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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兴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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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严涉的话,其他原本正在疯狂动筷子的人都脸色狂变,恨不得把头低得贴在桌子上。

    他们自然明白知道的越多,越危险的道理。

    上官金虹却哈哈大笑起来:“教主果然是本帮主的知音,若是你我联手,何愁大业不成?”

    严涉眯着眼,淡淡道:“‘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这个世上,越了解彼此的人,往往也是最危险的敌手,帮主以为然否?”

    上官金虹道:“彼一时,此一时。今江湖乱世,正是我辈雄才大展拳脚之时,严教主年纪轻轻就已是天下第一大教之主,武功天下无双,翻掌之间搅动风云,诛灭了少林这个正道魁首,可谓风头无二,将来必是武林霸主,染指江山神器也并非没有可能。”

    严涉笑道:“上官帮主正当盛年,一手龙凤双环独步武林,准备多年再出,短短时日金钱帮就已席卷江湖,依本座看,这武林大势已尽在帮主掌控之中。”

    看着眼前相互吹捧,暗中杀机四伏的两人,旁边的芮钰不禁咋舌。

    一个老狐狸,一个小狐狸,都不是好东西。

    这样的城府心机手腕,怕是整个江湖都不一定玩的过这两人,自己的处境也不安全。

    她终究还是懂得害怕的。

    严涉将目光望向那些趴在桌子上,战战兢兢的陪同之人,叹道:“上官帮主,本来你今天请本座来赴宴,本座就想,金钱帮乃是天下第一大帮,以金钱为名,富得流油,饭菜肯定好,于是从昨天起就一直没吃饭,本想一次性吃个够本,不想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上。”

    上官金虹望去,满面一桌子的菜,都被桌上胆战心惊的众人吃的干干净净,不由道:“是本帮主之错,来人,再给严教主上一桌子菜。”

    饭菜片刻之后就来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严涉坦坦荡荡的做到桌旁,大口大口的吃喝起来,其他没有一个人敢动筷子,都在看着他。

    只见他以风卷残云之势,气吞万里之姿,眨眼间就将一桌子,几十道菜,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他拿出一条干净的手绢擦着嘴道:“本座失礼了,实在是上官帮主这里的菜太好吃了,本座险些连盘子都一起吃下去。”

    “教主喜欢就好。”上官金虹眯眼笑道。

    严涉又道:“本座这应该不曾浪费一点吧?我就怕上官帮主也要刨开本座的肚子。”

    上官金虹脸色不变,坐下道:“教主说笑了。既已吃完,还是聊一聊正事吧,不知教主可知‘怜花宝鉴’?”

    严涉神色一动,惊讶叫道:“可是昔日王怜花凝聚毕生所学而成的那部著作?”

    上官金虹点了点头:“不错,今日我与教主说的就是此物。教主可知此物现在在何处?”

    严涉道:“还请帮主告知。”他虽知晓此物去处,但却不显露出。

    上官金虹道:“此物就在兴云庄,此地是何处,想来教主也应该清楚。”

    严涉沉吟片刻,道:“可是小李探花故居?”

    上官金虹点了点头,盯着严涉道:“不错。据我得到的消息,近些日子,有人看到他出现在那附近。”

    严涉神情不变,笑道:“看来一场好戏要开始了。”

    ……

    兴云庄,一个传奇的地方。

    这座庄园原本姓李,叫做李园,它的主人,三代内出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其中还有位惊才绝艳,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煊赫一时。

    后来它姓了龙,成为了武林中一处著名之地,也曾风云汇集,江湖瞩目。

    但现在,它已凋敝了。

    在数个月前,此地发生了一场大事,随后它原本的主人被后来的主人送上了前往少林的马车,然后少林之中发生了一场震惊天下的巨变。

    于是此地后来那位姓龙的主人也消失了。

    此后,这宅院就突然沉寂了下来,它两代主人忽然间就变得消息沉沉,不知所踪。

    于是江湖间就有了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现在,这里白天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

    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地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

    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虽然明知这弄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他当然是寂寞的。

    有时他也会遥望那巨宅小楼上的孤灯,自嘲地默想:“小楼上的人,纵然锦衣玉食,但她的日子也许比我过得还要痛苦寂寞!”

    不久之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

    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

    但孙驼子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许多与众不同之处。

    他对孙驼子的残废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同情的神色。

    这种怜悯同情有时比嘲笑还要令人受不了。

    他对于酒食既不挑剔,也不言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

    最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小店,就没有走出去过。

    他一直在喝酒,一壶接着一壶,每天都是七壶,然后加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

    酒喝完了,他就叫孙驼子再加满,然后就到最后面的一间屋子里歇下,直到第二天黄昏时才走出来。

    等他出来时,那七壶酒也已喝光了。

    现在,已过了一个月,每天晚上他还是坐在角落里那桌子上,还是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

    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他就带着另七壶酒回到最后面那间屋子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才露面。

    这是一个奇怪的人,孙驼子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探究别人秘密的人。

    但就在数日之前,一个灰衣僧人突然也来到了这里,来到了那个人的旁边。

    开始的时候,僧人还在不断的开导他,后来那僧人竟与他一起喝酒起来。

    一僧一俗,两个酒鬼,成天喝的醉醺醺的。

    如此,过了好几天。

    终于,那个中年人终于忍不住道:“青莲大师,你这样又是何必?李某是个酒鬼,所以喝酒,但你却是个出家人。”

    “出家人也是人,是人就都能喝酒。”僧人醉醺醺的道。

    中年人摇头道:“大师,出家人的戒律是不容许喝酒的,你是不是记错了?”

    僧人狂笑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个世上守戒律的和尚多了去了,但真和尚又有几个?由此可见,是不是和尚,与守不守戒律又有何关系?”

    中年人苦笑道:“大师,李某喝酒是心中有愁,放不下,拿不起,您又是为什么?”

    僧人长叹道:“难道贫僧心中就没有愁,没有放不下的东西?”

    “出家人不是四大皆空吗?”中年人道。

    “老子要是真的四大皆空了,那天也就不会救你了。”僧人忽然骂了起来,“听说你小子出身煊赫,当年也是风流探花,但你知道老子出家前是什么人吗?”

    中年人苦笑着摇头:“李某不知。”

    僧人狂笑道:“老子祖上曾经是天下第一高手,武林盟主,更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一身无相神功天下无敌,轻易击败了赫赫有名的墨玉夫人姬悲情,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

    中年人惊讶道:“大师祖上果真不凡。”

    “哼,老子祖宗虽然厉害,但老子也丝毫不差。”僧人粗犷地狂饮着,双目之中迸发精湛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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