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超云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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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打算带着胡飞过去的,可是又一想,胡飞的目标太大,认识他的人多,还不如我一个人过去得了。当然,自从我修理了董贤之后,他的手下认识我的人也不少,所以我就乔装打扮了一下。
这个乔装打扮,不是换身衣服或者带上一个墨镜那么简单,而是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容貌,这种事情听起来很玄乎,但是对一个灵力深厚的修行者来说,也没啥大不了的,只不过时间不能过久而已。
我本来打算直接去超云酒店的,可是想了想,人家既然是五星级酒店,肯定面积不小,随便把鱼泡泡藏进一个房间里,就够我找的了。
而在酒店旁边的附属楼,有一家超云酒吧,也是董和的私人产业,我打算去里面看一看,说不定能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来。
毕竟,酒吧人多嘴杂的,只要我用点心,再加上自己一直以来的狗屎运,说不定还真能打听到鱼泡泡的消息来。
当然,酒吧是不能一个人去的,既然胡飞不能带,带着胡薄荷吧,又太惹人眼球,我想了想,就打电话把红红姑娘叫过来了。
这丫头来的真快,我的电话没放下多久,她就出现在我的身边了,而且一见面就是问个不停:“李明,是不是找到我们家公主了?你如果没办法的话,我就必须得通知龙王爷了,否则的话,如果我们公主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让我如何向龙王爷交代?”
我笑了笑:“你放心,有我在,泡泡肯定不会出事。现在,你就冒充一下我的女伴,我们去一趟超云酒吧。”
红红真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去酒吧喝酒?你不会是找机会想泡本姑娘吧?”
我笑了,“红红姑娘,你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你虽然长的很美,但是想的更美。我就给你说句实话吧,虽然说那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了你出浴的模样,但是你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款。纵然是你如果哭着喊着让我负责,我也会拒绝的。”
红红姑娘这一次没有吭声,但是一双眼睛明显朝外喷火,看来随时有发飙的可能。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连忙说道:“红红,刚刚是跟你开玩笑,你这人不会这么着就翻脸吧。我跟你说正经的,我得到消息,你们家公主有可能被藏在超云酒店里,所以我想和你一起到超云酒吧打探一下,看能不能摸到帮藏人的具体位置。”
听我这么一说,红红才算是没有发飙,只是狠狠瞪了我一眼。
那时候只是下午两点多钟,酒吧基本上还没有开门,就算是开门营业了,这么这么早过去也没什么意思。
我琢磨了一下,就带着红红去吃了一顿西餐。可把这丫头乐坏了,别看她在滨海市已经呆了很多年了,可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待在鱼泡泡家的鱼缸里,所以竟然连西餐都没有吃过。
别看她平时凶神恶煞的,可是当我和她坐在情侣座上的时候,她竟然是一脸的娇羞。
吃饭的时候,西餐厅里有人在弹钢琴,我不由得眼前一亮,我去酒吧打探消息,终究是个外人,如果让一个自己人去酒吧唱歌的话,那岂不是方便多了。
于是,我就问红红:“红红姐,你会唱歌吗?”
“当然。”红红很自豪的点了点头,“我是海马家族的,在我们家族里,如果不会唱歌的话,绝对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海马家族的?”我再看向她的时候,目光有些异样。因为我早就听说海马是大补之物,对男人的那方面有作用,可是我并不知道,海马家族还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
红红当然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怎么?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我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有什么呀?快告诉我在什么地方?”无论是那一个世界的女孩子,都对自己的容貌十分看重,就连是红红姑娘也不能例外。
我笑吟吟地说道:“满脸都是,不全身上下都是。”
红红更加着急了:“什么东西呀?我怎么看不到呢?”
看着她天真无邪的样子,我不想再逗她了:“魅力呀,你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女人的魅力,怎么你不知道吗?”
