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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刺龙画虎绣鹰

作者:一七五的微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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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躲在商店内的众人,谁都没有冒头看看的想法。

    谁知道,刚刚被打中的人,到底是自己人还是敌人。

    凯尔森也好似,忘记了刚刚指派的手下。

    又过了三两分钟。

    匆忙的脚步声响起,想着他们躲藏的位置而来。

    一个身影,刚刚出现。

    就被凯尔森用枪指住了脑袋。

    “boss,是我,是我!”

    来人急忙举起双手,呼喊道。

    深怕被自家老大打死。

    “呼,是你啊……”凯尔森仔细一瞧,确定是他刚刚派出去的小弟,这才主动放下枪。

    周边纷纷举起枪的小弟们,照此而做。

    被七八条枪对准,得亏这个小弟心脏好,胆气足,没有露怯。

    不然一个应对不好,可就命丧黄泉了。

    这么近的距离,被这么人射击。

    就是人体描边大师,都能干掉他。

    “你刚才是对谁开的枪?”

    凯尔森问道。

    “呃,我看店门外有个黑影,就第一时间……”

    小弟支支吾吾说完,凯尔森到是没有责骂的意思。

    这个环境下,面对怀疑的存在先开枪,肯定不能说错。

    只是……

    “你怎么开了一枪,就停下了?”

    凯尔森不满的道:“现在,不是讲规矩的时候,遇到敌人一定要打死,你们也是,听到没有?”

    围过来的小弟们,点点头表示明白。

    探路的小弟,见此没敢把自己心里话说出来。

    他之所以,只射击了一下。

    是因为开完枪,他才看清楚那不是人,而是随风飘荡的布……

    不过这些事,就不好和老大说了,只能默默埋在心底。

    “乔纳森怎么还没回来?”

    凯尔森听到外面动静小起来,没有开心的神色,心中反而更加着急了。

    这代表的,可不是好事。

    枪声稀少的原因,只能代表一件事,BD的成员们,已经快没有防抗能力了!

    等彻底平静,就意味着他带领的BD势力,和绿色眼镜蛇的这一战,彻底输了!

    “Mother Fxxker的弗兰克,居然这么阴险,提前埋伏好……”

    “fxxk的条子,平日里就知道吹嘘,真出事,就见不到人影……”

    “fxxk的白熊奥斯卡,整天用F.N联盟指挥这个,指挥那个,现在和P.N的人开战了,难道还不过来支援?”

    对于老大的嘀咕声,周边的小弟们,眼观鼻,鼻观心。

    就当做没听到。

    反正凯尔森口里的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惹不起。

    也就是条子还能骂上两句。

    但是想到自己等人,现在想要成功活下去,还得依靠芝加哥警署的警探,他们就没了谩骂的心思。

    ……

    在BD老大凯尔森,派出手下寻找外援的时候。

    罗昂刚刚和身边的周泰祥,把一个慌不择路,跑进理发店内的黑人混混打死。

    从这个混混身上,那六芒星和罗马数字‘III’看,显然是BD的成员。

    所以身为华人的周泰祥,没有太多犹豫,发现对方为了躲避枪战,居然想要冲进理发店。

    抄起柜台藏好的手枪,砰的一声,就送他去见上帝了。

    对此,罗昂表示这个BD成员头上,死兆星在闪烁。

    不然周边这么多店铺不躲,非要躲到华人店铺里。

    不知道自己身边的这个老哥,是正经二三会成员吗?

    二三会可是P.N联盟中的一员,于请来说,周泰祥开枪是处于敌对立场。

    于理,一个拿着武器的黑佬,突然闯进店里,他作为老板开枪,很合理嘛。

    所以说,这个BD的成员死了,也是白死!

    两人合力,把倒在门口的尸体,拖到后面。

    只有等到枪战结束,芝加哥警署的警探们赶来扫地……

    咳,清缴后,才能把他的尸体,送去停尸间。

    “扑街仔,居然还想躲到老子店里,哼!”

    周泰祥不屑的说着,在客人洗头的水池前,洗了洗自己手上的血迹。

    这也让罗昂,从对方原本亲切的态度中,挣脱出来。

    他告诫自己,这个男人可是个十足十的老混子,可不能因为展现出的随和,而忽略了这点。

    “周哥,我看外面的动静小了,是不是火并要结束了?”

    警惕归警惕,但是不能因噎废食。

    罗昂知道,自己得善于使用周泰祥这样的街头老人的眼光,帮自己做出判断。

    洗完手,擦了擦后,周泰祥小心的用镜子偷看一会儿后,皱眉道:“BD的黑佬,好像确实撑不住了……”

    “那就是说,绿色眼镜蛇赢了?”

    他摇了摇头道:“不好说,这次的火并我听李会长,提过一嘴,据说是因为上周,BD旗下的一家洗衣店,在运送两箱Blood Money的时候,被一伙人劫走,还顺手把管理人杀了,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处。”

    Blood Money?

    罗昂微微一愣。

    通过命案得到的钱,通常会被叫做Blood Money,是一种街头上的口头代称。

    只是BD这种本地大帮派,居然也会有人打它的注意?

    这是不要命了吧!

    周泰祥猜出了他的想法,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银行的钱,不也整天被人惦记?”

    “绝大多数的银行抢劫犯,最后都会落网,可还是有人会觉得自己就是那个百分之一,人的贪欲啊,会使得双眼被蒙蔽,忽略其背后的风险……”

    说这话时,他的脸色闪过一丝落寞。

    罗昂联想到他之前说过,自己曾经动手进了监狱三年,今年才被放出来。

    隐隐觉得这件事背后的原因,可能不只是口角冲突,那么简单。

    叹了口气,周泰祥一边观察外面的变化,一边随意的继续解释道:“手下的洗衣店被抢,BD的人肯定坐不住,凯尔森那个蛮牛派出去不少人,调查这件事是谁做的,然后不知怎么回事,就有传言说,是绿色眼镜蛇的头马之一,34街的杰克带着手下犯得这事……”

    “哦,对了,头马是我们那边常用的词,换成芝加哥这边应该叫做头目。”

    发现罗昂的神情不对,周泰祥拍了下脑门,解释了一下。

    可他愣住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明白‘头马’的意思。

    龙头、双花红棍、纸扇、草鞋等等。

    这些华人街头用语,罗昂曾听老爸罗本说过,都记在心里。

    真正让他脸色微变的是,身边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二三会曾经头马的男人,居然在身上纹龙。

    以刺龙、画虎、绣鹰为传统的帮派可是花青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