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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永远不会忘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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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

    就在小歌吃完了一个鸡蛋、两片面包、一碗粥的时候,洛凡只喝了三分之一碗的粥就不再动口,并美其名曰“要控制饮食,保持体型”。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不忘把小歌从上到下扫视一遍。

    小歌抱住胸口,问:“看什么?我又不是明星,没你那么多条条框框!”

    “也对,你‘身子骨弱’,是应该多吃一点。”洛凡又笑了。

    早晨的阳光美得不像真的,洛凡就那么迎着阳光,露出可爱的牙齿,夺人魂魄。

    叮咚叮咚!门铃急促的响起。

    小歌失魂落魄敞开房门。

    来人气势汹汹,不顾小歌,直接进屋,拉起洛凡往外走。

    洛凡甩开他的手,毫不客气的对那个男人说:“小寒,你一定要这样吗?”

    “你以为我想这么做吗?”小寒的脸色微青,就连那黑色镜框也泛着寒光。

    “洛凡,你知不知道每天我有多累,我不仅要绞尽脑汁的帮你争取发展机会,还要费尽心思的替你摆平外界的流言蜚语,我没有自己的时间,我每天的生活里除了你还是你。可是呢,你从来不体谅我,你的花边新闻满天飞!”

    啪!

    小寒将平板扔到茶几上,皱眉问:“你真的喜欢苏珍吗?”

    洛凡拿起平板,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划动了几下,然后将它放回桌上。

    他眉头微皱,抬头问道:“我们只是好朋友。难道我连朋友都不准有吗?”

    小寒沉默了片刻,沉声质问道:“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个绯闻你的粉丝已经掉了多少?5万,你知道吗?整整5万!”

    说“5万”那个数字时,他的五指也在半空中举了又举。

    洛凡一把将平板掷在地上,冷声质问:“粉丝,粉丝!除了粉丝你还知道什么?”

    小寒又是沉默,然后软声说:“既然你都说了你和苏珍只是朋友,那召开发布会,澄清事实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我不想什么事都向陌生人报备。难道我就不能有私生活吗?”洛凡皱眉,似乎很反感。

    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把屋内的温度硬生生降了几度。

    小歌捡起扔在地上的平板,为黑色屏幕上歪歪斜斜的裂缝默哀半分钟。她手指不小心碰到平板开关,屏幕亮起,洛凡微博上偶然出现的“1亿粉丝”却真的闪瞎了小歌的双眼。

    小歌抬眼看看洛凡,心中感叹,这个男人炽手可热,果真有骄傲的资本。

    “你以为苏珍拿你当好朋友吗?”小寒认真问洛凡。

    “你什么意思?你想说什么?”洛凡抬头看他。

    小寒看一眼小歌,“时小姐,你可以回避一下吗?”

    “咦,你怎么知道我姓‘时’?”小歌好奇。

    小寒没有说话,洛凡嗤笑一声:“你对姓氏还真是执著。”

    小歌悻悻出门,蹲在自家墙角下,嘴里嘟囔着:“这可是我家,我家啊!”

    可是想想,又算了,因为小歌突然想起了夜黑风高黑衣人在杀人灭口的时候,总会说一句:“你知道的太多了!”

    她还不想被灭。

    小歌再回房时,饭桌上放着一摞钱。

    小寒推推眼镜,彬彬有礼的说:“昨晚真是麻烦时小姐了,一点心意,不成敬意。”

    小歌慌忙推脱,“举手之劳,举手之劳。”

    小寒把推回自己眼前的钱,塞进小歌手里,笑着说:“拿着吧,只是希望您以后不要和别人说起昨天和今天的事。”

    这摆明了是封口费,小歌看看小寒身后的洛凡,只见他帽子、墨镜、口罩将自己捂了个严实,俨然一副大明星的架子。

    小歌只好笑笑,拿钱在洛凡眼前晃晃,“谢谢了……希望你越来越红!”

    隔着墨镜,小歌看不出洛凡的情绪,只见他突然弯下腰,在她耳边轻声说:“我永远不会忘了你。”

    小歌突然很想哭,她受不了这么伤感的离别。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曾经野蛮的闯进你的世界,然后又凭空消失仿佛从未出现?

