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石破天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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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的小星星,一眨一眨地,仿佛在邀请人们到广阔的太空中去遨游。
夜晚,晚风轻拂,轻轻的吹动着窗帘,星空上的明月很是耀眼,那看似小巧的星星也镶嵌在旁边。在这样的夜晚,可以暂时不去想那些令人忧伤烦恼的事情,可以静静的一边品着香茶或是咖啡观赏着这夜晚的天空。
放眼整个寨子,王伯顺的家是一栋三层高的水泥房,算得上整个寨子里最豪华最奢侈的。
白天抢亲不成,反得来了一肚子的火,王伯顺、王伯苟父子回到家闭门不见任何人,俩人就那么静静的坐在客厅里,脑海中浮现出千百条对付龙傲的恶毒之计,但考虑到各种因素,俩人又一条一条的将这些恶毒之计推翻,这其中的艰辛和挣扎不是一般人能够所能体会得到的。
饿了一天没有吃饭,一到晚上,王伯顺、王伯苟二人做了一顿了丰富的晚宴,父子二人一边喝酒一边商讨着对付龙傲对付怜家的办法。
“爸,今天真是窝囊呀!我在这地方生活了二十多年,想要什么东西得不到,还没像今天这么窝囊过?”王伯苟夹起一块肥肉放在嘴中用力的嚼着,双眼冒出犹如实质的红光,这凶狠的横样绝对吓死胆小的。
“儿子,你说的不错,原本只要将怜秀秀哄骗回家,我们就可以借这欠钱的事*迫怜家父女就范,儿子你就可以抱得美人归,没想到半路却杀出了一位程咬金,怜秀秀那小贱人居然敢带着一位男朋友回来,真是气死我也!”王伯顺狂饮一口酒,郁闷说道。
“爸,那姓龙的是什么来历,你能看出来吗?”一想起龙傲那鬼神难测的身手,王伯苟脸色一变,心有余悸的说。
王伯顺闻言,身体一颤,神色复杂的思考半响,最终摇摇头,叹道:“儿子,为父这些年也见过不少人,但从来没见过像龙傲这样的年青人,他好像全身上下都是迷,让人完全猜不透,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龙傲非常有钱,他拿出四万元替怜家还帐,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同这样莫测高深的人物为敌,真是应该小心。”
“爸,照你这么说,我们岂不是要夹着尾巴做人,反正这口鸟气我可受不了,一定要讨回来。”王伯苟信誓旦旦的说。
“俗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在这个寨子里,我王伯顺说的就是王法,就算龙傲那小子有三头六臂,我也要好好的同他斗上一斗。”王伯顺怒声说道。
“爸,你一定要将龙傲那小子给彻底解决了,反正我是看出来了,只要有那小子在,秀秀就不可能嫁给我,妈的,我就想不通了,龙傲那小子究竟是什么地方比我强,为什么不喜欢,偏偏喜欢他那个小白脸呢?”
听见这话,王伯顺差点没将刚喝进口中的酒狂吐出来,他觉得自己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就只有一点大大的不好,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居然比他还无耻,真是青出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王伯顺好一阵无语,最后用力的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阴险的表情,另有它意的说:“乖儿子,你就放心吧!你想抱得美人归不仅是你的心愿也是我这个做爹多年的心愿,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替你完成心愿的。”
王伯苟喝多了,并没有深思爸爸王伯顺之言,他只要知道王伯顺会帮他就足够了,在小的时候,王伯苟就喜欢上了气质幽雅的怜秀秀,长大后这份喜欢势无可挡的转化为爱情,随着怜秀秀变得越来越漂亮,潜伏在王伯苟心中的兽欲彻底的爆发了,不管怜秀秀爱不爱他,王伯苟只想拥有怜秀秀这个漂亮的女人,为此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王伯顺饮尽杯中最后一滴酒,将喝醉的王伯苟扶到房间中休息,他自己则走进一间暗室,从一个秘密的地方拿出一面刻有不同咒纹的皮鼓,这皮鼓分为两面,一面是黑色,代表阴,另一面是白色,代表阳,皮鼓的顶端各有两条紫金绳,紫金绳的系着两颗黑色的珠子,一摇晃起来就会击在皮鼓上,发出低沉的声响。
此时已是晚上十点多。
王伯顺拿着皮鼓走出房门,面对东南方向,小声的呤唱着什么,几分钟后,王伯顺脸上出现一丝阴险的笑容,用力的摇晃起手中的皮鼓。
“铛铛铛铛,叮叮叮叮……”
低沉的声音响起,不断鸣叫的各种昆虫突然停止了鸣叫,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唯有这面鼓发出的低沉声响,显得诡异极了。
此时,正在家中睡觉的花蕊突然睁开双目,脸上出出痛苦至极的表情,身体里就犹如上千只蚂蚁在啃咬一般,一会冷一会热,花蕊额头上出现浓密的汗珠,忍不住痛苦的呻吟起来,没过多久便惊动了怜秀秀和怜军,俩人一进里屋,就见到花蕊痛苦的模样,心中别提多难受了,怜军一时慌了神,结结巴巴的说:“秀秀,快去叫小傲过来帮你妈看看。”
“爸,龙傲刚才出去了。”怜秀秀也有点慌了。
“他去什么地方?快去找呀!”
