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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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一年前的重逢开始,枇杷就很少用这样专注的目光看沈韵的这张脸了。
沈韵却一直记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目光,穿透那一年冬至纷扬的初雪,遥遥地落在自己身上。
然后就是隔天积雪的庭院之中,沈韵又一次地感受到同样的目光。
循着视线看去,他就看见了被表弟抱在怀中的那个孩子。
明明他们并没有见过,却总觉得那张脸、包括那个眼神,都有着说不出的似曾相识。
——他们见过吗?
沈韵绝佳的记忆力马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然而那个孩子的眼睛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讯息,让沈韵不得不暗自留了个心眼。
那时候的沈韵刚刚接触现在的职务,沈大人独子的名头让他顺利在众多的竞争者当中毫无悬念地留到最后,却无法保证他是否能在同事中脱颖而出,做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
有拜倒于沈家门庭的溜须拍马之徒,就少不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所谓清流之辈。
吹捧也好,鄙夷也罢,都不是沈韵在意的,他只是一头扎进公务之中,没日没夜地追查案件,因为他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走访、巡查、抓捕、审讯……沈韵以极其不可思议的强执行力超负荷运转着,在新人的最终考核中获得了卓然的成绩,最终被分派到了专门处理侦办大案要案的部门。
考核结束的那个晚上,正好是那一年的元宵佳节。
经历了几个月的相处与彼此追逐,不见得建立了多么深厚的同僚情谊,却也让许多叫嚣着关系户滚出本司的家伙闭上了嘴。
沈韵一个人走在街上,就没有留下参加庆祝考核结束组织的联谊酒会,也没有打算回家同父亲分享自己努力已久的成果。
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不知不觉间,沈韵竟是走到了初次遇见那道目光的地方。
此时的街道张灯结彩,人群喧哗涌动,与那天白雪纷扬的静谧长街如同两个世界的风景。
沈韵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
也许只是凑巧。
但是当看见在人群中艰难前行的熟悉身影时,沈韵好像突然就有些明白过来。
沈韵一路远远地跟着那道身影。
在拥挤的人群中进行跟踪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沈韵来说,更像是家常便饭。
沈韵看着在人堆里茫然张望、艰难前行的孩童,突然意识到对方其实是在找人。
——找谁呢?
无非就是自己那个缺心眼的表弟。
虽然没有刻意调查,沈韵还是陆陆续续地获得了一些关于那孩子的讯息。
像是对方并非本地人,在去年夏天之前,也没有来到过这个地方。
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枇杷。
直到不久之前,还一直跟在兰云止的身边,不过那时好像就已经和黎宵走得很近了。
腿上有旧疾,额角有后天落下的疤痕,推测后者的成因可能也与黎宵有关。
沈韵细数着关于对方的点点滴滴,却唯独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跟在对方身后,而且不自觉地越走越近——
也许是因为好奇,也许是因为不放心,也许只是单纯地无事可做。
终于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沈韵伸出手将差点被人潮吞没的孩童拽了起来。
而对方差点摔倒的理由,不过是为了护着怀中的彩灯。
那灯笼并没有哪里特别的,以沈韵的眼光来看,那别具一格的造型甚至称得上丑。
但是毫无疑问是出自黎宵的手笔。
看着眼前低着头连连向自己道谢的枇杷,沈韵突然有些不爽起来。
——为什么呢?
