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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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界出现了缺口,封印裂了一道窄缝,极其细微,一缕叹息却袅袅而出。

    她很久没作梦了,今夜却在梦见一片腥红血色后惊醒过来。

    孟蝶惊醒,好像有人前一刻勒住了她那般大口喘气,日光似有若无,暮色沉浓,看来是天未亮。黎明前露正寒,她却在睡梦中冒出一身汗,连被扔诩湿透了。

    孟蝶瞪着床顶横梁许久。

    她还是没作梦,但确信惊醒前,脑海里一片红雾。

    听说人睡着了会作梦,她有记忆以来,乃至来到这里以前,从不明白作梦是怎么回事,哪怕是一片红,对她来说都是多么难能可贵、多么破天荒。

    她想好好回忆,越想,那片红却越难以捉摸,到最后她甚至说不出那到底是哪一种红?亮红?喜红?暗红?想到后来头还渐渐泛疼。

    “唔”不甘心啊!她好不容易有了一片梦,偏偏使劲去想,脑袋里就像有谁在惩罚她似的要她头痛欲裂。

    她抱着头在床上翻滚,直到窗外传来羽翼拍打声响,扣扣扣,什么硬物敲着她窗棂。

    她终于放弃挣扎,困难地起身,冷透的汗水让她打了个机伶,下床的同时捡了件短褥披上。

    “小奇。”小奇是她养的乌鸦。

    包正,小奇本来是师父的“宠物”但师父总开玩笑地说他才是小奇的宠物,因为他从不管小奇飞去了哪,只有小奇高兴来便来,有时三天两头飞得不见踪影。小奇原来叫奇鸧,她嫌名字不好记,便叫它小奇,反正小奇也无从抗议。

    “奇鸧”是传说中的九头鸟,所遭之家必有灾祸。师父管它叫奇鸧是有原因的,师父在距天水镇十里的杏花坡上开了这间破医馆,小奇一来,不是讨吃的,就是它的“管辖区”里又闯入了个倒霉鬼,大半都是受了伤半死不活,师父也不知小奇是要他去收尸,或者去救命?总之小奇每次来便没好事。

    师父离开后,小奇跟它的疑难杂症理所当然由她负责。

    见她开窗,小奇飞上枝头,一副高高在上、不耐烦地等着她的模样,孟蝶便知道又有人受伤了。

    孟蝶希望是个伤者,因为她害怕尸体。师父倒宁愿是尸体,因为就地埋了还省事。

    “我穿件衣裳就来。”她再次惭愧地重申,她真的不是小奇的“主人”哪有主人这么低声下气的?然而一想到她这条命很可能也曾是小奇所救,对救命恩人客气一些也是应该的。

    孟蝶提了药箱,跟着小奇走,它领着她往天水荒原前进。

    天水镇原名阴阳镇,其来有自,天水镇夹在两个沼泽中间,向阴处被古人叫作“幽冥沼泽”一株株参天古树,树根盘根错节地埋在泥泞和黑水下,连绵十余里的树荫遮天蔽日,浓重沼气形成一片终年不散的黑雾,时不时有人看见鬼火飘飘,甭说有去无回,任何生物都不会想靠近。

    向阳处叫作“天水荒原”那是人间至美之绝景,北方人称为南方雪的盐原,一望无际的广袤雪白盐原上浮着一层稀薄的水,成了一面无边无际的镜,倒映着苍穹,踩在盐原上便彷佛踩进了苍天的国度。

    然而正因为景色太美,常有人一入了荒原便没再回来过。没有人知道天水荒原的边境在哪儿,不小心深入其中,被海市蜃楼所迷惑,孤身待在荒原上不超过一日,便会因烈日灼晒又无饮水,或入夜寒冷而虚弱至极,到了这境地恐怕就九死一生,只能等待奇迹了。

    师父说,当初发现她时也是在天水荒原。而她发现自己“回去”的希望渺茫,便留下来跟师父学医了。

    人总要向前看。

    有小奇在,孟蝶倒不怕迷失方向。通常小奇会来找她救人或收尸,伤者都在天水荒原,因为入了幽冥沼泽等于一脚踩进了地府,找人收尸就免了,多拉一个倒霉鬼作伴罢了。

    孟蝶套上黑色连帽斗篷,拉着推车,推车上有药箱和暂时给伤员保暖用的油布。小奇飞飞停停,荒原风大,黎明到来之际水冷得彻骨,还好师父缝制了一种表面为油布、内里衬驼毛的长靴,保暖又不致湿了双脚。推车则是师父为了应付这种状况所准备的,上面躺过活人也躺过死人,反正躺过的都不会知道这件事。

