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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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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刀,闭气!”

    我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这种腥甜的气味肯定有问题!

    凝聚目光望向下面的山谷,只见隐约有一层薄薄的黑雾,正如黑色的龙卷风一般从蜂场中升起,并迅速在半空中如烟花一样散开,刹那间便扩散到很大的区域,覆盖了大半个山谷。

    随着黑雾飘近,我听到了一种“嗡嗡嗡”的声音。

    那根本不是什么黑雾,那是飞舞的蜂群!

    “程队,叫人快撤!张辉放出了毒蜂!喂——程队!喂!”

    耳麦里并无回应,只传来了一阵“滋滋”的电流杂音。

    一边的老刀摘下了耳麦:“别试了,这附近装了信号干扰器,手机、对讲器,都没法工作。”

    我回头往山下一看,已经看见程城从车上冲了下来,带着十几个警员直接往山上奔来,我赶紧向他挥手示意他停下,但程城十分焦急,竟是没有理会我。

    我大急,顾不得暴露的危险,朝着山下大喊道:“山谷里全是黑金环蜂!别上来了,快带人撤啊——”

    我连着将“黑金环蜂”这个名词重复喊了三遍,程城终于搞明白了情况,也是骇然大惊,急忙叫手下回到车上。

    再回头看时,我刚才的大喊声,像是为蜂群指引了方向,黑压压一片全往我这边的山顶飞来。

    我急忙问老刀:“老刀,你不是说你老丈人养蜂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对付这种黑金环蜂?”

    老刀也急得直挠头:“对付马蜂也就是火烧、烟熏和杀虫剂了!可我们手里全都没有啊!”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就算是一般的马蜂,也不会有人故意去招惹,何况这种更凶猛的毒蜂了!嗯?你等等——”老刀忽然一指地上,“要不放火烧山?”

    盛夏季节,山上原本应该是草木青葱,极少有干枯的草木,但最近一段时间一直都是烈日炎炎,大概有半个月没有下过一滴雨水,山坡上的野草有很多干枯的,加上一些易燃的灌木丛,这把火倒真的很有可能放起来。

    但之后怎么办?

    我极力压下这个很诱人的念头,摇头道:“不行!这干热的鬼天气持续很久了,这把火要是放起来,那真是**,沿着我们脚下这片山脊,恐怕能把整个六朢山烧个通天。”

    这么一折腾,我们两人早就憋不住气了,忍不住吸了几口气,那种腥甜的气息顿时充满了鼻腔。

    只吸了几口气,老刀额头上便冒了汗:“这气味有古怪,我现在胸口很闷,心跳的很快,眼前都有点发黑!”

    分辨风向的话,这奇异的气息正是从我们左侧山头上蔓延过来的,程城说一支埋伏在那里的特警分队失去了联络,原因现在也找到了。

    奇怪的是,腥甜的气息也被我吸入了,我却感觉不到身体有任何不适。

    “嗡嗡嗡”的声音更响亮了,我不用看也知道蜂群已经快飞到眼前了,来不及说别的,赶紧一推老刀:“快跑!只要下山进了车里就安全了。”

    再不走,恐怕老刀一会便走不动了。

    但我最后望了山谷里一眼,却停住了脚步,没有跟着老刀一起跑下山。

    老刀下意识的便往山下跑,跑了好一段路才忽然发现我没跟下来:“我操,你不走,等着被蜂子蛰成包子?!你别逞英雄啊,被毒蜂蛰到,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的!”

    “没事,不信你看。”

    我挺直了背站在山脊上,铺天盖地的蜂群居然如河水遇到礁石一般,硬生生分成了两股,从我身边绕了过去。

    “我操,真他娘的见了鬼了,阿吉,你牛逼!”

    确定我没事后,老刀赶紧连滚带爬的逃命去了,在被蜂群追上之前,老刀有惊无险地冲进了一辆警车,刚一关车门,那疯狂的蜂群便如暴雨一般往车门、车窗上撞去。

    可想而知,刚才老刀若是慢那么一步,现在就已经变成邹羡山第二了。

    这些黑金环蜂的状态,很不正常——通常而言,只要不威胁到蜂巢,蜂类并不会主动攻击其他动物,要知道,蜂类蛰击其他动物的行为等同是自杀攻击,因为一旦失去了蜂刺,不管是什么蜂,都活不了多久了。

    而我敢如此笃定蜂群不会攻击我,是因为我刚才最后的一瞥,我看见了蜂场里站着三个人,其中一个戴着那个白色的鬼首般若面具,正朝我做出招手的动作,而天空中的蜂群也在此时摆成了一个图形——

    一个英文字母:K!

