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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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霸王餐
一行半个多月,罗云已经抵达兖州和青州一座交界之处的弥河城,弥河城一座极为久远的古城,数十丈高的城墙上石体斑驳,到处透着一股沧桑的气息。
这座城落在两州交界南北两座山脉之间,因为在方圆几千里之内只有这座古城,所以人烟极为繁盛,往来商旅不绝,酒楼茶肆遍地皆是,实在是个繁华所在。
罗云一身白衣,眉目清朗,自有一股洒脱的气质,整个人都显得格外飘逸。
街上往来商贾贩夫不断,摩肩接踵,十分的热闹,罗云也好长时间没见过这般繁盛之地,一时间倒也兴趣盎然,看的极有兴致。
罗云闲逛了一会,只觉得腹中有些饥饿,见前面不远处正有一家酒楼,高楼飞檐,十分的气派,也不多想,便走了过去。
这家酒楼唤作“醉霄楼”,已经开了数十年,在当地也是极为有名的。
进去之后,只见屋内更是富丽堂皇,气派华贵,四周墙壁上皆挂着长画,意境悠长,显然出自名家之手,在四处奢华之中却十分的协调。
见有客人进来,便立刻有一个厮迎了过来,笑道:“客官是住店还是吃饭?”
罗云挑了一处幽静些的位置坐下,这些日子一路走来,风餐露宿,想了一下,道:“你们这里都有些什么招牌菜,都给我上些来吧!”
那二见罗云气质儒雅,不同凡人,心道定是哪家世家子弟,又听见罗云要上些招牌菜,顿时心中高兴,连忙赶去后堂吩咐。
这时候正是中午,酒楼里往来客人极多,十分的热闹,只是这里是二楼雅间,倒也还算清静,东边桌上坐了一个青年,一身青衫,面无表情,仿佛铁石一般,正独自饮酒,罗云见他自斟自饮,仿佛世界都与自己无关似地,不禁多看了两眼,不过,罗云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那青年察觉到有人注视自己,顿时眉头一皱,抬眼回望,眼中隐隐有精光闪过,罗云愣了一下,对着那青年淡然一笑。
那青年依旧面无表情,在罗云身上扫了几眼之后,便重新收回目光,端起了酒杯,不再理会。
这时候二已经把饭菜送了上来,香气扑鼻,色泽诱人,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罗云举起筷子夹了一块肉丝放入口中,只感觉嫩滑利口,几乎是入口即化,不禁暗道了一声好。
有佳肴美酒,罗云也是胃口大开,直吃了半个时辰才放下筷子,仍有些意犹未尽,唤了二过来结账。
“公子您吃好了?呃,一共是十两黄金!”二熟练道。罗云暗自惊讶,“难怪如此好吃,没想到居然这么贵,这些钱够普通人家活上十年的了。”想罢,在身上一摸,顿时一愣,脸色忽的有些尴尬,这时才猛然想起,自己这一路上过来从来没有去过任何城,为了赶路都是风餐露宿,而且身上也一直没带钱,来的时候带的那些宝石,兰若见着好看,都送给她了。罗云轻轻咳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一旁站着的二道:“二哥,那个,我,我身上忘带钱了!”
那二闻言怔了一下,重新打量了一下罗云,不慌不忙道:“这位公子哥可真会开玩笑,您可别逗弄的啦!”他见罗云衣着华贵,不像是个蹭吃蹭喝之人,以为是这富家公子一时无聊,开玩笑戏弄自己,这些事情倒也不是没有。
罗云心中苦笑,摇头道:“二哥,我是真没钱!”
这时候这二见罗云不像是开玩笑,脸色顿时有些古怪,语气也有些不善,冷冷道:“公子您还是把账结了的好,这家酒楼可不是您家里,可以随意吃喝!”
罗云脸色微红,他自离开巫角城,从来也没缺吃缺喝,钱更是不差,可是这时候被人当成白吃白喝,真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罗云在身上翻了半天,也没翻出什么东西,有些歉然道:“二哥,你看,要不这样!等我拖人给你送来,你看行吗?”