    蹦原上,雾气缭绕,在天上也在地下,踩进荒原便如踩进了迷幻之境中,雾的气味是咸的,孟蝶瞇着眼,小奇始终没飞远,在前方不远处的低空盘旋,待她走近后才缓缓降落,盐丘上的男人动也不动。

    不会是尸体吧?孟蝶困难地咽了口唾沫。小奇嗄嗄地催促她,她只得硬着头皮走近。

    越是近看,就越发觉男人身材相当高大魁梧,与南方人普遍较为纤细的体型不同。小奇就大剌剌踩在男人脸上,依然是那副趾高气昂的模样,男人看样子是处于昏迷中才会完全无所反应,孟蝶看见他结实的胸膛沉缓地起伏着,不免松了一口气。

    泰半在荒原上发现的伤者与其它地方不同,都是仰躺的,应该是在倒下前都还有残留意识,本能地避免盐水浸入口鼻,又或者在绝望时至少能仰望这一片人间极致美景,作为人生旅途终点给自己的践别礼吧?

    不知道为什么,孟蝶多看了男人的相貌两眼,大概是天水镇难得有外族人的关系。因为他脸上的胡子有些凌乱,孟蝶仅能猜测他不年轻,但也不老,他的头发披散,五官英朗挺拔,却有些沧桑,眉心拧着深刻皱褶。

    孟蝶竟然可以想象他意气风发时的模样,血色骏马是他的王座,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是他的国土,那双琥珀色的眼瞳总是闪着狩猎者般得意的、威风凛凛的神采

    琥珀色的眼?

    脑袋一阵阵的疼痛让她回神,男人也在这时猛地睁开眼。

    那是一双狩猎者的眼,有着野生动物的保护本能,察觉到陌生侵略者的视线,眼里的警戒甚至有着让人毛发倒矗的杀意。

    她立刻被那双金子般颜色的眸子所捕捉,孟蝶完全没有任何思考的机会,男人瞪着她,暴吼出声,下一刻她已被一双巨掌抓牢,然后重重被甩扯跌趴在湿地上。当她还不停痛苦地呛咳、因为衣服吃进冰冷刺骨的盐水而瑟缩时,男人已经扑了上来,将她压制在身下。

    他手劲好大,完全不像虚弱等待救援的人,孟蝶的背脊重重撞在盐田上。

    傲无江湖道义的扁毛畜牲惊吓地拍着翅膀飞走了,抖落两三根黑羽毛,落在她与盐池一色的白发上。

    男人怒目圆瞪地咆哮出一串异族语言,一双巨掌掐住她脖子——他没有使力,至少不是全力,否则她那根本不足他合握的颈子早给他扭断了。孟蝶瞪着他,惊骇的神色却不是因为害怕。

    “给我找到了,你想躲到哪里去?”

    她竟然听得懂他说什么!这个事实跟眼前凶性大发的男人一样让她震惊,她看着他咬牙切齿的模样,脖子上和额上青筋浮突,手臂肌肉贲起,却显然不是想使劲掐死她,而是极力忍耐着不掐死她。

    为什么想掐死她?又为什么不干脆掐死她?

    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的深恶痛绝,那恨意好像有意志一般钻入她心窝,把她的心也扯了一下。

    虽然同样不是本地人,但她确实不曾学过男子所说的语言,不曾到过天朝的边境,孟蝶却确信自己听懂他说什么。

    “你果然”

    果然什么?他说不下去了,方纔的暴怒只是回光返照,孟蝶感觉到他的力气快速地消失中,然后瞪圆的眼一翻,庞大的身躯颓然倒趴在她身上,她差点连肺也给一起挤岔了气。

    她瞪着起风的天色,雾散了,云也在翻腾,恐怕不一会儿便要下雨。

    “嗄!”没义气的扁毛畜牲又飞回来了。

    小奇停在她头顶不远处的小丘上,歪头打量这迭在一起的两人。

    “”如果她方才有一丝丝寄望这虽然有两只脚,胆子却不知有没有绿豆大的家伙会飞到镇上帮她找救兵,那一定是犯傻了!孟蝶没好气地想,接着也不知道该不该松了一口气地发现,男人还没死。

