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骑士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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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时迟那时快,骑兵奔驰之中根本来不及反应,我转头看了一眼科勒,他张着嘴好像在对我说着什么,可是周围乱哄哄的根本听不见,这种时候只能听天由命了,我闭上眼,向着我能想到的所有神明——当然主要是中国的神仙,毕竟我的灵魂还是个中国人,而且他们的收费还比较工薪——祈祷发愿,什么重塑金身斋戒弥撒的许了个遍,睁开眼,面前还是越来越近的枪林阵,长枪锋刃上闪烁的精光晃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妈妈的,真要硬碰硬了!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也许只有奥尼尔讽刺科比的那一句小跑车撞上了大卡车能堪堪比喻,不过现场的惨烈程度极难用具象的语言来表述,那一个个血肉之躯毫无保护的迎面撞上铜墙铁壁,就像烤的烂熟的香肠穿上竹签子那么顺滑无障碍。(/吞噬小说网 www.tsxsw.com)受伤的战马人立而起,前胸瀑布一样喷射着猩红的血液,然后重重的砸在叛军士兵举着的盾牌上,沉重的甚至将盾牌砸出了浅浅的坑,顺带将下面的士兵也拍成一张印上盾牌徽记的肉饼;马背上的骑士被好几根长矛刺得对穿,连一句呼喊都来不及发出就成了挂在枪头摇曳的破风筝,瞪大眼睛死不瞑目的寻找自己的仇人,可是眼前都是面目同样狰狞的敌人,只能不甘心的咽了气;冲在前面的骑士除了公牛基本上都成了检验长枪锋利的祭品,即使当时侥幸躲过了成为糖葫芦的命运,也被强力的冲击震出内伤,五脏六腑搅成了一锅粥,根本没有活路。敌人第一排的士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在战马的强大冲击力下成了轻飘飘的玩偶,免费体会了一次云霄飞车的感觉,最后重重的摔在地上,夸张的弹起来,死相凄惨;后面的士兵被顶的人仰马翻,和源源不断扑上来的骑兵扭打在一起,相互之间争夺对方的兵器,或者颓然的引颈就戮,变成战场厮杀的注脚,任凭千军万马踩踏自己的尸体,零落成尘碾作泥,只有血腥如故。
我被前后左右的骑兵簇拥着不情愿的冲进敌人的阵地中,战马吃了一枪,哀鸣着倒在地上,幸好我敏捷的跳到一边才没有被压住。科勒看见我失去了战马,也放弃骑马,取下背上的弓箭步战,精准的点杀周围冲上来的敌兵,公牛在不远处和五六个敌人缠斗在一起,身上已经受了好几处伤,但他仍然像个不死战神一样伫立着,把每一个敢来挑战权威的敌人亲手送进天堂,也成为最显眼的地标,指引着我们自己的战士往他那里集中,抱成一团奋力拼杀。
“大人,冲不出去了,怎么办?”科勒一面取出箭袋里的箭,迅速的瞄准射击,帮助公牛清除越来越多围上来的敌人,一面靠着我的后背相互照应,抽着间隙问我道。
“你问我我哪知道?我比你还不想死!”我举着盾牌躲闪着对面敌人长枪兵的突刺,没好气的回答,“他娘的怎么没人告诉我还有这种大乌龟阵,早知道打死我也不能冒冒失失的冲下来啊,现在可好,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咱哥俩今天交代到这了。”我抻着脖子往包围圈外面望了望,没看到自己这边领主的旗帜,估计不是被打散了就是临阵逃脱了,这帮子没义气的东西,只会打顺风仗,以为自己是仪仗兵吗?人家至少正步踢得很漂亮好不啦?
就在我深深地陷入绝望的时候,总是喜欢摆我一道的上帝微微一笑,贱不拉几的施舍了一线生机——一伙敌人的骑兵从我们身边跑过,虽然他们打着的那面毫无美感活像马赛克地砖的旗帜分辨不出是哪个贵族,不过从侍从骑兵华丽的锁子甲以及战马的半身覆甲来看,来者应该级别不低,干掉他多少能造成敌人指挥的小小混乱,为我们突围创造机会。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闯进来,别怪哥们下手太狠,只怪自己多吃肉少吃菜,生态平衡被破坏,不低碳环保,受死吧!
