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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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可凝视着目瞪口呆的朱慕凡,清清楚楚的重复一次。“爱丽丝的心有病!”
朱慕凡沉默片刻,再次望向麦可时,双眸中尽是笃定的色彩。
“你是指柳浩风?”他相信这一定就是关键。
“你知道浩风的事?”麦可眼中透着露骨的诧异。
“我只知道这个名字,上回听那两个找我喳的男人提过。”他据实以告。
“柳浩风究竟是谁?”他正色的问道。
“你鸡尾酒的酒量好不好?”
“可算得上是海量。”朱幕凡虽不知他何出此问,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很好,那你等我一下,我再去帮你调一杯很棒的酒。”通常多种鸡尾酒混杂着喝很容易醉,所以麦可才会有此一问。
半顷,麦可端来一杯乳白色的美丽液体,放在朱慕凡的面前。
“这是雪白佳人!用辛辣琴酒和白色柑香酒调制而成的,比较适合女孩子喝,所以你可能较不熟悉,尝尝看如何?”
朱慕凡果然优雅的缀了一口。“的确是女孩子会喜欢的味道。”只可惜他以前交往的女人,多半是艳丽、风情万种的那一型,所以很少见她们喝这种酒和形象不太配啰!
“它的色泽呢?”
“明亮清纯的雪白色,看起来相当耀眼迷人。”朱慕凡凭感觉说道。
“那你会不会觉得它给人的感觉很像某个人?”
麦可的话还没说完,朱慕凡便若有所悟的抢白:“爱丽丝!”
“就是爱丽丝,所以柳浩风把雪白佳人直唤做ài丽丝,每回和爱丽丝来我这儿时,总是会点一杯爱丽丝给爱丽丝,而爱丽丝本人也很喜欢这个味道。”
麦可带着感伤回忆那段欢乐无忧的岁月,那真是一段令人难忘而回味无穷的甜美记忆。“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那时柳浩风是个很有才气,可说是天才型的摄影师。年纪轻轻的便凭自己卓越的才能在摄影界闯出一片天地,尤其是拍人物方面,浩风的技术更是无人可比。
所以很多明星、模特儿都找上他,要求他为她们拍写真集;但浩风都一一拒绝了,因为他说过,他的镜头只为爱丽丝拍写真。”
朱慕凡的脸色微微的变了一下,只是他掩饰得很好。
“他们是情人吗?”他发现自己很言不由衷,似乎很不愿意承认这样的事实。
“他们的确是一对令人称羡、郎才女貌的情侣。热情帅气、才华洋溢的浩风,和甜美清纯、楚楚动人的爱丽丝真的非常相配,是大伙儿公认的一对,也是工作上的好搭档。”
“工作搭档?”他不解。
麦克读出他的疑问便加以解释:“爱丽丝的哥哥桑若辰是国内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老板,浩风是他们公司专任的摄影师,爱丽丝则是公司的专属模特儿、也是浩风专属的模特儿。他们两个加上兼任设计师的桑若辰,曾是台湾名牌服饰业有名的铁三角!他们三人的合作无间,给同行的竞争对手带来不小的威胁。”
说到这儿,麦可刻意稍做停歇,观察朱慕凡的反应,见朱慕凡听得很专心,才满意的往下说。
“浩风和爱丽丝约定等到公司走稳后,便步入礼堂。经过一番奋斗,他们的愿望终于实现,在众人的祝福下步上婚姻的红毯。奈何命运弄人,在婚礼当天,小俩口即将步入教堂门口之际,爱丽丝的新娘捧花被路过的人不小心撞掉了,正巧掉落在马路上。浩风二话不说的便冲上马路去捡那花束,谁知就在他起身的剎那,一辆超速的砂石车飞奔而至,无情的撞上。那束花像他的灵魂般,腾空弹起按着散落满地!
浩风便在爱丽丝凄厉的惨叫声中,当场死在车轮下”
往事重提,麦可还是忍不住声声感慨。
朱慕凡听得心痛如绞。他怎么也没想到,在爱丽丝那宛如小仙女的轻灵身躯里,竟然埋藏着如此沉痛的热恋伤痕。“爱丽丝很爱柳浩风?”
