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章 行业巨变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大符篆师、最强雇佣兵之暗黑纪元、侠武世界、全能刺客、茅山术之不死人、超级六扇门、暴躁的大隋
一秒记住【爱尚小说网 www.23xs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正式内容已上传,敬请欣赏!)
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还透露,对于所有医药物流企业,将在明年起,统一按新开办企业的检查标准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的换发现场检查。而卫生部也表示,新的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将在多方征求意见后尽快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天,在首都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大管家再次强调了作为新一轮五年计划开始的头一年,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平竞争,给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保证那些有着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健康发展。
听了大管家这跟去年视察蜀州时内容几乎雷同的发言,与会的各省大脑壳们哪能不明白弦外之音,于是会后短短几天之内,关于金龙集团甚嚣尘上的负面报道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闹得最起劲的那几个省份,相关的批发企业也偃旗息鼓,开始认真思考今后到底何去何从。
对于业内来说,两部委的联合新闻发布会带来的震撼甚至远远超过了大管家的会议发言。原因很简单,根据商务部这一新规,也就是说,不管你的批发是开办了多少年还是才申请开办,反正全部按新开办的标准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要知道,虽然在前两年颁布的新规定中,对新开办的批发企业在仓库面积、自动仓储功能、信息管理、设施设备及人员质资方面有着更高的明确要求,巨大地提高了新开办企业的门槛。但对于已开办的企业,却仍然是按十年前的标准进行换证检查的。虽然商务部接手医药流通企业管理权后,再三要求各企业尽快按新标准升级改造自己的软硬件配置,以免按新标准进行换证检查时达不到要求,但考虑到具体的现实情况,商务部一直犹豫着没有出台这项强制措施的具体实施时间表。而根据新闻发言人的话,看来商务部是下定决心要尽快改变目前国内批发公司远远多于生产企业数量这一可笑的局面了,说起来也是这个理儿,总不成一直让卖饼子的人远远多过做饼子的人吧?这不本末倒置了么?只是这样一来,摆在那些规模小,效益差,没有能力进行升级改造的小批发企业来说,也许它们的生存期就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了。
而从卫生部网站上看到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业内人士,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根据新的医改方案,这几年炒得热热闹闹的第三终端市场将烟消云散,基药目录的出台,基药目录品种全国性定点生产招标、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标采购、零加价销售、基层医药机构收支纳入国家财政统管体系,这一条条措施就如同一道道紧箍咒般,将决心在第三终端打下一片天地的中小型普药生产企业的唯一希望给扑灭了。
更令所有靠过票逃税生存的小批发公司和药串串们绝望的消息不久再度传来,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和卫生部五部委联合发文,明年起,对于供至医院渠道的医药商品,自生产环节起,必须同步开具增值税票,五部委将严格执行此项制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按偷税漏税予以严厉处罚。
同时,卫生部单独发文,自明年起,将严厉打击医院环节的医药商品商业贿赂行为,对于收取贿赂的医院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开除、吊销医师执业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行贿的商业公司和生产企业,将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行业终身禁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一天,卫生部下属的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也正式发文,从明年起,所有批发公司和零售企业将全部按新标准进行换证和新开办的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一律予以吊销证照或不予审批新建。同时,文件里对原料的生产及新药申报也作出了严格规定,所有化学原料药厂必须按新标准重新进行GMP验收,核发新证,中药材原料药必须从符合GAP规范的公司采购,所有申报新药必须进行随机双盲对照临床实验,对于批准证书到期的药品,必须按新规定报送相关临床资料方予以再注册,否则一律予以吊销注册证。
仅仅隔了一周,卫生部再度发文,自明年一月起,三甲以上医院院级领导必须进行财产公示,后年,公示范围将扩大到三甲医院科室负责人以上级别领导及二甲医院院级领导。
此文一出,业内人士都明白,国家终于要对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存在的种种恶行举起屠刀了。近几年不断爆出的医患纠纷,商业贿赂,医生职业道德危机让公立医院已经站到了广大患者的对立面,而通过种种途径,大多数人都意识到,公立医院的种种灰色黑色内幕,才是造成目前医药行业畸形局面的最根本原因,再不下狠手,广大人民群从将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五月五日,由几部门联合起草,人大常委审批通过,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颁布。在《意见》里,从国家层面阐述了以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公立医院全面深化改革等几个方面指明了我国医疗生卫体制改革的全新道路,同时,《意见》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描述则为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打开了畅通无阻的大门。以此文件的颁布为标志,我国的医药体制全面改革蓝图终于完整地展现在了全国人民的眼前。