就为了这种不值一提的东西……
沈韵从前就知道表弟黎宵讨厌自己,起初是因为天生的气场不合,后来则是因为兰家的事情,可以说是把他爹的冤枉账一起算到了他的头上。
而在沈韵的心目中,他这个表弟一直属于脑子不好、但人不坏的那类。
然后……就没有其他了。
谈不上讨厌也谈不上喜欢,见了面打个招呼的关系,没有更多了。
但,彼时彼刻,沈韵空空的内里忽然就生出了一丝难言的不快。
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在那人的耳边,留下了近乎轻佻的话语。
——想念这张脸了,也欢迎随时去找他。在某些方面,他可比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强多了。”
——所以,看看我吧。
看看我吧。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你看的人并不是我。
在暗处看着两个人牵手离去的那一刻,沈韵的脑子里忽然无端浮现一连串疯狂的念头。
沈韵不由地吃了一惊。
他最终将其归咎于不分昼夜的连日工作带来的精神恍惚。
他想自己也许应该回去休息一下……或者也可以在睡前喝上几杯。
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沈韵强迫自己完全投入到工作当中。
不知为何,沈韵有种可怕的预感,如果不那么做的话,自己也许会步上母亲的后尘,他仿佛已经看见那个悬梁自尽的女人的脸开始与自己的面孔重合。
——毕竟原本,作为母子的两人就长得极为相似。
可尽管如此,奇怪的是,沈韵还是会动不动得知对方的消息。
公主府被烧后,沈韵远远地看见过枇杷一次,几年过去,当年的半大孩子已经长成了一名小小少年。
沈韵看见少年徘徊在废墟前许久,终究还是没有走进去,也并没有注意到在角落里窥视的自己。
再后来便是在花月楼的那一面。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缘分,沈韵再次见到了枇杷,却是在那样意想不到的场面。
——为什么不向自己求救呢?
为什么一直都不曾来找自己呢?
心绪被杂念扰乱的那一刻,沈韵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有怨气的。
——所以,他故意没有认出对方,就像少年也没有认出自己一样。
沈韵说唱首曲儿吧,不过是故意刁难,因为他再清楚不过对方的底细,他知道枇杷不会。
所以沈韵只是想吓吓枇杷,作为对后者从没有想起过自己的小小惩戒。
但出乎意料的,少年非但唱了,还唱了首再熟悉不过的曲子。
那是沈韵幼时偶尔听见过的,母亲独自在角落里低低哼唱的歌谣。
每每察觉有人靠近,女子就会冷不丁地止住哼唱,然后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尽管时间久远,沈韵仍旧能够清楚地回忆起,曲子停止前一刻女子脸上那种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古怪表情。
被泪水洇湿的淡淡胭脂痕迹蜿蜒而下,如同两道浅浅的血泪。
自从一年前的重逢开始,枇杷就很少用这样专注的目光看沈韵的这张脸了。
沈韵却一直记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目光,穿透那一年冬至纷扬的初雪,遥遥地落在自己身上。
然后就是隔天积雪的庭院之中,沈韵又一次地感受到同样的目光。
循着视线看去,他就看见了被表弟抱在怀中的那个孩子。
明明他们并没有见过,却总觉得那张脸、包括那个眼神,都有着说不出的似曾相识。
——他们见过吗?
沈韵绝佳的记忆力马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然而那个孩子的眼睛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讯息,让沈韵不得不暗自留了个心眼。
那时候的沈韵刚刚接触现在的职务,沈大人独子的名头让他顺利在众多的竞争者当中毫无悬念地留到最后,却无法保证他是否能在同事中脱颖而出,做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
有拜倒于沈家门庭的溜须拍马之徒,就少不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所谓清流之辈。
吹捧也好,鄙夷也罢,都不是沈韵在意的,他只是一头扎进公务之中,没日没夜地追查案件,因为他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走访、巡查、抓捕、审讯……沈韵以极其不可思议的强执行力超负荷运转着,在新人的最终考核中获得了卓然的成绩,最终被分派到了专门处理侦办大案要案的部门。
考核结束的那个晚上,正好是那一年的元宵佳节。
经历了几个月的相处与彼此追逐,不见得建立了多么深厚的同僚情谊,却也让许多叫嚣着关系户滚出本司的家伙闭上了嘴。
沈韵一个人走在街上,就没有留下参加庆祝考核结束组织的联谊酒会,也没有打算回家同父亲分享自己努力已久的成果。
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不知不觉间,沈韵竟是走到了初次遇见那道目光的地方。
此时的街道张灯结彩,人群喧哗涌动,与那天白雪纷扬的静谧长街如同两个世界的风景。
沈韵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
也许只是凑巧。
但是当看见在人群中艰难前行的熟悉身影时,沈韵好像突然就有些明白过来。
沈韵一路远远地跟着那道身影。
在拥挤的人群中进行跟踪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沈韵来说,更像是家常便饭。
沈韵看着在人堆里茫然张望、艰难前行的孩童,突然意识到对方其实是在找人。
——找谁呢?
