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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四章 最浪漫的事-两同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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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如静泊里流水一般,不起波澜地往前流去。

    大一的新生生活过得平静而平淡,他无心去应付班里的那些天南海北的朋友,也没无心去在宿舍卧谈的时候与他们天南海北的侃大山。

    他依然像最初在云凌中学那般,喜欢安静地独来独往,喜欢在一个人泡在图书馆的书海里,看书,而后,在悄然看向窗外风景的时候,心生一丝感慨,便信手涂抹了下来。

    久而久之,便也有厚厚的两本随笔了。

    在那些或长或短的小诗或者散文里,便时不时的会有一两首在校刊或者是在静云的《男生》杂志上发表。

    偶尔也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笔友寄信过来,在那样的信里,有贴着邮票的,也有没有邮票的。他知道,那些没有贴邮票的,也许可能差不多就是静云师大校园的某些女生“光明正大”写给他的。

    他便微微一笑,将那些没有贴邮票的一点点的连信封一起撕碎了放进了黑黑的垃圾袋里。而对于那些,贴着邮票的,花了钱寄过来的,笔迹看着像女生的,他等同对之。

    因为那些信,都不是他所期盼的,那些字迹也不是他所熟悉的,与其浪费时间去看,还不如,静下心来,去弹一首曲子。

    那样一挑练,只有寥寥数封。

    他会随意地打开,扫上几眼。

    无非都是一些小小的感怀,或是希望可以认识他,能做个笔记之类的话语。偶尔也有几个,会附一首或者是几句他们写的小诗或是散文,请他来指教一番。

    他看了,便笑笑。

    将那些小诗里或散文摘录几句,在下一次投稿的时候,在他说的结尾处,会留一段他的看法,百十来个字,也算是那些像他一样,喜欢写文的朋友的回答了。

    时间长了,那些邮票的信,便也渐渐地少了,只是,那些写着小诗或者散文的信却多了起来。

    他便开始花费一点点的时间,从来的信里,挑出最好至最差的,然后,在投稿的时候再留一段话。

    再后来? 到大一下学期的时候? 那样的信便开始渐渐地少了? 只因为? 他不再轻易把自己涂抹的心情拿去发表了。

    他之所以,去发表那些心情片断,之所以,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 只是因为? 他以为? 浅浅也许会看到了? 那么? 她便会记得他了。

    在云凌开始读书? 发表第一篇小诗开始,他就一直在用自己的真实姓名? 那些诗或散文,他已经写了足足四年了? 写下来的笔记本,也用了七八本了。

    但是? 至始至终? 他都没有得到浅浅的一丝消息。

    那些雪花一片飘过来的信,于他而言? 又有何意思?

    同宿舍的几个男生,阿毛、阿构? 还有祥林从大一开学便一直念叨着,说他真人不露相,看起来很老实,其实,一肚的花花肠子,手段很高,居然想起向“文艺青年”的方法来交女朋友。

    高,实在是高!

    他听了,便笑笑。

    道不同,不相为谋!

    后来,便没有了后来。

    他依然兀自涂抹着心情,自得于心,或伤感或唏嘘,只是不再肆意的发表出去了,毕竟,有些事,有些人,深藏于心底,也没有什么不好。

    更重要的是,那些信封虽然少了,但是,他似乎在静云师大的校园里有了一点点的小名气!

    居然有几个女生跑过来找他,说她们文学社的,想要邀请他加入。

    他听了,呵呵一笑,离开了。

    文学社不是他的菜!

    他只想平静的悠闲地过完以后的三年时光,至于文学社,那些热闹的(瞎起哄)带着文艺范(偶尔愤青)的诗情画意(群起群哄)的生活,他不敢奢望(不稀罕)!

    自然,在那些平静的岁月里,每周末,他还有一个固定的功课要做,就是陪着秀秀在静云师大的校园里游荡。

    只是,在游荡的时候,不时的会有人朝他们看过来。

    或许是他多心了,总觉得有人在注意着他们似的,一回头,偶尔会看到三五成群的女生不远不近地走在他们的后边或是左边。

    在看到他回头后,有的会定定地朝他看过来,有的,则会连忙把视线别到了一边。

    也会在偶尔不经意地一瞟间,看到对面走过的女生,会不由得朝他多看几眼。

    每每那个时候,秀秀便不自觉得又往他的身边凑了凑,更有甚者,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一下子拉住了他的手臂,或是拉住了他的衣角。

    每每总是搞得他一惊一乍的,后来,时间长了,便习惯了。

    秀秀这是在为他挡烂桃呢!

    只是,她不免想得有些多了吧!

    他,一个普通的男生,在这个二万多人的静云师大的莘莘学子里,他只不过是最为普通的一人而已,哪里有那么多的桃花让他艳遇呢?

    更何况,他的小名气仅仅局在音乐学院的钢琴系,还没有走出音乐学院呢!

    他知道,每次去听公开的大课的时候,总会有那么几个女生,在看到他的声音,会偷笑,会尖叫,会不自觉得脸红。

    他目不斜视的走过去。

    不给别人希望,就不会有伤害!

    他笑笑,一脸宠溺(无奈)地朝刘秀看了过去,惹得一旁走的人,频频的行注目礼。

    刘秀笑笑,一脸的得意和计划得逞后的坏笑,拉着他的手往走,说她累了,想去前面的草坪边的木质椅凳上休息一会。

    “好。”

    刘睿宣应道,任由秀秀拉着他往前走,在一群行人的注目礼里往前走。

    他很想假装没有看到的,目不斜视的走过去,眼角余光却不经意地瞟到一个米色的连衣裙的身影,冷不丁地出现在那些频频行注目礼的人群中。

    脚下不由得一顿,朝那个身影看了过去。

    那随风轻舞的裙摆,那微风扬起的长发,还有那隔着五六米的距离,朝他看过来的眼神,幽深的有如一潭碧波!

    那么深邃的眼眸呀,只那么一眼,他似乎看到了那人眼里有故事在跳动。

    这双眼睛,他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记忆里快速得搜索了起来,忽然想起了开学那天,在校门口看到的那个身影了。

    竟然是她?

    如今,算来,已是一月有余了!

    那个身影居然出现了?

    也许是感觉到他的注视似的,那人将视线别开了,目不斜视地朝正前方看了过去。

    没来由得,刘睿宣的心里莫名的一酸。

    他又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扎着两只羊角辫的小女孩了。

    如今的她,又从谁的眼前走过?惊艳了谁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