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爸妈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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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思觉得,这就是缘分,刚好在这中秋佳节的时候,写到关于家的情节。这两章,可能很多读者不爱看,但是魔思想借此思念一下父母,因为又是一个中秋佳节,魔思不能陪伴父母身边,希望大家理解!
一张机票,跨越两千一百里路,历时两小时十六分钟,王立红从金城市,蓝天白云里悠了一趟,飞回了自己的家乡。
在机场的时候,一个小孩儿还闹了个笑话,上飞机前,他死活不进去,一边哭一边说:“妈妈!我求你们了,我不要坐飞机,会消失的。”
他妈妈气急败坏的说:“死小子,你以为这是去马来西亚啊。”
王立红的家乡渔溪镇,是一个不算发达的城镇,还有很多的乡村,都没有修建好水泥大路。这里并不像金城市那么繁华热闹,但是却多了一份质朴的乡村气息。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一座小的乡镇医院,一座座新建的两层三层的农村住宅,一条所谓的步行街,但是却只用来赶集卖菜。街上没有什么品牌服饰店,就是一些小吃店,摊位店,还播放着刀郎的歌“那一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还有一些常年在家的妇孺中年,正在街道两边,摆起了麻将桌,娱乐起来。
有时候他们会为了一把牌,一块几毛钱的输赢,争执几句,也会谈起谁谁谁家的儿子,交了什么样的女朋友,大家评头论足一番,还会为了哪里有什么私活儿可以接,工价多少钱一天,在细谈祥说好一会儿。这就是王立红印象中,永远不变的家乡感觉。
出了机场,搭了长途汽车,再转车短途。下了汽车,王立红踏出了车门的时候,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话说从上次回家距离现在,又已经过了两年。
王立红下车之后,望着家乡的一些变化,有些欢喜,有些激动。看着路面的坑洼和粉尘,他似乎又回到了十岁那年的夏天。还是脚下的这条路,那年,他和小伙伴儿们,穿着短裤背心儿,在烈日下滚着铁环,嬉戏追逐。
“哎,这不是立红吗?好久不见,人又长帅了,出去找大钱回来啦。”镇上岔路口买卤菜的朱大妈,看着背着行礼包的王立红,笑着跟他打了招呼,表情亲切温和。
“朱大妈!没有想到你还认得我啊?哈哈哈”王立红望着已经白发换青丝的朱大妈,笑着回应着,但心里却多了一丝对岁月的感叹。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朱大妈还挺年轻,每次去她哪里买卤菜,她都会送王立红一个鸡脚鸡翅什么的。
“怎么会不认得啊,我可是看着你从小长大的呢。”朱大妈一嘟嘴,言语朴实真挚,让人觉得有种亲近感。
告别了朱大妈,一路上又有好几个叔叔阿姨的,看见王立红回家,都满脸笑容的跟他打着招呼,寒暄着。
“王三!你大儿回来了。”老爸的好朋友,买皮鞋的刘叔叔,看着王立红,朝正在他店门口打麻将的立红老爸喊道。
王立红的老爸听他这么一喊,赶紧站起来,对自己的牌友抱歉道:“我今天不打了,立红回来了,你们继续吧。”
说完,打开麻将桌的抽屉,将里面的一些五块一块的零钱收好,赶紧朝王立红走去。
暂别两年后,王立红看见朝自己走来的老爸,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在他的记忆中,老爸是一个精干的男人,个子不高不胖,他不计较穿着,只要干净就好,有时候几年都不买一套新衣服。总是将那一头乌黑的板寸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
此时,在看自己面前的老爸,穿着的风格依然没有改变,只是满头的黑发,已经开始消退,黑发中的银白,已经占了大多,原来平整的脸上,现在也已经有了皱纹,唯一不变的是那种眼神,那种关心的眼神,从以前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
这时候,王立红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
“爸!我回来了!”王立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眶湿润了。