似乎是觉得这样密集的消息还不够震撼,国资委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出台了关于医药行业国有资产转让的若干规定,打破了以前医药行业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份必须占绝对比例的铁规。证监会也同时出台相关国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配套政策,一下子将原来觉得自己的地位稳如泰山的国有制药企业一下子慌了神。根据新规,除了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为数不多的几类品种和疫苗、生物制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防等的领域外,包括抗生素在内的所有国有药品生产企业,都将允许民间资本控股或收购。
整个上半年,医药界一片沸腾,国家相关政策一个接一个出台,一个比一个严厉,各路专家使尽了浑身解数,在电视报纸网络各媒体上口水四溅,争得个不亦乐乎。虽然部分人认为,目前的措施有些激进,但毕竟我国现状复杂,各地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这样的新政将对欠发达地区的医药事业造成负面影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变革终究会发生,而且,越早变革,负面影响越小,对整个医药界的长远健康发展更为有利。而这项改革,将彻底改变目前医药卫生体制中的种种弊端,最终受益的,将是十三亿中国人。
整个医药行业界的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都到了最最关键的时刻,如果这些措施全部严格执行,在国家这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将彻底改变目前药厂批发企业鱼龙混杂的局面,可以预见的是,接下来到年底前这段时间,就将是医药界的大洗牌,最终,没有省级以上覆盖能力的医药公司将无力生存下去,在下半年的联合、并购、重组风潮后,将不会有超过一百家的医药公司存在。而那些靠普药或招商生存的中小规模生产厂,除了被大企业集团收购重组掉,不会有幸存的机会。
至于药品零售行业,中小型连锁公司也将不复存在,在上有大型零售连锁企业的强力竞争,下有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抢夺客源的局面下,真正是两面受敌,他们的最好归宿就是被那些有实力的批发企业或大型连锁企业收购。而单纯的小规模零售单店,除了同样被收购,成为他们的下属门店外,除非转型只做保健食品甚至日化产品。
大讨论进行到最后,几乎所有专家都引用了年初萧遥发表在医药导报上的那句话:综上所述,一个规范的、高标准的、覆盖从原料到研发、生产、批发、零售、使用全环节的医药改革时代已经来临,这是一个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改变的时代大潮流,每一位医药人,面对这个轰轰烈烈的新时代,都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生存或是死亡,没有第三条道路!(未完待续)
(正式内容已上传,敬请欣赏!)
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还透露,对于所有医药物流企业,将在明年起,统一按新开办企业的检查标准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的换发现场检查。而卫生部也表示,新的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将在多方征求意见后尽快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天,在首都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大管家再次强调了作为新一轮五年计划开始的头一年,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平竞争,给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保证那些有着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健康发展。
听了大管家这跟去年视察蜀州时内容几乎雷同的发言,与会的各省大脑壳们哪能不明白弦外之音,于是会后短短几天之内,关于金龙集团甚嚣尘上的负面报道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闹得最起劲的那几个省份,相关的批发企业也偃旗息鼓,开始认真思考今后到底何去何从。
对于业内来说,两部委的联合新闻发布会带来的震撼甚至远远超过了大管家的会议发言。原因很简单,根据商务部这一新规,也就是说,不管你的批发是开办了多少年还是才申请开办,反正全部按新开办的标准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要知道,虽然在前两年颁布的新规定中,对新开办的批发企业在仓库面积、自动仓储功能、信息管理、设施设备及人员质资方面有着更高的明确要求,巨大地提高了新开办企业的门槛。但对于已开办的企业,却仍然是按十年前的标准进行换证检查的。虽然商务部接手医药流通企业管理权后,再三要求各企业尽快按新标准升级改造自己的软硬件配置,以免按新标准进行换证检查时达不到要求,但考虑到具体的现实情况,商务部一直犹豫着没有出台这项强制措施的具体实施时间表。而根据新闻发言人的话,看来商务部是下定决心要尽快改变目前国内批发公司远远多于生产企业数量这一可笑的局面了,说起来也是这个理儿,总不成一直让卖饼子的人远远多过做饼子的人吧?这不本末倒置了么?只是这样一来,摆在那些规模小,效益差,没有能力进行升级改造的小批发企业来说,也许它们的生存期就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了。
而从卫生部网站上看到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业内人士,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根据新的医改方案,这几年炒得热热闹闹的第三终端市场将烟消云散,基药目录的出台,基药目录品种全国性定点生产招标、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标采购、零加价销售、基层医药机构收支纳入国家财政统管体系,这一条条措施就如同一道道紧箍咒般,将决心在第三终端打下一片天地的中小型普药生产企业的唯一希望给扑灭了。
