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不作死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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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老了,回忆起我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应该是:因为年轻,所以作死。
我在白晋的监督下,非常努力地晨跑了几天,然后,我就产生惰性了。并不是想放弃锻炼身体,而是想睡懒觉。每天六点起床什么的,实在是太痛苦了。
可是一直爱睡懒觉的白晋都坚持每天早起监督我,我是怎么也开不了口说想睡懒觉而取消晨跑的,所以我走的是迂回路线。
“白晋啊,科学证明呢,清晨是二氧化碳最浓郁的时候,而傍晚是氧气最浓郁的时候。”
这个原理与一天中温度最低的时间是日出前是一样的。因为晚上的大地是得不到热量的补充的,而且会一直散热,所以在重新得到阳光加热前,温度是一直降低的。
同理,植物在晚上会一直吸收氧气放出二氧化碳,所以二氧化碳的浓度会持续提高,直到日出再次进行光合作用。所以在日出前,二氧化碳的浓度会达到一天中的最大值,而那时候刚好我们开始晨跑,这样实在是不科学。
“所以呢?”白晋没多少表情地望着我。
“所以我觉得夜跑比较好。”我有些期待地看着白晋,虽然是自己的事情,但是不得到白晋的认可,我也没法心安理得地自作主张。
“可以。”白晋淡淡地道。
“真的!那我以后可以睡到八点了!”我有些兴奋起来,白晋真的很好说话嘛。
“为什么可以睡懒觉?”白晋疑惑地看着我,道:“你想夜跑可以啊,但是晨跑也不必取消,就这样吧,难得你这么努力想要健身,以后身体肯定会好起来的。”
“……”
所以我是给自己又加了个夜跑的任务吗?
心好痛!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不是想收回就能收回的,而且白晋派遣灵儿监督我的夜跑,我也不想在自己老婆面前不守承诺什么的。
所以我一天的安排简直充实且健康。
早上六点起,锻炼一小时,休息一会,八点半出门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六点半吃完饭,休息一会,九点出门夜跑,十点回家洗浴睡觉。
虽然我是年轻人,但我也感觉有点吃不消了啊!不过身体确实比一开始好多了,几天时间便有成效,从我早上不必再由白晋背回来,就知道身体素质是有明显的提高的,所以晚上跑半个多小时也不是什么问题。
和白晋跑步的时候,我是一直跟着她的节奏跑,而带着灵儿的时候,她是一直飘在我身边,静静地不说话,却也让我感觉到了鼓舞。
其实灵儿跟我出来夜跑,保护的成分大于监督的成分,其实我倒觉得没有必要的。上次灵儿和白晋都不在,那个鬼也没把我怎样啊,所以说虽然我没有对鬼怪的免疫力,可是我有强大的内心啊!
只是灵儿的一番好心是不能辜负的,而且晚上一起跑步,就算不说话,也觉得有点小温馨呢!
这次,我又路过了那个花店。上次匆匆忙忙,都没有注意花店的名字,这次再看,店名被灯光点亮,红黄蓝绿交错闪烁,见惯了都市霓虹的我依然觉得很有美感。
百草芳馨,好有文艺气息的名字呢,不过,这都晚上快十点了,老板娘还不关门么?
反正是回程的路,就顺便进去看看吧。
我这么想着,就推开了门走了进去。花店里面充斥着芬芳,不独属于哪一种,更像是不同的香味混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味道。
入目是红艳的玫瑰、纯白的百合以及……
其实这里想用排比句来着,什么的什么,然而,除了玫瑰和上次买过一次的百合,这里的花我好像都不认识来着……
再一次,装.逼失败。
忽然,我看到了角落里的一株盆栽。刚巧,这种花我也是认识的。栀子花,不过是小株的,花也开了几朵,看上去却那么娇柔,我走近去闻,栀子花的香味很浓郁。
莫名地,我觉得这种娇柔的花很像灵儿,只是看了一眼,就想把她买下来。
“老板,这盆花怎么卖?”
