就会被那不知是匪还是官的队伍杀死,与其如此,还不如去战场上拼命搏一个功名。”
龙羽向他保证广陵城中至少不会遭遇人祸,土匪作乱,那就剿灭土匪,官兵欺凌,那就斩杀官兵,广陵城中至少会有一个清明的政治,洪飞不用担心额外的危险。
“我明白,龙大人是好人,所以我才愿意加入龙大人的军队,我希望全世界都能像广陵城中一样不用担心自己随时会被那些贵族,那些土匪,那些官兵抢劫或是杀死,请大人准许我加入黑风军。”
龙羽真是被这少年感动了,他测试了一下这少年的潜力,很不错,尤其是他的意志,已经是精锐的意志,无法动摇,所以,黑风军破例的收下了这么一个少年,而后来的战斗中这少年也确实证明了自己,悍不畏死勇往直前,他甚至比那些追随周仓征战数年的老兵还要英勇,在汜水关下周仓力战昏迷后,他拒绝了孙明让出的带着周仓撤退的机会,而是选择和战友一起,与魔骑死战。在丛林伏击战中,他同样是冲在了最前面,用自己的身体去捍卫一场胜利。
后来龙羽才知道,原来在自己执政广陵城清洗那些世家豪贵之时,这少年的家庭便是受益者之一。
而如今进入汜水关后,本来黑风军的士卒是轮流照顾周仓的,但是洪飞却坚持没日没夜的照看着周仓,如今他的双眼已经布满了血丝,眼周还有些黑色的淤积,他已经很疲惫了,但是他却很兴奋,因为他的将军,黑风军的统领周仓终于是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
“主公,我没事。”洪飞惊讶龙羽竟然还记得他的名字,这种受到重视的感觉再次让洪飞坚定了自己为之死战的决心,士为知己者死,洪飞虽然年龄不大,但是他有成为士的资格。
“走吧。”龙羽向周仓的住处走去。
那是一幢在这汜水关中还算是不错的屋子,原本魔骑中四位将领,华雄,张济,樊稠,张绣各有一间自己的独立院落,但是随着汜水关被破,魔骑遁走,龙羽和孙家也平分了这些不错的建筑,而如今周仓的住处便是原先张绣的屋子,这两人拼力一战两败俱伤,如今张绣还不知生死如何,但是周仓却是占据了他的府址。
但毕竟是一座关隘中的将领住宅,只是比其余士卒的住所好些,但也说不上多么的华丽,不过用来养伤也算是很舒适了。
(本章完)
“吕布已经应战。”荀攸回到汜水关禀告此次出使的结果。
“好。”果然荀公达不负众望,这样的话龙孙两军就可以有时间等待盟军的到来了。
“但是还要通知盟军尽快赶到,尤其是战斗力最强的马寿成麾下紫电骑兵团,吕布此人素无信义,我们还要做好对方毁约的准备。”荀攸提醒道。
“催促盟军的使者已经出发,我们的士卒也进入了最高战备,随时应对来自虎牢关的威胁。”龙羽道,对于吕布的人品他从来就是不相信的,三姓家奴可不是说说而已。
虽然这个时代跳槽去寻找明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比如刘备崛起之前就曾托庇于很多诸侯手下,几乎是三国时代跳槽最多的人了,但是刘备最后成功三分天下,再加上汉室宗亲的身份,以前的跳槽也就理所当然的被当做卧薪尝胆了。
不过吕布这家伙最大的问题便是每次跳槽都要把旧老板搞死作为自己晋升的资本,这就很不道义了,而他在成为一方诸侯的时候也没少干毁约的事情。
“仲谋,令尊几时可以回归?”陈宫去冀州寻韩馥,孙坚去豫州寻袁术,也不知道这两人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如果韩馥和袁术故意拖沓的话,将会极大的影响前线的战斗。
“袁术虽然在占取豫州,但是听说他还是依然屯兵在颍川而没有去豫州的治所谯郡,随时可以支援河内战场,以我父亲座下天灵神虎的脚程,应该用不了两天就能往返。”孙权说道,因为知道袁术的位置离的很近,再加上神兽迅捷不会太影响前线的战斗,孙坚才决定亲自去豫州找袁术要说法。
“公台先生虽然没有神兽代步,但是他执掌雷霆剑道可以化电而行,此行也会很快。”荀攸道,“并且乌程侯和公台先生也都不是不明局势的人,他们不会被拖住的,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会及时回归。”
龙羽很显然忽略了在这梦三大陆中各种强悍的神兽和修士那动辄飞天遁地的神通,他们往返各州郡的速度甚至堪比前世的飞机。
“这样啊。”只要他们能及时返回就好,无论己方是战是退,江东猛虎和陈宫都有着极重要的作用:“先去将那些装备给士卒们配备上吧,面对吕布,能增强一分实力就增强一分。”
这也是为什么龙羽同意陈宫在这个战争一触即发的危急关头去冀州的原因之一,尽早击杀张邈张超兄弟,自己就可以再次获得一次随机召唤的机会,这在这个时刻至关重要,或许这个英雄就会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召集军兵集合,龙羽将疾风靴和嗜血魔戒都给了奥拉夫,已经不用做护卫的狂战士将会在战场上尽情的释放自己的力量,这是自己的第一个英雄,也是靠他才有了一份自己的基业,所以龙羽待他也实在不薄,从最初的龙影刀,到现在的疾风靴和嗜血魔戒,可以说目前龙羽得到的所有上的了品级的装备都给了狂战士,以希望这位常常以伤换伤的疯狂勇士可以陪伴自己走到巅峰。
而孙家得到的那一顶深渊邪盔自然是交给了孙策,也只有小霸王才能胜任其中邪恶的魔气。
两件防御盔甲,龙羽军的赐给了德莱厄斯,而孙家的则交给了黄盖。
