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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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灰头土脸的王浩,正抱着鲜血淋漓的左小腿哀嚎,队里卫生所的赤脚医生刘大夫,在山上现采了一些止血的草药,弄碎了,打算给他涂到伤口上止血,却被他嫌弃地骂了一顿,说这样不干净、不专业,会导致伤口感染,小腿截肢,还可能导致他成为残废。
总之,死活不让大夫碰。
赤脚医生被他骂的脸色难看,将手中的草药一丢,说这伤自己治不了,让人赶紧送公社卫生院。
支书周保国,怕这知青有个好歹,在一旁劝说他别放在心上,好歹先把血给止住。刘大夫见支书好言相劝,便重新弄了草药,刚把手放到王浩腿上,便被他一把挥开,“你这个庸医,别碰我!”。
刘大夫闻言一愣,止住了手,眼带寒意的看了王浩一眼,往人群外走。
周保国见状,低声咒骂一声,吩咐民兵连长周强把人抬下山送医院,便去追刘大夫。
周强见王浩这事多折腾的样子,觉得人应该没大碍,便找来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将他抬下山。一路上,任凭他疼的哭爹喊娘,也没有让人缓下脚步。
大队的卫生所只有两个人,一个刘大夫,还有一个卫生员,卫生员并不会治病,看病的主要是刘大夫。
清河大队,常年缺医少药,西药更是紧缺,多亏刘大夫懂中医,山上草药也多,所以村里有个头疼脑热、咳嗽腹泻的,才不用大老远跑到镇上去看。所以,村里人对刘大夫都很尊敬。
不过,两年前,刘大夫给村里的一个小孩看病,开完药,回到家,小孩喝了一副中药,晚上却去世了。
小孩家人认为是刘大夫开错了药,把人给治死了,过来闹,即使到后来,县医院的医生检验出,孩子是突发急症去世,和刘大夫开的药并没有关系,但仍有不少人不愿相信。
刘大夫赔了一笔钱,那小孩的家人才罢休。此后,就有些人说刘大夫是庸医。
这件事情之后,刘大夫不愿意干了,但清河大队好不容易有个大夫,支书和大队长,以及村里的老人,好说歹说,才把人给留住。并嘱咐村里人,不要再提这事。却没想到,今天被王浩这个知青给胡咧咧了出来。
人群散后,孟晓曼并没有急着走。她跟萧向东学过做陷阱,刚才到这的时候,仔细观察过王浩掉下的陷阱坑,发现这陷阱明显被人动过手脚。
显然,是有人故意让王浩掉进陷阱的。
想到刚才围观的知青中并没见到沈玉茹,孟晓曼觉得很有可能是她。
上次黑市被追,沈玉茹在自己后面,肯定也听到那个的声音了。她住在知青点,比自己更熟悉王浩的声音,肯定知道了举报她的人就是王浩。
所以,才趁着今天这个机会,设计报复王浩。
沈玉茹干这事,也算替孟晓曼出了口气,所以,孟晓曼在临走前,将陷阱上被动手脚的痕迹都给抹除了。
“晓曼姐,你弄这些东西干嘛?”萧向美不解。
“收拾一下,免得再有人不注意掉下去。”孟晓曼说。
“晓曼姐,你真善良,那我也来帮你吧。”
两人刚走,沈玉茹便从空间里走了出来,她本来打算等人都走后,再来打扫现场的,没想到却被孟晓曼给干了。而且,看她的行为,像是知道这是一场设计,特意消灭痕迹的。
看着孟晓曼远走的方向,沈玉茹眼中闪过沉思,如果她不跟自己作对,那今天的事,就自己算欠她一个人情。
孟晓曼和萧向美回来的时候,萧向东身边站着一个年轻人,黑眉大眼,身材健硕。
两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年轻人的眉头轻皱,似乎不是很满意。
“大哥,你怎么在这儿?”萧向美跑过去道。
“来找你,不好好上工,就知道瞎玩,还跑过来打扰你三嫂干活。”
虽然说着斥责的话,眉眼却带着笑意。
萧向东见孟晓曼走近,介绍道:“晓曼,这是二叔的大儿子,萧向上,你直接喊他名字就行。”。
孟晓曼笑着打了声招呼,萧向上叫了声三嫂。
萧向美说三嫂不好听,应该叫晓曼姐,被萧向上弹了个脑瓜崩,“不许胡闹,这么大了,还不懂事儿。”。
萧向美不同意的撇撇嘴。
孟晓曼笑着说无妨,是自己让她这么喊的。
萧向美向自家大哥做了个鬼脸,说改天再去找孟晓曼玩,萧向上跟萧向东说,刚才说的事,让他好好考虑考虑,两人便前后脚走了。
“什么事儿啊?”
