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没有人比朕更懂魂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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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民族的下场我不忍卒读,突厥人用刀兵和火焰杀尽了三分之一幸存者……”
“但赛里斯人民的未来也一言难尽。”
“根据我翻阅并记录的一百六十万次记录,其中一百五十八万多次都收敛为希腊和赛里斯在百年内消失,彻底消亡于历史长河。”
“剩下的两万次中,希腊复国战争胜利的情况占据一半,赛里斯帝国爆发革命,收复十三省失地,而非被列强割裂的情况则只有三分之一。”
“至于巴列奥略家的统治延续下去,则一次都没有。”
“不管我怎么努力,都只能把火种传递给几百年后的同胞,君堡OTg2NTc=注定被攻陷,摩里亚注定被征服,突厥人坐大已经不可挽回,即使我击退奥斯曼的一两次进攻也无济于事,即使击毙了穆拉德,也会有其他奥斯曼家族的人来掌权。突厥人占据了小亚细亚和巴尔干最好的草场、农田与城市,东西贸易的商队在他们拥有的港口与商站中不断的创造着财富,我赢三次,赢五次,这些牧民都输得起,但我只要输一次……”
“这封信是在科林斯保卫战之后写给你的,苏丹的军队熬过了冬天,但他的军营中爆发了小规模瘟疫,只能被迫撤退,我不得不趁着他退军时发起奇袭,否则明年他还会再来进犯,只有在他撤退时发动攻击,削弱他的军队实力,才能赢得短暂的喘息时间。”
“我搏的只是那百分之一的机会,如果我能赢得胜利,那我会告诫子孙,将来一定要尽力救援赛里斯帝国。”
“如果我失败了,那这百分之一的生机,你可一定要把握好啊。”
“呵,高塔中的记忆,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才会想起来呢,不是在离开高塔的时候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吗?因为神明知道我即将战死,所以才出于仁慈,让我回想起了关于未来的秘密?”
“如果有机会,我好想亲身吃一次便宜坊的鸭子啊。”
“康丝坦斯·梅加斯·巴列奥略,顿首。”
看完这份匆匆写就,字迹潦草的书信,朕气得七窍生烟。
什么叫罗马亡了才会引发文艺复兴,你跟着你爹上唯物论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好好听?怎么又在这儿犯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
康丝坦斯同志,你要好好检讨自己的错误,你只看到了机械力在形而上的驱动着意识,但没看到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对物质的影响。
这都什么和什么?奥斯曼在埃及立关设卡,抽二十成的利,逼得红夷绕过整个阿非利卡,前往天竺和大明寻求商品,你复国之后大可以抽三十成,保管叫红夷提前十年开辟新针路。
义大利人不过是蛮夷,都能弄出文艺复兴,你完全可以在摩里亚著书讲学,尊崇古道,说不定这新思潮就在君堡出现了呢?
至于红夷火炮,此物固然犀利,但以鄙人愚见,只要不是洋人带着十万人装备连发快枪,骤然从海上突袭,与之对垒的也不是我大清那帮酒囊饭袋,想亡我华夏,只怕还有些难度。
儒家和帝制导致汉人勇于内斗,怯于江浙湖汉北外战,倒是个问题,但只要有朕在,所有文官武将只消拥护朕这朱皇帝,赏罚分明,恩威并施,总能压服他们,只要熬到朕修炼出金丹,白日飞升,之后朱慈烺这兔崽子把国家弄成什么样,就不是朕的责任了。
最多朕驾崩前多打下几个行省,内帑留五亿两,太仓留十亿两,要是后世再有人叽叽歪歪什么明实亡于崇祯,一定会被人一通呵斥。
现在的问题依然是怎么救番婆子,她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如果人能复生,朕今晚就扛着铁锹去挖皇兄的墓,论治国他比朕强,然后朕还当信王,皇位还给他。
本王再领着王府护军,往西一路打过去,直杀进君士坦丁堡,设坛作法,把番婆子也给甦生。
做梦呢,天兄死后复活也不过三天,皇兄宾天已经一年了,而番婆子……
念及番婆子,手腕上的绿金精又开始发烫,朕把玉玺放回架子上,举起手,看到那颗精金在昏沉的室内发出好似夜猫瞳子的幽光。
这颗精金怎会烫成这样,冬天带着还能暖手,夏天岂不是要遭罪。
解下手串之后,这绿金精离了手,又黯淡下去,但伸手一触,又重新变得滚烫,看来得弄点蜜蜡之类的裹起来。
番婆子用来封住玉玺和书信的封泥倒是不错,兴许可以用来试试。
正在把玩之时,朕只觉全身一震,随后天旋地转,眼前金星直冒,耳畔铜钟长鸣,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
发生了什么?