“他没说,只是吩咐我们不要出去,以免会有危险,我想他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怜秀秀若有所思的回答。
“可是你妈现在……”怜军心痛的说。
“……”
王伯顺继续用力的摇晃着手中的皮鼓,脸上的冷笑越来越甚。
就在这时,龙傲从暗处走了出来,寒声说道:“王伯顺,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被小爷抓个现着。”
听见这话,王伯顺也是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在黑暗中居然隐藏着人,随着龙傲的*近,王伯顺看清了龙傲的真实相貌,又是一惊,而且听龙傲的话外之意,他好想知道了什么,王伯顺其实挺紧张的,但他明白一个理,越是紧张越是得沉着冷静,否则只能更快的一败涂地,王伯顺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盯着龙傲寒声说道:“龙傲,深更半夜你来此地,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心知肚明,非要我点破吗?”龙傲不屑的冷笑道。
“龙傲,咱们都是明白人,有什么话不妨打开天窗说明话。”
“王伯顺,深更半夜的,你手持一面皮鼓摇来摇去,这是何意?”龙傲盯着王伯顺一字一句问道。
“龙傲,你初来这个地方,不知道这个地方的风土民情,我不怪你,这皮鼓是我们这个寨子里有名的乐器,刚刚喝了点酒,我一时兴起,所以才会有雅兴在如此时辰如此地方摇鼓助兴,龙傲,这碍到你了吗?”王伯顺应变得很合时宜,如果是一般人真会被骗倒,但碰到绝顶聪明的龙傲只能失败。
“王伯顺,事到如今你还想狡辩?我可以肯定你手中的皮鼓一定是件法器,作用就是催动潜伏在人体内的盅虫四处活动,以达到让人痛不欲生的目的,而我所料不错的话,花蕊体内的盅毒就是你这丧尽天良的畜牲下的……”
其实从龙傲知道王伯顺同花蕊的关系后,龙傲就怀疑王伯顺了,理由很简单,一个人对另一个有仇,想要折磨对方,那只有亲眼见到,心里才会痛快,更何况花蕊已被盅毒折磨了好些年,龙傲有理由相信对方一定就在花蕊的附近看着,放眼整个寨子,只有王伯顺同花蕊有这样的过节,这是龙傲怀疑王伯顺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就是以王伯顺的为人,怎么会在明知怜家还不起的情况下,一直借钱给怜家呢?也许王伯苟看中怜秀秀是其中一个因素,但龙傲相信还有其它的因素在里面,从现在的所见所闻,龙傲知道自己的猜测完全都是正确的,王伯顺此人就是下盅毒毒害花蕊的人。
“龙傲,饭可以乱吃,话可别乱说,你这么讲有真凭实据吗?虽然我知道我用钱*迫怜家同意小儿与秀秀的婚事是我的不对,但我这也是爱儿心切,不得已而为之,但除此之外,我真没做过其它事情……”王伯顺心中越来越惊,他不知道龙傲是怎么发现自己秘密的,但他只知道只有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王伯顺打算暂时稳着龙傲,在背地里搞暗算除了龙傲,因为龙傲的身手强悍,如果明刀明枪的干,王伯顺还真没多少把握。
“王伯顺,依我看,你和你那儿子干脆改名算了,千年王八万年龟更适合你们俩,这都是形容那些遇事没有胆量面对的人,你儿子的女人被我抢了,被我狠狠的揍了一顿,连屁都不敢放,而你的奸计被我拆穿了,只知道一味的不承认,真是胆小如鼠,我原以为王伯顺多少还是有点胆量的,可没想到是一只万年龟,唉!知人知面不知心,原来是我看错人了……”龙傲这招就叫作激将法了,不过比激将法却多了一些东西,更加有效。
王伯顺的脸一阵阴一阵晴,盯着龙傲的双目中射出万缕恶毒寒光。
“王伯顺,我知道你已动了杀机,事到如今还不肯承认吗?”龙傲的一身能力传自师尊火云剑神,火云剑神一生不知杀过多少人,所以龙傲对杀气特别敏感,虽然王伯顺的杀气只是一绽而逝,但还是被龙傲快速的捕捉到了。
