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仙人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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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之所以答应帮助杨紫璐驱除体内的寒毒,除了应对那个什么女人劫,还有一个原因。
他看中了杨紫璐体内的寒毒!
那对杨紫璐来说是毒,但对李丰来说,那就是补品了。
医术?
这个他还真不会。
修仙界向来没有医生一说,管你什么病,一颗灵丹妙药,就是死人也能把你给救活了。
他打算炼制的是最基础的筑基丹。
筑基丹一般是修仙者在筑基期服用的,在修仙界属于烂大街的那种。修仙者服用之后可以固本培元,洗精益髓。凡人服用之后可以延缓寿命,百病不侵。
当天,他拿出压箱底的老婆本,打算去药店买了一些炼制筑基丹所需要的药材。
让他有所失望的是,筑基丹哪怕只是最基础的灵丹,但所需要的灵药地球上也极其少见。就算用其他药材代替,恐怕也得是百年份以上的人参,当归什么的。
就算把他的皮给扒了也买不到一克。
后来他只好用一些廉价的药材来代替,这样一来大大减少了筑基丹的药效。筑基丹也只能称作“小筑基丹”了。
“药效虽然连十分之一都没达到,不过应该足够了。”看着连压箱底的钱都没了,李丰心里更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的宰杨家一顿。
肥猪用来干什么的?当然是用来宰的。
炼制小筑基丹对他来说小菜都算不上,当天下午就搞定了。
到了晚上李丰准备去给杨紫璐治病的时候,陈妈突然打电话,说陈潇瞳今天同学聚会,让他去看看。
李丰想起来,前世在这一天发生了一件轰动半个梧州的大事,好像就是和陈潇瞳参加的同学聚会有关,陈潇瞳后来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这一世我倒要看看有我在,谁敢碰小妹一根手指头。”
……
李丰前世是个孤儿,在福利院长到六岁。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未来是什么,对于幼小的他来说,只有活下去,活下去。
除此之外,别无他有。
在六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一位姓陈的好心夫妇领养了他。
说来可笑。华夏千百年来一向重男轻女,可到了陈家夫妇这里,却变成了爱女如命。
陈家夫妇膝下有一女,当时五岁。陈妈怕女儿在学校受人欺负,便不惜领养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壮实的男孩,以此来时刻保护自家女儿。
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可笑之极,荒谬至极的理由,李丰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也是从那一天起,他那一辈子都注定要为一个人而活,陈潇瞳。
陈家在梧州市算是中等偏上的家庭。陈爸担任副区长一职,手中握有实权。陈妈是嘉里服装厂的董事,身价千万。
而陈潇瞳就是陈家的掌上明珠。
从六岁起,李丰开始进入陈潇瞳的生活。同校。同班,同桌。
陈潇瞳受人欺负了,他就把那个人揍一顿。
陈潇瞳闯祸了,他就站出来。
甚至陈潇瞳杀人了,他也要去替她坐牢。
因为他的命就是她给的。
前世的他要说心中不恨那是假的,他甚至起到要将陈家灭口的念头。但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李丰告诉自己,他的命就是陈潇瞳的。
……
神农庄园。
“瞳瞳,怎么突然不高兴了?有事吗?”一个面容妩媚,满身名牌的少女好奇的问。
她是陈潇瞳的闺蜜,名叫董莎莎,梧州一中的校花。
陈潇瞳叹了口气,道:“我妈刚才给我打电话,她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外面,非让我家的……那个……过来。我妈的脾气你也知道,我根本拦不住。”
“那个?不就是你‘哥’嘛。”董莎莎说到“哥”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声音。