    他灼热的气息就吹在她颈边,心脏也还在跳动。

    至少她不用处理这庞然大物的尸体。

    尸体越大,坑也要挖越久,很累。

    孟蝶挣扎着想推开这大家伙脱身,却既尴尬又惊讶的发现,这该死且恩将仇报的混蛋在完全没有意识的现在,竟然还有不该有的、“男人”的反应!她气得睁大了眼,又羞又窘地僵住身子,因为她感觉抵在她两腿间的肿胀随着她每一次使劲地推挤,越发地壮大了。

    水是冰冷的,但这男人发着高烧,体热将她完全包围,她竟然无法分辨自己的颤抖是因为寒冷,或羞怯,或害怕甚至是其它?

    孟蝶咬了咬牙,使力将男人推开,困难地挣扎脱身,当她狼狈地看着地上拧紧了眉、一脸痛苦的男人时,她真的有一瞬间想丢下他不管就算了,犯不着让自己这么费尽千辛万苦地,救一个可能会反咬她一口的臭男人!

    可惜的是,她虽然是个医术不怎么高明的大夫,却是个有血有肉,有良心的平凡人,她如果真在此刻转头不理,这男人就真的活不成了!孟蝶知道到镇上去找人是最保险的办法,可是一来,镇上的人因为她一头白发,本来就不欢迎她;二来地处天朝边陲的天水镇对外来者一向很有警戒心,镇长就曾老实不客气地说过,这种受了伤又来路不明的外地人能死在荒郊野外是最好了,别乱带进镇里找晦气,所以她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找帮手。

    有些愤懑地瞪了地上的男人一眼,她还是认命地抖着身子想办法将他拉上推车。荒原的风大,她又全身湿透,总觉得身上衣服都给结成了冰,此刻真是冷到牙龈都给咬得发疼了。

    懊不容易让这高头大马又虎背熊腰的男人躺上车,孟蝶犹豫了半晌,依然只能气虎虎地把能挡风的防水油布让给他,自己像落汤鸡似地推起推车。

    小奇大概知道自己方才太没义气,一路上安静地乖乖带路。

    必到医庐时,她很快拿火折子点上壁炉的火,把门拉上,人都救回来的此刻也不用再犹豫什么了,立刻动手脱下男人的湿衣裳。师父的推车本就是为了这种情况而准备,经过改造,随时能当作伤员休息用的床铺,她把推车推到壁炉前让男人取暖,顺便入内捡了件猎户送的熊皮毯子替他盖上。

    她甚至不敢先入内换上干衣裳,替男人把过脉、看过诊,她不知道男人怎么会出现在天水荒原,这一向是她最不好奇的。

    而且她发现男人身上有旧伤,也有轻微中毒现象,应该是他在误闯天水荒原前就有的,但这男人十分强壮,他的毒未解,伤口也是自己痊愈的,并且以这样的身体在荒原里待了不短的时日

    被反咬一口的不满因为同情而一点一滴地消逝了。任何人要是在荒原孤身待上数日,没有发疯也会产生幻觉,这么一想他会攻击她也就情有可原了。

    孟蝶以蜜调水,用细竹管喂男人喝一些,再到厨房灶边锅里煮水准备熬点可以缓和他体内毒性、顺便祛寒的补汤,然后才打水回房很快地把自己梳洗干净。

    *****

    这男人是她遇过最难缠的伤员,即使在昏迷当中,也不停地顽强抵抗,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喂他喝下热汤。等她忙完,差不多也到中午了,她只能以昨天煮的地瓜再配颗鸡蛋填饱肚子。

    平日医庐没什么人来求诊——应该说,她也只能医医野猫野狗。镇上早有医馆,师父当年在此结庐只想专心研究药草知识,他的诊金天价,纵然医术精湛卓绝,镇上的人宁可就近求医,师父也乐得清心。更不用说现在师父不在,而她根本是个庸医,镇上的人见她一头白发就吓得作鸟兽散,就算分文不取也没人想来找她求诊。

    说来惭愧,她名为大夫,抓药、包扎伤口还行,把脉问穴下针,她仅懂粗浅知识。比起来她对后园子里的包心菜、西红柿、地瓜要如何才能长得好、树上蜂窝何时能取蜜,还更有心得。她还有两头羊可以挤奶,钓鱼的技巧也不错,她养的四只母鸡下蛋也下得很勤,加上南方不下雪,四季都能仰赖大地为生,所以到现在还饿不死。