摸了摸胳膊和腿,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脑袋还在脖子上好好的长着,手指上一点油皮都没破,连指甲剪的干干净净。
唯独那颗绿金精黯淡下来,在朕手中碎成了一地的粉末。
跨越万里,时隔百年的遥远联系,本就飘忽不定,但朕分明感应到,随着这颗绿金精的崩碎,我们二人的关系就此中断。
难道番婆子和朕的缘分由此而尽了吗?
拂菻注定救不了,大明多半也要砸在朕的手里吗?
以朕的本事,杀点人,带着亲军把八旗拼光倒也不是问题,但之后十年的旱灾,北方赤地千里,流民不可胜数,那连天的义军杀光一营又会冒出一营,禁军再能打,都是扛不住的。
朕到了四十五岁,天理拳和庶人剑就会由盛转衰,此乃天道,所以最多把国祚撑到崇祯三十年。
就算没有大清,不管是大明朝苟延残喘,还是大顺、大西,只要不变法改革,这“天朝上国”不求上进,只求绵延,等英吉利人打进来,还是一样要割地赔款。
不过话说回来,这颗绿金精是朕入宫之初就无意间得到的,倒是朕一直戴在腕上的这条手串……
怎么感觉一直戴在身上呢?
突然一道炸雷在脑中响起,朕记起来了,这是皇兄给朕的。
万历四十六年,罗斯使节团抵京,想要面圣,但就在这年初,奴儿哈赤发表了七大恨,宣称有一名牛录额真在走失,悍然进攻辽东,朝廷上下都忙着调兵遣将,剿灭建州部。
这时候一个雇佣蒙古通译,从西边草原来的使节团抵京,还想见皇爷爷,根本不可能见得到,直接被礼部拿印好的敕书打发了。
在使团离开前,皇兄倒是与那些罗斯人见过几面,得到了许多礼物,也回赠了不少丝绸瓷器。
这根手串就是那时得来的,皇兄和往常一样,把手串赏给了朕,之前西域番僧进贡的几只獒犬皇兄也看不上,也一并给了朕,朕就记得那些狗脑子虽然不好使,但味道却还不错,故而只顾着吃狗肉,反而把手串给忘在了脑后。
还记得皇兄告诉朕:“藏獒,手串,都是炒作出来糊弄傻子的,赚不了几个大钱,真要赚钱,还是得炒房子,有朝一日,朕……本王会把朝阳区和海淀区的房子炒成一万两一丈,到时候国库没钱了,只消卖一个小区,就能变出几百万两来。”
不愧是皇兄,那时候就知道父皇会赢得国本之争,将来自己会当皇帝!
这条手串平平无奇,不过是丝线穿着一个个石头珠子,除了常年把玩盘出了包浆之外,也不值什么钱,不过直到今天朕才注意到——这珠子的质地和番婆子所用的泥封如出一辙。
随便挑了颗珠子,手指发力捏碎,外头的泥壳迸裂开,露出里头的苍翠青绿之色。
泥壳里裹着的居然也是一颗绿金精,与方才碎裂的那颗几乎一模一样,珠子里也有衔尾蛇般的光辉流淌。
朕本就是夜眼,光一亮起,木架上的书信也落在了朕眼中,上头的字迹居然好似皮影戏一样快速翻动。
但墨迹在纸上扭动了片刻,依然变回了原先的字眼,透过满满一页的“失败了”,番婆子欲哭无泪的样子仿佛就在眼前。
尽管书信的意思没有变,不少遣词用句却已经不同,只是先前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朕不似番婆子,看书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老老实实从衣袖里掏出札记,想抄录一份,免得待会儿字又变动了。
但札记最新的一页上,不知何时多出了几行字。
“朱由检,致昏君崇祯皇帝。”
“这是你第一百五十次看到这段内容。”
是用朕随身携带的羽管笔写的,因为常年在宫外走动,用毛笔多有不便,所以朕也习惯带着羽管笔和墨水瓶。
朕的书法时常被文官看不起,每次写诏书都要司礼监代拟,这歪歪扭扭的字一看就知道是朕的笔迹。
“这一次,一定要救下番婆子。”
原来如此,朕已经是第一百五十一次踏进这个偏殿,已经失败了一百五十一次。
失败的是朕,而不是番婆子。
“希腊民族的下场我不忍卒读,突厥人用刀兵和火焰杀尽了三分之一幸存者……”
“但赛里斯人民的未来也一言难尽。”
“根据我翻阅并记录的一百六十万次记录,其中一百五十八万多次都收敛为希腊和赛里斯在百年内消失,彻底消亡于历史长河。”
“剩下的两万次中,希腊复国战争胜利的情况占据一半,赛里斯帝国爆发革命,收复十三省失地,而非被列强割裂的情况则只有三分之一。”
