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章,进入盛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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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一段时间,是毛仲神魂颠倒的神仙时刻,大玉儿十分主动地为他宽解了衣甲,两人滚进了厚厚的草甸里,一直纠缠了两刻钟时间。
“明国的将军,走吧!我们去盛京,去见我家的皇帝,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大玉儿伏在毛仲的怀里,温柔万般。
“走吧!”毛仲和她走出树林,整理了衣甲,手拉着手,好象一对新婚燕尔的情侣,让毛仲感到十分荒谬,同时,也暗暗佩服大玉儿的胆略,不错,为了死里求生,反过来将毛仲制服,大玉儿迅速地改弦易辙,不惜以身体作为赌注。
揽着大玉儿的娇躯,毛仲的不得不佩服女人最致命的武器,就是身体,怎么摸着怎么舒服啊。
在路上走着,毛仲忽然装模作样:“我不想投降了,万一皇太极把我砍了呢?”
“不会,不会,只要你真的投降,皇上是一个豁达大度的人,什么都愿意给你。”大玉儿急忙保证。
毛仲道:“我不敢相信啊。你要是骗人呢?”
“这位将军,我已经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你了!怎么还不肯相信呢?”大玉儿急了。
“那好,我,我还想要一次!”
“啊?你,你,那好,就那边!”大玉儿又好气又好笑,拉着毛仲闪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成其好事。。。。。。
毛仲好几次都动摇了心思,想真的投降了皇太极,不,是杀了皇太极,娘的,这么出色的女人,怎么就让那家伙啃了青呢?他其实也在暗暗地思考,现在怎么办?往哪里走呢?往抚顺关?可是,自己的三路兄弟兵不找到,怎么有脸回去啊?二百兄弟啊,都是骑兵精锐,还有一百杆步枪呢!完了,这一回自己赌得太大,如果安安稳稳地追一阵子就回去的话,现在早就在抚顺关上喝糖茶睡大觉了。陈香雪和陈香桂左右逢源的,一点儿也不比大玉儿差呀,悔恨啊,都怨自己心太花,要是早干掉大玉儿,自己和三十几名骑兵一溜儿地逃跑,现在应该在安全的地方吧?
“好了没有?”大玉儿的双手,攀着毛仲的脊梁,仰起脸,吻了他一口。
“好,走吧,我跟随你进盛京。我真的投降。但是,你一定不要皇太极杀我啊。要知道,咱们今天。。。。。。否则,杀我的时候,我就告发你!”毛仲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
“走吧!将军,给,拿着您的刀,我都不怕,你还怕什么呢?”大玉儿笑嘻嘻地往毛仲的胸膛里一撞:“将军,你如果能够将你的铜铳和能吓死人的黑铁疙瘩都讲给皇上听,给咱大清八旗军多制作出来,别说皇帝杀你,就是奖赏还惟恐不及呢,我想呀,一定能封你一个总兵,不,是提督!甚至是汉军的骑兵统领!”
毛仲其实,已经下定了决心,准备跟随着这位伺候了自己两次的美女往盛京去,自然,他不会投降,而是要中心开花的。“嘻嘻,贵妃娘娘,告诉您,明军的所有先进武器,这个叫步枪,那个叫*,都是我制作的。真的,如果皇太极真的肯封我为将,将你配给我为妻,我一定忠心耿耿,为大清做事儿!”
“这多好啊!”大玉儿抱着毛仲,啃了好几嘴。
两人各怀心思,兴高采烈地冲上大路。为了控制毛仲,大玉儿频频施展其青春无敌的媚眼儿,不时投怀送抱,让毛仲幸福得云里雾里。
前面,忽然涌出了一队骑兵,约二十余人,都是满清军队,一见毛仲等,迅速奔驰过来,将之围困在中央。大声地喝问。不过,大玉儿一说话,马上就让所有的清兵惊呆,稍一犹豫,就纷纷滚落马下,向她请安,然后,让出了两匹马,紧紧地护卫在身边。
大玉儿在前面,毛仲的马在她后面,可是,大玉儿非常热情地请毛仲同行,还向所有的清军介绍说,这位是她的亲信保镖,她不时用汉话告诉毛仲走好,用眼色暗暗地提醒毛仲,不要乱说。“那?”她的眼睛朝着路边的树林草丛里眨了眨。
毛仲会意:“谨尊娘娘吩咐。”
一路无话,飞快赶到了盛京,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毛仲在城门口顿时呆住,呵,好威严的城池!虽然说和明军的城墙差不多,可是,毛仲一上来就在黄海之中的岛屿上,什么海洋岛,长山岛,后来是旅顺,金州,普兰店,瓦房店儿,都是小地方,盛京为满清帝国的首都,又有明朝的沈阳城建筑为根基,自然壮丽非凡。三丈高的城墙,巨大的城砖,密密麻麻的垛口,都让毛仲叹为观止。
“怎么了?后悔了么?”大玉儿的气势,已经迥然不同,高贵地,冷淡地抿嘴而笑。
“哪里会,我是感慨,这一辈子真找到了地方,也找对了人!”毛仲很幸福地说。
大玉儿意味深长地盯了毛仲一眼。
城门外的清军守兵,相当不少,一副戒备森严,武装到牙齿的牛叉样,估计明军骑兵突如其来,打到抚顺关的消息,让所有的清军都震撼不已,盛京已经戒严了。如果皇太极先生已经逃回了盛京的话,清国上下才是惶恐呢。
“喂,站住!”守兵照例来检查。
“瞎了你的狗眼?这是皇上的贵妃娘娘,”迎接了大玉儿的骑兵中,出来一个小头目,将身份证,也就是腰间的一个令牌一亮:“还不给贵妃请安?”