事情到了如此田地,真是没什么好瞒的,王伯顺撕破脸皮,猖狂的大笑道:“龙傲,你真是聪明绝顶,刚来这寨子没几天,就堪破了十几年无人知道的真相,不错,花蕊那贱人中的盅毒就是我下的,当年我深爱着花蕊,在所有人心中我和花蕊就是郎才女貌的一对,我立志娶花蕊为妻,可没想到我外出半年回家,花蕊这贱人就嫁给了怜军这个根本不如我的男人,那时候我真是好恨,恨不得杀了花蕊这个贱人和怜军,但是我知道这么轻易的让他们死了真是太便宜他们了,我要留着他们二人的性命,好好饱尝人世间的疾苦,这些年以来,望着花蕊这贱人日益消瘦痛苦的模样,听见怜军找我借钱楚楚可怜的哀求声,我心中别提多痛快了,哈哈哈……”
龙傲见到王伯顺这丧心病狂的模样,强忍住怒气,再次问道:“既然你如此憎恨花蕊,那为什么会同意自己的儿子娶仇人的女儿?”
“为什么,好一个为什么,我王伯顺当年没有得到花蕊,所以我将我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我儿子王伯苟身上,我要让我儿子王伯苟将花蕊和怜军所生的贱人怜秀秀娶回家好生折磨,然后我这个亲家公再亲自上门告之怜军和花蕊实情,想必那时花蕊和怜军肯定气得吐血……”王伯顺越说越得意,这件事情一直隐藏在他的心中多年,苦于无人倾诉,现在大声的说出来,王伯顺心中真是畅快多了。
“故事还没有结束,后面的话让我来说吧!就算花蕊和怜军得知你的阴谋,你也料定他们二人不敢说出去,因为怜秀秀已嫁入王府,换言之就是在你的手上,你深知怜军和花蕊特别疼爱怜秀秀,所以就算他们有再大的仇恨再大的怒火也只能独自一人忍受,而你王伯顺就可以大功告成,想怎么折磨怜秀秀一家都不成问题,好毒的计策,王伯顺畜牲,我说的对吗?”龙傲心中也颇为震惊,如果自己这次不是非要跟着怜秀秀前来,那王伯顺的阴谋就有可能成功,龙傲再见怜秀秀之时,她可能已为人妻,痛苦一生是肯定的,那时龙傲自己都无法想象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不错,你说的不错,这就是我蕴酿了十几年的复仇计划,得罪我王伯顺的人,我一定得让他不得好死,都是你,由于你的出现破坏了我十几年的复仇计划,现在你得知真相,我一定要杀了你泄愤。”王伯顺双目中散发出诡异的红光,盯着龙傲疯狂的大笑道。
“你没有机会了,如果你肯如实说出解除花蕊体内盅毒的办法,那我到是可以让你死得痛快点。”
“龙傲,你想得美,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将办法告诉你,你就死了这颗心吧!哈哈哈……”
“我已经给了你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怨不了别人。”龙傲寒声说道,其实昨天他已从活了几万年见多识广的小金口中知道如何解花蕊身体中的盅毒了,只是颇费精力罢了,只要杀了投毒之人,花蕊身体内的盅虫便无人控制,犹如一只死物,龙傲再施展小金传授的方法,就能治好花蕊所中之毒。
“有什么本事就放马过来吧!我王伯顺不怕你。”王伯顺并不是一名专业的盅术师,他只是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本如何训养盅物如何利用盅物害人的秘集,其实他自身没半点实力,最大的杀招就是利用盅物治敌,否则他也不会和龙傲如此废话,早就将龙傲杀了一了百了了。
龙傲冷笑着慢慢朝王伯顺*近。
王伯顺右手快速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小布袋,口中念念有词,没过一会儿,他就解开小布袋上系着的绳子,只见从里面飞出来一群犹如针尖大小的毒蜂,这种毒蜂并非世界上任何一种品种,而是王伯顺根据秘集上的办法制造的,常年都用各种最毒的东西伺养,别看这毒蜂个小,王伯顺曾经试验过,一头大大的野猪只是被毒蜂叮了一下就口吐白沫当场倒地死了,正是因为知道这毒蜂的利害,所以王伯顺平时很少用,视为珍宝,今天晚上对付龙傲,王伯顺毫不犹毅的用毒蜂对付龙傲,可见王伯顺是多么重视龙傲。