“至于巴列奥略家的统治延续下去,则一次都没有。”
“不管我怎么努力,都只能把火种传递给几百年后的同胞,君堡OTg2NTc=注定被攻陷,摩里亚注定被征服,突厥人坐大已经不可挽回,即使我击退奥斯曼的一两次进攻也无济于事,即使击毙了穆拉德,也会有其他奥斯曼家族的人来掌权。突厥人占据了小亚细亚和巴尔干最好的草场、农田与城市,东西贸易的商队在他们拥有的港口与商站中不断的创造着财富,我赢三次,赢五次,这些牧民都输得起,但我只要输一次……”
“这封信是在科林斯保卫战之后写给你的,苏丹的军队熬过了冬天,但他的军营中爆发了小规模瘟疫,只能被迫撤退,我不得不趁着他退军时发起奇袭,否则明年他还会再来进犯,只有在他撤退时发动攻击,削弱他的军队实力,才能赢得短暂的喘息时间。”
“我搏的只是那百分之一的机会,如果我能赢得胜利,那我会告诫子孙,将来一定要尽力救援赛里斯帝国。”
“如果我失败了,那这百分之一的生机,你可一定要把握好啊。”
“呵,高塔中的记忆,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才会想起来呢,不是在离开高塔的时候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吗?因为神明知道我即将战死,所以才出于仁慈,让我回想起了关于未来的秘密?”
“如果有机会,我好想亲身吃一次便宜坊的鸭子啊。”
“康丝坦斯·梅加斯·巴列奥略,顿首。”
看完这份匆匆写就,字迹潦草的书信,朕气得七窍生烟。
什么叫罗马亡了才会引发文艺复兴,你跟着你爹上唯物论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好好听?怎么又在这儿犯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
康丝坦斯同志,你要好好检讨自己的错误,你只看到了机械力在形而上的驱动着意识,但没看到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对物质的影响。
这都什么和什么?奥斯曼在埃及立关设卡,抽二十成的利,逼得红夷绕过整个阿非利卡,前往天竺和大明寻求商品,你复国之后大可以抽三十成,保管叫红夷提前十年开辟新针路。
义大利人不过是蛮夷,都能弄出文艺复兴,你完全可以在摩里亚著书讲学,尊崇古道,说不定这新思潮就在君堡出现了呢?
至于红夷火炮,此物固然犀利,但以鄙人愚见,只要不是洋人带着十万人装备连发快枪,骤然从海上突袭,与之对垒的也不是我大清那帮酒囊饭袋,想亡我华夏,只怕还有些难度。
儒家和帝制导致汉人勇于内斗,怯于江浙湖汉北外战,倒是个问题,但只要有朕在,所有文官武将只消拥护朕这朱皇帝,赏罚分明,恩威并施,总能压服他们,只要熬到朕修炼出金丹,白日飞升,之后朱慈烺这兔崽子把国家弄成什么样,就不是朕的责任了。
最多朕驾崩前多打下几个行省,内帑留五亿两,太仓留十亿两,要是后世再有人叽叽歪歪什么明实亡于崇祯,一定会被人一通呵斥。
现在的问题依然是怎么救番婆子,她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如果人能复生,朕今晚就扛着铁锹去挖皇兄的墓,论治国他比朕强,然后朕还当信王,皇位还给他。
本王再领着王府护军,往西一路打过去,直杀进君士坦丁堡,设坛作法,把番婆子也给甦生。
做梦呢,天兄死后复活也不过三天,皇兄宾天已经一年了,而番婆子……
念及番婆子,手腕上的绿金精又开始发烫,朕把玉玺放回架子上,举起手,看到那颗精金在昏沉的室内发出好似夜猫瞳子的幽光。
这颗精金怎会烫成这样,冬天带着还能暖手,夏天岂不是要遭罪。
解下手串之后,这绿金精离了手,又黯淡下去,但伸手一触,又重新变得滚烫,看来得弄点蜜蜡之类的裹起来。
番婆子用来封住玉玺和书信的封泥倒是不错,兴许可以用来试试。
正在把玩之时,朕只觉全身一震,随后天旋地转,眼前金星直冒,耳畔铜钟长鸣,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
发生了什么?