“嗯,你妈在家里等着呢。来,我帮你拿。”老爸虽说是一个汉子,此时在久违的骨肉重逢一刻,也情难自禁,黑灰的眼睛里,泛起了泪光。说着就要将王立红的背包抢过去,自己来提。
王立红赶紧阻止到,用手搭在老爸的肩膀上,心疼着他说:“不用了,我自己来。走,回家。”
坳不过老爸的坚持,肩上的背包被他抢了过去,跟王立红一起往家走。
在路上,一直笑着跟邻里乡亲打招呼,一脸笑意。
还没有到家,刚从邻居家的外墙转个弯儿,便看见老妈站在家门口那条小路上,一直盯着路这边看,似乎还有点着急。
看到王立红和老爸的身影一刻,她一下笑了出来,赶紧迎了上来。
王立红激动的朝老妈跑了过去,情不自禁的抱着她,这一下,老妈有些错愕,显然有些吃惊。
王立红看着妈妈的脸,心里那种酸楚更甚,在他的记忆中,老妈应该还没有白头发,穿着应该还要再稍微年轻一点。这一刻,王立红突然想起了老妈年轻时候的模样,想着想着,便心疼起来。
晚上,老妈做了好多的菜,每一道菜,王立红都觉得是那么的好吃,那么的香。老爸倒了一小杯白酒,自己独酌,不过他喝得很开心。老弟已经上初中了,上完晚自习也就该回来了。
吃饭的时候,老爸还会跟老妈斗几句嘴,不过言词中,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激烈和冲动火气,只沉淀下了一起走过来的不争与珍惜。看着老爸老妈这些温馨的样子,王立红居然羡慕了起来。羡慕他们之间这种情感,那种从无欲无求的爱情,升华成为的亲情。
吃完晚饭,收拾好之后,终于到了这个该面对的问题了。一谈到这个问题,王立红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了,那就是终身大事,婚姻问题。
老爸吸了一口烟,一边吐气一边说:“立红!听你说这次回来只有十天,那你看看哪天去跟人家见一面吧,听你五舅说,人家姑娘挺不错,是个护士。”
一说到这事儿,老妈就特别来劲,放佛想马上把王立红和对方送入洞房,明天就能抱孙子一样。
不过也不怪他们,王立红好多同学朋友,早就已经结婚了,现在儿子都快打酱油了,他自己还在飘着。
“哎,老爸,能不能再给我缓缓啊,我自己找,我不喜欢相亲。”王立红婉言拒绝道。
他这话一出,老爸脸一下就变难看了,声调也大了些:“你自己找,你都找了多久了啊,前面那几个,小颖阿玲什么的,你哪一个到头儿了啊,你别再那么花心的瞎整了。”
王立红这些破事儿啊,还得怪那些女的,个个拿着他手机,就专门找他老爸老妈的号码,然后打过去,爸啊妈的,叫得比王立红叫得还亲热。以至于,老爸老妈就觉得王立红是个感情的混蛋,那么好的女孩子都不懂珍惜,还要这么选,那样选的,浪费时间。
“好好好,见,我去见还不行啊。不过得过几天,我这几天要先去同学朋友家,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王立红没有办法,只好妥协。
他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一两天去见吧,见完就走人,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儿了。
老弟晚自习回来了,一进门儿,看着老哥,赶紧迎了上来,亲热的喊道:“哥!你终于回来了啊。”
这终于二字,就像一把小锉刀,轻轻的扎了一下王立红的心,让他觉得心酸。
晚上,两兄弟睡在一张床上,聊起了天儿。
“哥,你知道吗?你出去打工以后,我一个人其实挺孤独的。在学校的时候,有时候被其他高年级的欺负,我就在想,如果你在我身边,该多好,那样他们就不敢欺负我了。还有,我每次想你的时候,我就会走到你的房间来,站在你的床前,不说话,有时候想着你想着你,我就会哭。”
听着弟弟说出这样的话,王立红眼泪一下流了出来,一种兄弟的情谊,痛击着他的心,让他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对不起弟弟的感觉。
兄弟俩聊了很多,他发现,弟弟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老是跟着他屁股后面跑的小破孩儿了。他有了自己的想法,而且有些想法,就连王立红都自叹不如。
回来的这些天,他每天都去看爷爷奶奶,去跟他们说说话,也去几个同学朋友家里拜访,约了他们每天到家里吃饭,大家一起好好聚聚。
【魔思觉得,这就是缘分,刚好在这中秋佳节的时候,写到关于家的情节。这两章,可能很多读者不爱看,但是魔思想借此思念一下父母,因为又是一个中秋佳节,魔思不能陪伴父母身边,希望大家理解!