陈潇瞳的脸色更加难看了,瞪了她一眼,说:“哼,你也拐着弯嘲笑我。我可没有那样的哥,他就是我家的仆人,是我妈从路边捡来的野孩子。当我哥,他下下下辈子也不配。”
“我怎么听说他是你妈给你找的小丈夫啊,这叫什么来着?丈夫养成,哈哈。”
陈潇瞳在一旁气的直跺脚,心里头恨死了李丰,因为他,长大之后她没少受到同学们的嘲笑。
“放心啦瞳瞳,等他来了,我帮你好好收拾他一顿,让他以后再也不敢跟在你屁股后面。”
……
东区是梧州09年重点开发的城区,短短几年,电视台、体育馆、图书馆、等等先后在那里落成。最近又新建了许多饭店、酒吧等等,繁华程度已然快赶上了市区。
李丰到神龙庄园饕餮厅的时候聚会还没有开始。饕餮厅是神龙庄园四大厅之一,按照星级饭店标准装修的,可以容纳上百人。
此时里面三三两两的已经坐了十几个人。
陈潇瞳那一片无疑是最受欢迎的,她和董莎莎是梧州一中的两朵校花,私下又是闺蜜关系,不管到了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中心。
“小妹。”
他走过去笑着打招呼,其他人不待见他,他也把那些人无视了。
“嗯。”
陈潇瞳不咸不淡的点了点头。
其他人显然也都认识陈潇瞳这位所谓捡来的“哥哥”,面带嘲讽的笑容。
这些大小姐小公子哪一个不是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包裹,只有李丰自己穿着几十块钱的地摊货。
“请问你是谁啊,我们聚会似乎没有邀请你吧?这是私人聚会,不欢迎闲杂人等以及乞丐。”董莎莎翘起腿,眼中的鄙视不言而喻。
陈潇瞳轻轻推了她一下,似乎是觉得她说的太过分。
董莎莎穿着红色超短裙,翘腿的时候,李丰好巧不巧的看到了里面蕾丝镂空的小内内。
如果撇去对董莎莎的意见,他觉得这个女人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是不可多得的。关键是他现在才十七,等二十以后,绝对是一等一的姿色。
前世他记得董莎莎混的并不好。她的爸妈都是小公司的普通职员,完全是靠着莫子品女朋友这个身份,才能进入这个圈子。
上了大学没多久莫子品就跟她分手了。为了能继续在上层的圈子待下去,她慢慢就沦为了大家口中所说的交际花。
李丰对她没兴趣,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放心,和你们一起吃饭我也觉得恶心。我今天来只是看着小妹,并警告一些人,我家小妹不是什么阿狗阿猫都配得上的,识相的都滚远点。”
李丰之所以答应帮助杨紫璐驱除体内的寒毒,除了应对那个什么女人劫,还有一个原因。
他看中了杨紫璐体内的寒毒!
那对杨紫璐来说是毒,但对李丰来说,那就是补品了。
医术?
这个他还真不会。
修仙界向来没有医生一说,管你什么病,一颗灵丹妙药,就是死人也能把你给救活了。
他打算炼制的是最基础的筑基丹。
筑基丹一般是修仙者在筑基期服用的,在修仙界属于烂大街的那种。修仙者服用之后可以固本培元,洗精益髓。凡人服用之后可以延缓寿命,百病不侵。
当天,他拿出压箱底的老婆本,打算去药店买了一些炼制筑基丹所需要的药材。
让他有所失望的是,筑基丹哪怕只是最基础的灵丹,但所需要的灵药地球上也极其少见。就算用其他药材代替,恐怕也得是百年份以上的人参,当归什么的。
就算把他的皮给扒了也买不到一克。
后来他只好用一些廉价的药材来代替,这样一来大大减少了筑基丹的药效。筑基丹也只能称作“小筑基丹”了。
“药效虽然连十分之一都没达到,不过应该足够了。”看着连压箱底的钱都没了,李丰心里更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的宰杨家一顿。
肥猪用来干什么的?当然是用来宰的。
炼制小筑基丹对他来说小菜都算不上,当天下午就搞定了。
到了晚上李丰准备去给杨紫璐治病的时候,陈妈突然打电话,说陈潇瞳今天同学聚会,让他去看看。
李丰想起来,前世在这一天发生了一件轰动半个梧州的大事,好像就是和陈潇瞳参加的同学聚会有关,陈潇瞳后来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这一世我倒要看看有我在,谁敢碰小妹一根手指头。”
……
李丰前世是个孤儿,在福利院长到六岁。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未来是什么,对于幼小的他来说,只有活下去,活下去。
除此之外,别无他有。
在六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一位姓陈的好心夫妇领养了他。
