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小声喊拿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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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仅仅一片并不足以控制住这个淫浪的妇人。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按照乐明珠找到的方法,程宗扬将剩余的毒蝇伞,炼制成鬼王峒称为销魂别香的黑色膏泥,然后交给一个人。他所能想到最可靠的人。已经对那种销魂别香成症的樨夫人,不需要再处心积虑地去讨好鬼王峒的使者。
她只需要每晚沐浴净身,将她香滑丰润的肉体献给那个人,用她的嘴唇、双乳、性器、肛洞抚慰他的身体。让他粗壮坚挺的阳jù在自己体内喷射,就可以享受到那种深入骨髓的气息。
即使那个人丑陋而残缺的肢体犹如怪物,被毒瘾和欲望折磨的樨夫人也毫不介意。程宗扬慢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王哲曾经说过,自己身上的生死根,能将死气转化为生机。
这种自己完全不知道如何而来的天赋,让王哲不惜亲自出面请他留在军中。这是一种很珍贵的天赋。
但对程宗扬自己来说,却完全是一个鸡肋。被动地将死气转化为生机,再送给他人,自己扮演的仅仅是一个输血者的角色。
直到在白夷族的那天晚上,程宗扬才觉察到这种天赋的另一番用途。血虎的咆哮声响起时,首先感应到的不是听觉,而是太阳穴那处伤痕。它的声音还未传来,太阳穴那处伤痕就仿佛被震得微微发麻。
无论怎么说,血虎的咆哮声都称不上悦耳,正沉浸在三具美妙女体间的程宗扬被吵得心烦意乱,最后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一声:住口!已经死去的易虎仿佛听到了他的话语,咆哮声像刀切般断绝。
那一刻,程宗扬发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来自于自己体内的力量。程宗扬不知道鬼王峒的使者,是如何将一具尸体炼制成可供操纵的怪物。
但当血虎将盛着黑色膏泥的铁盒,挂在他可怕的脖颈上时,程宗扬知道自己同样具备操控这具行尸的力量。至少可以操控血虎。只余下死亡气息的血虎,与太阳穴的生死根之间,有着奇妙的共鸣。
于是,血虎和白夷族这两种棘手的难题,有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解决方案。鬼王峒的使者已经死在谢艺刀下,另外一位使者将成为樨夫人的主人,并透过她来控制白夷族。一位属于程宗扬的使者。
整个白夷族,没有任何人是血虎的对手。他像一头狮子,一天十二个时辰睁大眼睛,守卫着他颈中的铁盒。樨夫人的肉体是唯一打开铁盒的条件,只要她每隔一天,在血虎面前翘起臀部,让他随机选择一个肉孔使用,就可以获得一小块黑色的泥膏。
对于樨夫人而言,这样的条件并不苛刻。相比于鬼王峒使者心血来潮时的淫玩,这样的条件可以称得上宽容,毕竟在这里她只需要服侍血虎一个人。被炼制成雄性工具的血虎需要发泄它的兽性,樨夫人需要它的销魂别香。骚媚的樨夫人很满意。至于凶狞的血虎,如果他还有知觉,想必也会非常满意。
