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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行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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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自行车这个话题,我的记忆被拉到了“很久”以前,实际上,如果不是到沈阳被外派工作,我想这个话题,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会再次跟我联系到一起的。

    在小时候的记忆里,自行车是很“牛”的东西,既属于必需品也是奢侈品。那时候一个人,骑着崭新的自行车,风驰电掣般的在路上飞奔,身后洒下一串悦耳的铃声,绝对是一个经典的潇洒镜头,用现在的话说,很是拉风,回头率极高。在我的印象里,小时候的自行车,似乎“永久”、“飞鸽”都是比较响当当的名字,也容易记得多,不似现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牌子,总是跟绕嘴的外来语联系起来。甚至有段时间我一直以为28的自行车是男人骑的,女的骑的是26的,现在看来当然很可笑,以至于后来有一次看到一个女人骑着28的自行车,搞得我很是惊讶。当然,大人们或许对自行车没有那么神秘的感觉,仅仅是每天的通行工具而已。那时候总是很羡慕一些大一点的孩子,他们可以很“厉害”的把腿斜插着跨在自行车的横梁下边,斜着骑自行车(这是因为小孩子个子矮,无法跟大人一样正常的骑)。所以同龄的伙伴中,能够这样做的,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跨越界限,成为大孩子的一项标志,会形成某种傲视群雄的效果。

    我的运动神经一直不算发达,运动类的东西,我总是学得很慢,自行车也是如此。记忆中,我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开始学习自行车,而这时候几乎周围所有的伙伴都已经开始斜着腿骑了。我的启蒙老师,自然是父母,严格地遵循学习自行车的步骤。开始的时候先学溜车,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摔倒,起来继续之后,用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总算学会了。那时候很是沾沾自喜,以至于每天和父母一起回家的时候,抢着把车子一路的溜回去。至于说到真正的骑自行车,可是带着血泪的记忆阿。在经历了稳定的溜车阶段,我自认为溜车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于是父母也就教我学骑自行车。很不幸的是,第一次飞身上车的潇洒动作,接着的下一个步骤是车子和我一起倒下,更不幸的是,我的右手腕骨在倒下的同时骨折了,算是倒下的利息。整个闷热的夏天,我的手缠着厚厚的绷带,打着夹板,成为了伙伴们嘲笑的对象。此后几年时间,就算是彻底告别自行车了。上初一的暑假,搬了新家,捣腾仓库的时候,看到了母亲已经好长时间不骑的26车子扔在那里,已经有点带锈了,于是拖出来,准备修理一下,兴之所至,也是为了看看车子是否还能使用,我顺着路溜了起来,溜着溜着,一个飞身,摇摇晃晃的居然骑了起来。后来想想,应该是年龄增长后,身体的发育已经可以轻松驾驭这种高度的自行车了的缘故。所以说,不要做超出自己年龄的事情,骑自行车也是如此。从此算是正式考下了骑自行车的驾照,也算是有车一族了。那时候,因为上学方便,同龄的朋友们都纷纷开始配“车”了。互相比试研究骑车的技艺,相继开发了所谓的单手骑车,撒把骑车等。那时候疯狂的寻找大的下坡,比试着撒把冲到坡下的速度。最为疯狂的一次,试图研究闭眼撒把骑车的高难度极限动作,不过很快以和垃圾箱的亲密接触结束了这次疯狂之旅,冲动的惩罚是被撞弯的自行车横梁的修理费加上人身伤害的医疗费。再后来,每天例行的上学放学,骑自行车已经成为习惯,再也没有了新鲜感,也没有了刚开始骑自行车的疯狂冲动,习惯了捏着闸小心翼翼的下坡的生活。再之后上大学的生涯,也就和自行车无关了。

    毕业后,到了大连,大连城市的建设比较有趣。有人行道,有汽车道,没有自行车道。商店里有自行车卖。但在这个连汽车跑起来都受限制的的城市,你自然不知道如何将自行车行驶在路上,至于居民楼不再附属仓库,算是彻底让自行车告别了寻常家,成为某些运动爱好者独特的收藏。那些关于自行车的记忆也就越走越远,渐渐消失。

    第一次到沈阳,很是惊讶于遍地的自行车横行的状态。或许是太久没有看到满街的自行车的缘故吧,刹时感觉眼睛似乎变得不够用起来,总是被突然间冲出来的自行车,晃得躲来躲去,好在曾经经历过,小时候的记忆变得熟悉起来,反而觉得理所应当的城市就该是这个样子了。不过这里的自行车似乎显得很是陈旧,很少能看到新的自行车,那些小时候记忆里的,潇洒的铃声自然难以寻觅,倒是到处可见的自行车修理点生意兴隆。后来在报纸上看到关于自行车的偷车倒卖一族的报道,似乎为这一现象作了些许说明。

    自行车从奢侈品到必需品,到逐渐消失,或许代表了某种变迁的沧桑,但那些与我无关,只是而使得那些记忆难寻,让人些许遗憾。或许有一天,当资源枯竭的时候,环保的自行车,又会成为某种时尚,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