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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燧发枪运到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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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舜还在想着怎么找崇祯要来政策的时候,二叔朱忠义先去库房里领了几口前任总旗留下的雁翎刀,去了一趟崇文门。

    崇文门是大明最重要经济要道京杭大运河的终点,在万历年间更是规定了,所有的商船货物一律‘赴崇文门并纳正条船三税’。

    崇文门一带也就形成了繁华的市场,这里也是京城贫苦百姓活命的地方,只要有把子力气,一个月也能挣个六七分银子。

    虽然少,但这是他们唯一的活路,除了这里,就算是有再大的力气,也找不到一个出力的地方。

    胡瞎子就是众多苦力中的一员,他与其他苦力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曾经是辽东人。

    天启三年,女真鞑子发动了灭绝人性的辽东之屠,残忍的杀害了一百多万汉人,胡瞎子一家十几口,就他活了下来,后来为了报仇加入了边军。

    胡瞎子本名叫做什么已经没人记得了,因为一只眼睛被女真鞑子射瞎了,就一直被叫做胡瞎子。

    “胡瞎子!”

    胡瞎子正在专心的计算工钱,看看什么时候才能给娘子凑够买铜钗的钱,还没算完,一根鞭子就抽在了他的身上。

    一名身穿黑绸对襟的青手,扬起鞭子狠狠的抽在了胡瞎子身上,恶狠狠的瞪着他说道:“赶紧把今天的份子钱交了。”

    要想在崇文门一带出苦力,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里早就被几家势力很大的打行垄断了。

    所有的苦力每天都要定期交给打行一部分份子钱,出苦力本来挣的就少的可怜,再交给空手套白狼的打行一部分,吃都吃不饱了。

    青手瞧见胡瞎子在那里装傻,扬起鞭子又要抽过去,还没等鞭子落在胡瞎子身上,就被人从后面一脚踹进了运河里。

    这名青手身边还有二十几个帮手,瞅见老大被人踹进运河里面了,立即转过身去,准备打死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

    二十几名青手转过头一看,全都不敢动了,因为踹老大的那个人是一名军爷。

    一袭青色犀牛补子官服,腰配雁翎刀,脚踩黑色官靴,标准的总旗军爷打扮。

    相比较这种官服,朱忠义更喜欢穿鸳鸯战袄,或者是罩甲,只不过今天不穿官服的话,震慑不住一些屑小。

    朱忠义身后还跟着四名中年汉子,长相不同,身高不同,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身上都有残疾。

    等到胡瞎子转过脸来,瞧见了朱忠义和其他四名汉子,又赶紧把脸转了过去。

    想当年他是何等的血气方刚,再看看今天,就是软蛋一个,实在是没脸见以前的老兄弟。

    朱忠义拿起最后一把雁翎刀,扔了过去,只说了一句话:“胡瞎子,给你个小旗,干不干。”

    胡瞎子手忙脚乱的接过了雁翎刀,眼睛忽然红了,抬头看见其他四个人手里也是人手一把雁翎刀,灿烂笑道:“干!”

    过了没有几天,朱舜就看见二叔回来了,同时带回来五十名家丁,有点怪异的是,这些军士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年纪都在三十岁以上,还多多少有些残疾,二叔朱忠义回到了新王恭厂,第一件事就是领了一百支燧发枪,一人两支,又领了几车弹药,就出去了。

    从这以后,王恭厂附近的永定河边上,每天从早上开始就不断有枪声响起,还弥漫着一股子硝烟的味道。

    听着燧发枪的枪声,闻着刺鼻的硝烟味道,王恭厂的工匠们不仅没觉的半点的烦人,还感到格外的安心。

    这里可是京城城外,没有高大的城墙作为屏障,有这么一支擅长使用火枪的军士,总算是可以放心了。

    在这期间,还有几支势力比较大的喇唬,不知死活的跑去朱氏纺纱厂敲诈勒索,全被总旗朱忠义带人打成了筛子。

    脑袋也被他们熟练的割了去,拿到兵部去领赏了,说是剿匪的脑袋。

    兵部也不是傻子,派人去查了,结果查到这些人是喇唬,算是半个匪徒,就把赏钱折了一半,又贪墨了一大部分,落在总旗朱忠义手上的不到一两银子。

    总旗朱忠义当年在还没进入关宁铁骑以前,见惯了这种吃空饷贪墨军饷的行为,早就习惯了,也没多说什么,拿着钱全部买酒了。

    就这么过去了一个月。

    山海关又运来了二三十辆驴车的东西,曹文诏和祖大寿还有其他几名参将,同样是在校场的派人比武。

    曹文诏的运气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差,这一个月以来,总是输多赢少。

    今天,曹文诏气的吹胡子瞪眼的准备离开校场,又是瞧见了二三十辆运送辎重的牛车,嘀咕了一声:“奇了怪了,平时一年都见不到一次。”

    “现在怎么一两个月的时间,都见了两回了。”

    还没等曹文诏祖大寿等几名参将围过去,负责押送辎重的千总从车跳了下来:“曹老哥,你又要发财了。”

    “朱忠义的侄子朱舜,打造了一批新式鸟铳,嗯...应该叫做燧发枪,这个第一批全部交给你曹参将。”

    祖大寿和几名参将听到不是军袄军饷这些东西,只是还不如弓箭好使的鸟铳,脸上也就没了羡慕。

    祖大寿因为上次那件事,憋了一肚子的气,现在总算是找到机会了,笑眯眯的说道:“这么好的东西啊,老曹我要是你,就把营里的弓箭手全部换成鸟铳。”

    曹文诏听到这话,脸色立即就黑了,鸟铳的威力大是没错,但是步骤太繁琐了,鸟铳打出一枪,都够弓箭手射出六七箭了。

    限制也多,下雨天不能使用,刮的风大了也不能使用。

    边军的鸟铳一般都是和弓箭混着用,很少有全部使用鸟铳的,毕竟不是和两条腿走路的流寇打仗,有足够的时间释放鸟铳。

    这是边疆,交战的都是来去如风的女真鞑子,鸟铳的射程也就一百来步,对于精良战马来说,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冲过来了,哪里有时间给你慢悠悠填装鸟铳。

    全部换成鸟铳,就是在找死。

    千总走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件事,猛的一拍脑袋说道:“你看我这记性,袁督师说了,这种燧发枪,不需要十几个步骤,只需要两个步骤就可以开枪了。”

    “两...两个?”曹文诏艰难的咽了咽口水,眼睛都冒绿光了,焦急的大吼起来:“兄弟们,赶紧把东西运回大营。”

    祖大寿和几名参将听到两个步骤,脸上的玩味,瞬间就僵在了脸上。

    几名骁勇擅长的参将,更是围了过去,搓了搓手,讪笑道:“曹老哥,你看,能不能匀给兄弟一些。”

    曹文诏像个护着小鸡的老母鸡,火急火燎的跳上驴车,亲自赶着驴车离开了:“门都没有。”

    祖大寿看着二三十辆马车从面前离开,心里那叫一个懊恼,当初和曹文诏一起招兵的时候,朱忠义先投靠的自己。

    后来自己嫌弃朱忠义木了吧唧的,就没要他,曹文诏反倒是像是捡到宝一样抢了过去。

    谁能想到,朱忠义还真是个宝啊。

    当初要是收了朱忠义,新军袄和燧发枪都是自己的了,哪能便宜了曹文诏。

    祖大寿真是肠子都悔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