“这是一桩公平的交易。”当樨夫人媚笑着翘起雪白的丰臀,让血虎巨大的阳jù挤进她臀间光滑而纤小的肉孔时,程宗扬这样评价。“听!海浪声!”小魏忽然跳了起来。
一阵隐约的涛声传来,隔着遥远的距离,那声音显得很微弱,却有着沛然而雄浑气势,仿佛永远不会止歇。被小魏这么一叫,每个人都仿佛听到遥远的波涛声。
“已经到了吗?已经到了吗?”众人都来了精神,互相交头接耳。
朱老头捋着被水气打湿的山羊胡,仰起脸老气横秋地说道:“没见过世面的后生小子。碧鲮海湾离这里还有五六十里呢,这会儿起来赶路,走上一夜,天亮能到就了不起了。”程宗扬咬牙笑了笑,吃力地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呢?”“刷!”长刀劈开灌木丛,有些不稳地砍进泥土。
一具雄武魁伟的身影从纷飞的枝叶间闯出,连奔几步才停下来,接着是一个神情平静的男子。武二郎宽阔的胸膛像风箱一样扯动着,眼睛像饿虎一样闪动着噬人的光芒。
这一夜他一直在前面开路,到后来凶性大发,不管阻路的是藤蔓,还是树木,都是挥刀就砍,一路砍坏至少六把钢刀。
武二郎一发起性子,易彪、吴战威都被甩到后面。只有谢艺寸步不离地紧跟着,至少替他干了一半的活。
晨曦破开厚厚的云层,映出眼前一片天海相连的碧色。高大的椰树、有着伞状冠盖的乔木,枝叶交错的灌木丛
在晨曦下一层层碧绿地延伸开去,一直延伸到碧波之中。无数异彩纷呈的花树点缀在满眼翠绿中。
仔细看时,能看到一处处精巧而别致的竹楼散落在绿叶间。每幢竹楼都扎着篱笆,篱笆上爬满红、黄、白、蓝的花朵。
再往前,两道山脉弯钩般伸入大海,与半伸入海中的村落,围成一个月牙状的海湾。一道窄窄的银白色沙滩环绕着碧波荡漾的海湾,海面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岛屿,宛如随手洒落的星星。
海风吹拂在身上,带走了酷暑,湿透的衣衫一点一点变得干硬,泥污间析出汗水白色的盐分。一夜的跋涉,每个人都衣衫褴褛,狼狈不堪,望着眼前整洁的村落,不禁自惭形秽。
云苍峰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飞舞,他虽然满面疲累,腰背依然挺得笔直。这位云氏商会的执事负手了望多时,叹道:“这碧鲮海湾与我三十年前见到时一模一样,物虽是,人已非”程宗扬舔了舔脱水而发白的嘴唇!“云老哥来过这里?”
“很久了,那时候老夫差不多和你一样年轻,总想去那些未曾去过的地方,不过那次我们从白夷族出发,路上整整走了二十天。”他瞟了抱着驴颈打瞌睡的老头一眼。
“这朱老头,不简单。”众人衣衫多半在黑暗中被荆棘勾破,几乎是半身还沾着泥浆。夜里彼此都不觉得。
这时互相一看,不禁相顾失笑。倒是苏荔,只雪白的小腿上沾了些泥,那条披在身上的红绸依然鲜艳夺目。
不用吩咐,众人便鼓起最后的力气朝海边奔去,这会儿能在清凉的海水中洗个澡,就是杀头也顾不上了,程宗扬笑道:“咱们这些人,活脱脱就是一群乞丐。”
祁远半边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撕破,索性液在腰里,他一边走,一边左右张望,嘴里啧啧赞叹:“这么多花,比起花苗的鲜花谷也不差。”
乐明珠脸上抹了几道黑黑的泥污,精致的小脸抹得像小花猫似的,自己却不觉得,一个劲儿的左顾右盼,忽然扯住程宗扬的袖子嚷道:“你瞧!你瞧!”