说来可笑。华夏千百年来一向重男轻女,可到了陈家夫妇这里,却变成了爱女如命。
陈家夫妇膝下有一女,当时五岁。陈妈怕女儿在学校受人欺负,便不惜领养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壮实的男孩,以此来时刻保护自家女儿。
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可笑之极,荒谬至极的理由,李丰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也是从那一天起,他那一辈子都注定要为一个人而活,陈潇瞳。
陈家在梧州市算是中等偏上的家庭。陈爸担任副区长一职,手中握有实权。陈妈是嘉里服装厂的董事,身价千万。
而陈潇瞳就是陈家的掌上明珠。
从六岁起,李丰开始进入陈潇瞳的生活。同校。同班,同桌。
陈潇瞳受人欺负了,他就把那个人揍一顿。
陈潇瞳闯祸了,他就站出来。
甚至陈潇瞳杀人了,他也要去替她坐牢。
因为他的命就是她给的。
前世的他要说心中不恨那是假的,他甚至起到要将陈家灭口的念头。但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李丰告诉自己,他的命就是陈潇瞳的。
……
神农庄园。
“瞳瞳,怎么突然不高兴了?有事吗?”一个面容妩媚,满身名牌的少女好奇的问。
她是陈潇瞳的闺蜜,名叫董莎莎,梧州一中的校花。
陈潇瞳叹了口气,道:“我妈刚才给我打电话,她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外面,非让我家的……那个……过来。我妈的脾气你也知道,我根本拦不住。”
“那个?不就是你‘哥’嘛。”董莎莎说到“哥”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声音。
陈潇瞳的脸色更加难看了,瞪了她一眼,说:“哼,你也拐着弯嘲笑我。我可没有那样的哥,他就是我家的仆人,是我妈从路边捡来的野孩子。当我哥,他下下下辈子也不配。”
“我怎么听说他是你妈给你找的小丈夫啊,这叫什么来着?丈夫养成,哈哈。”
陈潇瞳在一旁气的直跺脚,心里头恨死了李丰,因为他,长大之后她没少受到同学们的嘲笑。
“放心啦瞳瞳,等他来了,我帮你好好收拾他一顿,让他以后再也不敢跟在你屁股后面。”
……
东区是梧州09年重点开发的城区,短短几年,电视台、体育馆、图书馆、等等先后在那里落成。最近又新建了许多饭店、酒吧等等,繁华程度已然快赶上了市区。
李丰到神龙庄园饕餮厅的时候聚会还没有开始。饕餮厅是神龙庄园四大厅之一,按照星级饭店标准装修的,可以容纳上百人。
此时里面三三两两的已经坐了十几个人。
陈潇瞳那一片无疑是最受欢迎的,她和董莎莎是梧州一中的两朵校花,私下又是闺蜜关系,不管到了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中心。
“小妹。”
他走过去笑着打招呼,其他人不待见他,他也把那些人无视了。
“嗯。”
陈潇瞳不咸不淡的点了点头。
其他人显然也都认识陈潇瞳这位所谓捡来的“哥哥”,面带嘲讽的笑容。
这些大小姐小公子哪一个不是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包裹,只有李丰自己穿着几十块钱的地摊货。
“请问你是谁啊,我们聚会似乎没有邀请你吧?这是私人聚会,不欢迎闲杂人等以及乞丐。”董莎莎翘起腿,眼中的鄙视不言而喻。
陈潇瞳轻轻推了她一下,似乎是觉得她说的太过分。
董莎莎穿着红色超短裙,翘腿的时候,李丰好巧不巧的看到了里面蕾丝镂空的小内内。
如果撇去对董莎莎的意见,他觉得这个女人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是不可多得的。关键是他现在才十七,等二十以后,绝对是一等一的姿色。
前世他记得董莎莎混的并不好。她的爸妈都是小公司的普通职员,完全是靠着莫子品女朋友这个身份,才能进入这个圈子。
上了大学没多久莫子品就跟她分手了。为了能继续在上层的圈子待下去,她慢慢就沦为了大家口中所说的交际花。
李丰对她没兴趣,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放心,和你们一起吃饭我也觉得恶心。我今天来只是看着小妹,并警告一些人,我家小妹不是什么阿狗阿猫都配得上的,识相的都滚远点。”