我拍拍科勒的肩膀,又指了指正在通过的敌人骑兵做出杀的手势,科勒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把弓箭背在背上,依旧波斯王子般飘逸的造型,左右开弓的在前面开路,我领着几个士兵紧紧地跟在后面,顺便叫上大杀神公牛断后,气势汹汹的在包围圈上撕开一个口子,奔着敌人骑兵杀过去。
也该着他倒霉,被一群扛着饰有纹章角旗长矛的骑士保护在中间的敌人贵族突然注意到从侧翼不要命似的冲杀过来的我们,那饿虎扑食的狠劲好像地铁站横冲直撞上下车的乘客,他拉住战马,好奇的盯着这群陷入重围还蹦跶的挺欢的我们,想必在他看来我们已经是咬进嘴里的肉包子,就差最后一仰脖了,虎虎生风的厮杀全是垂死挣扎。看向我们的眼神里带着一种上位者悲天悯人的矫情劲,如果再挤出两滴眼泪就更逼真,足以当领导了。
“干他!”看到对手这么配合的停下来,我心中不禁大喜,声音也变得颤抖了,“科勒,弄死他咱们就值了,能抢下他们的好马也行!”
科勒没有回答我,只是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又把背上的弓拎在手里,变戏法似的展示自己纯熟的射术,每一个敢于拦住我们的敌人士兵都被钉成了四仰八叉死在路边的静物,成为科勒记功簿上的一个小小注脚,那种气定神闲的轻松程度让我觉得杀人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弓弦绷紧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的催命符——科勒让你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
敌人的骑士看出情况不妙,纷纷策马上来阻挡,几个近侍趁机簇拥着那个刚才还摆谱的贵族慌慌张张的驱马逃向安全的地方,但是由于战场过于拥挤,一时半会还跑不起速度。眼见我的计划就要落空,这还了得!我指着逃窜的敌人冲着公牛大吼:“去!”那动作就好像扔出飞盘逗狗的主人,公牛二话不说甩出自己手中的战斧,击中了最后面的一名近侍,飞旋的战斧像掰火柴杆一样把他拦腰折断,然后公牛紧跟着跑了出去,抢过近侍的战马和长枪,追着敌人贵族不放。
近侍们发现追赶的公牛,便分出几个人过来阻拦,剩下的人继续掩护主人,科勒已经和敌人的骑士缠斗在一起,看到这种情况,我一挥手命令身后的士兵上前帮助科勒,自己咬咬牙快跑两步,拉下歪在马背死透的近侍纵身而上,千里走单骑一般决绝果敢的追着目标,那种豪迈感像极了当年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赵子龙,虽然我的武力值明显差了好几个段数,跟撼大树的小蚂蚁一样不够看。
公牛躲过近侍砍过来的长剑,一把抱住对方,直接双双滚落在地,蛮力大得吓人,任凭对方怎么挣扎,轻轻松松的就拧断了他的脖子。剩下的几个人骑着马冲过来,公牛灵巧的弓下腰闪开致命的攻击,挥刀斩折马腿,复补上一刀,结果了骑手的性命,敌人看到情况不妙,调转马头准备逃跑,被公牛甩出的飞刀击中,栽歪到马下,其余的两个近侍在同伴牺牲的掩护下逃出生天,没头没脑的跑开了。
“公牛,把他给我拦下!”我策马从公牛身边经过,指着前面的贵族骑士对公牛叫道,“别让他跑了!”
公牛从地上抄起一把长矛,助跑了两步,将身体绷成一张待射的弓,健硕的肌肉在皮甲下面呼之欲出,对准贵族骑士的后背猛地出手,长矛好像长了翅膀,旋转着扯碎空气,带起一片强大的气场,对方感觉到背后传来的危险,下意识地往左面带了一下战马,长矛狠狠地扎进马屁股,直接插在地上。
“好样的!”我低低的赞叹了一声,瞅着摔在地上还没爬起来的敌人,不停地催打着坐下战马,生怕错过了捉住他的好机会。
这是一个中年贵族,岁月并没有在保养姣好的他的面颊上留下痕迹,反而更增添了一种饱经风霜的成熟感,头盔可能在落马的时候摔掉了,微微有些斑白的鬓角恰到好处的衬托出他的沉稳大气,孔武有力的肌肉展示出他也是一个久经战阵的老战士,从敏捷的跳脱马鞍到顺势翻滚再到抽出腰间的长剑,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等我到位的时候他已经仗剑在手严阵以待了。是块硬骨头,我小心地提醒自己。
不善马战的的我选择下马步战,顺手取下马鞍边上挂着的小圆盾,右手握着长剑,一步一个扎实的脚印调整呼吸,稳健的下盘是一对一胜负的关键,公牛在教授我格斗技巧的时候一再强调过。对方显然没想到冒冒失失追杀过来的是一个如此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又瘦削的骑士,微微有些发愣,但是很快就回过神作出攻击的姿态,耐心的寻找我的破绽,准备一击制胜,赶紧干掉眼前这个麻烦逃离不安全的是非之地。