“他说认识个山沟大队的人,在黑市有渠道,专门收野鸡野兔野猪这些野物。他想要抓了拿去卖。”
“那他找你干嘛?”
“他不太会布陷阱,想拉我入伙。”
“你又不方便上山,怎么合伙?教他?”
“教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也可以背我进山。”
“背你?”
萧向东个头高,即使人瘦,也有个一百四五十斤。
“是啊,向上他力气挺大的。”
萧家除了萧向东,就属他力气最大了。
况且,很多陷阱弄好了,还可以重复使用,不用每次都重新搞。
“那你想干吗?”
“不太想。”
这种事情,开始容易,结束难。一旦尝到甜头,只想越做越大。像山沟大队的那些人,他们的目标肯定不会像孙大哥和萧向东这样,几只野鸡、几只兔子。而是山里的大物,野猪、野鹿、野羊甚至野狼、野熊的都有。
萧向东不想萧向上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毁了自己的前途。
况且一旦事发,像萧向上这种新入伙的人,通常都会被当成挡刀的。
“那这些道理,你都跟他说了吗?”
“说了,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说山沟大队的人已经干了一年了,从来没出过事儿。”
孟晓曼努力回忆着书中的剧情,在脑中搜索关于黑市的剧情,她记得,女主沈玉茹在黑市交易时,曾被一伙人给盯上了,他们想黑吃黑,抓住了女主,但最后被男主齐恒远给救了。
事后,男主找人把这个黑市团伙给一锅端了。
孟晓曼隐约记得那黑市团伙的人,都是什么虎哥、豹哥之类的名号。
孟晓曼没法说自己知道以后的事,便说:“我也觉得这事儿不行,风险太大,但你直接拒绝容易造成他的逆反心理,不如这样,你让他先别太快做决定,等打听清楚这伙人的具体情况,自己学会打猎再说,如果猎到野鸡野兔,可以让孙大哥帮着卖,先赚一点小钱~”。
如果真是同一伙人,希望女主那边速战速决,赶紧把这些人给解决掉。
此刻灰头土脸的王浩,正抱着鲜血淋漓的左小腿哀嚎,队里卫生所的赤脚医生刘大夫,在山上现采了一些止血的草药,弄碎了,打算给他涂到伤口上止血,却被他嫌弃地骂了一顿,说这样不干净、不专业,会导致伤口感染,小腿截肢,还可能导致他成为残废。
总之,死活不让大夫碰。
赤脚医生被他骂的脸色难看,将手中的草药一丢,说这伤自己治不了,让人赶紧送公社卫生院。
支书周保国,怕这知青有个好歹,在一旁劝说他别放在心上,好歹先把血给止住。刘大夫见支书好言相劝,便重新弄了草药,刚把手放到王浩腿上,便被他一把挥开,“你这个庸医,别碰我!”。
刘大夫闻言一愣,止住了手,眼带寒意的看了王浩一眼,往人群外走。
周保国见状,低声咒骂一声,吩咐民兵连长周强把人抬下山送医院,便去追刘大夫。
周强见王浩这事多折腾的样子,觉得人应该没大碍,便找来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将他抬下山。一路上,任凭他疼的哭爹喊娘,也没有让人缓下脚步。
大队的卫生所只有两个人,一个刘大夫,还有一个卫生员,卫生员并不会治病,看病的主要是刘大夫。
清河大队,常年缺医少药,西药更是紧缺,多亏刘大夫懂中医,山上草药也多,所以村里有个头疼脑热、咳嗽腹泻的,才不用大老远跑到镇上去看。所以,村里人对刘大夫都很尊敬。
不过,两年前,刘大夫给村里的一个小孩看病,开完药,回到家,小孩喝了一副中药,晚上却去世了。
小孩家人认为是刘大夫开错了药,把人给治死了,过来闹,即使到后来,县医院的医生检验出,孩子是突发急症去世,和刘大夫开的药并没有关系,但仍有不少人不愿相信。
刘大夫赔了一笔钱,那小孩的家人才罢休。此后,就有些人说刘大夫是庸医。
这件事情之后,刘大夫不愿意干了,但清河大队好不容易有个大夫,支书和大队长,以及村里的老人,好说歹说,才把人给留住。并嘱咐村里人,不要再提这事。却没想到,今天被王浩这个知青给胡咧咧了出来。