“不自量力,一些小毒虫,也妄言致我于死地。”龙傲聚起体内的剑灵之力至手上,随手一挥,只听毒蜂发出‘嗡嗡’的痛苦鸣叫,一股纯粹的剑灵之力化为天火将满天飞袭而至的毒蜂化为灰烬。
王伯顺原想望着龙傲被自己精心伺养的毒蜂围攻咬死,可没想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直至此时,他方才醒悟,原来龙傲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人,很可能就是秘集中所提到的修士,王伯顺惊恐的大叫一声,立刻折身向家里跑去,他现在只想躲起来活命。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龙傲冷冷一笑,身体化作一条虚影冲向正在夺路狂奔的王伯顺。
“啊!”只听一声痛苦的惨叫声过后,王伯顺就睁大着双眼倒在了地上,抽搐几下,没过多久没死了。
对待这样的畜牲,根本用不着同情,斩草必须除根,否则后患无穷。
龙傲大步走进王府,用神识扫描了王府一圈,找到王伯苟的下落,龙傲推门而入,望着熟睡中依旧念叨着怜秀秀之名的王伯苟,龙傲眼中闪过一道冷茫,一道掌风击在王伯苟的喉咙处,王伯敬来不及发出半点痛苦叫声,当场气绝身亡。(未完待续)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的小星星,一眨一眨地,仿佛在邀请人们到广阔的太空中去遨游。
夜晚,晚风轻拂,轻轻的吹动着窗帘,星空上的明月很是耀眼,那看似小巧的星星也镶嵌在旁边。在这样的夜晚,可以暂时不去想那些令人忧伤烦恼的事情,可以静静的一边品着香茶或是咖啡观赏着这夜晚的天空。
放眼整个寨子,王伯顺的家是一栋三层高的水泥房,算得上整个寨子里最豪华最奢侈的。
白天抢亲不成,反得来了一肚子的火,王伯顺、王伯苟父子回到家闭门不见任何人,俩人就那么静静的坐在客厅里,脑海中浮现出千百条对付龙傲的恶毒之计,但考虑到各种因素,俩人又一条一条的将这些恶毒之计推翻,这其中的艰辛和挣扎不是一般人能够所能体会得到的。
饿了一天没有吃饭,一到晚上,王伯顺、王伯苟二人做了一顿了丰富的晚宴,父子二人一边喝酒一边商讨着对付龙傲对付怜家的办法。
“爸,今天真是窝囊呀!我在这地方生活了二十多年,想要什么东西得不到,还没像今天这么窝囊过?”王伯苟夹起一块肥肉放在嘴中用力的嚼着,双眼冒出犹如实质的红光,这凶狠的横样绝对吓死胆小的。
“儿子,你说的不错,原本只要将怜秀秀哄骗回家,我们就可以借这欠钱的事*迫怜家父女就范,儿子你就可以抱得美人归,没想到半路却杀出了一位程咬金,怜秀秀那小贱人居然敢带着一位男朋友回来,真是气死我也!”王伯顺狂饮一口酒,郁闷说道。
“爸,那姓龙的是什么来历,你能看出来吗?”一想起龙傲那鬼神难测的身手,王伯苟脸色一变,心有余悸的说。
王伯顺闻言,身体一颤,神色复杂的思考半响,最终摇摇头,叹道:“儿子,为父这些年也见过不少人,但从来没见过像龙傲这样的年青人,他好像全身上下都是迷,让人完全猜不透,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龙傲非常有钱,他拿出四万元替怜家还帐,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同这样莫测高深的人物为敌,真是应该小心。”
“爸,照你这么说,我们岂不是要夹着尾巴做人,反正这口鸟气我可受不了,一定要讨回来。”王伯苟信誓旦旦的说。
“俗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在这个寨子里,我王伯顺说的就是王法,就算龙傲那小子有三头六臂,我也要好好的同他斗上一斗。”王伯顺怒声说道。
“爸,你一定要将龙傲那小子给彻底解决了,反正我是看出来了,只要有那小子在,秀秀就不可能嫁给我,妈的,我就想不通了,龙傲那小子究竟是什么地方比我强,为什么不喜欢,偏偏喜欢他那个小白脸呢?”