无非就是自己那个缺心眼的表弟。
虽然没有刻意调查,沈韵还是陆陆续续地获得了一些关于那孩子的讯息。
像是对方并非本地人,在去年夏天之前,也没有来到过这个地方。
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枇杷。
直到不久之前,还一直跟在兰云止的身边,不过那时好像就已经和黎宵走得很近了。
腿上有旧疾,额角有后天落下的疤痕,推测后者的成因可能也与黎宵有关。
沈韵细数着关于对方的点点滴滴,却唯独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跟在对方身后,而且不自觉地越走越近——
也许是因为好奇,也许是因为不放心,也许只是单纯地无事可做。
终于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沈韵伸出手将差点被人潮吞没的孩童拽了起来。
而对方差点摔倒的理由,不过是为了护着怀中的彩灯。
那灯笼并没有哪里特别的,以沈韵的眼光来看,那别具一格的造型甚至称得上丑。
但是毫无疑问是出自黎宵的手笔。
看着眼前低着头连连向自己道谢的枇杷,沈韵突然有些不爽起来。
——为什么呢?
就为了这种不值一提的东西……
沈韵从前就知道表弟黎宵讨厌自己,起初是因为天生的气场不合,后来则是因为兰家的事情,可以说是把他爹的冤枉账一起算到了他的头上。
而在沈韵的心目中,他这个表弟一直属于脑子不好、但人不坏的那类。
然后……就没有其他了。
谈不上讨厌也谈不上喜欢,见了面打个招呼的关系,没有更多了。
但,彼时彼刻,沈韵空空的内里忽然就生出了一丝难言的不快。
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在那人的耳边,留下了近乎轻佻的话语。
——想念这张脸了,也欢迎随时去找他。在某些方面,他可比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强多了。”
——所以,看看我吧。
看看我吧。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你看的人并不是我。
在暗处看着两个人牵手离去的那一刻,沈韵的脑子里忽然无端浮现一连串疯狂的念头。
沈韵不由地吃了一惊。
他最终将其归咎于不分昼夜的连日工作带来的精神恍惚。
他想自己也许应该回去休息一下……或者也可以在睡前喝上几杯。
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沈韵强迫自己完全投入到工作当中。
不知为何,沈韵有种可怕的预感,如果不那么做的话,自己也许会步上母亲的后尘,他仿佛已经看见那个悬梁自尽的女人的脸开始与自己的面孔重合。
——毕竟原本,作为母子的两人就长得极为相似。
可尽管如此,奇怪的是,沈韵还是会动不动得知对方的消息。
公主府被烧后,沈韵远远地看见过枇杷一次,几年过去,当年的半大孩子已经长成了一名小小少年。
沈韵看见少年徘徊在废墟前许久,终究还是没有走进去,也并没有注意到在角落里窥视的自己。
再后来便是在花月楼的那一面。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缘分,沈韵再次见到了枇杷,却是在那样意想不到的场面。
——为什么不向自己求救呢?
为什么一直都不曾来找自己呢?
心绪被杂念扰乱的那一刻,沈韵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有怨气的。
——所以,他故意没有认出对方,就像少年也没有认出自己一样。
沈韵说唱首曲儿吧,不过是故意刁难,因为他再清楚不过对方的底细,他知道枇杷不会。
所以沈韵只是想吓吓枇杷,作为对后者从没有想起过自己的小小惩戒。
但出乎意料的,少年非但唱了,还唱了首再熟悉不过的曲子。
那是沈韵幼时偶尔听见过的,母亲独自在角落里低低哼唱的歌谣。
每每察觉有人靠近,女子就会冷不丁地止住哼唱,然后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尽管时间久远,沈韵仍旧能够清楚地回忆起,曲子停止前一刻女子脸上那种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古怪表情。
被泪水洇湿的淡淡胭脂痕迹蜿蜒而下,如同两道浅浅的血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