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爷爷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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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
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
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
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
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
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
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
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
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
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
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
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
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
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
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
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
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
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
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
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
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
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
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
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
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
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
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
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
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
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
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
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
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
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
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