听见这话,王伯顺差点没将刚喝进口中的酒狂吐出来,他觉得自己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就只有一点大大的不好,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居然比他还无耻,真是青出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王伯顺好一阵无语,最后用力的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阴险的表情,另有它意的说:“乖儿子,你就放心吧!你想抱得美人归不仅是你的心愿也是我这个做爹多年的心愿,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替你完成心愿的。”
王伯苟喝多了,并没有深思爸爸王伯顺之言,他只要知道王伯顺会帮他就足够了,在小的时候,王伯苟就喜欢上了气质幽雅的怜秀秀,长大后这份喜欢势无可挡的转化为爱情,随着怜秀秀变得越来越漂亮,潜伏在王伯苟心中的兽欲彻底的爆发了,不管怜秀秀爱不爱他,王伯苟只想拥有怜秀秀这个漂亮的女人,为此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王伯顺饮尽杯中最后一滴酒,将喝醉的王伯苟扶到房间中休息,他自己则走进一间暗室,从一个秘密的地方拿出一面刻有不同咒纹的皮鼓,这皮鼓分为两面,一面是黑色,代表阴,另一面是白色,代表阳,皮鼓的顶端各有两条紫金绳,紫金绳的系着两颗黑色的珠子,一摇晃起来就会击在皮鼓上,发出低沉的声响。
此时已是晚上十点多。
王伯顺拿着皮鼓走出房门,面对东南方向,小声的呤唱着什么,几分钟后,王伯顺脸上出现一丝阴险的笑容,用力的摇晃起手中的皮鼓。
“铛铛铛铛,叮叮叮叮……”
低沉的声音响起,不断鸣叫的各种昆虫突然停止了鸣叫,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唯有这面鼓发出的低沉声响,显得诡异极了。
此时,正在家中睡觉的花蕊突然睁开双目,脸上出出痛苦至极的表情,身体里就犹如上千只蚂蚁在啃咬一般,一会冷一会热,花蕊额头上出现浓密的汗珠,忍不住痛苦的呻吟起来,没过多久便惊动了怜秀秀和怜军,俩人一进里屋,就见到花蕊痛苦的模样,心中别提多难受了,怜军一时慌了神,结结巴巴的说:“秀秀,快去叫小傲过来帮你妈看看。”
“爸,龙傲刚才出去了。”怜秀秀也有点慌了。
“他去什么地方?快去找呀!”