一道浅浅的篱墙内生着一株花树,枝上满是雪白的花朵,花苞合拢,仿佛无数白玉雕成的铃铛,在晨曦下泛起莹润明亮的光泽,美丽得仿佛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
乐明珠两手捧心,目不转睛地看着,良久才“哇”的一声,惊喜地叫嚷道:“好漂亮!”乐明珠兴高采烈地奔过去,那丫头一直羡慕花苗女子的异族装束,好不容易向苏荔讨了两串脚铃,整天挂在脚踝上显摆。跑动时,踝间传来清脆悦耳的银铃声,随着她的走近,最美丽的一幕出现了。
那株花树仿佛听到渐近的铃声,一朵合拢的花苞悄然张开,接着又是一朵。低垂的玉白花苞伴着铃声越张越开,先是一朵,两朵,然后是满树花苞同时盛开,仿佛无数精美的玉盏悬在枝上。
这一幕不但乐明珠看得出神,连武二郎那种通体没半根雅骨的粗胚也被吸引得停下脚步。乐明珠扬着泥脸,痴迷地看着那株花树。程宗扬回头看着云苍峰,用询问的口气道:“玉盏铃花?”云苍峰也露出惊喜的眼神。良久点了点头“玉盏铃花。”
这是传说中南荒最美丽也最神奇的花朵,听到铃声就会盛开,与会起舞的歌旋草并称。无数人想一睹它的美态,都失望而归,没想到会在此处遇上。
望着那株在铃声中缓缓盛开的花树,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生怕惊动这绝美的一幕。不知何时,一个与花树一样美丽的身影从竹楼出来。
那是一个姣美的少女,她穿着紫色的衫子,衣襟从左颈绕到右边腋下,左边从肩头到袖口绣着一条金黄的锦鲤,右边整条雪白的臂膀裸露出来。
手臂上端戴着一只绯紫色珊瑚制成的臂环,右手拇指戴着一只紫色的水晶戒指,与左袖的锦鲤交相辉映。
那少女年纪与乐明珠相仿,晨曦下,绝美的脸颊像白玉一样闪动着晶莹的光泽,笑容纯美而天真,令人一见就不由得心生好感。
她两手拎着一口大大的白铜水壶,显出很吃力的样子,每走几步就要放下来歇一歇。好不容易走到那株玉盏铃花旁,少女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提起水壶,一边唱着歌,一边将壶嘴对准树根。
众人脸上都不由露出笑容。大清早就起来浇花,这个碧鲮少女不仅漂亮,还很勤快呢,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大家都张大嘴巴。壶嘴喷出的水柱升出白色的水雾,却是一壶烧沸的开水。
花树被烫到般微微颤抖,那少女却仿佛一无所觉,仍笑盈盈唱着歌,然后小声道:“好好喝啊,喝饱了才能长得更大,开更多的花”乐明珠着急地嚷道:“那是开水!”紫衫少女扬起脸,高兴地看着乐明珠。
“姐姐”她声音软软的,甜酥酥让人一直融化到心里去。乐明珠也不由放缓口气,两手拢到嘴边,小声喊道:“你拿错啦,不能用开水。”少女甜甜地笑着“妈妈说,渴凉水会生病。要把水煮开了再喝。”
但仅仅一片并不足以控制住这个淫浪的妇人。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按照乐明珠找到的方法,程宗扬将剩余的毒蝇伞,炼制成鬼王峒称为销魂别香的黑色膏泥,然后交给一个人。他所能想到最可靠的人。已经对那种销魂别香成症的樨夫人,不需要再处心积虑地去讨好鬼王峒的使者。
她只需要每晚沐浴净身,将她香滑丰润的肉体献给那个人,用她的嘴唇、双乳、性器、肛洞抚慰他的身体。让他粗壮坚挺的阳jù在自己体内喷射,就可以享受到那种深入骨髓的气息。
即使那个人丑陋而残缺的肢体犹如怪物,被毒瘾和欲望折磨的樨夫人也毫不介意。程宗扬慢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王哲曾经说过,自己身上的生死根,能将死气转化为生机。
这种自己完全不知道如何而来的天赋,让王哲不惜亲自出面请他留在军中。这是一种很珍贵的天赋。
但对程宗扬自己来说,却完全是一个鸡肋。被动地将死气转化为生机,再送给他人,自己扮演的仅仅是一个输血者的角色。
直到在白夷族的那天晚上,程宗扬才觉察到这种天赋的另一番用途。血虎的咆哮声响起时,首先感应到的不是听觉,而是太阳穴那处伤痕。它的声音还未传来,太阳穴那处伤痕就仿佛被震得微微发麻。