一张机票,跨越两千一百里路,历时两小时十六分钟,王立红从金城市,蓝天白云里悠了一趟,飞回了自己的家乡。
在机场的时候,一个小孩儿还闹了个笑话,上飞机前,他死活不进去,一边哭一边说:“妈妈!我求你们了,我不要坐飞机,会消失的。”
他妈妈气急败坏的说:“死小子,你以为这是去马来西亚啊。”
王立红的家乡渔溪镇,是一个不算发达的城镇,还有很多的乡村,都没有修建好水泥大路。这里并不像金城市那么繁华热闹,但是却多了一份质朴的乡村气息。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一座小的乡镇医院,一座座新建的两层三层的农村住宅,一条所谓的步行街,但是却只用来赶集卖菜。街上没有什么品牌服饰店,就是一些小吃店,摊位店,还播放着刀郎的歌“那一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还有一些常年在家的妇孺中年,正在街道两边,摆起了麻将桌,娱乐起来。
有时候他们会为了一把牌,一块几毛钱的输赢,争执几句,也会谈起谁谁谁家的儿子,交了什么样的女朋友,大家评头论足一番,还会为了哪里有什么私活儿可以接,工价多少钱一天,在细谈祥说好一会儿。这就是王立红印象中,永远不变的家乡感觉。
出了机场,搭了长途汽车,再转车短途。下了汽车,王立红踏出了车门的时候,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话说从上次回家距离现在,又已经过了两年。
王立红下车之后,望着家乡的一些变化,有些欢喜,有些激动。看着路面的坑洼和粉尘,他似乎又回到了十岁那年的夏天。还是脚下的这条路,那年,他和小伙伴儿们,穿着短裤背心儿,在烈日下滚着铁环,嬉戏追逐。
“哎,这不是立红吗?好久不见,人又长帅了,出去找大钱回来啦。”镇上岔路口买卤菜的朱大妈,看着背着行礼包的王立红,笑着跟他打了招呼,表情亲切温和。
“朱大妈!没有想到你还认得我啊?哈哈哈”王立红望着已经白发换青丝的朱大妈,笑着回应着,但心里却多了一丝对岁月的感叹。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朱大妈还挺年轻,每次去她哪里买卤菜,她都会送王立红一个鸡脚鸡翅什么的。
“怎么会不认得啊,我可是看着你从小长大的呢。”朱大妈一嘟嘴,言语朴实真挚,让人觉得有种亲近感。
告别了朱大妈,一路上又有好几个叔叔阿姨的,看见王立红回家,都满脸笑容的跟他打着招呼,寒暄着。
“王三!你大儿回来了。”老爸的好朋友,买皮鞋的刘叔叔,看着王立红,朝正在他店门口打麻将的立红老爸喊道。
王立红的老爸听他这么一喊,赶紧站起来,对自己的牌友抱歉道:“我今天不打了,立红回来了,你们继续吧。”
说完,打开麻将桌的抽屉,将里面的一些五块一块的零钱收好,赶紧朝王立红走去。
暂别两年后,王立红看见朝自己走来的老爸,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在他的记忆中,老爸是一个精干的男人,个子不高不胖,他不计较穿着,只要干净就好,有时候几年都不买一套新衣服。总是将那一头乌黑的板寸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
此时,在看自己面前的老爸,穿着的风格依然没有改变,只是满头的黑发,已经开始消退,黑发中的银白,已经占了大多,原来平整的脸上,现在也已经有了皱纹,唯一不变的是那种眼神,那种关心的眼神,从以前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
这时候,王立红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
“爸!我回来了!”王立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眶湿润了。
“嗯,你妈在家里等着呢。来,我帮你拿。”老爸虽说是一个汉子,此时在久违的骨肉重逢一刻,也情难自禁,黑灰的眼睛里,泛起了泪光。说着就要将王立红的背包抢过去,自己来提。
王立红赶紧阻止到,用手搭在老爸的肩膀上,心疼着他说:“不用了,我自己来。走,回家。”