    总之,庆幸的是她有大把时间跟他耗着。但她真的宁可在这种大雨天穿着蓑衣斗笠照顾她的菜园,也不想把心思全花在这个“飞来横祸”上。

    而且,虽然她医庐里多的是药味,不过好歹她闻惯了,而这男人在荒原待了那么久,身上尽是汗臭混和了泥土、盐水久日曝晒的气味,她得憋着气喂他喝汤,简直是酷刑。

    犹豫了许久,孟蝶说服自己,病人的清洁也很重要。她烧了一盆热水,将男人身上的衣服能脱的脱,脱不了的就剪开,反正他的衣服也破烂不堪了。

    当男人几乎赤luo地躺在推车上时,孟蝶开始觉得壁炉的火好像太大了。虽然是大夫,但她的经验真的不多,看到男人赤身**的会觉得不好意思也是正常吧?

    无论如何,刚刚她差点死在他一双巨掌下,这男人根本是洪水猛兽,猛兽的**不都毛茸茸的?没什么好在意。再者,医者父母心,也就是说病人都是自己的小阿,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彷佛都是襁褓中光溜溜的小屁孩,小屁孩的**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孟蝶一边说服自己,一边努力无视男人阳刚昂藏的体魄,拿着布条努力地想把他身上的汗垢脏污全擦掉。

    但是,没有一头猛兽生得如此英俊——虽然他显然因为长途跋涉,没空修整仪容,但还是看得出凌乱的胡碴底下的脸孔,有着英挺俊美的线条。

    当然,更没有一个小婴儿会有这么的孟蝶不知道这些天朝人怎么形容像他这样的男人,据师父说,天朝的女人不爱这样粗犷伟岸的男人,而在她的“家乡”孟蝶可以肯定,这男人绝对有迷倒天下女人的本钱。他身上每一处肌肉线条都显示他绝对是个武人,是练家子,昂藏伟岸的体魄比过去她曾经见过的“猛男”都要性感。

    对了,性感。不知这儿的人用不用这词?孟蝶让自己专心擦拭病人,不要想东想西。

    孟蝶决定把他捆起来。师父什么人都救——虽然他更爱埋尸体,但若病人一息尚存就不可能见死不救——因此应付过无数危险状况。这台推车两边各有一排锁钩,如果救回了疑似江洋大盗的可疑病人,可以先在他昏迷时把他绑在床板上,等确定他死不了,看要丢到官府,或者下个半时辰的迷药丢回荒郊野外让他自行离开都好。

    孟蝶取了绳索,或许是觉得生气,手不停颤抖着。她把手腕粗的麻绳套上锁钩,才要把麻绳甩到床的另一边,男人突然伸手捉住她的皓腕。

    孟蝶惊叫出声,男人瞪大的眼杀气腾腾地怒视着她,孟蝶吓得脑袋一片空白。

    她很确定方才给他把脉时,他身体十分虚弱,应该还会昏迷几个时辰!

    “同样的错我不会犯第二次!”男人咬牙切齿地道,接着有如狩猎的雄狮般猛地起身扑向孟蝶。

    她该不该期待男人会像方才一样,马上就失去意识?孟蝶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但他抓着她的右手腕,而她来不及抓个能防身的武器就被扑倒在地,后脑甚至狠狠撞在地板上。

    这世界没有x光,她要是脑震荡怎么办?孟蝶呻吟着,来不及阻止,也无法阻止男人暴虐地撕扯她衣物的动作。

    “走开!你这恩将仇报的臭家伙!”她破口大骂,所有的抗拒宛如一只蚂蚁妄想撼动猛虎。

    男人把她的衣服脱的脱、撕的撕,最后才好整以暇的将她的双手往头顶上举。

    孟蝶怀疑他的手臂是钢铁铸的,而她的双臂就这么被“钉”在地上!

    “恩将仇报?”男人瞪着她,脸上牵起嘲讽狰狞的笑,孟蝶感觉到抓住她手腕的手掌愤怒地收紧了“恐怕没有人比你更懂得这四个字的意思,我的萨仁。”

    原来他会说天朝的语言?

    孟蝶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男人把她的肚兜也给扯掉了,她感觉自己像砧板上的肉,而身前的男人是匹饥饿的狼。

    他喊她萨仁?是认错人了吧?

    败有可能,因为她跟这男人素不相识,他怎么会一看见她就像看见仇人似的?