“爱,非常爱!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更是彼此的唯一。他们都各拥有一群热情的追求者,但是他们彼此的眼中,却都只装得下对方,对别的追求者连多看一眼也不肯,真的是一对深情至极的绝配”麦可深深叹息。
他重新振作,两手手指交握托住下巴,定定的看着朱慕凡,双眼布满红丝继续以带鼻音的声调说:
“浩风刚死的那半年里,爱丽丝几乎是处在完全疯狂的状态中,随时随地都想寻死,旁人怎么劝说都没有用。直到桑若辰使出杀手锅,威胁要把浩风的尸体挖出来曝尸荒野,才遏止了爱丽丝寻死的念头。
但从此之后,爱丽丝就像一个自闭症的患者一样,将自己封闭在属于她和浩风共度的那段甜蜜岁月中,拒绝任何人闯入她的心扉!对别人的话听而不闻、对周遭的事物视而不见,宛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灵魂早就随着浩风的死而跟着死去了”
朱幕凡始终未说过半句话。虽然他为柳浩风和爱丽丝凄美的爱情感到惋惜,但是他实在无法理解,爱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重要得令人为它寻死觅活、为它发狂?
不仅爱丽丝,他的好友杜希威也一样。
就连曾经和他最为志同道合的大哥朱慕云,最后也为爱举白旗,栽在黎念华手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慕凡,你在听吗?”麦可见他出神,一连唤了他数声。
朱慕凡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不好意思,连忙振作起来。
麦可才继续之后的故事:“浩风死了半年后,发生一件事才让爱丽丝从行尸走肉的日子里,再度回到这个世界上。”
“什么事?”朱慕凡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下文。
麦可喝了一口马丁尼,调整一下自己的坐姿“爱丽丝在整理浩风的遗物时,发现一个音乐盒。那是浩风打算送给爱丽丝当生日礼物的。爱丽丝的生日恰巧是结婚日后的第三天,所以他事先买好,打算在蜜月旅行途中给爱丽丝一个惊喜,没想到却”
麦可再度深深的慨叹。
“啊!抱歉,我又来了,我们继续说吧!爱丽丝打开那个包装精美别致的音乐盒,在里面看到一卷录音带。爱丽丝听完那卷录音带以后,整整关在房里哭了三天。然后,她变了、变成像你现在所看见的模样,从此她再也未曾谈过恋爱,更不容许任何男人靠近她的身边、走入她的内心世界、更不曾自己带男人到这个店来。所以,第一次看见你和她一起来时,大伙儿才会那么惊讶。”
“那卷录音带的内容是什么?”朱慕凡最在乎的是这个。
只见麦可不断的摇头却不发一言。
“告诉我吧!”
“我也不知道,爱丽丝根本不让任何人碰触那卷录音带,她似乎把它当成了浩风的化身,不准任何人接近。”
听完麦克的话,朱慕凡心中极不是滋昧,只是他不知道这股令他比吐血反胃还不舒服的感觉其名为嫉妒。
“爱丽丝也真够傻、真够死心眼的,如果我是柳浩风,绝对不会希望爱丽丝为我如此的。反而会希望她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依然过得幸福快乐,再找个适合她、疼惜她的男人,再恋爱一次,绝不希望她像现在这样!”对于自己能讲出这样的一番话,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是为了反抗朱家荒谬的早婚家规之故,他从未对爱情认真过!结婚和一个女性厮守一生这种事,更末曾在他心田驻留过虽然他不相信朱家那个不早婚就会早死的早夭传说,但是心中总是有一抹阴影存在。这大概是促使他不愿结婚的主因之一。
不过遇到爱丽丝之后,他的想法有了些微的改变!他才不管柳浩风是怎么想的,他只在乎爱丽丝,希望爱丽丝能幸福快乐。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想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努力,让她快乐、让她幸福。
“你说得没错,没有人会希望爱丽丝这样的,我相信浩风也是。爱丽丝心里一定也很清楚,但是她却说过:她绝对不可以忘了浩风,因为浩风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如果连她这个和他最亲密的情人都忘记他,那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浩风,那样的话,浩风就太可怜了。因此她绝不能忘掉浩风,她要一生一世记得浩风,永远保有那份属于他们俩的爱情。所以她绝不再恋爱,就怕再次恋爱的幸福甜蜜会议她慢慢的淡忘浩风,她不要那样,她绝对不要背叛浩风。”
“她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她以为她这样做很伟大、很令人佩服吗?