“喳!”一溜儿数十名清兵,都赶紧过来磕头,然后,笑嘻嘻地躲闪在两边,虽然样子做得相当精神,在毛仲的警觉里,这些家伙都奇怪地窥探着大玉儿,为了她的美貌,她的破烂衣服一个个*的,有几个象死鱼一样张大了嘴巴。
大玉儿经过刚才毛仲的两番滋味,面色红润新鲜,确实可爱。当下,白了一眼,“皇上是否回来了?”
“没有啊!”一士兵老老实实地回答着,眼神在大玉儿的脖子下面猫。
“怎么可能?皇上不是早就回来了?”大玉儿大吃一惊。
迎接的骑兵道:“确实没有,我等是郑亲王济尔哈朗派遣的探马,也在四处寻找,后来,才发现皇上已经绕道到了抚顺城北关的多铎军大营,郑亲王这才让我们来寻找您。幸好找到了,就护送您回京。”头目道。
“那好,我们就转到抚顺的北关下找皇上吧。”大玉儿道。
毛仲急了,一旦再回清军大部队中,他自己不仅要肉包子打狗,真的有去无回,就是心中构思了很久的计划也要泡汤,“贵妃娘娘,我看还是先回盛京,在这里休息几个时辰,吃点饭,换件干净衣甲再走。”
大玉儿目光一凛,扫视着毛仲,犀利的光芒几乎将他看穿,:“也好!”说完,打马闯入城内,毛仲等人紧紧跟随,看着在马上颠簸得很俏皮很动人心弦的大玉儿的背影儿,因为屡次的挣扎,纠缠,还有战斗,已经破了的衣甲上的血迹,泥土,草痕,冷笑一声,“驾!”
盛京城的内部,建造得相当精美,街道井然,很多以青石铺垫,严丝合缝,宽阔的街道两侧,是密密麻麻紧紧相接的房屋,在东门大道附近,全是青砖瓦房,商铺不少,规矩地退缩在门面里,可能清军主力已经东下,这里不见巡逻骑兵,可是,从百姓们畏惧的眼神看,应该多是汉人。
走了一段,大玉儿转身问:“巴哈图,你们准备跟我到哪里?”
那个迎接的骑兵头目一听,赶紧站住:“请贵妃娘娘示下。”
大玉儿一摆手,让他们在这附近等候,然后,带着毛仲向左面拐弯冲去。
其实,大玉儿现在的打扮,已经不是贵妃的装束,头发和首饰早就混乱,估计是不想让更多人见她的狼狈相,前行了约三里,又转了几道弯儿,这才走近了一座宅院前,有两个老头子在看守说闲话,一见大玉儿,惊呼一声,赶紧跪到了地下。
大玉儿安慰了两人几句,就下了马,带了毛仲往里走。
“这是什么地方?”毛仲见长长的院子里,寂静异常,建筑景致,雕梁画栋,宛然优美江南,不禁吃惊。
“不过是皇家的一处闲散地方,”说着话时,又有两个老妈子两个小丫头模样的人来请安,大玉儿很尊贵地摇手叫她们起来:“见过这位将军,他是皇上给我的保镖。”
“见过将军!”