二一听,可几乎要气的吐血,罗云心想这里离巫角城也就几天的路程,到时候在让人送来,可看在二眼中,却无异于吃霸王餐吗?心道,好哇,吃白食吃到这里来了,不知死活的东西,今天可有你好看的了。
看着罗云,二早已经没了开始时的恭敬,冷笑道:“嘿,让人送钱来?你子你当我是傻子吗?吃霸王餐你可真会挑地方!”
罗云这时见二一脸鄙夷的神色,心中也微微不快,却又不好些什么,他身上有的东西都是千金难买的无价之宝,什么雪狼王内丹,灵脉之液,换这一顿饭,那是非常轻松的,可是这些东西如果拿出去,那哪得了。
见罗云不作声,那二愈肆无忌惮起来,想必是平日里也见多了这样混白食的人,鄙视道:“没钱就别来这里装大爷,想来这里混吃混喝,也不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两肉!”
为了羞辱罗云,二的声音故意放的很大,当下便有许多人围了过来,站在一旁指指,颇有看热闹的意思。
“呵呵,看这年轻人长的俊秀,却是个吃白食的!”
“这家伙竟然跑到这里吃霸王餐,这下可有他好看了”
这话顿时引来一阵附和,原来这酒店老板和距离这附近的风雷阁有些渊源,而且跟此地的各方势力也交好,在这里是一方土皇帝也差不离。
风雷阁洪荒正道三大门派之一,拥有上千年的历史。据这酒店老板早年得到风雷阁的指,一身本事可是了不得的,就连酒店跑堂的二也大都有一些修为,是以但凡当地居民,都晓得这家酒楼势力广大,不好招惹,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么堂而皇之的吃霸王餐了。
那二见有人围观,浑不在意,只是冷笑道:“既然拿不出东西,可就怨不得我不客气了,本店有规矩,吃白食的一律砍去手脚!”
罢身形一动,双手探出,迅疾无比,搭在了罗云肩头,便要卸掉罗云胳膊。这二果然有些本领在身,他平日里对达官贵人恭敬谄媚,见到穷苦贫民却是一副势力嘴脸,虽然只是一个打杂的,仗着酒店老板的威风,向来都是心狠手辣,在弥河城内横行无忌。
第九十六章霸王餐
一行半个多月,罗云已经抵达兖州和青州一座交界之处的弥河城,弥河城一座极为久远的古城,数十丈高的城墙上石体斑驳,到处透着一股沧桑的气息。
这座城落在两州交界南北两座山脉之间,因为在方圆几千里之内只有这座古城,所以人烟极为繁盛,往来商旅不绝,酒楼茶肆遍地皆是,实在是个繁华所在。
罗云一身白衣,眉目清朗,自有一股洒脱的气质,整个人都显得格外飘逸。
街上往来商贾贩夫不断,摩肩接踵,十分的热闹,罗云也好长时间没见过这般繁盛之地,一时间倒也兴趣盎然,看的极有兴致。
罗云闲逛了一会,只觉得腹中有些饥饿,见前面不远处正有一家酒楼,高楼飞檐,十分的气派,也不多想,便走了过去。
这家酒楼唤作“醉霄楼”,已经开了数十年,在当地也是极为有名的。
进去之后,只见屋内更是富丽堂皇,气派华贵,四周墙壁上皆挂着长画,意境悠长,显然出自名家之手,在四处奢华之中却十分的协调。
见有客人进来,便立刻有一个厮迎了过来,笑道:“客官是住店还是吃饭?”
罗云挑了一处幽静些的位置坐下,这些日子一路走来,风餐露宿,想了一下,道:“你们这里都有些什么招牌菜,都给我上些来吧!”