”朱慕凡听得一肚子火。他不是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
“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彷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
“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
“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
“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
“当然不是这样”
“那不就成了!”
“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
“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
“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嗡帳─”
“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
“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
“原来如此。”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
“好主意。”
“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
“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
朱慕凡一面听,一面不停的在脑海盘算着。实在很巧,他最感兴趣的也是这两家公司!
麦可继续说:“并不是因为爱丽丝和浩风是我的朋友我才这么说的,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而言,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卡汶的产品,对卡汶的印象也比较好。”
“为什么?”关于这点,朱慕凡显然很有兴趣。
“一来,卡汶的服务态度比较好、也比较亲切。而且,他们不只是标榜高价位的名牌而已,他们真的有替顾客设身处地的着想,会吃去开肥合各种阶层的客户经济能力所及的产品”
“也就是他们把顾客分层,推出不同价位的品牌来满足各种消费阶层的需求是吗?”朱慕凡忍不住插播。他一向欣赏这样的经营理念,正好和他的主张相符。
他始终认为名牌并非为了某些特定阶层的人士而存在,它应该拥有更广大的天空才是!这些年来他一直致力朝这个目标发展!
现在欧美国家像这样的名牌观念已经渐渐形成一股风潮,他没有想到在台湾也有人抱持着和他相同的理念。
“那梵雅呢?”
“梵雅就坚持走高价位、高格调来维持他们的形象,而且对客人也不够亲切,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易亲近的感觉。好象摆明了就是:你够格、够有钱,我们才欢迎你光临!一样,可说是优越感十足,让人能很轻易的感觉到,他们相当以自己的高价位名牌自豪。认为能拥有他们公司产品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所以够格穿他们公司服饰的人,应倍感荣幸才是。这样的经营方针,自然拥有一群为数可观的拥护者。只是不合我的理念,这纯粹是我个人的个性使然罢了。”麦可不忘补充道。
朱慕凡给他一个赞同的笑容。“我们的看法很像。谢谢你提供这份宝贵的讯息。”
“别跟我客气,那关于爱丽丝的事”麦可旧话重提。
“我会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放心,我已经不生气了。”他再一次保证。
“那就拜托你了!”麦可十分满意。
麦可凝视着目瞪口呆的朱慕凡,清清楚楚的重复一次。“爱丽丝的心有病!”
朱慕凡沉默片刻,再次望向麦可时,双眸中尽是笃定的色彩。
“你是指柳浩风?”他相信这一定就是关键。
“你知道浩风的事?”麦可眼中透着露骨的诧异。
“我只知道这个名字,上回听那两个找我喳的男人提过。”他据实以告。
“柳浩风究竟是谁?”他正色的问道。
“你鸡尾酒的酒量好不好?”
“可算得上是海量。”朱幕凡虽不知他何出此问,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很好,那你等我一下,我再去帮你调一杯很棒的酒。”通常多种鸡尾酒混杂着喝很容易醉,所以麦可才会有此一问。
半顷,麦可端来一杯乳白色的美丽液体,放在朱慕凡的面前。
“这是雪白佳人!用辛辣琴酒和白色柑香酒调制而成的,比较适合女孩子喝,所以你可能较不熟悉,尝尝看如何?”
朱慕凡果然优雅的缀了一口。“的确是女孩子会喜欢的味道。”只可惜他以前交往的女人,多半是艳丽、风情万种的那一型,所以很少见她们喝这种酒和形象不太配啰!
“它的色泽呢?”
“明亮清纯的雪白色,看起来相当耀眼迷人。”朱慕凡凭感觉说道。
“那你会不会觉得它给人的感觉很像某个人?”
麦可的话还没说完,朱慕凡便若有所悟的抢白:“爱丽丝!”
