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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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个新鲜名词出炉的时候,必然跟随着一些新鲜故事;正是由于这些新鲜故事,才催生了这些新鲜名词的出现。这不,当“闪婚”刚刚传入我的耳鼓时,自己还一愣一愣的呢,可再细细琢磨一下,也就没什么了。
其实,任何现象出现,都有其社会根源,让我们想回避都不可能。记得当年“试婚”风行的时候,许多卫道士就大摇其头;而如今,那算得了什么呀。当年的摇头者虽说依旧不会颔首称许,可也不会再说什么了。也许正是有了上次的经验,更加雷厉风行的“闪婚”反倒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只能说人们冷静了不知几多倍。
记得曾经有一部轰动一时的电视剧叫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情节,是王启明的女儿从学校领回了公费的安全套,王启明大光其火,找到学校的老师和校长,质问他们为什么用这样的方式教唆孩子犯罪。可没用多久,咱们的大学校园群起而效之,那意思明的是说预防艾滋病,那暗的意思还用我多费唾沫吗?
在美国,这样的事真的算不上奇事了,想必美国的男同志也并不在乎什么新婚初夜权的;而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理念还在的呀,要想打破还是会有一些难度。于是乎在老年人看来“试婚”如果说是拿婚姻开玩笑“闪婚”简直就是拿婚姻当儿戏了。有一句歌词怎么唱得来着:“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你还别说,要是按着老年人的思维,那得把物质丰富到什么地步才敢谈精神啊!甚至,婚姻也不是纯精神上的问题呀,结婚就是要相守一生的,而这一生,并不单单靠精神维系的呀。虽说现在不讲“从一而终”的旧观念了,可还是严肃的问题不是?那么,年轻人怎么就像闹着玩儿似的?于是,即使不再摇其头,内心里也还是觉得郁闷。
美国一位研究人类学的专家就说了:由于人类的高智商,使得人的本能越来越趋于丧失,唯一不变的就是做ài。我在这里用这个词似乎有点不雅,可也是最准确简明的表达方式,想必读者也能理解。想想真的没错,人的生理本能的东西还真是不多了。不过,即使这种心理本能也还是被一些社会制度牵制着。让我们从历史的尘埃中碰触一下那些曾经煊赫过的贞节牌坊,那是女人们的血泪凝聚成的啊!可它就那么顺理成章地存在了几千年。现在,人们的眼光放开一些了,可在许多人眼里,某个男人或女人依然就只是我一个人的。特别是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观念占据了人们头脑几千年。从男人的私心来说,这也没什么不对;如果男女双方都抱有这样的想法而且又都身体立行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不过,我们常用“封建”一词来表示大脑不开化的那个时代,男人们三妻四妾倒成了正常,而女人则成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婚姻上只能听天由命了,这不是对人性的扼杀是什么?那个时代,男权政治是压过一切的,所以,既然自己说了算,就得人为地为女人们设置障碍。看看,那样的做法是不是正剥夺了女性的本能。即使不说本能,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该孤寂地过一生吗?可又是自己想改变也改变不了的,因为有一座牌坊压着。
新社会了,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注入新思想,这些玩艺儿自然早就不存在了。我身边就有些男女,离婚大战持续了半辈子,将要入土为安了,才从婚姻的枷锁中摆脱出来。现在看来,图个啥啊!可当时的制度就是那样的啊,劝合不劝离呗!现在想想,那样的“合”连一点意义都没有,即使合在一起,能找到爱情的感觉吗?更何况,许多人还合不起来呢,这不是瞎耽误工夫嘛。也可能是以此为戒吧“试婚”一族出现了。不管怎么说,没有了那张纸,还真就少了一副枷锁。不过,自己倒是不在乎了,分手之后呢,再找对象的时候人家还在乎着呢!毕竟你已经是二锅头了,可人家还是童男子或清纯少女呢。
这不,又有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了。人真是高智商动物,什么招术都能琢磨出来。离婚难的时候先“试婚”离婚容易的时候咱就先“闪婚”细细想想,还真又进步了不少。尽管可以说“闪婚”如儿戏,可还是能看出双方的责任心来。如果没有这份责任心,只是玩儿的话,何苦还要扯那张极有可能撕扯不清的纸呢!
