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守夜人的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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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灰烬山脉的鬼域某处,一个手提棉袄,穿着单薄的人类,背着一把黑色巨剑,正跌跌撞撞的快速奔跑着。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华尔掳去的那名士兵,自从那日逃跑后,他就一直不停的跑,在冰冻长城服役了近十年,他对这一带的地形还算比较了解。
说来,他也是一个可怜之人,从小就是孤儿,在垃圾堆与破烂中长大,平日里也没少被贵族欺负,有几次险些丧命。
在他大概十五岁那年,他们当地的一位贵族招收家奴,他去应聘了,按理说,像他这种条件压根不可能被招收进贵族府邸,可贵族家的总管说,如果他不要工钱的话可以破例收了他,当然,他只能在后院负责劈柴。
对于当时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他来说,能进贵族府邸工作并且不在挨饿,这是天大的好事,那还考虑什么工钱,所以,他答应了,也很顺利的进入贵族府邸,在后院担任柴夫。
十六岁那年,和往常一样,他提着斧头进入柴房打算劈柴火,可那知,他刚一进去,就看见那个胖猪似得总管正裸露着身体,在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身上做着剧烈的伸展运动。
他那里见过这个阵仗,顿时就看呆了,鼻血也流了出来,手中的斧子掉在地上发出声响,惊动了正在享受性福的两人。
那胖猪总管迅速爬起身,一边愤怒的瞪着他,一边快速的穿好衣服。那女子也站起身,慌乱的穿起衣服。
此时他才算看清楚,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贵族老爷的小妾。
两人慌慌张张穿好衣服后就朝柴房外跑去,那胖猪总管威胁他说,如果他敢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就要了他的命,他吓得连忙点头称是。
在忐忑中,他平静的度过了两日,突然,那胖总管带着一帮家奴气势汹汹的来到后院,说贵族老爷丢了20枚金币,怀疑是他偷了,也不等他辩解,上来两人就把他抓住,而那胖总管则带着其他人去搜柴房。
不一会儿,就看胖总管手中拿着一个布袋走了出来,问他这是什么。
对天发誓,他真的没见过这个布袋,他赶忙摇头说不知道,就见那胖总管打开布袋,往手里一倒“噼里啪啦”一枚枚金灿灿的金币就被倒了出来。
他傻眼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币,那胖总管也不由他分说,大手一挥,就把他送进了牢房,临走时,那胖总管笑眯眯的对他低声说,要怪就只能怪你小子看了不该看的。
在牢里待了两月,原本要被杀头他被改为流放,流放地点正是冰冻长城。
原来,听说老皇帝死了,他的儿子继位,大赦天下,不杀人了,所以,那一年和他一起流放的有近百号人。
在以前,他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冰冻长城,不过听押送他们的兵丁说,那地方贼远,要走上近半年的时间。
虽然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但听那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所以,一路上就有人试图逃跑,很不幸,他们全被逮着杀死了。
有一些罪犯身体太差,没走多远就死在了半道上,而他,因为在贵族府邸干过,所以对于伺候人这方面他很精通,一路上,凭借着巴结那些兵丁,他倒也生活的还过得去。
刚到冰冻长城时,他惊呆了,印入眼帘的,除了白雪就剩高大的长城,驻守在那里的军团,不,应该不能说是军团,因为他们绝大多数已经胡子花白,并且人数不足一千,准确来说应该叫“爷爷团”。
他在冰冻长城一待就是十年,刚开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还能回去,后来才知道,来了这里就永远也不能再回去。