“就是爱丽丝,所以柳浩风把雪白佳人直唤做ài丽丝,每回和爱丽丝来我这儿时,总是会点一杯爱丽丝给爱丽丝,而爱丽丝本人也很喜欢这个味道。”
麦可带着感伤回忆那段欢乐无忧的岁月,那真是一段令人难忘而回味无穷的甜美记忆。“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那时柳浩风是个很有才气,可说是天才型的摄影师。年纪轻轻的便凭自己卓越的才能在摄影界闯出一片天地,尤其是拍人物方面,浩风的技术更是无人可比。
所以很多明星、模特儿都找上他,要求他为她们拍写真集;但浩风都一一拒绝了,因为他说过,他的镜头只为爱丽丝拍写真。”
朱慕凡的脸色微微的变了一下,只是他掩饰得很好。
“他们是情人吗?”他发现自己很言不由衷,似乎很不愿意承认这样的事实。
“他们的确是一对令人称羡、郎才女貌的情侣。热情帅气、才华洋溢的浩风,和甜美清纯、楚楚动人的爱丽丝真的非常相配,是大伙儿公认的一对,也是工作上的好搭档。”
“工作搭档?”他不解。
麦克读出他的疑问便加以解释:“爱丽丝的哥哥桑若辰是国内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老板,浩风是他们公司专任的摄影师,爱丽丝则是公司的专属模特儿、也是浩风专属的模特儿。他们两个加上兼任设计师的桑若辰,曾是台湾名牌服饰业有名的铁三角!他们三人的合作无间,给同行的竞争对手带来不小的威胁。”
说到这儿,麦可刻意稍做停歇,观察朱慕凡的反应,见朱慕凡听得很专心,才满意的往下说。
“浩风和爱丽丝约定等到公司走稳后,便步入礼堂。经过一番奋斗,他们的愿望终于实现,在众人的祝福下步上婚姻的红毯。奈何命运弄人,在婚礼当天,小俩口即将步入教堂门口之际,爱丽丝的新娘捧花被路过的人不小心撞掉了,正巧掉落在马路上。浩风二话不说的便冲上马路去捡那花束,谁知就在他起身的剎那,一辆超速的砂石车飞奔而至,无情的撞上。那束花像他的灵魂般,腾空弹起按着散落满地!
浩风便在爱丽丝凄厉的惨叫声中,当场死在车轮下”
往事重提,麦可还是忍不住声声感慨。
朱慕凡听得心痛如绞。他怎么也没想到,在爱丽丝那宛如小仙女的轻灵身躯里,竟然埋藏着如此沉痛的热恋伤痕。“爱丽丝很爱柳浩风?”
“爱,非常爱!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更是彼此的唯一。他们都各拥有一群热情的追求者,但是他们彼此的眼中,却都只装得下对方,对别的追求者连多看一眼也不肯,真的是一对深情至极的绝配”麦可深深叹息。
他重新振作,两手手指交握托住下巴,定定的看着朱慕凡,双眼布满红丝继续以带鼻音的声调说:
“浩风刚死的那半年里,爱丽丝几乎是处在完全疯狂的状态中,随时随地都想寻死,旁人怎么劝说都没有用。直到桑若辰使出杀手锅,威胁要把浩风的尸体挖出来曝尸荒野,才遏止了爱丽丝寻死的念头。
但从此之后,爱丽丝就像一个自闭症的患者一样,将自己封闭在属于她和浩风共度的那段甜蜜岁月中,拒绝任何人闯入她的心扉!对别人的话听而不闻、对周遭的事物视而不见,宛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灵魂早就随着浩风的死而跟着死去了”
朱幕凡始终未说过半句话。虽然他为柳浩风和爱丽丝凄美的爱情感到惋惜,但是他实在无法理解,爱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重要得令人为它寻死觅活、为它发狂?
不仅爱丽丝,他的好友杜希威也一样。
就连曾经和他最为志同道合的大哥朱慕云,最后也为爱举白旗,栽在黎念华手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慕凡,你在听吗?”麦可见他出神,一连唤了他数声。
朱慕凡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不好意思,连忙振作起来。
麦可才继续之后的故事:“浩风死了半年后,发生一件事才让爱丽丝从行尸走肉的日子里,再度回到这个世界上。”
“什么事?”朱慕凡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下文。
麦可喝了一口马丁尼,调整一下自己的坐姿“爱丽丝在整理浩风的遗物时,发现一个音乐盒。那是浩风打算送给爱丽丝当生日礼物的。爱丽丝的生日恰巧是结婚日后的第三天,所以他事先买好,打算在蜜月旅行途中给爱丽丝一个惊喜,没想到却”
麦可再度深深的慨叹。
“啊!抱歉,我又来了,我们继续说吧!爱丽丝打开那个包装精美别致的音乐盒,在里面看到一卷录音带。爱丽丝听完那卷录音带以后,整整关在房里哭了三天。然后,她变了、变成像你现在所看见的模样,从此她再也未曾谈过恋爱,更不容许任何男人靠近她的身边、走入她的内心世界、更不曾自己带男人到这个店来。所以,第一次看见你和她一起来时,大伙儿才会那么惊讶。”
“那卷录音带的内容是什么?”朱慕凡最在乎的是这个。
只见麦可不断的摇头却不发一言。
“告诉我吧!”