“我,拉文纳公爵克雷森蒂一世之子,安科纳伯爵梅迪达,刀下不斩无名之卒,速速报上名号!”对方从我罩衫的纹章确定我的贵族身份,便堂堂正正的摆好架势,开始履行骑士对决的程序,颇像三国时候交战双方互喊我乃某某某大将,黄口小儿速速送死(我觉得壮胆的成分更多一些)。
“我是德意志帝国骑士,兰迪子爵。”由于不懂骑士战争的礼仪规矩,我只能马马虎虎的报上自己的名号,反正让对方知道我是个贵族就好了,能大大的提升自己生还的可能性,骑士一般不会杀死另一名骑士,他们会把对方俘虏以获取巨额赎金和美德声望,虽然我认为赎金才是关键,因为你并不能确定自己以后会不会被对方俘虏,多个朋友多条路,先拉拢拉拢关系以备后患,这和现代营销的理念是一样的。
“卑劣者?”我的名号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的老话果然有道理,自称梅迪达的骑士显然听说过,恶名昭著的我让他打起十二分精神,全神贯注的握紧了手中的长剑,生怕我会使个什么阴招让他万劫不复。
“呼……”我舒了一口气,结果对方神经紧张地以为我要攻击,大喝一声首先出招了。
说时迟那时快,骑兵奔驰之中根本来不及反应,我转头看了一眼科勒,他张着嘴好像在对我说着什么,可是周围乱哄哄的根本听不见,这种时候只能听天由命了,我闭上眼,向着我能想到的所有神明——当然主要是中国的神仙,毕竟我的灵魂还是个中国人,而且他们的收费还比较工薪——祈祷发愿,什么重塑金身斋戒弥撒的许了个遍,睁开眼,面前还是越来越近的枪林阵,长枪锋刃上闪烁的精光晃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妈妈的,真要硬碰硬了!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也许只有奥尼尔讽刺科比的那一句小跑车撞上了大卡车能堪堪比喻,不过现场的惨烈程度极难用具象的语言来表述,那一个个血肉之躯毫无保护的迎面撞上铜墙铁壁,就像烤的烂熟的香肠穿上竹签子那么顺滑无障碍。(/吞噬小说网 www.tsxsw.com)受伤的战马人立而起,前胸瀑布一样喷射着猩红的血液,然后重重的砸在叛军士兵举着的盾牌上,沉重的甚至将盾牌砸出了浅浅的坑,顺带将下面的士兵也拍成一张印上盾牌徽记的肉饼;马背上的骑士被好几根长矛刺得对穿,连一句呼喊都来不及发出就成了挂在枪头摇曳的破风筝,瞪大眼睛死不瞑目的寻找自己的仇人,可是眼前都是面目同样狰狞的敌人,只能不甘心的咽了气;冲在前面的骑士除了公牛基本上都成了检验长枪锋利的祭品,即使当时侥幸躲过了成为糖葫芦的命运,也被强力的冲击震出内伤,五脏六腑搅成了一锅粥,根本没有活路。敌人第一排的士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在战马的强大冲击力下成了轻飘飘的玩偶,免费体会了一次云霄飞车的感觉,最后重重的摔在地上,夸张的弹起来,死相凄惨;后面的士兵被顶的人仰马翻,和源源不断扑上来的骑兵扭打在一起,相互之间争夺对方的兵器,或者颓然的引颈就戮,变成战场厮杀的注脚,任凭千军万马踩踏自己的尸体,零落成尘碾作泥,只有血腥如故。
我被前后左右的骑兵簇拥着不情愿的冲进敌人的阵地中,战马吃了一枪,哀鸣着倒在地上,幸好我敏捷的跳到一边才没有被压住。科勒看见我失去了战马,也放弃骑马,取下背上的弓箭步战,精准的点杀周围冲上来的敌兵,公牛在不远处和五六个敌人缠斗在一起,身上已经受了好几处伤,但他仍然像个不死战神一样伫立着,把每一个敢来挑战权威的敌人亲手送进天堂,也成为最显眼的地标,指引着我们自己的战士往他那里集中,抱成一团奋力拼杀。
“大人,冲不出去了,怎么办?”科勒一面取出箭袋里的箭,迅速的瞄准射击,帮助公牛清除越来越多围上来的敌人,一面靠着我的后背相互照应,抽着间隙问我道。
“你问我我哪知道?我比你还不想死!”我举着盾牌躲闪着对面敌人长枪兵的突刺,没好气的回答,“他娘的怎么没人告诉我还有这种大乌龟阵,早知道打死我也不能冒冒失失的冲下来啊,现在可好,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咱哥俩今天交代到这了。”我抻着脖子往包围圈外面望了望,没看到自己这边领主的旗帜,估计不是被打散了就是临阵逃脱了,这帮子没义气的东西,只会打顺风仗,以为自己是仪仗兵吗?人家至少正步踢得很漂亮好不啦?