他曾经试图逃跑,结果他不知往哪里跑,因为外面全是一样的景色,全是白,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最后没办法,他又返回了要塞,从此他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出事的那天夜里,也许是白天喝的有点多,半夜,他就被尿给憋醒了,他起夜上厕所,就在他提裤子的时候,突然,脖颈一疼,然后他就失去知觉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脖子上已经多了一条铁锁链,他曾试图反抗,可还没等他动手,那神秘人就已经掐住了他的脖子,他屈服了,于是噩梦就开始了。
他本以为自己会死在那恐怖的鬼域,不过还好,那个叫什么虎的傻大个出现了,貌似他和那神秘人还认识,还什么大陆守护家族,谁知道那是什么东东,不过,那个傻大个真的很厉害,他居然能和神秘人打个平手。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跑到了灰烬山脉的下面,在他面前,是一个比冰冻长城还要高的大雪山,这雪山异常的陡峭,他一屁股坐在雪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用手随意抓了一把雪,塞进嘴里咀嚼起来,他很饿,他知道,要想爬越这座高山,必须得有体力,所以他也顾不上许多了。
他之所以不回冰冻长城是因为他害怕,他知道,回去后肯定没好果子吃,他很早就想逃离哪里,这次也正好给了他一个机会。
再者来说,他很清楚,自己背上背的大剑和手中提的盔甲绝对是好东西,那可是从英雄尼奥身上扒下来的,到了外面,绝对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至于那什么鬼,什么黑暗的,管他什么事,就让那些都见鬼去吧。当然,他也明白,这些事他绝对不能说出去,所以,他选择性忘记了这些。
休息了大约两个多小时,他把背在身上的大剑扶正,然后整理了下厚棉袄,把它也背到背上,然后把两个衣袖绑在自己身前,他最后检查了下,确定没问题后,大步朝雪山走去。
两天后,他终于爬到了山顶,放眼望去,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川,除了几座小山和森林外,什么也看不到。
雪山的两边,犹如两个世界,一边白雪皑皑,一边已经是春意盎然。
他不禁转过身朝来时的路望去。悬崖峭壁上,一连串的脚印似乎在告诉他,这一路的艰辛。
在整个攀爬过程中,有好几次差点摔下去,好在他这几年在黑鸦军团没白练,身手还算敏捷,一路上,累了就找个相对平坦的台阶休息下,饿了就吃雪,有几次,他运气不错,抓到了几只蚯蚓。
不过即便如此,他依旧暗暗告诫自己,以后,就算是死,他在也不会来这里。
回过身,他背靠着白雪世界坐了下来,朝四周望去。在他左手边,隐隐约约能看到绵延数千里的冰冻长城,右手边,则是灰烬山脉,哪里火红的岩浆不断流淌着,宛如一条火龙横穿眼前的平原。
那是丹莫诺大区,矮人的地盘,他曾听要塞里的矮人讲过,岩浆流淌过的地方是他们的故乡------丹莫诺。
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背上的大剑碰触在地面上,发出“咯吱吱”的声响。
他直起身子,手不禁朝身后摸去,当碰触到大剑的哪一刻,他脸上露出了痴痴的笑容。
卖了它们,我就有钱了,是啊,我就有钱了,我再也不用吃那些糟糠,我可以和那些贵族一样,天天吃肉,对,还有酒。
到那时,再取上个大屁股老婆,不,两个,三个,嘿嘿,管他呢,反正有钱了,婆娘那东西,肯定是越多越好,到时候,再生一窝崽子,对,一定要男孩儿,女孩长大了都是别人的,一定不能要。
回圣安城?不,打死我也不愿意再回到哪里,也许自由之城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钱后,我一定不能再住一间茅草屋,至少两间,也许可以更多。还有穿的。
想到这里,他看了看身上的黑衣和包裹着盔甲的黑皮袄。不知为何,往日他最喜欢的黑皮袄,在这一刻看起来是那样的招人厌恶。
等我有钱了,我一辈子也不会再穿黑颜色的东西,不仅如此,我所有婆娘和孩子们,也不能穿黑。
“该死的,黑乌鸦的黑鞋子,真讨厌”无意间看到自己脚上的黑色鞋子,他愤怒的骂道,然后弯下腰,快速解开绑在上面的黑布带,用力一拽,就把鞋子从脚上拽了下来。
他猛然站起身,正准备将手里的黑色鞋子扔出去,但当他的脚踩在地面上的时候,他犹豫了。
“呃~~算了,先将就下,等有钱了,再把你换掉”嘟囔了两句,他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将黑色的鞋子穿了回去。