    与洛凡的相处,小歌意外的收获了一个小习惯——每天起床之前她总会看看手机里的热搜。

    洛凡走后的第二天,小歌就看到洛凡澄清绯闻的消息,消息里嵌了一张洛凡的官方微博截图,微博称:“洛凡最近真的很忙,没空和各位她谈恋爱。”

    消息一出,双方粉丝再掀骂战,网上一时之间热闹非凡。不过值得令人庆幸的是,洛凡粉丝大幅回升,甚至还有涨粉的趋势。

    这几天洛凡热度居高不下,几乎每天的热搜里,都会出现洛凡的名字,这样的频率让小歌有点视觉疲劳。新闻下方的评论区,小歌偶尔也会扫一眼,在那里洛凡的女朋友多到数不胜数,每每这时,小歌便很想知道,被万千少女当作意淫对象的洛凡,在看到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女朋友时,到底会作何感想?他还会像那个晚上一样,微笑着露出洁白可爱的牙齿,眸子里灿若星辰吗?

    洛凡离开的时间越长,小歌就越感到他对自己而言,就像生活在两本书里的人物,笔者偶然的玩意大发,硬生生为他们安排了一次唐突的邂逅,等到他玩心消散后,他们两个又会过着属于各自的生活。

    无非做了一场美梦,梦醒了,谁还会留恋梦里的人呢?

    这两天母亲一直在催小歌回家,说是有一件喜事要当面和她说。

    下午三点小歌等苏珍将她的成衣取走之后,关了店门,往长途汽车站赶。

    小歌的店面刚开三月有余,并且远在郊区。

    大学毕业之后,小歌就时常以独立标榜自己。她那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自立门户,独自生活。

    父母对此各执一词。父亲认为小歌刚刚大学毕业,社会经验不足,又是个女孩子,独自生活太危险。母亲不认同父亲的观点,她觉得现在很多孩子大学毕业后都是背井离乡的奋斗,既然别人可以吃这样的苦,那么小歌也就能。那时候,小歌眼睁睁看着父母为这件事情在饭桌上公然吵了很多次而毫无办法,毕竟那时的自己刚刚走出象牙塔,纯洁的像一朵白莲花,因此实在没有独立做主的权利。

    争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最终小歌在父亲的约束之下,又在家里生活了三年。那三年里小歌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外企里上着朝九晚五的班,拿着微薄的死工资,日子过得清闲却无趣。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女子,整天家庭、公司、食堂三点一线无比规矩的生活,没有波澜坎坷但也没什么可以施展拳脚的契机。期间,她向父亲抱怨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还记得父亲总会寒着脸批评小歌当初不听他的话,选择了一个看似光鲜实则无用的专业,批评完之后他还会苦口婆心的要求小歌抛弃自己的专业回自家的公司上班。

    父亲的公司靠制药发家,是正宗的老牌企业,也属于家族企业,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传承,企业链条纷繁复杂,涉及领域广之又广,小歌自认为没有力挽狂澜的能力,也对此没有半点兴趣。因此,面对父亲的要求,小歌誓死不从,非常决绝。父亲没有办法,只能摇摇头,随着小歌的性子,任由她折腾抱怨。

    安逸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就是三年。三年里,小歌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一个老姑娘。那颗疯狂躁动的心终于不再能够忍受这样的浑浑噩噩。于是在一个电闪雷鸣的晚上小歌在青夏面前振臂高呼,决定自主创业。青夏佩服她的勇气并决定给她资金支持。于是小歌果断辞职,拿着攒了三年的工资还有青夏的资助,瞒着爸妈,从公司出来单干。

    等到父亲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小歌的工作室已经正式营业了,父亲在看到小歌装点得体的门面还有稳定的客流,黑着脸参加了她的开业仪式,再也无话可说。

    自此,小歌终于在离家很远的郊区过上了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独立生活。

    走在通往长途车站的林荫路上,一片片黄色叶子从空中飘下,落在小歌头顶、眼前、地上,踩在上面发出沙沙响声。秋风吹得急,阳光也不再像早晨那么明媚,天空的整个色调是昏黄而悲凉的。小歌裹紧黑色风衣急切的往前走,势必要赶上前往x市的末班车。

    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也会塞牙。

    小歌紧赶慢赶的到了长途汽车站,却连末班车的尾巴都没有看见。公司解释是由于天气不好,所以调整了末班车发行的时间。小歌站在车站门口,不情愿的给她哥哥打了个电话。

    “哥,你来接我一趟吧。”小歌说得谄媚。

    “不去。”电话那头回得决绝。

    小歌咬咬牙,问:“又讨打是吧?”

    ……

    “你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