更令所有靠过票逃税生存的小批发公司和药串串们绝望的消息不久再度传来,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和卫生部五部委联合发文,明年起,对于供至医院渠道的医药商品,自生产环节起,必须同步开具增值税票,五部委将严格执行此项制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按偷税漏税予以严厉处罚。
同时,卫生部单独发文,自明年起,将严厉打击医院环节的医药商品商业贿赂行为,对于收取贿赂的医院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开除、吊销医师执业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行贿的商业公司和生产企业,将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行业终身禁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一天,卫生部下属的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也正式发文,从明年起,所有批发公司和零售企业将全部按新标准进行换证和新开办的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一律予以吊销证照或不予审批新建。同时,文件里对原料的生产及新药申报也作出了严格规定,所有化学原料药厂必须按新标准重新进行GMP验收,核发新证,中药材原料药必须从符合GAP规范的公司采购,所有申报新药必须进行随机双盲对照临床实验,对于批准证书到期的药品,必须按新规定报送相关临床资料方予以再注册,否则一律予以吊销注册证。
仅仅隔了一周,卫生部再度发文,自明年一月起,三甲以上医院院级领导必须进行财产公示,后年,公示范围将扩大到三甲医院科室负责人以上级别领导及二甲医院院级领导。
此文一出,业内人士都明白,国家终于要对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存在的种种恶行举起屠刀了。近几年不断爆出的医患纠纷,商业贿赂,医生职业道德危机让公立医院已经站到了广大患者的对立面,而通过种种途径,大多数人都意识到,公立医院的种种灰色黑色内幕,才是造成目前医药行业畸形局面的最根本原因,再不下狠手,广大人民群从将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五月五日,由几部门联合起草,人大常委审批通过,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颁布。在《意见》里,从国家层面阐述了以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公立医院全面深化改革等几个方面指明了我国医疗生卫体制改革的全新道路,同时,《意见》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描述则为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打开了畅通无阻的大门。以此文件的颁布为标志,我国的医药体制全面改革蓝图终于完整地展现在了全国人民的眼前。
似乎是觉得这样密集的消息还不够震撼,国资委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出台了关于医药行业国有资产转让的若干规定,打破了以前医药行业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份必须占绝对比例的铁规。证监会也同时出台相关国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配套政策,一下子将原来觉得自己的地位稳如泰山的国有制药企业一下子慌了神。根据新规,除了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为数不多的几类品种和疫苗、生物制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防等的领域外,包括抗生素在内的所有国有药品生产企业,都将允许民间资本控股或收购。
整个上半年,医药界一片沸腾,国家相关政策一个接一个出台,一个比一个严厉,各路专家使尽了浑身解数,在电视报纸网络各媒体上口水四溅,争得个不亦乐乎。虽然部分人认为,目前的措施有些激进,但毕竟我国现状复杂,各地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这样的新政将对欠发达地区的医药事业造成负面影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变革终究会发生,而且,越早变革,负面影响越小,对整个医药界的长远健康发展更为有利。而这项改革,将彻底改变目前医药卫生体制中的种种弊端,最终受益的,将是十三亿中国人。
整个医药行业界的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都到了最最关键的时刻,如果这些措施全部严格执行,在国家这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将彻底改变目前药厂批发企业鱼龙混杂的局面,可以预见的是,接下来到年底前这段时间,就将是医药界的大洗牌,最终,没有省级以上覆盖能力的医药公司将无力生存下去,在下半年的联合、并购、重组风潮后,将不会有超过一百家的医药公司存在。而那些靠普药或招商生存的中小规模生产厂,除了被大企业集团收购重组掉,不会有幸存的机会。
至于药品零售行业,中小型连锁公司也将不复存在,在上有大型零售连锁企业的强力竞争,下有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抢夺客源的局面下,真正是两面受敌,他们的最好归宿就是被那些有实力的批发企业或大型连锁企业收购。而单纯的小规模零售单店,除了同样被收购,成为他们的下属门店外,除非转型只做保健食品甚至日化产品。
大讨论进行到最后,几乎所有专家都引用了年初萧遥发表在医药导报上的那句话:综上所述,一个规范的、高标准的、覆盖从原料到研发、生产、批发、零售、使用全环节的医药改革时代已经来临,这是一个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改变的时代大潮流,每一位医药人,面对这个轰轰烈烈的新时代,都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生存或是死亡,没有第三条道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