等有钱了,哼,我一定要让那些该死的乞丐向我求饶,就像当初,他们让我做的一样,让他们磕头,让他们舔我靴子,让他们大声的叫我‘贵族老爷’。
等有钱了,我一定要买很多奴隶,一定要找一个总管,然后……不,不能要总管,该死的,那些家伙都是猪,他们除了贪污我的钱财,还会睡我的女人,哼哼,我一定不会那么去做,不会,一定不会。
等我有钱了,我……
“嘘~”就在他想的入神的时候,一声尖锐的口哨声打断了他的美梦。
“该死的,是哪个混蛋,敢打断贵族老爷……”他愤怒的站起身,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可他话音未落,就被眼前的来人给惊住了。
“吆,贵族老爷?贵族老爷吉祥,贵族老爷安康,贵族老爷……”就见不远处,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嬉笑道。
“哈哈哈”一阵哄笑从那人谁后传来。
也许是他想的太过入神,根本就没有发现这群不速之客的到来。
“你们,你们,你们是什么人?”他神情紧张的问道,双手赶紧将包裹紧紧的抱在怀里。
“报告贵族老爷,我们,嘿嘿,我们是灰虫子盗贼团,贵族老爷要抓我们吗?”那尖嘴猴腮的人玩味着说道。
“我不是什么贵族老爷,我,我”他紧张的连连后退,不知该怎么说。
“啊?不是贵族老爷?哦,乌鸦,守夜人,哈哈,我猜对了,快来奖励我,快”那人贪婪的盯着他的包裹,步步紧逼。
“不,你不能这样,我,我,我没有……”不等他说完,那人便说道“怎么没有,你的包裹,还有大剑,就是奖品啊,兄弟们,我说的对不对?”
“对,哈哈哈”那人身后的数十个壮汉哄笑道。
“我,我,我是长城要塞的守夜人,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想干什么?”他色厉内荏的质问道。
“守夜人?哈哈,就算你是守夜人又如何,我说过,我们是灰虫子盗贼团,有大陆的地方,就会有我们的踪迹,哈哈”那人再次逼近。
“别过来,你们别过来,我真的是守夜人,我……啊~~”就听一声惨叫,原来是,他连连后退,不小心退到了悬崖边上,一脚踩空,径直掉下了山崖。
那尖嘴猴腮的家伙先是一愣,然后愤怒的大吼道“该死的,还不下去给我找”。
“可是,老大,这……太高了”其中一个壮汉说道。
“我……”尖嘴猴腮的大汉气的撇了撇嘴,继续说道“算了,守夜人的玩意儿,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走,耽误老子时间”。
说罢,带着众人朝另一侧的大山走去。
靠近灰烬山脉的鬼域某处,一个手提棉袄,穿着单薄的人类,背着一把黑色巨剑,正跌跌撞撞的快速奔跑着。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华尔掳去的那名士兵,自从那日逃跑后,他就一直不停的跑,在冰冻长城服役了近十年,他对这一带的地形还算比较了解。
说来,他也是一个可怜之人,从小就是孤儿,在垃圾堆与破烂中长大,平日里也没少被贵族欺负,有几次险些丧命。
在他大概十五岁那年,他们当地的一位贵族招收家奴,他去应聘了,按理说,像他这种条件压根不可能被招收进贵族府邸,可贵族家的总管说,如果他不要工钱的话可以破例收了他,当然,他只能在后院负责劈柴。
对于当时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他来说,能进贵族府邸工作并且不在挨饿,这是天大的好事,那还考虑什么工钱,所以,他答应了,也很顺利的进入贵族府邸,在后院担任柴夫。
十六岁那年,和往常一样,他提着斧头进入柴房打算劈柴火,可那知,他刚一进去,就看见那个胖猪似得总管正裸露着身体,在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身上做着剧烈的伸展运动。
他那里见过这个阵仗,顿时就看呆了,鼻血也流了出来,手中的斧子掉在地上发出声响,惊动了正在享受性福的两人。
那胖猪总管迅速爬起身,一边愤怒的瞪着他,一边快速的穿好衣服。那女子也站起身,慌乱的穿起衣服。
此时他才算看清楚,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贵族老爷的小妾。
两人慌慌张张穿好衣服后就朝柴房外跑去,那胖猪总管威胁他说,如果他敢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就要了他的命,他吓得连忙点头称是。