即使不“闪”那些步入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们,也不就是天生相识的啊。不管哪一种方式,都是后天带来的。有时还真是的,那种一见钟情所带来的美妙感觉还真不是长期磨合所能达到的呢。由此看来,那“闪婚”也就有了存在的理由。一次不期而遇的登山旅行,一场舞会的美丽邂逅,一个误会的意外遭遇,没准还真能撞击出爱的火花来,这样的有效碰撞正是许多人孜孜以求的。于是一切都变成闪电式的了。极有可能当晚就同居,第二天去扯结婚证,第三天再离婚。乍一听像是天方夜谭,细一品味,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不过,我也还是听到许多“闪”到一起的男女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的,而那些经历了八年爱情马拉松到达终点后却麻木的找不到一点爱情的感觉的了呢!我们自己不也常说“七年之痒”嘛,那是指婚姻。可是别忘了,古人的婚姻是从掀起红盖头才开始的呀;而今天的我们呢,红盖头还没掀起来呢,那爱情的滋味就早已出了保鲜期。不管怎么说,人也是动物啊,自然也就具有动物的本能,没有谁会改变。我们可以不理解,可并不因为我们不理解它就不再是事实。
所以,既然它存在着,就有存在着的理由,横加干涉是不会有效果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会适应它。我们现在不是也觉得当年的清朝遗老拖着大辫子痛苦流涕的样子愚昧可笑吗?可人家当时可是“一片冰心在玉壶”呢!只要不违反法律,符合道德准则,就由它去吧!谁能说清现在的“闪婚”一族会不会把这一步看作是人生的经典之作呢。
已经经历过爱情长跑的人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那些站在起跑线上的青年男女是不是也正准备长跑呢,完全由自己说了算。其实,看上去是“闪婚”其实他们心里也并不“闪”呢,甚至内心里做了更长的思想准备,就期待着这一刻的怦然心动。过去我们也常说“有缘千里来相会”这一“闪”就标志着这“缘”真的到来了。由此推断,这“闪”也还是经过了长期筹备的,毕竟个人的心事只有个人最清楚,这“闪”来的说不定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的那位。不像西厢记里的崔莺莺,除了老爸,一生还没见过什么正儿八经的男人呢,那么一个酸文假醋的白面书生,就让她神魂颠倒了,多可怜啊!
如果自己已经错过了“闪婚”的机会,也没必要抱怨,这“闪婚”一族不也没尝到爱情长跑的滋味吗?鱼和熊掌得一足矣。不过,那“闪婚”一族也还是应该小心一些,闹不好闪了腰或扭了大胯带来终身残疾,就又得不偿失了。
当某个新鲜名词出炉的时候,必然跟随着一些新鲜故事;正是由于这些新鲜故事,才催生了这些新鲜名词的出现。这不,当“闪婚”刚刚传入我的耳鼓时,自己还一愣一愣的呢,可再细细琢磨一下,也就没什么了。
其实,任何现象出现,都有其社会根源,让我们想回避都不可能。记得当年“试婚”风行的时候,许多卫道士就大摇其头;而如今,那算得了什么呀。当年的摇头者虽说依旧不会颔首称许,可也不会再说什么了。也许正是有了上次的经验,更加雷厉风行的“闪婚”反倒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只能说人们冷静了不知几多倍。
记得曾经有一部轰动一时的电视剧叫北京人在纽约,里面有一情节,是王启明的女儿从学校领回了公费的安全套,王启明大光其火,找到学校的老师和校长,质问他们为什么用这样的方式教唆孩子犯罪。可没用多久,咱们的大学校园群起而效之,那意思明的是说预防艾滋病,那暗的意思还用我多费唾沫吗?