    “我不是萨仁,我叫孟蝶,我根本不认识你。”她希望他听得进去。

    然而,男人似乎是听进去了,孟蝶却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到他,如果刚刚他想吃了她,那孟蝶怀疑现在他不只想把她生吞活剥,还打算鞭尸!

    他眼里怒火更炽,全身每一寸肌肉都绷到最紧,宛如暴怒的复仇使者。

    “你不是,你当然不是。”他冰冷的嗓音像毒蛇吐信,一字字地自唇缝中吐出,彷佛正压抑着不要太快杀死猎物,要慢慢折磨她!“你是司徒凝,是孟蝶然后呢?有没有别的?”

    孟蝶困难地咽了口唾沫,明明眼前情况危急,她却莫名地感觉到男人眉眼间沉默的痛苦。

    谁是司徒凝?她根本不认识。

    司徒凝司徒凝孟蝶拧紧眉,又不那么确定了。孟蝶突然想起在她初到此地,被师父所救时,师父曾经喊她小凝,或者小宁,她不清楚,总之听起来很像。

    所以她真的和一位叫作司徒凝的女人长得很像,甚至一模一样?

    孟蝶喘着气,愤怒的情绪一点一点的消逝“你真的认错人了,我不是你说的什么司徒凝或谁的,孟蝶就是孟蝶,一直以来都只有这名字。”

    男人冷笑“连胎记都一模一样,真是举世无双的巧合,是吗?”

    孟蝶呆住。

    她知道她多了一块蝶形的印记,是到这里之后才有的,包括她一头的白发

    难道说从一开始她就搞错了?这身体其实不是她的?孟蝶又感觉到熟悉的晕眩与头疼。

    她总不可能连是不是自己的身体都不知道吧?这明明是她再熟悉不过的身体,只是来到这儿之后多了一点不同,她以为自己从原来的世界掉到这里来,身体有点损伤也是正常,她听过很多奇谭与怪谭,还知道“虫洞”这种现象,没有人能证明穿越虫洞时身体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她觉得自己一头秀发变白全是拜虫洞所赐。

    但,为什么师父当初会喊她小凝?如果她真如师父所说,是他从天水荒原救回来的那些迷途者之一,师父应该是不认得她的吧?

    对了,她还看过穿越时空的小说,主角回到过去,但身体不是自己的。所以她附身在司徒凝身上,而司徒凝却巧合地与她长得一模一样

    连身高体型,甚至是痣的位置、小时受伤留下的疤都一样?

    孟蝶闭紧眼,这会儿她的头不只疼,连眼前的景象都有些泛白。

    萨仁。她脑海里突然浮现繁星如织的夜幕下,那个男人也是像现在这般,长发披散着,全身赤luo。不同于如今的狼狈,他容貌整齐,没了凌乱的胡子,她一眼就明白那是男人与女人欢爱过后餍足愉悦的模样,然而他的样子比现在更年轻许多,也无比的意气风发,只有和最亲密的人独处时才会收敛那股与生俱来的戾气与霸气,显得佣懒又性感。

    我的萨仁

    他看着她,眼神让孟蝶感觉到全身羞耻地泛起燥热与酥软,温柔的表情让她下腹升起一股陌生的闷热骚动。

    我的萨仁

    她应该听不懂的。

    萨仁,在他的族里,是月亮的意思,统治者对王后的亲昵称谓。

    不是灵光乍现得到这样的答案,那好像是自记忆底层突然间翻腾而出,惊觉原来曾经无比熟悉。

    天上原就只有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我也只有一个王后。

    这个粗暴的男人,原来也有温柔深情的一面。是幻是梦?她竟然能清楚在脑海里描绘出当时他眼里的爱与怜,还有那彷佛已经拥有了全世界的快乐,一个男人许下了那样的诺言,却不减他眼里早已无所求的快乐。

    萨仁,我相信你。

    孟蝶全身窜起一股战栗,猛地回过神来,脑海里的影像消失无踪,却惊觉男人取来原本要捆住他的麻绳,转而将她两手绑在梁柱上。

    男人粗鲁地撕毁她的亵裤,他身上也早已一丝不挂

    她忘情地呜咽,无法思考其它,男人咬紧牙,俯下身吻住她,吻住那张不该让他心软的嘴。

    他没离开她,仍然像发情的兽,非要榨干她的所有,不放过她早已娇柔地颤抖的身子,未休止的欲焰继续它的凌迟与掠夺。

    他们的帐到死都算不完,他绝不会放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