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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子

作者:昆仑山小道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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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30年前昆仑山古昆仑国,一支8个人来自各个地方的神秘的考察队来到这里。

    终于找到它了!

    就是这个东西吗!只有我知道这东西怎么用,你们这些没有的人都可以死了。

    难道!你要背叛我们。

    知道这个事情的人都必须要死!虽然我不赞成杀戮…

    你难道连他们都不肯放过吗?

    你们必须死!

    我叫陆继祖,今年29岁,孤儿,没有父母,性格孤僻,冷漠,从小跟我舅爷生活在,广西靠近边境的十万大山里。这里的人口密集程度很低,不像大城市里的,有词就叫,人流。

    我住的十万大山基本就是我和舅爷两个人管理这万里无边的十万大山,走到那里都是带着危险这个词!所以打我记事是就不知道几次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几次险些死在山里的野兽爪下。

    也就是因为童年生活的坏境使我慢慢的行程冷酷无情。舅爷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是个慈祥憨厚的老人,如果放在现在的社会或许他应该可以成为无保户,或者是善良温和老人的代表也绝不可能是现在社会的碰瓷!说说我现在吧!我现在也可以说是住在北海市龙安弯吧,总之就是中国与越南接壤最近的边境!我现在开了一个不大不小刚刚合适的店铺名字叫《龙安小店》,名字可能是好听但做的却是一些违法的买卖,虽然不是一些什么夜店之类的,但按违法走私捕杀国家野生动物的条例加上我这十几年的捕杀走私的野生动物衡量真可以说是十恶不赦了。

    这几年,我的确因此发了不少横财,我手下的伙计也因此富裕了不少!也有不少什么记者电视节目批斗揭露我们这种人,定义为社会主义的败类,也有不少的同行被法律制裁。我没有被捉住,我和隆安越南的老百(也就是警察)关系不错,早早就到越南避过风头了。我们这种人是什么人?坏人?就因为想要有条活路,为了有口饭吃我们就是坏人?现在的法律,畜生都比活人的命值钱!如果我们这种被定义为坏人的人,每个人不是被生活逼得步步惊心,怎么可能会做这行!俗话说可怜之人,必定有可恨之出,反过来你们想过吗。可恨之人必定也会有可怜之处!像我们这种被标志为坏人的人,我包括我手下的伙计,都是黑户!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坐车难,挂号难,找工作难,总之但凡又条生路的人至于会自找死路吗?当然现在有了,但却是假证件,脱隆安警察局的朋友老周办的,虽然说是县里面的警察局,但警察却只有五个人,老周是局子里的老大,我们表面是生死之交,称兄道弟,但在我看来我们只是相互利用的工具,我靠老周一路平安,老周靠我这个聚宝盆和气生财!一切都很清楚的理想化!2010年9月27日国家严厉打压黄赌毒,我走私当然也是重点打击的对象,老周给我透了了消息,又给我开了小罩,当天我遣散了店铺里的伙计,给他们放了个年假,店铺里只剩下三个人我,老板;黑子,我的最佳拍档,是第一个值得我以心交心的兄弟,这几年跟我受了不少罪;还有刘老头,店铺里的管账先生,住在离我们县城不远的平坡村。店铺再市里来人之前焕然一新,变成一个买卖的肉铺,老周也从中帮了不少忙,当然也去了不少的钱,但还没有被请进局子喝茶。说说黑子吧!1.8米的身高,体型健壮,身手好,一个人可以轻易的摆平一人几百公斤的黑熊。但每个人都是又短的,黑子其他地方都很大胆,但神神鬼鬼这种东西,谁晚上跟他一叨叨保证第二天醒来肯定是个黑眼圈,吓的!我认识黑子已经十年了,他年纪与我相仿,这十年里他帮了我不少忙,我们经常两个人去这里的山里打猎,生生死死的经历多了,自然以心交心。比如被狼群围攻,被蛇群偷袭,等等。我曾经问过黑子他的家人,他没有多说,我看得出他应该是有什么曾经让他伤心的事情,他沉默了一会,点起一只十块钱的红塔山对我说死了,虽然只是两个字,但我明白这两个字有多重,因为我和他是同一种人,没有父母的人,后来我也跟他打听他的故乡,他说是在昆仑山脚下的村庄,当时我看得出他很难过,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我们都是有着相同命运经历的人所以成为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知己!19岁那年我的店铺开张,说实话黑子真的是帮我不少忙,但黑子这个人没什么野心,只是最求有饭吃睡得着!我呢?确实过得很累,因为我心里的牵挂太多了,很累!我的舅爷在我14岁那年被人带走了,带走什么意思不用我解释了,我所住的地方被人烧的连木头也没有留下,我也怀疑舅爷再那场大火里离开了,但是我整整找了十几天一点舅爷留下的痕迹也没有找到,直到现在我也坚信舅爷还活着!为了找他,14岁那年11月冬,我一人一狗种起仇恨牵挂的种子离开我从小生活的二龙山。二龙山离隆安并不远,因为我没有身份证什么之类的东西,所以走的地方并不远,14岁有家庭父母的孩子都家在吃汤圆,喝可乐,身份也像上帝一般尊贵消费者,就上帝。而我14岁,在工地般过砖,扛水泥,后面因为工程老板心黑欺负我是黑户,而我整整做了一年多工钱没拿到却被他们以说我是工地的小偷打断我的一只手赶出工地。15岁那年,也就是我断手的那年,我的狗大黄饿死了,可想而知狗都饿死了我是到了什么地步!曾在那时有个被我第一印象定义为好人的人把我救活,又花钱把我的手治好,当时他应该是41岁,慈眉善目,一脸佛主像。可是没过多久,他把我买到越南当奴仆。我呢?还在帮人数钱!17岁,我在越南生不如死的两年,在9月份,跟随走私越南的中国船支重新回到中国的安龙,其中的经历就不多介绍了。

    回来后我就跟随着当地走私的老板干起走私的买卖,老板姓李,对待手下很苛刻,经常把伙计给毒打18岁那年,在一次进山打猎的时候,我把他给杀掉了,就地掩埋。第一次杀人并没有让我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刀口在脖子一抹,就这么简单,并不会像电视剧里演员演的流露出深深的负罪感,反之我很兴奋,也许杀人可能会让人变得软弱,可能会变得强悍!现在我铺子实际上就是当时姓李的,我虽说是鸠占鹊巢,但我对手下的伙计都不错,所以很快他们就慢慢忘记了那个姓李的,只知道他进山里失踪了,警察对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回忆这东西确实跟奇妙,跟个电影一样一幕幕的,想起来确实真叫人折磨又享受,我躺在床床上呆呆的抽闷烟,黑子突然敲了下门走到我床边说府下身子在我耳边說道:“阿祖,外面有人要见你,說有比大买卖想找我们做”!我抽了口烟放在烟灰缸里掐灭想了一下的说道:“你确定这个人没有问题”。“我办事有出过叉吗,在说他一个外地商人,在我们这算什么?”黑子拍着胸脯說道。“嗯,带我去见他”我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