无论怎么说,血虎的咆哮声都称不上悦耳,正沉浸在三具美妙女体间的程宗扬被吵得心烦意乱,最后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一声:住口!已经死去的易虎仿佛听到了他的话语,咆哮声像刀切般断绝。
那一刻,程宗扬发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来自于自己体内的力量。程宗扬不知道鬼王峒的使者,是如何将一具尸体炼制成可供操纵的怪物。
但当血虎将盛着黑色膏泥的铁盒,挂在他可怕的脖颈上时,程宗扬知道自己同样具备操控这具行尸的力量。至少可以操控血虎。只余下死亡气息的血虎,与太阳穴的生死根之间,有着奇妙的共鸣。
于是,血虎和白夷族这两种棘手的难题,有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解决方案。鬼王峒的使者已经死在谢艺刀下,另外一位使者将成为樨夫人的主人,并透过她来控制白夷族。一位属于程宗扬的使者。
整个白夷族,没有任何人是血虎的对手。他像一头狮子,一天十二个时辰睁大眼睛,守卫着他颈中的铁盒。樨夫人的肉体是唯一打开铁盒的条件,只要她每隔一天,在血虎面前翘起臀部,让他随机选择一个肉孔使用,就可以获得一小块黑色的泥膏。
对于樨夫人而言,这样的条件并不苛刻。相比于鬼王峒使者心血来潮时的淫玩,这样的条件可以称得上宽容,毕竟在这里她只需要服侍血虎一个人。被炼制成雄性工具的血虎需要发泄它的兽性,樨夫人需要它的销魂别香。骚媚的樨夫人很满意。至于凶狞的血虎,如果他还有知觉,想必也会非常满意。
“这是一桩公平的交易。”当樨夫人媚笑着翘起雪白的丰臀,让血虎巨大的阳jù挤进她臀间光滑而纤小的肉孔时,程宗扬这样评价。“听!海浪声!”小魏忽然跳了起来。
一阵隐约的涛声传来,隔着遥远的距离,那声音显得很微弱,却有着沛然而雄浑气势,仿佛永远不会止歇。被小魏这么一叫,每个人都仿佛听到遥远的波涛声。
“已经到了吗?已经到了吗?”众人都来了精神,互相交头接耳。
朱老头捋着被水气打湿的山羊胡,仰起脸老气横秋地说道:“没见过世面的后生小子。碧鲮海湾离这里还有五六十里呢,这会儿起来赶路,走上一夜,天亮能到就了不起了。”程宗扬咬牙笑了笑,吃力地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呢?”“刷!”长刀劈开灌木丛,有些不稳地砍进泥土。
一具雄武魁伟的身影从纷飞的枝叶间闯出,连奔几步才停下来,接着是一个神情平静的男子。武二郎宽阔的胸膛像风箱一样扯动着,眼睛像饿虎一样闪动着噬人的光芒。
这一夜他一直在前面开路,到后来凶性大发,不管阻路的是藤蔓,还是树木,都是挥刀就砍,一路砍坏至少六把钢刀。
武二郎一发起性子,易彪、吴战威都被甩到后面。只有谢艺寸步不离地紧跟着,至少替他干了一半的活。
晨曦破开厚厚的云层,映出眼前一片天海相连的碧色。高大的椰树、有着伞状冠盖的乔木,枝叶交错的灌木丛
在晨曦下一层层碧绿地延伸开去,一直延伸到碧波之中。无数异彩纷呈的花树点缀在满眼翠绿中。
仔细看时,能看到一处处精巧而别致的竹楼散落在绿叶间。每幢竹楼都扎着篱笆,篱笆上爬满红、黄、白、蓝的花朵。
再往前,两道山脉弯钩般伸入大海,与半伸入海中的村落,围成一个月牙状的海湾。一道窄窄的银白色沙滩环绕着碧波荡漾的海湾,海面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岛屿,宛如随手洒落的星星。
海风吹拂在身上,带走了酷暑,湿透的衣衫一点一点变得干硬,泥污间析出汗水白色的盐分。一夜的跋涉,每个人都衣衫褴褛,狼狈不堪,望着眼前整洁的村落,不禁自惭形秽。
云苍峰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飞舞,他虽然满面疲累,腰背依然挺得笔直。这位云氏商会的执事负手了望多时,叹道:“这碧鲮海湾与我三十年前见到时一模一样,物虽是,人已非”程宗扬舔了舔脱水而发白的嘴唇!“云老哥来过这里?”