摸了摸胳膊和腿,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脑袋还在脖子上好好的长着,手指上一点油皮都没破,连指甲剪的干干净净。
唯独那颗绿金精黯淡下来,在朕手中碎成了一地的粉末。
跨越万里,时隔百年的遥远联系,本就飘忽不定,但朕分明感应到,随着这颗绿金精的崩碎,我们二人的关系就此中断。
难道番婆子和朕的缘分由此而尽了吗?
拂菻注定救不了,大明多半也要砸在朕的手里吗?
以朕的本事,杀点人,带着亲军把八旗拼光倒也不是问题,但之后十年的旱灾,北方赤地千里,流民不可胜数,那连天的义军杀光一营又会冒出一营,禁军再能打,都是扛不住的。
朕到了四十五岁,天理拳和庶人剑就会由盛转衰,此乃天道,所以最多把国祚撑到崇祯三十年。
就算没有大清,不管是大明朝苟延残喘,还是大顺、大西,只要不变法改革,这“天朝上国”不求上进,只求绵延,等英吉利人打进来,还是一样要割地赔款。
不过话说回来,这颗绿金精是朕入宫之初就无意间得到的,倒是朕一直戴在腕上的这条手串……
怎么感觉一直戴在身上呢?
突然一道炸雷在脑中响起,朕记起来了,这是皇兄给朕的。
万历四十六年,罗斯使节团抵京,想要面圣,但就在这年初,奴儿哈赤发表了七大恨,宣称有一名牛录额真在走失,悍然进攻辽东,朝廷上下都忙着调兵遣将,剿灭建州部。
这时候一个雇佣蒙古通译,从西边草原来的使节团抵京,还想见皇爷爷,根本不可能见得到,直接被礼部拿印好的敕书打发了。
在使团离开前,皇兄倒是与那些罗斯人见过几面,得到了许多礼物,也回赠了不少丝绸瓷器。
这根手串就是那时得来的,皇兄和往常一样,把手串赏给了朕,之前西域番僧进贡的几只獒犬皇兄也看不上,也一并给了朕,朕就记得那些狗脑子虽然不好使,但味道却还不错,故而只顾着吃狗肉,反而把手串给忘在了脑后。
还记得皇兄告诉朕:“藏獒,手串,都是炒作出来糊弄傻子的,赚不了几个大钱,真要赚钱,还是得炒房子,有朝一日,朕……本王会把朝阳区和海淀区的房子炒成一万两一丈,到时候国库没钱了,只消卖一个小区,就能变出几百万两来。”
不愧是皇兄,那时候就知道父皇会赢得国本之争,将来自己会当皇帝!
这条手串平平无奇,不过是丝线穿着一个个石头珠子,除了常年把玩盘出了包浆之外,也不值什么钱,不过直到今天朕才注意到——这珠子的质地和番婆子所用的泥封如出一辙。
随便挑了颗珠子,手指发力捏碎,外头的泥壳迸裂开,露出里头的苍翠青绿之色。
泥壳里裹着的居然也是一颗绿金精,与方才碎裂的那颗几乎一模一样,珠子里也有衔尾蛇般的光辉流淌。
朕本就是夜眼,光一亮起,木架上的书信也落在了朕眼中,上头的字迹居然好似皮影戏一样快速翻动。
但墨迹在纸上扭动了片刻,依然变回了原先的字眼,透过满满一页的“失败了”,番婆子欲哭无泪的样子仿佛就在眼前。
尽管书信的意思没有变,不少遣词用句却已经不同,只是先前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朕不似番婆子,看书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老老实实从衣袖里掏出札记,想抄录一份,免得待会儿字又变动了。
但札记最新的一页上,不知何时多出了几行字。
“朱由检,致昏君崇祯皇帝。”
“这是你第一百五十次看到这段内容。”
是用朕随身携带的羽管笔写的,因为常年在宫外走动,用毛笔多有不便,所以朕也习惯带着羽管笔和墨水瓶。
朕的书法时常被文官看不起,每次写诏书都要司礼监代拟,这歪歪扭扭的字一看就知道是朕的笔迹。
“这一次,一定要救下番婆子。”
原来如此,朕已经是第一百五十一次踏进这个偏殿,已经失败了一百五十一次。
失败的是朕,而不是番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