“李明,你……”红红想发脾气,但最终还是没发出来,因为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道理,无论在那一个世界都通用。
玩笑开过之后,我连忙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红红也绝对这个主意不错。于是,我在网上搜了几首最新流行的新歌,让她跟着唱。没想到她还真的是唱歌这方面的天才,基本上听过一遍之后,就能把调哼出来了,听了两遍之后,就能唱出来了,音准极佳不说,难得的是她唱什么高音,都能够游刃有余。
这一番折腾下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超云酒吧肯定已经是人满为患了,所以我就带着红红,开车过去了。
在我的印象里,觉得超云酒吧是那种暴发户式的,可是当我们两个进去一看,我才知道自己低估了董和。
狐族不缺经营天才,更别说像董和这种级别的人物了。传说九尾狐是狐族最聪明的种类,看来所言不虚。别的不说,仅仅是超云酒吧的风格而论,董和的聪明劲就不在胡薄荷之下,只怕是和老狐狸胡笳也有一拼。
就像是它的这个名字一样,超云酒吧非常有文青味道,里面的设施无一不透露着文化和学问,就连卫生间也给人古色古香的感觉。我看了之后,有些庆幸,多亏让红红学了几首中国风之类的歌,如果在这里唱口水歌的话,未免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是大煞风景了。
我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酒吧在滨海市都有些名气,甚至是上层人士喜欢出没的所在。
而且,风格上还有些低调。
其实,严格说起来,整座酒吧的格局也并不复杂,不在乎是一楼大厅,和二楼平台。不过,这个二楼平台设计的独具匠心,有十六个环形豪华包厢,如同彩云追月一般。在古色古香之中,还不失时尚的感觉。
“这个酒吧真不错,我喜欢!”我衷心地赞叹着。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设想,等我把事情处理好之后,就带着几个红粉知己,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然后也开一家这样的酒吧,每天唱唱歌,喝喝酒,看看人生百态,感觉也挺惬意的。
我话音刚落,红红就说道:“很平常的一个地方,有什么值得你大惊小怪的?”
我有心和她辩论一番,可是一想人家的身份,还是放弃了。要知道红红姑娘可是来自东海龙宫,什么雄伟美观的建筑没有见过,这地方对她来说,自然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先生,小姐,这边请。请问您们要些什么?”当我带着红红在大厅最里面的一张桌子上坐下来之后,一个帅气的服务生就走了上来,他不但人长的帅,而且热情有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我心里说道,这种牛逼的酒吧,就应该有这样让人觉得宾至如归的服务生。
我虽然很喜欢钱,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一点也不吝啬。我先给了他五百块的小费,然后点了几个拼盘和一瓶红酒。至于吃的,一点都没点,因为我和红红刚刚在西餐厅已经吃的很饱了。我和红红更不是过来喝酒的,所以没有必要点一桌子的酒来装逼。
“好的,先生请您稍等!”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酒吧的客人很多,但是没多大一会儿,我们的东西就上来了。
拼盘很精致,我很满意。那个服务生手脚麻利的开了红酒,然后很有礼貌地给我和红红斟了一杯,说了一句两位请慢用,就下去了。
我从他的眼神里,看的出来这是一个热情的小伙子,应该不会是董和的人,我本来想找他打听一下,看这里招不招歌手的,可是想了想,我还是什么也没问。因为我已经见识过红红的实力,只要等会儿她上台一开嗓,那么不管这里招不招歌手,都会有人自己找上门来。
这时,舞台上有一位女歌手正在演唱,说实话,她唱的非常不错,如果不是我刚刚听了一下午红红的演唱,那么很可能鼓掌为她叫好,甚至可能送上一笔小费。但是现在,见识过红红天籁之音的演唱之后,她的歌声也只能是仅仅让我觉得不错而已。
一首歌唱完之后,我刚想让红红上台,不想却被人捷足先登了。
她唱的是一手脍炙人口的老歌《你的样子》,虽然声音里缺了一种沧桑的味道,但是给人一种纯真的感觉,让我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青葱岁月。
我虽然对唱歌不是很懂,但是我始终认为,唱歌不是炫技,更重要的是走心,只有走心的歌曲才能够撞击听者的心灵,从而产生共鸣。而眼下,就有人让我产生了共鸣之感。