在忐忑中,他平静的度过了两日,突然,那胖总管带着一帮家奴气势汹汹的来到后院,说贵族老爷丢了20枚金币,怀疑是他偷了,也不等他辩解,上来两人就把他抓住,而那胖总管则带着其他人去搜柴房。
不一会儿,就看胖总管手中拿着一个布袋走了出来,问他这是什么。
对天发誓,他真的没见过这个布袋,他赶忙摇头说不知道,就见那胖总管打开布袋,往手里一倒“噼里啪啦”一枚枚金灿灿的金币就被倒了出来。
他傻眼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币,那胖总管也不由他分说,大手一挥,就把他送进了牢房,临走时,那胖总管笑眯眯的对他低声说,要怪就只能怪你小子看了不该看的。
在牢里待了两月,原本要被杀头他被改为流放,流放地点正是冰冻长城。
原来,听说老皇帝死了,他的儿子继位,大赦天下,不杀人了,所以,那一年和他一起流放的有近百号人。
在以前,他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冰冻长城,不过听押送他们的兵丁说,那地方贼远,要走上近半年的时间。
虽然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但听那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所以,一路上就有人试图逃跑,很不幸,他们全被逮着杀死了。
有一些罪犯身体太差,没走多远就死在了半道上,而他,因为在贵族府邸干过,所以对于伺候人这方面他很精通,一路上,凭借着巴结那些兵丁,他倒也生活的还过得去。
刚到冰冻长城时,他惊呆了,印入眼帘的,除了白雪就剩高大的长城,驻守在那里的军团,不,应该不能说是军团,因为他们绝大多数已经胡子花白,并且人数不足一千,准确来说应该叫“爷爷团”。
他在冰冻长城一待就是十年,刚开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还能回去,后来才知道,来了这里就永远也不能再回去。
他曾经试图逃跑,结果他不知往哪里跑,因为外面全是一样的景色,全是白,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最后没办法,他又返回了要塞,从此他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出事的那天夜里,也许是白天喝的有点多,半夜,他就被尿给憋醒了,他起夜上厕所,就在他提裤子的时候,突然,脖颈一疼,然后他就失去知觉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脖子上已经多了一条铁锁链,他曾试图反抗,可还没等他动手,那神秘人就已经掐住了他的脖子,他屈服了,于是噩梦就开始了。
他本以为自己会死在那恐怖的鬼域,不过还好,那个叫什么虎的傻大个出现了,貌似他和那神秘人还认识,还什么大陆守护家族,谁知道那是什么东东,不过,那个傻大个真的很厉害,他居然能和神秘人打个平手。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跑到了灰烬山脉的下面,在他面前,是一个比冰冻长城还要高的大雪山,这雪山异常的陡峭,他一屁股坐在雪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用手随意抓了一把雪,塞进嘴里咀嚼起来,他很饿,他知道,要想爬越这座高山,必须得有体力,所以他也顾不上许多了。
他之所以不回冰冻长城是因为他害怕,他知道,回去后肯定没好果子吃,他很早就想逃离哪里,这次也正好给了他一个机会。
再者来说,他很清楚,自己背上背的大剑和手中提的盔甲绝对是好东西,那可是从英雄尼奥身上扒下来的,到了外面,绝对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至于那什么鬼,什么黑暗的,管他什么事,就让那些都见鬼去吧。当然,他也明白,这些事他绝对不能说出去,所以,他选择性忘记了这些。
休息了大约两个多小时,他把背在身上的大剑扶正,然后整理了下厚棉袄,把它也背到背上,然后把两个衣袖绑在自己身前,他最后检查了下,确定没问题后,大步朝雪山走去。
两天后,他终于爬到了山顶,放眼望去,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川,除了几座小山和森林外,什么也看不到。
雪山的两边,犹如两个世界,一边白雪皑皑,一边已经是春意盎然。
他不禁转过身朝来时的路望去。悬崖峭壁上,一连串的脚印似乎在告诉他,这一路的艰辛。