我这时候才注意到老板,那个风姿绰约的少妇。听说少妇是女人中最具有风情的,可是喜欢少女的我没有这种审美,我只觉得眼前的女人散发着如红玫瑰般妖艳的抚媚,却又如同白百合般纯洁的端庄。
此处是因为栀子花不符合这女人的气质,而别的花我又不认识,所以,再一次,排比句失败。
回到正题,这种矛盾的感觉,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地方。
老板听到我的话,微微一笑,道:“三十块一盆,你是要买来送给你的小女友吗?”
“是啊,我觉的她很像这朵花。”我一边掏口袋一边说着。而老板娘却说:“我也这么觉得。”
“老板见过我的女朋友吗?”我好奇地问道,难不成,她能看见灵儿吗?
“你上次不是来买过一束百合吗?你能觉得你女朋友会喜欢百合花,觉得她像栀子花也就不奇怪了。”
额……
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妹子。不过也无需过多解释,只是,老板这记性真的够好了。开这么大一个花店,居然能记住只来过一次的我,是因为我太帅了么?
我美美地想着,动作却忽然一顿。原因无他,身上没带钱……
出门跑步什么的,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花钱的地方,所以没有准备钱包。
老板看到我尴尬的样子,马上就体会到了,毫不在意地说:“没带钱就算了,这盆花就当我送你小女友的。”
“这怎么行,心意应该由我来表达才是心意啊。”
我拒绝了老板的好意,虽然老板可能是个慷慨的人,但在商言商,而且,我向来不愿意接受来自不熟悉的人的馈赠。
“我是附近小区的住户,花我先拿走,明天过来给钱好吗?”
“好吧。”
“那给我拿两盆。”
“……”
我的脸皮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厚的,不过,我又没打算赖账什么的,一盆和两盆倒是没什么区别。重点是,我回家只带着一盆花送给灵儿,未免有点厚此薄彼了,应该给白晋也带一盆才是。
老板不是说,喜欢百合花,也会喜欢栀子花吗?
嗯,都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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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老了,回忆起我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应该是:因为年轻,所以作死。
我在白晋的监督下,非常努力地晨跑了几天,然后,我就产生惰性了。并不是想放弃锻炼身体,而是想睡懒觉。每天六点起床什么的,实在是太痛苦了。
可是一直爱睡懒觉的白晋都坚持每天早起监督我,我是怎么也开不了口说想睡懒觉而取消晨跑的,所以我走的是迂回路线。
“白晋啊,科学证明呢,清晨是二氧化碳最浓郁的时候,而傍晚是氧气最浓郁的时候。”
这个原理与一天中温度最低的时间是日出前是一样的。因为晚上的大地是得不到热量的补充的,而且会一直散热,所以在重新得到阳光加热前,温度是一直降低的。
同理,植物在晚上会一直吸收氧气放出二氧化碳,所以二氧化碳的浓度会持续提高,直到日出再次进行光合作用。所以在日出前,二氧化碳的浓度会达到一天中的最大值,而那时候刚好我们开始晨跑,这样实在是不科学。
“所以呢?”白晋没多少表情地望着我。
“所以我觉得夜跑比较好。”我有些期待地看着白晋,虽然是自己的事情,但是不得到白晋的认可,我也没法心安理得地自作主张。
“可以。”白晋淡淡地道。
“真的!那我以后可以睡到八点了!”我有些兴奋起来,白晋真的很好说话嘛。
“为什么可以睡懒觉?”白晋疑惑地看着我,道:“你想夜跑可以啊,但是晨跑也不必取消,就这样吧,难得你这么努力想要健身,以后身体肯定会好起来的。”
“……”
所以我是给自己又加了个夜跑的任务吗?