在美国,这样的事真的算不上奇事了,想必美国的男同志也并不在乎什么新婚初夜权的;而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理念还在的呀,要想打破还是会有一些难度。于是乎在老年人看来“试婚”如果说是拿婚姻开玩笑“闪婚”简直就是拿婚姻当儿戏了。有一句歌词怎么唱得来着:“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你还别说,要是按着老年人的思维,那得把物质丰富到什么地步才敢谈精神啊!甚至,婚姻也不是纯精神上的问题呀,结婚就是要相守一生的,而这一生,并不单单靠精神维系的呀。虽说现在不讲“从一而终”的旧观念了,可还是严肃的问题不是?那么,年轻人怎么就像闹着玩儿似的?于是,即使不再摇其头,内心里也还是觉得郁闷。
美国一位研究人类学的专家就说了:由于人类的高智商,使得人的本能越来越趋于丧失,唯一不变的就是做ài。我在这里用这个词似乎有点不雅,可也是最准确简明的表达方式,想必读者也能理解。想想真的没错,人的生理本能的东西还真是不多了。不过,即使这种心理本能也还是被一些社会制度牵制着。让我们从历史的尘埃中碰触一下那些曾经煊赫过的贞节牌坊,那是女人们的血泪凝聚成的啊!可它就那么顺理成章地存在了几千年。现在,人们的眼光放开一些了,可在许多人眼里,某个男人或女人依然就只是我一个人的。特别是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观念占据了人们头脑几千年。从男人的私心来说,这也没什么不对;如果男女双方都抱有这样的想法而且又都身体立行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不过,我们常用“封建”一词来表示大脑不开化的那个时代,男人们三妻四妾倒成了正常,而女人则成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婚姻上只能听天由命了,这不是对人性的扼杀是什么?那个时代,男权政治是压过一切的,所以,既然自己说了算,就得人为地为女人们设置障碍。看看,那样的做法是不是正剥夺了女性的本能。即使不说本能,一个女人没了男人,就该孤寂地过一生吗?可又是自己想改变也改变不了的,因为有一座牌坊压着。
新社会了,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注入新思想,这些玩艺儿自然早就不存在了。我身边就有些男女,离婚大战持续了半辈子,将要入土为安了,才从婚姻的枷锁中摆脱出来。现在看来,图个啥啊!可当时的制度就是那样的啊,劝合不劝离呗!现在想想,那样的“合”连一点意义都没有,即使合在一起,能找到爱情的感觉吗?更何况,许多人还合不起来呢,这不是瞎耽误工夫嘛。也可能是以此为戒吧“试婚”一族出现了。不管怎么说,没有了那张纸,还真就少了一副枷锁。不过,自己倒是不在乎了,分手之后呢,再找对象的时候人家还在乎着呢!毕竟你已经是二锅头了,可人家还是童男子或清纯少女呢。
这不,又有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了。人真是高智商动物,什么招术都能琢磨出来。离婚难的时候先“试婚”离婚容易的时候咱就先“闪婚”细细想想,还真又进步了不少。尽管可以说“闪婚”如儿戏,可还是能看出双方的责任心来。如果没有这份责任心,只是玩儿的话,何苦还要扯那张极有可能撕扯不清的纸呢!
即使不“闪”那些步入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们,也不就是天生相识的啊。不管哪一种方式,都是后天带来的。有时还真是的,那种一见钟情所带来的美妙感觉还真不是长期磨合所能达到的呢。由此看来,那“闪婚”也就有了存在的理由。一次不期而遇的登山旅行,一场舞会的美丽邂逅,一个误会的意外遭遇,没准还真能撞击出爱的火花来,这样的有效碰撞正是许多人孜孜以求的。于是一切都变成闪电式的了。极有可能当晚就同居,第二天去扯结婚证,第三天再离婚。乍一听像是天方夜谭,细一品味,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不过,我也还是听到许多“闪”到一起的男女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的,而那些经历了八年爱情马拉松到达终点后却麻木的找不到一点爱情的感觉的了呢!我们自己不也常说“七年之痒”嘛,那是指婚姻。可是别忘了,古人的婚姻是从掀起红盖头才开始的呀;而今天的我们呢,红盖头还没掀起来呢,那爱情的滋味就早已出了保鲜期。不管怎么说,人也是动物啊,自然也就具有动物的本能,没有谁会改变。我们可以不理解,可并不因为我们不理解它就不再是事实。
所以,既然它存在着,就有存在着的理由,横加干涉是不会有效果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会适应它。我们现在不是也觉得当年的清朝遗老拖着大辫子痛苦流涕的样子愚昧可笑吗?可人家当时可是“一片冰心在玉壶”呢!只要不违反法律,符合道德准则,就由它去吧!谁能说清现在的“闪婚”一族会不会把这一步看作是人生的经典之作呢。
已经经历过爱情长跑的人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那些站在起跑线上的青年男女是不是也正准备长跑呢,完全由自己说了算。其实,看上去是“闪婚”其实他们心里也并不“闪”呢,甚至内心里做了更长的思想准备,就期待着这一刻的怦然心动。过去我们也常说“有缘千里来相会”这一“闪”就标志着这“缘”真的到来了。由此推断,这“闪”也还是经过了长期筹备的,毕竟个人的心事只有个人最清楚,这“闪”来的说不定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的那位。不像西厢记里的崔莺莺,除了老爸,一生还没见过什么正儿八经的男人呢,那么一个酸文假醋的白面书生,就让她神魂颠倒了,多可怜啊!
如果自己已经错过了“闪婚”的机会,也没必要抱怨,这“闪婚”一族不也没尝到爱情长跑的滋味吗?鱼和熊掌得一足矣。不过,那“闪婚”一族也还是应该小心一些,闹不好闪了腰或扭了大胯带来终身残疾,就又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