    一条来自“K”的问候,出现在这种场合,还真是令我有些分不清是惊喜还是惊吓。

    蜂群组成的字母只维持了短短一瞬便告消失,但也令我明白,蜂群是被人精细地操控着的,而且,山谷的鬼面人向我发出了邀请。

    如果单单是鬼面人(不管是不是张辉)对我这一招,我可能还不至于冒险,但K字一出,却瞬间坚定了我的决心。

    就算会冒着生命危险,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获得K的信息的机会,我必须要将这个K挖出来!

    这个人隐藏在幕后,和我接手的很多件灵异案件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不知道K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目的,但从K的行事风格来说,K绝对不是一个拥有着“好人”属性的家伙,K的存在,便像是悬在我头顶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我如芒刺在背,寝食难安。

    胸口的血玉再次微微发烫,鼻息之间的腥甜感也随之减弱到了几乎感觉不到的程度。

    老刀只是吸了几口空气,便感觉极差,我没有反应的原因,看来并非是因为我体质特殊,而是我佩戴在胸口这块血玉,替我解了空气中的毒素。

    毒雾,凶猛的蜂群,已经将整个山谷与世隔绝,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程城他们是没有办法进入山谷了。

    现在,能够顺利抵达山谷中蜂场的人,只有我一人。

    没有任何犹豫,我疾步冲下来了山坡,直接朝着蜂场所在的位置赶去。

    担心时间问题的人,并非只有蜂场中等待着我的人,我也一样心急如焚。

    穿过洋槐树林,染了一身的清甜香气,空气中的那种腥甜也消失不见,然后出现在我面前的,便是那座临时的蜂场。

    一辆卡车停在稍远处的山脚,一排排黑色的蜂箱摆在特意清理出来的一亩见方的空地上,然后在空余的地方,用三合板和平板水泥瓦搭起了一座临时的棚屋,屋子前面有一张破旧单薄的木桌,桌边四张塑料凳子。

    凳子上已经坐了三个人。

    一个戴着鬼首般若面具,一个有点面熟的女人,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子。

    空了一张凳子,看来是等我入座了。

    “吉光先生,坐吧。”

    那女子开口,嗓音是娇俏酥软的甜腻声音,但语气却很清冷,似曾相识。

    见我若有所思的样子,女子补了一句:“不认识我了,我是小丽呀。”

    “你是小丽?”我陡然一惊,但也只是一瞬,我定定望了那女子几秒后,叹了口气,走上前去拉过塑料凳子坐下,“果然如此。”

    当我再次仔细观察女子的容颜,我终于在记忆中寻找到了与之相匹配的那张脸——她就是在石桥铺殡仪馆的停尸间内,那具骤然复活、然后将张德海挟持走的女尸!

    我已经从殡仪馆得到了女尸的姓名,她拥有的名字,和“小丽”完全不搭边,她生前是个幼儿园老师,死于先天性心脏病突发。

    而现在,这个自称“小丽”的女人——好吧,我也姑且还是以“小丽”称呼她——她像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再一次更换了身体!

    没错,这个“小丽”,其实只是一个灵体,她正如攀附乔木的萝丝一般,不停地更换着自己赖以寄宿的身体。

    “小丽,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原名,是叫做许丽卿吧?”

    小丽脸上没有表情,微微抬头,目光往我投来:“许丽卿是谁?”