“很久了,那时候老夫差不多和你一样年轻,总想去那些未曾去过的地方,不过那次我们从白夷族出发,路上整整走了二十天。”他瞟了抱着驴颈打瞌睡的老头一眼。
“这朱老头,不简单。”众人衣衫多半在黑暗中被荆棘勾破,几乎是半身还沾着泥浆。夜里彼此都不觉得。
这时互相一看,不禁相顾失笑。倒是苏荔,只雪白的小腿上沾了些泥,那条披在身上的红绸依然鲜艳夺目。
不用吩咐,众人便鼓起最后的力气朝海边奔去,这会儿能在清凉的海水中洗个澡,就是杀头也顾不上了,程宗扬笑道:“咱们这些人,活脱脱就是一群乞丐。”
祁远半边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撕破,索性液在腰里,他一边走,一边左右张望,嘴里啧啧赞叹:“这么多花,比起花苗的鲜花谷也不差。”
乐明珠脸上抹了几道黑黑的泥污,精致的小脸抹得像小花猫似的,自己却不觉得,一个劲儿的左顾右盼,忽然扯住程宗扬的袖子嚷道:“你瞧!你瞧!”
一道浅浅的篱墙内生着一株花树,枝上满是雪白的花朵,花苞合拢,仿佛无数白玉雕成的铃铛,在晨曦下泛起莹润明亮的光泽,美丽得仿佛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
乐明珠两手捧心,目不转睛地看着,良久才“哇”的一声,惊喜地叫嚷道:“好漂亮!”乐明珠兴高采烈地奔过去,那丫头一直羡慕花苗女子的异族装束,好不容易向苏荔讨了两串脚铃,整天挂在脚踝上显摆。跑动时,踝间传来清脆悦耳的银铃声,随着她的走近,最美丽的一幕出现了。
那株花树仿佛听到渐近的铃声,一朵合拢的花苞悄然张开,接着又是一朵。低垂的玉白花苞伴着铃声越张越开,先是一朵,两朵,然后是满树花苞同时盛开,仿佛无数精美的玉盏悬在枝上。
这一幕不但乐明珠看得出神,连武二郎那种通体没半根雅骨的粗胚也被吸引得停下脚步。乐明珠扬着泥脸,痴迷地看着那株花树。程宗扬回头看着云苍峰,用询问的口气道:“玉盏铃花?”云苍峰也露出惊喜的眼神。良久点了点头“玉盏铃花。”
这是传说中南荒最美丽也最神奇的花朵,听到铃声就会盛开,与会起舞的歌旋草并称。无数人想一睹它的美态,都失望而归,没想到会在此处遇上。
望着那株在铃声中缓缓盛开的花树,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生怕惊动这绝美的一幕。不知何时,一个与花树一样美丽的身影从竹楼出来。
那是一个姣美的少女,她穿着紫色的衫子,衣襟从左颈绕到右边腋下,左边从肩头到袖口绣着一条金黄的锦鲤,右边整条雪白的臂膀裸露出来。
手臂上端戴着一只绯紫色珊瑚制成的臂环,右手拇指戴着一只紫色的水晶戒指,与左袖的锦鲤交相辉映。
那少女年纪与乐明珠相仿,晨曦下,绝美的脸颊像白玉一样闪动着晶莹的光泽,笑容纯美而天真,令人一见就不由得心生好感。
她两手拎着一口大大的白铜水壶,显出很吃力的样子,每走几步就要放下来歇一歇。好不容易走到那株玉盏铃花旁,少女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提起水壶,一边唱着歌,一边将壶嘴对准树根。
众人脸上都不由露出笑容。大清早就起来浇花,这个碧鲮少女不仅漂亮,还很勤快呢,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大家都张大嘴巴。壶嘴喷出的水柱升出白色的水雾,却是一壶烧沸的开水。
花树被烫到般微微颤抖,那少女却仿佛一无所觉,仍笑盈盈唱着歌,然后小声道:“好好喝啊,喝饱了才能长得更大,开更多的花”乐明珠着急地嚷道:“那是开水!”紫衫少女扬起脸,高兴地看着乐明珠。
“姐姐”她声音软软的,甜酥酥让人一直融化到心里去。乐明珠也不由放缓口气,两手拢到嘴边,小声喊道:“你拿错啦,不能用开水。”少女甜甜地笑着“妈妈说,渴凉水会生病。要把水煮开了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