毛仲点点头,算是回了礼貌,绝对不肯轻易说话,以免得露出了马脚,同时,也为大`玉儿的心思玲珑而敬佩。就是下人,也要给她们解释清楚随从的来历。
“赶紧做饭,哦,莺儿,你来帮我梳洗!”大玉儿也不管毛仲怎么,自己匆匆忙忙带了人进去后面的宅院了。
看院落的结构,定是哪家明朝的富商营造,见形势不对才逃了,成为满清帝国的皇家财产。欣赏了一会儿古色古香的房檐,滴水,兽头,雕门等,就被一个老妈子引进了一处偏厢,随即,端上来两盘果点,毛仲一见,抓起来就吃,实在是饿了,一面吃一面噎得咳嗽,让那老妈偷偷笑了几回。(未完待续)
此后的一段时间,是毛仲神魂颠倒的神仙时刻,大玉儿十分主动地为他宽解了衣甲,两人滚进了厚厚的草甸里,一直纠缠了两刻钟时间。
“明国的将军,走吧!我们去盛京,去见我家的皇帝,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大玉儿伏在毛仲的怀里,温柔万般。
“走吧!”毛仲和她走出树林,整理了衣甲,手拉着手,好象一对新婚燕尔的情侣,让毛仲感到十分荒谬,同时,也暗暗佩服大玉儿的胆略,不错,为了死里求生,反过来将毛仲制服,大玉儿迅速地改弦易辙,不惜以身体作为赌注。
揽着大玉儿的娇躯,毛仲的不得不佩服女人最致命的武器,就是身体,怎么摸着怎么舒服啊。
在路上走着,毛仲忽然装模作样:“我不想投降了,万一皇太极把我砍了呢?”
“不会,不会,只要你真的投降,皇上是一个豁达大度的人,什么都愿意给你。”大玉儿急忙保证。
毛仲道:“我不敢相信啊。你要是骗人呢?”
“这位将军,我已经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你了!怎么还不肯相信呢?”大玉儿急了。
“那好,我,我还想要一次!”
“啊?你,你,那好,就那边!”大玉儿又好气又好笑,拉着毛仲闪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成其好事。。。。。。
毛仲好几次都动摇了心思,想真的投降了皇太极,不,是杀了皇太极,娘的,这么出色的女人,怎么就让那家伙啃了青呢?他其实也在暗暗地思考,现在怎么办?往哪里走呢?往抚顺关?可是,自己的三路兄弟兵不找到,怎么有脸回去啊?二百兄弟啊,都是骑兵精锐,还有一百杆步枪呢!完了,这一回自己赌得太大,如果安安稳稳地追一阵子就回去的话,现在早就在抚顺关上喝糖茶睡大觉了。陈香雪和陈香桂左右逢源的,一点儿也不比大玉儿差呀,悔恨啊,都怨自己心太花,要是早干掉大玉儿,自己和三十几名骑兵一溜儿地逃跑,现在应该在安全的地方吧?
“好了没有?”大玉儿的双手,攀着毛仲的脊梁,仰起脸,吻了他一口。
“好,走吧,我跟随你进盛京。我真的投降。但是,你一定不要皇太极杀我啊。要知道,咱们今天。。。。。。否则,杀我的时候,我就告发你!”毛仲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
“走吧!将军,给,拿着您的刀,我都不怕,你还怕什么呢?”大玉儿笑嘻嘻地往毛仲的胸膛里一撞:“将军,你如果能够将你的铜铳和能吓死人的黑铁疙瘩都讲给皇上听,给咱大清八旗军多制作出来,别说皇帝杀你,就是奖赏还惟恐不及呢,我想呀,一定能封你一个总兵,不,是提督!甚至是汉军的骑兵统领!”
毛仲其实,已经下定了决心,准备跟随着这位伺候了自己两次的美女往盛京去,自然,他不会投降,而是要中心开花的。“嘻嘻,贵妃娘娘,告诉您,明军的所有先进武器,这个叫步枪,那个叫*,都是我制作的。真的,如果皇太极真的肯封我为将,将你配给我为妻,我一定忠心耿耿,为大清做事儿!”
“这多好啊!”大玉儿抱着毛仲,啃了好几嘴。
两人各怀心思,兴高采烈地冲上大路。为了控制毛仲,大玉儿频频施展其青春无敌的媚眼儿,不时投怀送抱,让毛仲幸福得云里雾里。
前面,忽然涌出了一队骑兵,约二十余人,都是满清军队,一见毛仲等,迅速奔驰过来,将之围困在中央。大声地喝问。不过,大玉儿一说话,马上就让所有的清兵惊呆,稍一犹豫,就纷纷滚落马下,向她请安,然后,让出了两匹马,紧紧地护卫在身边。
大玉儿在前面,毛仲的马在她后面,可是,大玉儿非常热情地请毛仲同行,还向所有的清军介绍说,这位是她的亲信保镖,她不时用汉话告诉毛仲走好,用眼色暗暗地提醒毛仲,不要乱说。“那?”她的眼睛朝着路边的树林草丛里眨了眨。
毛仲会意:“谨尊娘娘吩咐。”
一路无话,飞快赶到了盛京,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毛仲在城门口顿时呆住,呵,好威严的城池!虽然说和明军的城墙差不多,可是,毛仲一上来就在黄海之中的岛屿上,什么海洋岛,长山岛,后来是旅顺,金州,普兰店,瓦房店儿,都是小地方,盛京为满清帝国的首都,又有明朝的沈阳城建筑为根基,自然壮丽非凡。三丈高的城墙,巨大的城砖,密密麻麻的垛口,都让毛仲叹为观止。
“怎么了?后悔了么?”大玉儿的气势,已经迥然不同,高贵地,冷淡地抿嘴而笑。
“哪里会,我是感慨,这一辈子真找到了地方,也找对了人!”毛仲很幸福地说。
大玉儿意味深长地盯了毛仲一眼。
城门外的清军守兵,相当不少,一副戒备森严,武装到牙齿的牛叉样,估计明军骑兵突如其来,打到抚顺关的消息,让所有的清军都震撼不已,盛京已经戒严了。如果皇太极先生已经逃回了盛京的话,清国上下才是惶恐呢。
“喂,站住!”守兵照例来检查。
“瞎了你的狗眼?这是皇上的贵妃娘娘,”迎接了大玉儿的骑兵中,出来一个小头目,将身份证,也就是腰间的一个令牌一亮:“还不给贵妃请安?”