我本来打算带着胡飞过去的,可是又一想,胡飞的目标太大,认识他的人多,还不如我一个人过去得了。当然,自从我修理了董贤之后,他的手下认识我的人也不少,所以我就乔装打扮了一下。
这个乔装打扮,不是换身衣服或者带上一个墨镜那么简单,而是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容貌,这种事情听起来很玄乎,但是对一个灵力深厚的修行者来说,也没啥大不了的,只不过时间不能过久而已。
我本来打算直接去超云酒店的,可是想了想,人家既然是五星级酒店,肯定面积不小,随便把鱼泡泡藏进一个房间里,就够我找的了。
而在酒店旁边的附属楼,有一家超云酒吧,也是董和的私人产业,我打算去里面看一看,说不定能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来。
毕竟,酒吧人多嘴杂的,只要我用点心,再加上自己一直以来的狗屎运,说不定还真能打听到鱼泡泡的消息来。
当然,酒吧是不能一个人去的,既然胡飞不能带,带着胡薄荷吧,又太惹人眼球,我想了想,就打电话把红红姑娘叫过来了。
这丫头来的真快,我的电话没放下多久,她就出现在我的身边了,而且一见面就是问个不停:“李明,是不是找到我们家公主了?你如果没办法的话,我就必须得通知龙王爷了,否则的话,如果我们公主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让我如何向龙王爷交代?”
我笑了笑:“你放心,有我在,泡泡肯定不会出事。现在,你就冒充一下我的女伴,我们去一趟超云酒吧。”
红红真是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去酒吧喝酒?你不会是找机会想泡本姑娘吧?”
我笑了,“红红姑娘,你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你虽然长的很美,但是想的更美。我就给你说句实话吧,虽然说那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了你出浴的模样,但是你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款。纵然是你如果哭着喊着让我负责,我也会拒绝的。”
红红姑娘这一次没有吭声,但是一双眼睛明显朝外喷火,看来随时有发飙的可能。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连忙说道:“红红,刚刚是跟你开玩笑,你这人不会这么着就翻脸吧。我跟你说正经的,我得到消息,你们家公主有可能被藏在超云酒店里,所以我想和你一起到超云酒吧打探一下,看能不能摸到帮藏人的具体位置。”
听我这么一说,红红才算是没有发飙,只是狠狠瞪了我一眼。
那时候只是下午两点多钟,酒吧基本上还没有开门,就算是开门营业了,这么这么早过去也没什么意思。
我琢磨了一下,就带着红红去吃了一顿西餐。可把这丫头乐坏了,别看她在滨海市已经呆了很多年了,可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待在鱼泡泡家的鱼缸里,所以竟然连西餐都没有吃过。
别看她平时凶神恶煞的,可是当我和她坐在情侣座上的时候,她竟然是一脸的娇羞。
吃饭的时候,西餐厅里有人在弹钢琴,我不由得眼前一亮,我去酒吧打探消息,终究是个外人,如果让一个自己人去酒吧唱歌的话,那岂不是方便多了。
于是,我就问红红:“红红姐,你会唱歌吗?”
“当然。”红红很自豪的点了点头,“我是海马家族的,在我们家族里,如果不会唱歌的话,绝对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海马家族的?”我再看向她的时候,目光有些异样。因为我早就听说海马是大补之物,对男人的那方面有作用,可是我并不知道,海马家族还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
红红当然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怎么?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我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有什么呀?快告诉我在什么地方?”无论是那一个世界的女孩子,都对自己的容貌十分看重,就连是红红姑娘也不能例外。
我笑吟吟地说道:“满脸都是,不全身上下都是。”
红红更加着急了:“什么东西呀?我怎么看不到呢?”
看着她天真无邪的样子,我不想再逗她了:“魅力呀,你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女人的魅力,怎么你不知道吗?”