那二见罗云气质儒雅,不同凡人,心道定是哪家世家子弟,又听见罗云要上些招牌菜,顿时心中高兴,连忙赶去后堂吩咐。
这时候正是中午,酒楼里往来客人极多,十分的热闹,只是这里是二楼雅间,倒也还算清静,东边桌上坐了一个青年,一身青衫,面无表情,仿佛铁石一般,正独自饮酒,罗云见他自斟自饮,仿佛世界都与自己无关似地,不禁多看了两眼,不过,罗云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那青年察觉到有人注视自己,顿时眉头一皱,抬眼回望,眼中隐隐有精光闪过,罗云愣了一下,对着那青年淡然一笑。
那青年依旧面无表情,在罗云身上扫了几眼之后,便重新收回目光,端起了酒杯,不再理会。
这时候二已经把饭菜送了上来,香气扑鼻,色泽诱人,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罗云举起筷子夹了一块肉丝放入口中,只感觉嫩滑利口,几乎是入口即化,不禁暗道了一声好。
有佳肴美酒,罗云也是胃口大开,直吃了半个时辰才放下筷子,仍有些意犹未尽,唤了二过来结账。
“公子您吃好了?呃,一共是十两黄金!”二熟练道。罗云暗自惊讶,“难怪如此好吃,没想到居然这么贵,这些钱够普通人家活上十年的了。”想罢,在身上一摸,顿时一愣,脸色忽的有些尴尬,这时才猛然想起,自己这一路上过来从来没有去过任何城,为了赶路都是风餐露宿,而且身上也一直没带钱,来的时候带的那些宝石,兰若见着好看,都送给她了。罗云轻轻咳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一旁站着的二道:“二哥,那个,我,我身上忘带钱了!”
那二闻言怔了一下,重新打量了一下罗云,不慌不忙道:“这位公子哥可真会开玩笑,您可别逗弄的啦!”他见罗云衣着华贵,不像是个蹭吃蹭喝之人,以为是这富家公子一时无聊,开玩笑戏弄自己,这些事情倒也不是没有。
罗云心中苦笑,摇头道:“二哥,我是真没钱!”
这时候这二见罗云不像是开玩笑,脸色顿时有些古怪,语气也有些不善,冷冷道:“公子您还是把账结了的好,这家酒楼可不是您家里,可以随意吃喝!”
罗云脸色微红,他自离开巫角城,从来也没缺吃缺喝,钱更是不差,可是这时候被人当成白吃白喝,真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罗云在身上翻了半天,也没翻出什么东西,有些歉然道:“二哥,你看,要不这样!等我拖人给你送来,你看行吗?”
二一听,可几乎要气的吐血,罗云心想这里离巫角城也就几天的路程,到时候在让人送来,可看在二眼中,却无异于吃霸王餐吗?心道,好哇,吃白食吃到这里来了,不知死活的东西,今天可有你好看的了。
看着罗云,二早已经没了开始时的恭敬,冷笑道:“嘿,让人送钱来?你子你当我是傻子吗?吃霸王餐你可真会挑地方!”
罗云这时见二一脸鄙夷的神色,心中也微微不快,却又不好些什么,他身上有的东西都是千金难买的无价之宝,什么雪狼王内丹,灵脉之液,换这一顿饭,那是非常轻松的,可是这些东西如果拿出去,那哪得了。
见罗云不作声,那二愈肆无忌惮起来,想必是平日里也见多了这样混白食的人,鄙视道:“没钱就别来这里装大爷,想来这里混吃混喝,也不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两肉!”
为了羞辱罗云,二的声音故意放的很大,当下便有许多人围了过来,站在一旁指指,颇有看热闹的意思。
“呵呵,看这年轻人长的俊秀,却是个吃白食的!”
“这家伙竟然跑到这里吃霸王餐,这下可有他好看了”
这话顿时引来一阵附和,原来这酒店老板和距离这附近的风雷阁有些渊源,而且跟此地的各方势力也交好,在这里是一方土皇帝也差不离。
风雷阁洪荒正道三大门派之一,拥有上千年的历史。据这酒店老板早年得到风雷阁的指,一身本事可是了不得的,就连酒店跑堂的二也大都有一些修为,是以但凡当地居民,都晓得这家酒楼势力广大,不好招惹,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么堂而皇之的吃霸王餐了。
那二见有人围观,浑不在意,只是冷笑道:“既然拿不出东西,可就怨不得我不客气了,本店有规矩,吃白食的一律砍去手脚!”
罢身形一动,双手探出,迅疾无比,搭在了罗云肩头,便要卸掉罗云胳膊。这二果然有些本领在身,他平日里对达官贵人恭敬谄媚,见到穷苦贫民却是一副势力嘴脸,虽然只是一个打杂的,仗着酒店老板的威风,向来都是心狠手辣,在弥河城内横行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