“喳!”一溜儿数十名清兵,都赶紧过来磕头,然后,笑嘻嘻地躲闪在两边,虽然样子做得相当精神,在毛仲的警觉里,这些家伙都奇怪地窥探着大玉儿,为了她的美貌,她的破烂衣服一个个*的,有几个象死鱼一样张大了嘴巴。
大玉儿经过刚才毛仲的两番滋味,面色红润新鲜,确实可爱。当下,白了一眼,“皇上是否回来了?”
“没有啊!”一士兵老老实实地回答着,眼神在大玉儿的脖子下面猫。
“怎么可能?皇上不是早就回来了?”大玉儿大吃一惊。
迎接的骑兵道:“确实没有,我等是郑亲王济尔哈朗派遣的探马,也在四处寻找,后来,才发现皇上已经绕道到了抚顺城北关的多铎军大营,郑亲王这才让我们来寻找您。幸好找到了,就护送您回京。”头目道。
“那好,我们就转到抚顺的北关下找皇上吧。”大玉儿道。
毛仲急了,一旦再回清军大部队中,他自己不仅要肉包子打狗,真的有去无回,就是心中构思了很久的计划也要泡汤,“贵妃娘娘,我看还是先回盛京,在这里休息几个时辰,吃点饭,换件干净衣甲再走。”
大玉儿目光一凛,扫视着毛仲,犀利的光芒几乎将他看穿,:“也好!”说完,打马闯入城内,毛仲等人紧紧跟随,看着在马上颠簸得很俏皮很动人心弦的大玉儿的背影儿,因为屡次的挣扎,纠缠,还有战斗,已经破了的衣甲上的血迹,泥土,草痕,冷笑一声,“驾!”
盛京城的内部,建造得相当精美,街道井然,很多以青石铺垫,严丝合缝,宽阔的街道两侧,是密密麻麻紧紧相接的房屋,在东门大道附近,全是青砖瓦房,商铺不少,规矩地退缩在门面里,可能清军主力已经东下,这里不见巡逻骑兵,可是,从百姓们畏惧的眼神看,应该多是汉人。
走了一段,大玉儿转身问:“巴哈图,你们准备跟我到哪里?”
那个迎接的骑兵头目一听,赶紧站住:“请贵妃娘娘示下。”
大玉儿一摆手,让他们在这附近等候,然后,带着毛仲向左面拐弯冲去。
其实,大玉儿现在的打扮,已经不是贵妃的装束,头发和首饰早就混乱,估计是不想让更多人见她的狼狈相,前行了约三里,又转了几道弯儿,这才走近了一座宅院前,有两个老头子在看守说闲话,一见大玉儿,惊呼一声,赶紧跪到了地下。
大玉儿安慰了两人几句,就下了马,带了毛仲往里走。
“这是什么地方?”毛仲见长长的院子里,寂静异常,建筑景致,雕梁画栋,宛然优美江南,不禁吃惊。
“不过是皇家的一处闲散地方,”说着话时,又有两个老妈子两个小丫头模样的人来请安,大玉儿很尊贵地摇手叫她们起来:“见过这位将军,他是皇上给我的保镖。”
“见过将军!”
毛仲点点头,算是回了礼貌,绝对不肯轻易说话,以免得露出了马脚,同时,也为大`玉儿的心思玲珑而敬佩。就是下人,也要给她们解释清楚随从的来历。
“赶紧做饭,哦,莺儿,你来帮我梳洗!”大玉儿也不管毛仲怎么,自己匆匆忙忙带了人进去后面的宅院了。
看院落的结构,定是哪家明朝的富商营造,见形势不对才逃了,成为满清帝国的皇家财产。欣赏了一会儿古色古香的房檐,滴水,兽头,雕门等,就被一个老妈子引进了一处偏厢,随即,端上来两盘果点,毛仲一见,抓起来就吃,实在是饿了,一面吃一面噎得咳嗽,让那老妈偷偷笑了几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