坳不过老爸的坚持,肩上的背包被他抢了过去,跟王立红一起往家走。
在路上,一直笑着跟邻里乡亲打招呼,一脸笑意。
还没有到家,刚从邻居家的外墙转个弯儿,便看见老妈站在家门口那条小路上,一直盯着路这边看,似乎还有点着急。
看到王立红和老爸的身影一刻,她一下笑了出来,赶紧迎了上来。
王立红激动的朝老妈跑了过去,情不自禁的抱着她,这一下,老妈有些错愕,显然有些吃惊。
王立红看着妈妈的脸,心里那种酸楚更甚,在他的记忆中,老妈应该还没有白头发,穿着应该还要再稍微年轻一点。这一刻,王立红突然想起了老妈年轻时候的模样,想着想着,便心疼起来。
晚上,老妈做了好多的菜,每一道菜,王立红都觉得是那么的好吃,那么的香。老爸倒了一小杯白酒,自己独酌,不过他喝得很开心。老弟已经上初中了,上完晚自习也就该回来了。
吃饭的时候,老爸还会跟老妈斗几句嘴,不过言词中,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激烈和冲动火气,只沉淀下了一起走过来的不争与珍惜。看着老爸老妈这些温馨的样子,王立红居然羡慕了起来。羡慕他们之间这种情感,那种从无欲无求的爱情,升华成为的亲情。
吃完晚饭,收拾好之后,终于到了这个该面对的问题了。一谈到这个问题,王立红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了,那就是终身大事,婚姻问题。
老爸吸了一口烟,一边吐气一边说:“立红!听你说这次回来只有十天,那你看看哪天去跟人家见一面吧,听你五舅说,人家姑娘挺不错,是个护士。”
一说到这事儿,老妈就特别来劲,放佛想马上把王立红和对方送入洞房,明天就能抱孙子一样。
不过也不怪他们,王立红好多同学朋友,早就已经结婚了,现在儿子都快打酱油了,他自己还在飘着。
“哎,老爸,能不能再给我缓缓啊,我自己找,我不喜欢相亲。”王立红婉言拒绝道。
他这话一出,老爸脸一下就变难看了,声调也大了些:“你自己找,你都找了多久了啊,前面那几个,小颖阿玲什么的,你哪一个到头儿了啊,你别再那么花心的瞎整了。”
王立红这些破事儿啊,还得怪那些女的,个个拿着他手机,就专门找他老爸老妈的号码,然后打过去,爸啊妈的,叫得比王立红叫得还亲热。以至于,老爸老妈就觉得王立红是个感情的混蛋,那么好的女孩子都不懂珍惜,还要这么选,那样选的,浪费时间。
“好好好,见,我去见还不行啊。不过得过几天,我这几天要先去同学朋友家,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王立红没有办法,只好妥协。
他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一两天去见吧,见完就走人,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儿了。
老弟晚自习回来了,一进门儿,看着老哥,赶紧迎了上来,亲热的喊道:“哥!你终于回来了啊。”
这终于二字,就像一把小锉刀,轻轻的扎了一下王立红的心,让他觉得心酸。
晚上,两兄弟睡在一张床上,聊起了天儿。
“哥,你知道吗?你出去打工以后,我一个人其实挺孤独的。在学校的时候,有时候被其他高年级的欺负,我就在想,如果你在我身边,该多好,那样他们就不敢欺负我了。还有,我每次想你的时候,我就会走到你的房间来,站在你的床前,不说话,有时候想着你想着你,我就会哭。”
听着弟弟说出这样的话,王立红眼泪一下流了出来,一种兄弟的情谊,痛击着他的心,让他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对不起弟弟的感觉。
兄弟俩聊了很多,他发现,弟弟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老是跟着他屁股后面跑的小破孩儿了。他有了自己的想法,而且有些想法,就连王立红都自叹不如。
回来的这些天,他每天都去看爷爷奶奶,去跟他们说说话,也去几个同学朋友家里拜访,约了他们每天到家里吃饭,大家一起好好聚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