其他的三千力量战斧,五千砍刀,还有那四百三十个将士护腕两家平分后优先装备了黑风军和霸王铁骑,剩下的便是按照级别分配,而在这种军队中,士卒的职位是和其实力挂钩的,不然也无法服众,在两家发展的初级阶段还不至于有那些龌龊的事情。
最重要的便是那不起眼的普通兵甲,足足三千铁甲,虽然这些铁制品对于实力强横的武将来说没什么,可是对于士卒那就是保命的宝物了,便是鬼煞魔骑这种等级的精锐也很难破开铁甲的防御。
于是,龙孙两军的着甲率再次提升,哪怕修罗血卫拥有经过号令之旗蜕变后可以升级的血铠,可是血铠的前身毕竟只是普通的皮甲,防御力暂时还不足,在血铠外面再罩上一件铁甲,修罗血卫将更加的坚硬。
“士卒的战力至少提升了一成,不到两成。”看着装备了新武器铠甲的士兵,龙羽默默计算了一下当前战力的提升。
“不少了。”孙权对于这种情况很满足:“我们的士兵在经历了和鬼煞魔骑的战斗后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提升一两成的战斗力,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毕竟这些装备的品质还不算是太好。”
如果两军士卒人手圣剑无双甲的话,哪怕现在士兵的数量不如狼骑,士兵的修为不如狼骑,也依旧可以轻易的虐杀那纵横鬼域的精锐。
但是可惜这没有丝毫的可能,先不说那些几乎步入神器级别的装备的造价,单单是其中蕴含的强大力量就不是一般士卒可以负担的起的,无双甲的重量就能将他们压垮,更别说穿着它去战斗。
“主公,周将军醒了。”照顾周仓的士卒来禀报了一个好消息。
“太好了,洪飞你也要休息的,这样不眠不休的会把你身体拖垮的。”龙羽暗叹,这少年也就是和孙权一般的年纪,不过是十六岁,在前世,这样的少年或许还在上中学,学习,玩耍,有家人,有朋友,他们不需要为生活而担忧,但是这个世界的少年却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龙羽记得这个少年的名字,洪飞,是黑风军中年龄最小的一人,原本周仓是拒绝这种少年参军的,毕竟上了战场就是生死有命,这种少年还不该这么早的承受死亡的压力,他的生命刚刚绽放,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绽放。
但是那少年却执意加入黑风军,当时龙羽也在场,他清楚的记得这少年的话语:
“生逢乱世,生命已经变的廉价,呆在家里我也会被饿死,父亲死于兵祸,母亲也生病无力劳作,除了参军,我已经无法获得足够的可以活下去的食物和药物。”
但是当龙羽说可以给他一些钱让他可以暂时生活下去,并找一份不那么危险的工作时,那少年竟是说道:“如今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是安全的吗,蝗灾,旱灾,洪灾连绵不断,山贼,土匪,黄巾军相继到来,就连官兵也是强盗,贫民随时都要接受死亡的到来,钱财被抢,食物被抢,自己就会饿死,甚至直接就会被那不知是匪还是官的队伍杀死,与其如此,还不如去战场上拼命搏一个功名。”
龙羽向他保证广陵城中至少不会遭遇人祸,土匪作乱,那就剿灭土匪,官兵欺凌,那就斩杀官兵,广陵城中至少会有一个清明的政治,洪飞不用担心额外的危险。
“我明白,龙大人是好人,所以我才愿意加入龙大人的军队,我希望全世界都能像广陵城中一样不用担心自己随时会被那些贵族,那些土匪,那些官兵抢劫或是杀死,请大人准许我加入黑风军。”
龙羽真是被这少年感动了,他测试了一下这少年的潜力,很不错,尤其是他的意志,已经是精锐的意志,无法动摇,所以,黑风军破例的收下了这么一个少年,而后来的战斗中这少年也确实证明了自己,悍不畏死勇往直前,他甚至比那些追随周仓征战数年的老兵还要英勇,在汜水关下周仓力战昏迷后,他拒绝了孙明让出的带着周仓撤退的机会,而是选择和战友一起,与魔骑死战。在丛林伏击战中,他同样是冲在了最前面,用自己的身体去捍卫一场胜利。
后来龙羽才知道,原来在自己执政广陵城清洗那些世家豪贵之时,这少年的家庭便是受益者之一。
而如今进入汜水关后,本来黑风军的士卒是轮流照顾周仓的,但是洪飞却坚持没日没夜的照看着周仓,如今他的双眼已经布满了血丝,眼周还有些黑色的淤积,他已经很疲惫了,但是他却很兴奋,因为他的将军,黑风军的统领周仓终于是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
“主公,我没事。”洪飞惊讶龙羽竟然还记得他的名字,这种受到重视的感觉再次让洪飞坚定了自己为之死战的决心,士为知己者死,洪飞虽然年龄不大,但是他有成为士的资格。
“走吧。”龙羽向周仓的住处走去。
那是一幢在这汜水关中还算是不错的屋子,原本魔骑中四位将领,华雄,张济,樊稠,张绣各有一间自己的独立院落,但是随着汜水关被破,魔骑遁走,龙羽和孙家也平分了这些不错的建筑,而如今周仓的住处便是原先张绣的屋子,这两人拼力一战两败俱伤,如今张绣还不知生死如何,但是周仓却是占据了他的府址。
但毕竟是一座关隘中的将领住宅,只是比其余士卒的住所好些,但也说不上多么的华丽,不过用来养伤也算是很舒适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