“李明,你……”红红想发脾气,但最终还是没发出来,因为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道理,无论在那一个世界都通用。
玩笑开过之后,我连忙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红红也绝对这个主意不错。于是,我在网上搜了几首最新流行的新歌,让她跟着唱。没想到她还真的是唱歌这方面的天才,基本上听过一遍之后,就能把调哼出来了,听了两遍之后,就能唱出来了,音准极佳不说,难得的是她唱什么高音,都能够游刃有余。
这一番折腾下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超云酒吧肯定已经是人满为患了,所以我就带着红红,开车过去了。
在我的印象里,觉得超云酒吧是那种暴发户式的,可是当我们两个进去一看,我才知道自己低估了董和。
狐族不缺经营天才,更别说像董和这种级别的人物了。传说九尾狐是狐族最聪明的种类,看来所言不虚。别的不说,仅仅是超云酒吧的风格而论,董和的聪明劲就不在胡薄荷之下,只怕是和老狐狸胡笳也有一拼。
就像是它的这个名字一样,超云酒吧非常有文青味道,里面的设施无一不透露着文化和学问,就连卫生间也给人古色古香的感觉。我看了之后,有些庆幸,多亏让红红学了几首中国风之类的歌,如果在这里唱口水歌的话,未免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是大煞风景了。
我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个酒吧在滨海市都有些名气,甚至是上层人士喜欢出没的所在。
而且,风格上还有些低调。
其实,严格说起来,整座酒吧的格局也并不复杂,不在乎是一楼大厅,和二楼平台。不过,这个二楼平台设计的独具匠心,有十六个环形豪华包厢,如同彩云追月一般。在古色古香之中,还不失时尚的感觉。
“这个酒吧真不错,我喜欢!”我衷心地赞叹着。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设想,等我把事情处理好之后,就带着几个红粉知己,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然后也开一家这样的酒吧,每天唱唱歌,喝喝酒,看看人生百态,感觉也挺惬意的。
我话音刚落,红红就说道:“很平常的一个地方,有什么值得你大惊小怪的?”
我有心和她辩论一番,可是一想人家的身份,还是放弃了。要知道红红姑娘可是来自东海龙宫,什么雄伟美观的建筑没有见过,这地方对她来说,自然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先生,小姐,这边请。请问您们要些什么?”当我带着红红在大厅最里面的一张桌子上坐下来之后,一个帅气的服务生就走了上来,他不但人长的帅,而且热情有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我心里说道,这种牛逼的酒吧,就应该有这样让人觉得宾至如归的服务生。
我虽然很喜欢钱,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一点也不吝啬。我先给了他五百块的小费,然后点了几个拼盘和一瓶红酒。至于吃的,一点都没点,因为我和红红刚刚在西餐厅已经吃的很饱了。我和红红更不是过来喝酒的,所以没有必要点一桌子的酒来装逼。
“好的,先生请您稍等!”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酒吧的客人很多,但是没多大一会儿,我们的东西就上来了。
拼盘很精致,我很满意。那个服务生手脚麻利的开了红酒,然后很有礼貌地给我和红红斟了一杯,说了一句两位请慢用,就下去了。
我从他的眼神里,看的出来这是一个热情的小伙子,应该不会是董和的人,我本来想找他打听一下,看这里招不招歌手的,可是想了想,我还是什么也没问。因为我已经见识过红红的实力,只要等会儿她上台一开嗓,那么不管这里招不招歌手,都会有人自己找上门来。
这时,舞台上有一位女歌手正在演唱,说实话,她唱的非常不错,如果不是我刚刚听了一下午红红的演唱,那么很可能鼓掌为她叫好,甚至可能送上一笔小费。但是现在,见识过红红天籁之音的演唱之后,她的歌声也只能是仅仅让我觉得不错而已。
一首歌唱完之后,我刚想让红红上台,不想却被人捷足先登了。
她唱的是一手脍炙人口的老歌《你的样子》,虽然声音里缺了一种沧桑的味道,但是给人一种纯真的感觉,让我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青葱岁月。
我虽然对唱歌不是很懂,但是我始终认为,唱歌不是炫技,更重要的是走心,只有走心的歌曲才能够撞击听者的心灵,从而产生共鸣。而眼下,就有人让我产生了共鸣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