心好痛!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不是想收回就能收回的,而且白晋派遣灵儿监督我的夜跑,我也不想在自己老婆面前不守承诺什么的。
所以我一天的安排简直充实且健康。
早上六点起,锻炼一小时,休息一会,八点半出门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六点半吃完饭,休息一会,九点出门夜跑,十点回家洗浴睡觉。
虽然我是年轻人,但我也感觉有点吃不消了啊!不过身体确实比一开始好多了,几天时间便有成效,从我早上不必再由白晋背回来,就知道身体素质是有明显的提高的,所以晚上跑半个多小时也不是什么问题。
和白晋跑步的时候,我是一直跟着她的节奏跑,而带着灵儿的时候,她是一直飘在我身边,静静地不说话,却也让我感觉到了鼓舞。
其实灵儿跟我出来夜跑,保护的成分大于监督的成分,其实我倒觉得没有必要的。上次灵儿和白晋都不在,那个鬼也没把我怎样啊,所以说虽然我没有对鬼怪的免疫力,可是我有强大的内心啊!
只是灵儿的一番好心是不能辜负的,而且晚上一起跑步,就算不说话,也觉得有点小温馨呢!
这次,我又路过了那个花店。上次匆匆忙忙,都没有注意花店的名字,这次再看,店名被灯光点亮,红黄蓝绿交错闪烁,见惯了都市霓虹的我依然觉得很有美感。
百草芳馨,好有文艺气息的名字呢,不过,这都晚上快十点了,老板娘还不关门么?
反正是回程的路,就顺便进去看看吧。
我这么想着,就推开了门走了进去。花店里面充斥着芬芳,不独属于哪一种,更像是不同的香味混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味道。
入目是红艳的玫瑰、纯白的百合以及……
其实这里想用排比句来着,什么的什么,然而,除了玫瑰和上次买过一次的百合,这里的花我好像都不认识来着……
再一次,装.逼失败。
忽然,我看到了角落里的一株盆栽。刚巧,这种花我也是认识的。栀子花,不过是小株的,花也开了几朵,看上去却那么娇柔,我走近去闻,栀子花的香味很浓郁。
莫名地,我觉得这种娇柔的花很像灵儿,只是看了一眼,就想把她买下来。
“老板,这盆花怎么卖?”
我这时候才注意到老板,那个风姿绰约的少妇。听说少妇是女人中最具有风情的,可是喜欢少女的我没有这种审美,我只觉得眼前的女人散发着如红玫瑰般妖艳的抚媚,却又如同白百合般纯洁的端庄。
此处是因为栀子花不符合这女人的气质,而别的花我又不认识,所以,再一次,排比句失败。
回到正题,这种矛盾的感觉,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地方。
老板听到我的话,微微一笑,道:“三十块一盆,你是要买来送给你的小女友吗?”
“是啊,我觉的她很像这朵花。”我一边掏口袋一边说着。而老板娘却说:“我也这么觉得。”
“老板见过我的女朋友吗?”我好奇地问道,难不成,她能看见灵儿吗?
“你上次不是来买过一束百合吗?你能觉得你女朋友会喜欢百合花,觉得她像栀子花也就不奇怪了。”
额……
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妹子。不过也无需过多解释,只是,老板这记性真的够好了。开这么大一个花店,居然能记住只来过一次的我,是因为我太帅了么?
我美美地想着,动作却忽然一顿。原因无他,身上没带钱……
出门跑步什么的,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花钱的地方,所以没有准备钱包。
老板看到我尴尬的样子,马上就体会到了,毫不在意地说:“没带钱就算了,这盆花就当我送你小女友的。”
“这怎么行,心意应该由我来表达才是心意啊。”
我拒绝了老板的好意,虽然老板可能是个慷慨的人,但在商言商,而且,我向来不愿意接受来自不熟悉的人的馈赠。
“我是附近小区的住户,花我先拿走,明天过来给钱好吗?”
“好吧。”
“那给我拿两盆。”
“……”
我的脸皮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厚的,不过,我又没打算赖账什么的,一盆和两盆倒是没什么区别。重点是,我回家只带着一盆花送给灵儿,未免有点厚此薄彼了,应该给白晋也带一盆才是。
老板不是说,喜欢百合花,也会喜欢栀子花吗?
嗯,都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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