就在我深深地陷入绝望的时候,总是喜欢摆我一道的上帝微微一笑,贱不拉几的施舍了一线生机——一伙敌人的骑兵从我们身边跑过,虽然他们打着的那面毫无美感活像马赛克地砖的旗帜分辨不出是哪个贵族,不过从侍从骑兵华丽的锁子甲以及战马的半身覆甲来看,来者应该级别不低,干掉他多少能造成敌人指挥的小小混乱,为我们突围创造机会。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闯进来,别怪哥们下手太狠,只怪自己多吃肉少吃菜,生态平衡被破坏,不低碳环保,受死吧!
我拍拍科勒的肩膀,又指了指正在通过的敌人骑兵做出杀的手势,科勒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把弓箭背在背上,依旧波斯王子般飘逸的造型,左右开弓的在前面开路,我领着几个士兵紧紧地跟在后面,顺便叫上大杀神公牛断后,气势汹汹的在包围圈上撕开一个口子,奔着敌人骑兵杀过去。
也该着他倒霉,被一群扛着饰有纹章角旗长矛的骑士保护在中间的敌人贵族突然注意到从侧翼不要命似的冲杀过来的我们,那饿虎扑食的狠劲好像地铁站横冲直撞上下车的乘客,他拉住战马,好奇的盯着这群陷入重围还蹦跶的挺欢的我们,想必在他看来我们已经是咬进嘴里的肉包子,就差最后一仰脖了,虎虎生风的厮杀全是垂死挣扎。看向我们的眼神里带着一种上位者悲天悯人的矫情劲,如果再挤出两滴眼泪就更逼真,足以当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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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勒没有回答我,只是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又把背上的弓拎在手里,变戏法似的展示自己纯熟的射术,每一个敢于拦住我们的敌人士兵都被钉成了四仰八叉死在路边的静物,成为科勒记功簿上的一个小小注脚,那种气定神闲的轻松程度让我觉得杀人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弓弦绷紧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的催命符——科勒让你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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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把他给我拦下!”我策马从公牛身边经过,指着前面的贵族骑士对公牛叫道,“别让他跑了!”
公牛从地上抄起一把长矛,助跑了两步,将身体绷成一张待射的弓,健硕的肌肉在皮甲下面呼之欲出,对准贵族骑士的后背猛地出手,长矛好像长了翅膀,旋转着扯碎空气,带起一片强大的气场,对方感觉到背后传来的危险,下意识地往左面带了一下战马,长矛狠狠地扎进马屁股,直接插在地上。
“好样的!”我低低的赞叹了一声,瞅着摔在地上还没爬起来的敌人,不停地催打着坐下战马,生怕错过了捉住他的好机会。
这是一个中年贵族,岁月并没有在保养姣好的他的面颊上留下痕迹,反而更增添了一种饱经风霜的成熟感,头盔可能在落马的时候摔掉了,微微有些斑白的鬓角恰到好处的衬托出他的沉稳大气,孔武有力的肌肉展示出他也是一个久经战阵的老战士,从敏捷的跳脱马鞍到顺势翻滚再到抽出腰间的长剑,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等我到位的时候他已经仗剑在手严阵以待了。是块硬骨头,我小心地提醒自己。
不善马战的的我选择下马步战,顺手取下马鞍边上挂着的小圆盾,右手握着长剑,一步一个扎实的脚印调整呼吸,稳健的下盘是一对一胜负的关键,公牛在教授我格斗技巧的时候一再强调过。对方显然没想到冒冒失失追杀过来的是一个如此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又瘦削的骑士,微微有些发愣,但是很快就回过神作出攻击的姿态,耐心的寻找我的破绽,准备一击制胜,赶紧干掉眼前这个麻烦逃离不安全的是非之地。
“我,拉文纳公爵克雷森蒂一世之子,安科纳伯爵梅迪达,刀下不斩无名之卒,速速报上名号!”对方从我罩衫的纹章确定我的贵族身份,便堂堂正正的摆好架势,开始履行骑士对决的程序,颇像三国时候交战双方互喊我乃某某某大将,黄口小儿速速送死(我觉得壮胆的成分更多一些)。
“我是德意志帝国骑士,兰迪子爵。”由于不懂骑士战争的礼仪规矩,我只能马马虎虎的报上自己的名号,反正让对方知道我是个贵族就好了,能大大的提升自己生还的可能性,骑士一般不会杀死另一名骑士,他们会把对方俘虏以获取巨额赎金和美德声望,虽然我认为赎金才是关键,因为你并不能确定自己以后会不会被对方俘虏,多个朋友多条路,先拉拢拉拢关系以备后患,这和现代营销的理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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