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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铁血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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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沈傲,我还没告诉过你,我的真名。我叫做‘石青墨’。

    不过在缥缈宗,大家都叫我‘老憨’,沈傲你也不必改口。我早已经习惯了。”

    “噢…老憨师兄,你的名字倒是挺雅致的。”沈傲认真道。

    “沈傲,我的家族位于朱雀帝国境内的‘铁血堡’,距离咱们缥缈宗,路程有数万里,不过我们骑乘翼马,日行数千里,几天时间也就赶到了。”老憨滔滔不绝道。

    “趁着赶路的时间,我给你说说家族的情况吧。”

    渐渐的,老憨的神情,也凝重起来。

    “老憨师兄请讲,小弟洗耳恭听。”沈傲正色道。

    “沈傲,首先来说,‘铁血堡’乃是一座城池,并非乡镇。人口数百万,有朱雀帝国的军队驻扎。

    算得上朱雀帝国一大重城。军机要地。而我们石家,在‘铁血堡’,乃当之无愧的第一大家族。

    名门望族,世家大阀。毫不夸张的说,‘铁血堡’,就是我们石氏家族所控制。即便是堡主,都要看我们家老爷子的脸色行事…”

    “厉害…”沈傲啧啧感叹道。

    “老憨师兄,真没想到,你的家族在世俗中,简直就是权势熏天啊!”

    “嘿…沈傲,权势熏天倒不敢说。你要知道,当今天下,还是以宗门为主的,大宗门可以和帝国分庭抗礼。

    家族门阀在大宗门面前,不值一提。”老憨笑道。

    “沈傲,话又说回来,我们石家,当今的族长,是我爷爷。而我爷爷嫡出八子,我是爷爷四儿子的独生子。

    怎么说呢…我母亲就只为父亲诞下我这一个儿子。至于父亲的妾侍诞下来的子女,为庶出,永远不可能拥有继承族长的资格…沈傲,你懂我在说什么吧?”

    沈傲敲了敲头,思索了一会儿,才道:“老憨师兄,我倒是听明白了。你们石家乃是名门望族,开枝散叶,人丁兴旺。你属于嫡系一派。未来拥有继承族长的资格。是这意思吧?”

    “嗯…”老憨深深的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不过,沈傲,我要继承爷爷的位置,千难万难。爷爷有八个儿子,就我父亲这一脉,显得有些人丁单薄。

    作为独子,父亲对我期望很高,耗费了巨大的心力,把我送到缥缈宗修行武道。

    可我的资质根骨,实在是下下之选。

    就靠着你给我采购的丹药,还有你送给我那门枯荣宝典,我才勉勉强强,进入洗髓境。哎…想想就觉得羞愧。

    我大伯的大儿子石青元,幼年拜入六合门,天纵奇才,如今在六合门外门,坐拥十大天才之名,前途一片光明,乃是我石家当之无愧的首席才俊,日后继承族长之位,呼声很高;

    二伯的三儿子石青文,风华绝代,据说近几年在焚天谷彗星般崛起,换血期间巅峰,半步真气,是焚天谷年轻一代中,极有可能成功冲击真气境的绝世妖娆……

    算了算了,不说了,这些堂哥堂姐,就如一座座大山,压在我头上,喘不过气来。

    事实上,每一次回去参加族会,我都免不了受到嘲笑和奚落。没有人会重视我这种不起眼的小角色……”

    老憨自嘲一笑:“论天赋,我没天赋;论修为,我勉勉强强就是洗髓,终生不可能换血;

    论人脉,我在宗就沈傲你这一个朋友,兄弟。

    不像我那些堂哥堂姐堂弟堂妹,每一次回来参加族会,都是呼朋唤友,叱咤风云,风光耀眼……

    哎,沈傲,虽然我是大家族出来的,但我很自卑,很无奈。

    事实上,我亦没有野心,染指族长之位,只是辜负了父亲的厚望。”

    “明年我就要回到家族了,谋一份清闲的差事,与人无争,不去参与家族内部的弯弯绕绕。

    不过还好,我还有冬茗,一想到能够和她厮守一生,让她为我生儿育女,我就颇感此生足矣,哈哈哈,沈傲,抱歉,和你说了这么多沉重的事情。”老憨摇头失笑。

    “嘿…老憨师兄,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你放心,小弟不才,但今次随老憨师兄一起返回石家,必然全力以赴,为老憨师兄你争夺脸面!

    你那些堂兄堂弟,再敢嘲笑你,小弟自然有办法收拾他们!”沈傲洒然一笑,拍了拍老憨的肩膀,以示鼓励。

    “嗯,沈傲,你战力恐怖,越级杀人如饮水吃饭般简单,隐隐约约,已经成为缥缈宗外门一大天才,锋芒毕露,超然物外,我结交到你,一点也不输给那些堂哥堂弟苦心经营的人脉!