人群散后,孟晓曼并没有急着走。她跟萧向东学过做陷阱,刚才到这的时候,仔细观察过王浩掉下的陷阱坑,发现这陷阱明显被人动过手脚。
显然,是有人故意让王浩掉进陷阱的。
想到刚才围观的知青中并没见到沈玉茹,孟晓曼觉得很有可能是她。
上次黑市被追,沈玉茹在自己后面,肯定也听到那个的声音了。她住在知青点,比自己更熟悉王浩的声音,肯定知道了举报她的人就是王浩。
所以,才趁着今天这个机会,设计报复王浩。
沈玉茹干这事,也算替孟晓曼出了口气,所以,孟晓曼在临走前,将陷阱上被动手脚的痕迹都给抹除了。
“晓曼姐,你弄这些东西干嘛?”萧向美不解。
“收拾一下,免得再有人不注意掉下去。”孟晓曼说。
“晓曼姐,你真善良,那我也来帮你吧。”
两人刚走,沈玉茹便从空间里走了出来,她本来打算等人都走后,再来打扫现场的,没想到却被孟晓曼给干了。而且,看她的行为,像是知道这是一场设计,特意消灭痕迹的。
看着孟晓曼远走的方向,沈玉茹眼中闪过沉思,如果她不跟自己作对,那今天的事,就自己算欠她一个人情。
孟晓曼和萧向美回来的时候,萧向东身边站着一个年轻人,黑眉大眼,身材健硕。
两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年轻人的眉头轻皱,似乎不是很满意。
“大哥,你怎么在这儿?”萧向美跑过去道。
“来找你,不好好上工,就知道瞎玩,还跑过来打扰你三嫂干活。”
虽然说着斥责的话,眉眼却带着笑意。
萧向东见孟晓曼走近,介绍道:“晓曼,这是二叔的大儿子,萧向上,你直接喊他名字就行。”。
孟晓曼笑着打了声招呼,萧向上叫了声三嫂。
萧向美说三嫂不好听,应该叫晓曼姐,被萧向上弹了个脑瓜崩,“不许胡闹,这么大了,还不懂事儿。”。
萧向美不同意的撇撇嘴。
孟晓曼笑着说无妨,是自己让她这么喊的。
萧向美向自家大哥做了个鬼脸,说改天再去找孟晓曼玩,萧向上跟萧向东说,刚才说的事,让他好好考虑考虑,两人便前后脚走了。
“什么事儿啊?”
“他说认识个山沟大队的人,在黑市有渠道,专门收野鸡野兔野猪这些野物。他想要抓了拿去卖。”
“那他找你干嘛?”
“他不太会布陷阱,想拉我入伙。”
“你又不方便上山,怎么合伙?教他?”
“教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也可以背我进山。”
“背你?”
萧向东个头高,即使人瘦,也有个一百四五十斤。
“是啊,向上他力气挺大的。”
萧家除了萧向东,就属他力气最大了。
况且,很多陷阱弄好了,还可以重复使用,不用每次都重新搞。
“那你想干吗?”
“不太想。”
这种事情,开始容易,结束难。一旦尝到甜头,只想越做越大。像山沟大队的那些人,他们的目标肯定不会像孙大哥和萧向东这样,几只野鸡、几只兔子。而是山里的大物,野猪、野鹿、野羊甚至野狼、野熊的都有。
萧向东不想萧向上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毁了自己的前途。
况且一旦事发,像萧向上这种新入伙的人,通常都会被当成挡刀的。
“那这些道理,你都跟他说了吗?”
“说了,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说山沟大队的人已经干了一年了,从来没出过事儿。”
孟晓曼努力回忆着书中的剧情,在脑中搜索关于黑市的剧情,她记得,女主沈玉茹在黑市交易时,曾被一伙人给盯上了,他们想黑吃黑,抓住了女主,但最后被男主齐恒远给救了。
事后,男主找人把这个黑市团伙给一锅端了。
孟晓曼隐约记得那黑市团伙的人,都是什么虎哥、豹哥之类的名号。
孟晓曼没法说自己知道以后的事,便说:“我也觉得这事儿不行,风险太大,但你直接拒绝容易造成他的逆反心理,不如这样,你让他先别太快做决定,等打听清楚这伙人的具体情况,自己学会打猎再说,如果猎到野鸡野兔,可以让孙大哥帮着卖,先赚一点小钱~”。
如果真是同一伙人,希望女主那边速战速决,赶紧把这些人给解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