“他没说,只是吩咐我们不要出去,以免会有危险,我想他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怜秀秀若有所思的回答。
“可是你妈现在……”怜军心痛的说。
“……”
王伯顺继续用力的摇晃着手中的皮鼓,脸上的冷笑越来越甚。
就在这时,龙傲从暗处走了出来,寒声说道:“王伯顺,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被小爷抓个现着。”
听见这话,王伯顺也是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在黑暗中居然隐藏着人,随着龙傲的*近,王伯顺看清了龙傲的真实相貌,又是一惊,而且听龙傲的话外之意,他好想知道了什么,王伯顺其实挺紧张的,但他明白一个理,越是紧张越是得沉着冷静,否则只能更快的一败涂地,王伯顺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盯着龙傲寒声说道:“龙傲,深更半夜你来此地,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心知肚明,非要我点破吗?”龙傲不屑的冷笑道。
“龙傲,咱们都是明白人,有什么话不妨打开天窗说明话。”
“王伯顺,深更半夜的,你手持一面皮鼓摇来摇去,这是何意?”龙傲盯着王伯顺一字一句问道。
“龙傲,你初来这个地方,不知道这个地方的风土民情,我不怪你,这皮鼓是我们这个寨子里有名的乐器,刚刚喝了点酒,我一时兴起,所以才会有雅兴在如此时辰如此地方摇鼓助兴,龙傲,这碍到你了吗?”王伯顺应变得很合时宜,如果是一般人真会被骗倒,但碰到绝顶聪明的龙傲只能失败。
“王伯顺,事到如今你还想狡辩?我可以肯定你手中的皮鼓一定是件法器,作用就是催动潜伏在人体内的盅虫四处活动,以达到让人痛不欲生的目的,而我所料不错的话,花蕊体内的盅毒就是你这丧尽天良的畜牲下的……”
其实从龙傲知道王伯顺同花蕊的关系后,龙傲就怀疑王伯顺了,理由很简单,一个人对另一个有仇,想要折磨对方,那只有亲眼见到,心里才会痛快,更何况花蕊已被盅毒折磨了好些年,龙傲有理由相信对方一定就在花蕊的附近看着,放眼整个寨子,只有王伯顺同花蕊有这样的过节,这是龙傲怀疑王伯顺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就是以王伯顺的为人,怎么会在明知怜家还不起的情况下,一直借钱给怜家呢?也许王伯苟看中怜秀秀是其中一个因素,但龙傲相信还有其它的因素在里面,从现在的所见所闻,龙傲知道自己的猜测完全都是正确的,王伯顺此人就是下盅毒毒害花蕊的人。
“龙傲,饭可以乱吃,话可别乱说,你这么讲有真凭实据吗?虽然我知道我用钱*迫怜家同意小儿与秀秀的婚事是我的不对,但我这也是爱儿心切,不得已而为之,但除此之外,我真没做过其它事情……”王伯顺心中越来越惊,他不知道龙傲是怎么发现自己秘密的,但他只知道只有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王伯顺打算暂时稳着龙傲,在背地里搞暗算除了龙傲,因为龙傲的身手强悍,如果明刀明枪的干,王伯顺还真没多少把握。
“王伯顺,依我看,你和你那儿子干脆改名算了,千年王八万年龟更适合你们俩,这都是形容那些遇事没有胆量面对的人,你儿子的女人被我抢了,被我狠狠的揍了一顿,连屁都不敢放,而你的奸计被我拆穿了,只知道一味的不承认,真是胆小如鼠,我原以为王伯顺多少还是有点胆量的,可没想到是一只万年龟,唉!知人知面不知心,原来是我看错人了……”龙傲这招就叫作激将法了,不过比激将法却多了一些东西,更加有效。
王伯顺的脸一阵阴一阵晴,盯着龙傲的双目中射出万缕恶毒寒光。
“王伯顺,我知道你已动了杀机,事到如今还不肯承认吗?”龙傲的一身能力传自师尊火云剑神,火云剑神一生不知杀过多少人,所以龙傲对杀气特别敏感,虽然王伯顺的杀气只是一绽而逝,但还是被龙傲快速的捕捉到了。
事情到了如此田地,真是没什么好瞒的,王伯顺撕破脸皮,猖狂的大笑道:“龙傲,你真是聪明绝顶,刚来这寨子没几天,就堪破了十几年无人知道的真相,不错,花蕊那贱人中的盅毒就是我下的,当年我深爱着花蕊,在所有人心中我和花蕊就是郎才女貌的一对,我立志娶花蕊为妻,可没想到我外出半年回家,花蕊这贱人就嫁给了怜军这个根本不如我的男人,那时候我真是好恨,恨不得杀了花蕊这个贱人和怜军,但是我知道这么轻易的让他们死了真是太便宜他们了,我要留着他们二人的性命,好好饱尝人世间的疾苦,这些年以来,望着花蕊这贱人日益消瘦痛苦的模样,听见怜军找我借钱楚楚可怜的哀求声,我心中别提多痛快了,哈哈哈……”
龙傲见到王伯顺这丧心病狂的模样,强忍住怒气,再次问道:“既然你如此憎恨花蕊,那为什么会同意自己的儿子娶仇人的女儿?”