    她的肤色白的吓人,但一双眼睛却不像死人,玻璃珠一般的眼珠里反射着雾状的模糊反光,颜色,是我熟悉的那种幽蓝。

    直到这一刻,我才百分百确信——和我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的这个女人,是真的小丽。

    “许丽卿已经死了,她不是许丽卿,她是小丽、我的小丽。”戴着鬼首般若面具的人终于开口,一出言便是警告,“不许再提那个名字。”

    他甚至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

    我却明白是为什么,无非是因为,许丽卿当初曾经在风尘欢场中打过滚。

    不思己过,却对他人的谬错耿耿于怀,这并非是失去分辨前因后果的能力,而是被单纯的自私欲所蒙蔽。

    “张辉,我听出你的声音了,摘了面具吧。”

    他一开口,我便识别出了他的声音,他就是张辉无疑!之前他绝不在我面前做出走路的动作,就是怕我立刻从瘸腿这一特征发现他的身份。

    张辉倒也没有否认,可仍然没动手取下脸上的面具,只是用手指点了点桌面:“这面具我还得戴一会儿,这个人,他还没记起来我是谁啊。”

    我这才有空打量起和我们坐在一起的另一个男子。

    有点发福的国字脸、平头、短络腮胡,穿着短袖衬衫,脖子上手上都带着金器——很硕大很社会的那种金器。

    照理说,他这一身装束,很有种混社会的样子,但此时他脸上却半丝凶相也无,反而脸色惨白,冷汗涟涟。

    因为他的头顶和双臂上几乎所有裸露的皮肤上,都密密麻麻地被一层黑金环蜂所覆盖!

    假如他有任何不轨动作,只需要有几只黑金环蜂狠狠一蛰,就能要了他的小命。

    而我更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些黑金环蜂只是静静的趴在男子的皮肤上,并不扇动翅膀,或者四处爬动,简直像是用强力胶水直接黏在了皮肤上——就算张辉或者小丽拥有某种操纵蜂群的秘法,但也不可能精细操控到这种程度吧?

    很快我便发现了原因——那些黑金环蜂的一对硕大复眼,光泽黯淡至极,而且身体也有些干瘪,但它们单薄透明的翅膀上,却隐隐荡漾着一层淡蓝的水雾。

    难道……这些全是黑金环蜂的尸体?

    是了,正因为如此,所以小丽才能直接操纵整个蜂群,包括使蜂群在空中为我拼出“K”字英文,只因她并不需要向活物传达意志,而只需要控制蜂翅即可。

    但也因为这些黑金环蜂其实已经失去了生命,所以根本没法蛰人,之前那黑云一般的蜂群,其实只是虚张声势吓唬我们而已!

    想到这里,我不由悄悄看了一眼天空,果然蜂群现在只是盘旋在空中,而没有再四处俯冲,甚至追着程城他们的车子乱撞了。

    目光转回来,正好碰上了那男子求救似的眼神。

    正好,张辉也在此时再次发问:“喂,这么长时间了,想起来我是谁了吗?”

    那男子脸上的汗水涔涔而下,惊恐地摇着头。

    我皱眉道:“你戴着这个鬼面具,如果不是熟识你的人、又或者我这样特意调查过你的人,谁能认出你来?你既不是上帝,也不是总统,凭什么要人家必须认得出你来?”

    男子朝我投来感激的目光,不过,我故意这么说,倒真不是为了帮他,目的只是从张辉嘴里诈出他的身份。

    张辉果然上当,他哼了一声,说道:“别人可以认不出我,但他却不行,因为他还欠着我一笔血债没还!”

    “你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现在这个社会,欠债的才是大爷。”

    张辉再次冷哼了一声,没有回应我,继续对着男子道:“既然猜不出来,那就再喝一杯吧。”

    桌上摆着一排细脚的白酒杯,一共九杯,其中一个杯子已经空了。

    男子听张辉这么说,脑门上密密麻麻又爬满了一层汗滴,缓缓伸出了一只手,却是停在半空中,好一会儿都拿不定主意要取哪一杯酒。

    “等等。”我打断道,“这又是什么花样?”

    张辉却理会我的话,只冷冷道:“喝了这杯再说。他要是死了,就什么都不用解释,他要是没死,你也有机会喝。”

    我也索性耐下了性子,将目光投向那正需要作出选择的男子。

    犹豫再三,一直到两边的太阳穴上都爆了青筋,男子终于拿定了主意,端起了其中一杯酒,送到唇边,闭着眼一饮而尽。

    一杯酒下肚,男子的呼吸顿时粗重了起来。

    四周却安静了下来,像是在一台重要的颁奖晚会上,台下鸦雀无声,只等那最重量级的奖项公布——

    但此时我们等待的,却不是什么大奖,而是死神的眷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