    今次,我父亲肯定也会十分欢喜!”老憨大笑道。

    “走,沈傲,我们快马加鞭,早些赶回铁血堡!”

    “走!”

    两匹翼马,绝尘而去。

    ……

    三日后。

    一座城池出现在沈傲和老憨视野中。

    这城池呈四方形,绵延上千里,虎踞龙盘,气象森严!

    城门之前掘有护城河。

    护城河既深且阔,城高墙厚,给人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雄伟气势。

    城外还有军营连绵,旌旗似海,城楼上布满肉身强悍,身着铠甲的士兵,剑拔弩张,如龙似虎!

    好一座城池!

    “沈傲!到了!这就是铁血堡!我们入城吧!”老憨兴奋咆哮道。“哈哈哈,终于回家了!快哉!快哉!”

    “好雄伟的一座城池!”沈傲看着极目处的巍峨铁血堡,忍不住脱口惊呼道。

    的确,城池和乡镇,区别太大太大了,天壤云泥!

    就沈傲以前到过的‘洛水镇’,‘横桥镇’,和眼前的‘铁血堡’比起来,纯粹就是乡旮旯,弹丸之地。

    “走,老憨师兄,我们进城瞧瞧。”沈傲也兴致盎然。

    两人并骑,翼马化为两道流光,一眨眼就掠过架在护城河上的吊桥,来到城门口。

    入城的老百姓纷纷避让,并好奇的仰视观望。

    守城官兵刚要发声喝问,其中一名中年头目,看到老憨之后,立即喝止,旋即笑道:“青墨少爷,您回来了?哈哈…这就入城吧!

    这几日,石家的少爷小姐们,都陆陆续续的赶回来了,可热闹紧了!石家枝繁叶茂,好生兴旺啊!”

    “李叔,小侄改日再请你喝酒。”老憨冲那官兵头目抱了抱拳,旋即带着沈傲,策马进入铁血堡。

    沈傲耳力极佳,就听到后边官兵传来窃窃私议…

    “李叔,刚才那公子哥是谁啊?啧啧,样貌可真是奇丑无比,简直就是歪瓜裂枣…不过就是身穿宗门袍服,抬高了身价而已。”

    “闭嘴!别乱嚼舌根!那是石家嫡系一脉的青墨少爷。想当初,青墨少爷弱冠之龄,也是俊伟人物,翩翩美男子。

    不过后来不知道遭遇到什么不测,以至于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不过,青墨少爷从小心肠就好,没有豪门子弟的纨绔气,反而与人为善,经常用自己的零花钱,买酒买烤肉烤鸡犒劳我们守城军士…以后不准说青墨少爷坏话!”

    ……

    铁血堡内。

    进入城后,给沈傲的第一印象是…繁华!极度繁华!

    八街九陌,最宽的街道,足足有十丈阔不止!

    还有十里长街,车水马龙鳞次栉比,行人穿梭如织,接袂成帷,接踵摩肩。

    城中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等等……

    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

    此外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各行各业,应有尽有;

    大的商店门口悬挂市招鲜艳旗帜,招揽生意。

    街市行人,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官吏,有叫卖的小贩,有乘坐轿子的大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僧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有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有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

    当然亦有花街柳巷,搔首弄姿的青楼女子。甚至于也不乏江湖客,宗门弟子,穿梭行走。

    “啧啧…老憨师兄,时至今日,我终于才明白什么是花花世界,歌舞升平…”沈傲连番感叹。

    沈傲嘴上如此说,但是想起了前生自己的一些往事……

    自己也曾经在如此繁华的城市中,与她共挽一舟,追着夕阳洒下一路沉红色的花瓣!

    不过,沈傲今生俨然已是专注于武道之人,对于这些世俗的纸醉金迷,是抱着纯粹欣赏的态度,如过眼云烟,并不至于迷恋,心生向往。

    当然,并不是说每一个武者,亦或者宗门弟子,都如沈傲一般,对世俗的繁华不生贪念。

    主要是因为沈傲领悟了无形的刀意,刀意可斩碎一切虚妄之念,使得刀客内心坚定如磐石,无法动摇半分,不受到红尘俗物的牵绊,杂念不生。

    “是啊,沈傲,这铁血堡,人口数百万,城内有坊,有市。

    坊是住宅区,市是商业区,市坊分开。

    市有两个,东市和西市,东市有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

    而且,城内引漕渠开新潭,使船进入市内,天下之舟船所集,常万余艘,填满河路。”老憨也感叹道。

    旋即,自豪一笑:“沈傲,我告诉你,这铁血堡,至少一半的产业,都属于我们石家,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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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