“我也不知道,爱丽丝根本不让任何人碰触那卷录音带,她似乎把它当成了浩风的化身,不准任何人接近。”
听完麦克的话,朱慕凡心中极不是滋昧,只是他不知道这股令他比吐血反胃还不舒服的感觉其名为嫉妒。
“爱丽丝也真够傻、真够死心眼的,如果我是柳浩风,绝对不会希望爱丽丝为我如此的。反而会希望她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依然过得幸福快乐,再找个适合她、疼惜她的男人,再恋爱一次,绝不希望她像现在这样!”对于自己能讲出这样的一番话,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是为了反抗朱家荒谬的早婚家规之故,他从未对爱情认真过!结婚和一个女性厮守一生这种事,更末曾在他心田驻留过虽然他不相信朱家那个不早婚就会早死的早夭传说,但是心中总是有一抹阴影存在。这大概是促使他不愿结婚的主因之一。
不过遇到爱丽丝之后,他的想法有了些微的改变!他才不管柳浩风是怎么想的,他只在乎爱丽丝,希望爱丽丝能幸福快乐。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想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努力,让她快乐、让她幸福。
“你说得没错,没有人会希望爱丽丝这样的,我相信浩风也是。爱丽丝心里一定也很清楚,但是她却说过:她绝对不可以忘了浩风,因为浩风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如果连她这个和他最亲密的情人都忘记他,那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浩风,那样的话,浩风就太可怜了。因此她绝不能忘掉浩风,她要一生一世记得浩风,永远保有那份属于他们俩的爱情。所以她绝不再恋爱,就怕再次恋爱的幸福甜蜜会议她慢慢的淡忘浩风,她不要那样,她绝对不要背叛浩风。”
“她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她以为她这样做很伟大、很令人佩服吗?
”朱慕凡听得一肚子火。他不是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
“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彷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
“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
“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
“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
“当然不是这样”
“那不就成了!”
“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
“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
“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嗡帳─”
“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
“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
“原来如此。”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
“好主意。”
“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
“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
朱慕凡一面听,一面不停的在脑海盘算着。实在很巧,他最感兴趣的也是这两家公司!
麦可继续说:“并不是因为爱丽丝和浩风是我的朋友我才这么说的,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而言,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卡汶的产品,对卡汶的印象也比较好。”
“为什么?”关于这点,朱慕凡显然很有兴趣。
“一来,卡汶的服务态度比较好、也比较亲切。而且,他们不只是标榜高价位的名牌而已,他们真的有替顾客设身处地的着想,会吃去开肥合各种阶层的客户经济能力所及的产品”
“也就是他们把顾客分层,推出不同价位的品牌来满足各种消费阶层的需求是吗?”朱慕凡忍不住插播。他一向欣赏这样的经营理念,正好和他的主张相符。
他始终认为名牌并非为了某些特定阶层的人士而存在,它应该拥有更广大的天空才是!这些年来他一直致力朝这个目标发展!
现在欧美国家像这样的名牌观念已经渐渐形成一股风潮,他没有想到在台湾也有人抱持着和他相同的理念。
“那梵雅呢?”
“梵雅就坚持走高价位、高格调来维持他们的形象,而且对客人也不够亲切,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易亲近的感觉。好象摆明了就是:你够格、够有钱,我们才欢迎你光临!一样,可说是优越感十足,让人能很轻易的感觉到,他们相当以自己的高价位名牌自豪。认为能拥有他们公司产品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所以够格穿他们公司服饰的人,应倍感荣幸才是。这样的经营方针,自然拥有一群为数可观的拥护者。只是不合我的理念,这纯粹是我个人的个性使然罢了。”麦可不忘补充道。
朱慕凡给他一个赞同的笑容。“我们的看法很像。谢谢你提供这份宝贵的讯息。”
“别跟我客气,那关于爱丽丝的事”麦可旧话重提。
“我会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放心,我已经不生气了。”他再一次保证。
“那就拜托你了!”麦可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