在整个攀爬过程中,有好几次差点摔下去,好在他这几年在黑鸦军团没白练,身手还算敏捷,一路上,累了就找个相对平坦的台阶休息下,饿了就吃雪,有几次,他运气不错,抓到了几只蚯蚓。
不过即便如此,他依旧暗暗告诫自己,以后,就算是死,他在也不会来这里。
回过身,他背靠着白雪世界坐了下来,朝四周望去。在他左手边,隐隐约约能看到绵延数千里的冰冻长城,右手边,则是灰烬山脉,哪里火红的岩浆不断流淌着,宛如一条火龙横穿眼前的平原。
那是丹莫诺大区,矮人的地盘,他曾听要塞里的矮人讲过,岩浆流淌过的地方是他们的故乡------丹莫诺。
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背上的大剑碰触在地面上,发出“咯吱吱”的声响。
他直起身子,手不禁朝身后摸去,当碰触到大剑的哪一刻,他脸上露出了痴痴的笑容。
卖了它们,我就有钱了,是啊,我就有钱了,我再也不用吃那些糟糠,我可以和那些贵族一样,天天吃肉,对,还有酒。
到那时,再取上个大屁股老婆,不,两个,三个,嘿嘿,管他呢,反正有钱了,婆娘那东西,肯定是越多越好,到时候,再生一窝崽子,对,一定要男孩儿,女孩长大了都是别人的,一定不能要。
回圣安城?不,打死我也不愿意再回到哪里,也许自由之城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钱后,我一定不能再住一间茅草屋,至少两间,也许可以更多。还有穿的。
想到这里,他看了看身上的黑衣和包裹着盔甲的黑皮袄。不知为何,往日他最喜欢的黑皮袄,在这一刻看起来是那样的招人厌恶。
等我有钱了,我一辈子也不会再穿黑颜色的东西,不仅如此,我所有婆娘和孩子们,也不能穿黑。
“该死的,黑乌鸦的黑鞋子,真讨厌”无意间看到自己脚上的黑色鞋子,他愤怒的骂道,然后弯下腰,快速解开绑在上面的黑布带,用力一拽,就把鞋子从脚上拽了下来。
他猛然站起身,正准备将手里的黑色鞋子扔出去,但当他的脚踩在地面上的时候,他犹豫了。
“呃~~算了,先将就下,等有钱了,再把你换掉”嘟囔了两句,他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将黑色的鞋子穿了回去。
等有钱了,哼,我一定要让那些该死的乞丐向我求饶,就像当初,他们让我做的一样,让他们磕头,让他们舔我靴子,让他们大声的叫我‘贵族老爷’。
等有钱了,我一定要买很多奴隶,一定要找一个总管,然后……不,不能要总管,该死的,那些家伙都是猪,他们除了贪污我的钱财,还会睡我的女人,哼哼,我一定不会那么去做,不会,一定不会。
等我有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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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他想的太过入神,根本就没有发现这群不速之客的到来。
“你们,你们,你们是什么人?”他神情紧张的问道,双手赶紧将包裹紧紧的抱在怀里。
“报告贵族老爷,我们,嘿嘿,我们是灰虫子盗贼团,贵族老爷要抓我们吗?”那尖嘴猴腮的人玩味着说道。
“我不是什么贵族老爷,我,我”他紧张的连连后退,不知该怎么说。
“啊?不是贵族老爷?哦,乌鸦,守夜人,哈哈,我猜对了,快来奖励我,快”那人贪婪的盯着他的包裹,步步紧逼。
“不,你不能这样,我,我,我没有……”不等他说完,那人便说道“怎么没有,你的包裹,还有大剑,就是奖品啊,兄弟们,我说的对不对?”
“对,哈哈哈”那人身后的数十个壮汉哄笑道。
“我,我,我是长城要塞的守夜人,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想干什么?”他色厉内荏的质问道。
“守夜人?哈哈,就算你是守夜人又如何,我说过,我们是灰虫子盗贼团,有大陆的地方,就会有我们的踪迹,哈哈”那人再次逼近。
“别过来,你们别过来,我真的是守夜人,我……啊~~”就听一声惨叫,原来是,他连连后退,不小心退到了悬崖边上,一脚踩空,径直掉下了山崖。
那尖嘴猴腮的家伙先是一愣,然后愤怒的大吼道“该死的,还不下去给我找”。
“可是,老大,这……太高了”其中一个壮汉说道。
“我……”尖嘴猴腮的大汉气的撇了撇嘴,继续说道“算了,守夜人的玩意儿,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走,耽误老子时间”。
说罢,带着众人朝另一侧的大山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