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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给重生者前辈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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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光记得一个关于郑板桥的小故事。

    一日,郑板桥去茶馆喝茶,老板看他穿着普通,便对他说“坐”,然后吩咐小二“茶”。

    郑板桥准备落座,旁边有客官看到后闲聊:“看那位先生的气质,应该是个有学之士!”老板一听,马上改口,对他说“请坐!”,又对小二说:“上茶!”

    这时,一个认识郑板桥的人走过来,跟他打招呼,茶馆的老板一听,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郑先生,立马迎上前:“今日郑先生大驾光临,寒舍实在是蓬荜生辉,快快快!郑先生请上座,上好茶,上本店最好的茶给郑先生”,店小二立刻意会。

    茶毕,老板请郑板桥留下墨宝。

    于是,郑板桥一笑之后,写下一副对联。上联,坐,请坐,请上座,下联,茶,上茶,上好茶。

    林晓光觉得,此时的钟文璋便如同茶馆老板。

    初次见面,因为不大熟悉,只称呼他为林先生,并无任何亲近之意,只是单纯的礼节,等到熟悉之后,便以朋友相称,叫他小光,平辈相交,已然颇为亲近,等到最后,二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便称之为长安兄。

    自古文人相轻,可一旦成为好朋友,甚至是知己,那便惺惺相惜。

    林晓光和钟文璋二人,只是一顿晚饭的功夫,了解不深,虽然还未惺惺相惜,但却互相尊重,甚至互相欣赏。

    文人之间,世兄贤弟之称,实在是太普遍了。

    长安君是林晓光的笔名,所以钟文璋尊称他为长安兄,这无关年龄,只是武侠小说方面的造诣,达者为先,后者自愧不如,所以自谦。

    林晓光也一样,别人谦虚,他却不能蹬鼻子上脸,也尊称钟文璋为凌云兄。

    凌云,就是钟文璋的笔名。

    林晓光见到钱,也不客气,直接收下,厚厚一叠钞票,满意地不能再满意,心情越发舒爽:“凌云兄,你可真是让我望穿秋水。”

    重生快一年了,终于赚到第一笔钱,只是才一千八百块人民币,实在是给重生者前辈们丢脸了。

    钟文璋摇头轻笑:“不是对我吧,应该是对稿费望穿秋水。”

    一旁,傅青桐看他们长安兄来,凌云兄去,一个个文绉绉的,就像京剧里唱戏的,怪异之余,颇感好笑:“哎,你俩能不能别这样?听的我们都酸死了,别人还以为古代俩酸秀才呢。”

    两人顿时恍然,差点忘了这是公共场合,不是在自己家里。

    林晓光想着这些天的真理大讨论,念及钟文璋的身份,忽得心头一动:“文哥,你这趟回北平,恐怕不是单单给我送稿费吧?”

    “没错。”

    钟文璋点点头:“还有第二个任务,拿稿件。”

    “不是吧?三十万字还不够你们连载的?一天三千,足够一百天了?”

    “这不是怕你拖稿嘛?”钟文璋也有些不好意思。

    “你这份稿子可越来越重要了,《英雄志》已经连载半月有余,剧情也渐入佳境,这段时间,报纸销量稳步提升,虽然增长量很微小,但对比以往,可以肯定是《英雄志》的功劳,整个编辑部都很重视,所以……”

    后面的他没有再说,林晓光也能猜到,所以香港商报想要和他打好关系。

    要知道,一份报纸因一本小说,或者一个作家而崛起的事,也不是没有,比如明报,就因连载金镛的武侠小说,而为香港民众所周知,后来更是因为办报的中间立场而脱颖而出,到现在已经是香港报业巨头。

    “可以,你改天找我来拿。”林晓光直接点头答应。

    “太好了。”完成一个任务,钟文璋也有些欣喜,又说起另一件事:“下次我估计没时间过来,我会在香港汇款到北平,到时候你直接去银行领钱和侨汇证。”

    “行。”

    侨汇证很少见,不过东广那边就有不少。

    一家几口,迫于生计,有长辈去香港打工,赚到港元,从香港汇钱过来,家人可以去银行领人民币,顺便领回相应金额的侨汇证。

    港元变为人民币,这里面有汇率标准,每年都不一样。

    侨汇证这东西,说白了和外汇券有点像。

    不过也有区别,前者流通量很少,和后者不在一个数量级,两者所处的时代更不一样,前者活跃在改革开放前,后来就被1980年开始流通广泛使用的外汇券取代,最终到95年才停止流通。

    事情说完,饭早已吃完,也到离开的时候。

    结账的时候,却发生一件趣事。

    钟文璋自诩他做东,主动结账,可傅青桐却让林晓光付钱,理由是他今天赚了钱,赚了很大一笔钱,比在坐的所有人全部身家加起来都多,所以必须他请。

    林晓光很奇怪,最近他没惹傅老师生气啊,她怎么就一副打土豪的样子。

    他忽然想到今天过来之前,她看着他的奇怪眼神,和莫名其妙的笑容,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之前早有预谋

    “买单就买单吧,今天赚钱了,无所谓。”

    可到最后,还是钟文璋执意结账,用他的话来说,他一个有正式工作的小职员,一个小资产阶级,而林晓光一个没工作的穷学生,一个无产阶级,没理由让无产阶级请资产阶级吃饭。

    “下次,下次,下次你请。”

    见他这样客气,林晓光无奈之余,心里颇为舒服,文哥这个人,果然礼数周到很有情商。

    这一顿饭吃下来,花掉三十多块钱,比一些人一个月工资都高,也就是说,放后世,这顿饭差不多要吃五六千以上。

    这让林晓光暗暗咂舌。

    刚刚还以为自己算个有钱人,有钱个屁呀,一千八百人民币,顿顿吃北平烤鸭,一个月都撑不下来。

    于是,他打定主意,再接再厉,继续抄书赚钱。

    回去的时候,天色已黑,四人同行。

    抵达北大东门后,林晓光要送杨蓝回寝室,不得不与文哥和傅老师分别。

    看着两人一同离去,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林晓光那叫一个蛋疼,俗话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女人和兄弟似乎也是一样。

    他本来和文哥聊得挺愉快的,这会儿目送文哥送傅老师回去,他便有些发酸。

    男未婚女未嫁的,不管他俩有没有谈对象,但谁知道文哥对傅老师有没有意思,或者傅老师对文哥有没有意思,两人中无论谁有这个想法,这对他来说都不是个好事。

    时间可不等人,傅老师这四年内会不会结婚,这很难说。

    “大学不能搞对象,最起码我还要等三年多啊!”林晓光抬头望着明月,很是忧愁。

    黑夜中,杨蓝抓着他的袖子,并肩走着,挨得很近,忽听到他在低声叹息,便追问道:“表哥,你刚才说啥?什么等三年?”

    “我说等你三年,我们一块去美国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