“为什么,好一个为什么,我王伯顺当年没有得到花蕊,所以我将我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我儿子王伯苟身上,我要让我儿子王伯苟将花蕊和怜军所生的贱人怜秀秀娶回家好生折磨,然后我这个亲家公再亲自上门告之怜军和花蕊实情,想必那时花蕊和怜军肯定气得吐血……”王伯顺越说越得意,这件事情一直隐藏在他的心中多年,苦于无人倾诉,现在大声的说出来,王伯顺心中真是畅快多了。
“故事还没有结束,后面的话让我来说吧!就算花蕊和怜军得知你的阴谋,你也料定他们二人不敢说出去,因为怜秀秀已嫁入王府,换言之就是在你的手上,你深知怜军和花蕊特别疼爱怜秀秀,所以就算他们有再大的仇恨再大的怒火也只能独自一人忍受,而你王伯顺就可以大功告成,想怎么折磨怜秀秀一家都不成问题,好毒的计策,王伯顺畜牲,我说的对吗?”龙傲心中也颇为震惊,如果自己这次不是非要跟着怜秀秀前来,那王伯顺的阴谋就有可能成功,龙傲再见怜秀秀之时,她可能已为人妻,痛苦一生是肯定的,那时龙傲自己都无法想象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不错,你说的不错,这就是我蕴酿了十几年的复仇计划,得罪我王伯顺的人,我一定得让他不得好死,都是你,由于你的出现破坏了我十几年的复仇计划,现在你得知真相,我一定要杀了你泄愤。”王伯顺双目中散发出诡异的红光,盯着龙傲疯狂的大笑道。
“你没有机会了,如果你肯如实说出解除花蕊体内盅毒的办法,那我到是可以让你死得痛快点。”
“龙傲,你想得美,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将办法告诉你,你就死了这颗心吧!哈哈哈……”
“我已经给了你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怨不了别人。”龙傲寒声说道,其实昨天他已从活了几万年见多识广的小金口中知道如何解花蕊身体中的盅毒了,只是颇费精力罢了,只要杀了投毒之人,花蕊身体内的盅虫便无人控制,犹如一只死物,龙傲再施展小金传授的方法,就能治好花蕊所中之毒。
“有什么本事就放马过来吧!我王伯顺不怕你。”王伯顺并不是一名专业的盅术师,他只是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本如何训养盅物如何利用盅物害人的秘集,其实他自身没半点实力,最大的杀招就是利用盅物治敌,否则他也不会和龙傲如此废话,早就将龙傲杀了一了百了了。
龙傲冷笑着慢慢朝王伯顺*近。
王伯顺右手快速的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小布袋,口中念念有词,没过一会儿,他就解开小布袋上系着的绳子,只见从里面飞出来一群犹如针尖大小的毒蜂,这种毒蜂并非世界上任何一种品种,而是王伯顺根据秘集上的办法制造的,常年都用各种最毒的东西伺养,别看这毒蜂个小,王伯顺曾经试验过,一头大大的野猪只是被毒蜂叮了一下就口吐白沫当场倒地死了,正是因为知道这毒蜂的利害,所以王伯顺平时很少用,视为珍宝,今天晚上对付龙傲,王伯顺毫不犹毅的用毒蜂对付龙傲,可见王伯顺是多么重视龙傲。
“不自量力,一些小毒虫,也妄言致我于死地。”龙傲聚起体内的剑灵之力至手上,随手一挥,只听毒蜂发出‘嗡嗡’的痛苦鸣叫,一股纯粹的剑灵之力化为天火将满天飞袭而至的毒蜂化为灰烬。
王伯顺原想望着龙傲被自己精心伺养的毒蜂围攻咬死,可没想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直至此时,他方才醒悟,原来龙傲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人,很可能就是秘集中所提到的修士,王伯顺惊恐的大叫一声,立刻折身向家里跑去,他现在只想躲起来活命。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龙傲冷冷一笑,身体化作一条虚影冲向正在夺路狂奔的王伯顺。
“啊!”只听一声痛苦的惨叫声过后,王伯顺就睁大着双眼倒在了地上,抽搐几下,没过多久没死了。
对待这样的畜牲,根本用不着同情,斩草必须除根,否则后患无穷。
龙傲大步走进王府,用神识扫描了王府一圈,找到王伯苟的下落,龙傲推门而入,望着熟睡中依旧念叨着怜秀秀之名的王伯苟,龙傲眼中闪过一道冷茫,一道掌风击在王伯苟的喉咙处,王伯敬来不及发出半点痛苦叫声,当场气绝身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